重要通知丨关于做好2025年春季同等学力申硕人员现场确认工作的通知
各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人员:
为保障我校2025年春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现场确认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相关安排
(一)时间与地点
时间:5月17日(周六),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32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田家炳楼一楼树华机房
(二)现场确认流程
现场签到→核验申请材料→采集照片→打印资格审查表→签字确认审核表→缴纳第一阶段学费
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本次申请作废。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 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本人签名并注明“保证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2. 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08年9月1日及之后取得学士学位者,需提供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08年9月1日之前取得学士学位者,需提供学位认证报告(申请流程详见附件);持国外或境外学位证书的,还需附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3. 已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表》一式两份。
注:现场确认后,申请人的信息将不再允许更改。若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信息存在错误,影响后续统考报名及学位申请,相关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来校路线指引
从福州高铁南站、北站出发:乘坐地铁1号线至三叉街站,从B出口步行581米后,转乘47路、4路、115路、157路、163路、26路公交车至程埔头站下车,全程约49分钟;
从长乐机场出发:乘坐空港快线至仓山师大(全季酒店),全程约55分钟。
由于校内停车位紧张,请勿驾车入校,建议选择公共交通或骑乘共享单车前往。进入校园后,可根据指引牌步行,或乘坐校内通勤小白电瓶车(费用自理)前往田家炳楼。
三、注意事项
1. 网上申请准备:来校确认前,需确保已在全国同等学力信息平台完成网上申请,并将上述申请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sdtdxl@fjnu.edu.cn。
2. 学位认证报告补交:若现场确认时学位认证报告(需18个工作日办理)尚未出具,可先参与现场确认,但须在5月30日前补交。逾期未补交的,将被认定为材料不完整,资格审核不予通过。若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丢失或证书照片遗失,需提供毕业证明书或学位证明。
3. 信息关注: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发布,请及时关注。
4. 特殊情况联系:如确有困难无法在5月17日参加现场确认,请于5月14日之前联系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电话:0591-88687197。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公众号及校本部班级QQ群:894285029,略)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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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商学院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为落实《扬州大学推荐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扬大教务〔2025〕57 号)文件要求,确保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工作规范、公平、有序开展,现将本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办法通知如下:一、组织与领导机制为保障推免工作全程严谨可控,学院专门设立四类工作小组,明确各小组职责与人员构成,并强化对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业务指导及纪律教育,实现全流程监管,切实维护推免公平性。各小组具体组成如下:1.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整体统筹,组长为李志斌、解小青,成员包括姚丰华、连远强、黄春燕;2.工作小组:协助推进推免日常工作,组长由姚丰华、黄春燕担任,成员涵盖王成春、卢炜、陈杰、高功步、张斌、树友林、谭燕、张莉、连远强、徐静、吴进红、张宇、梁贤艳;3.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项负责学生思想道德评估,组长为姚丰华,成员有王成春、吴浩、杨超;4.专家考核小组:聚焦学生专业能力与创新潜力考核,组长为连远强、黄春燕,成员包括时磊、魏艳骄、曾华盛、李康宏、周慧妮、王杰、谭燕;5.材料审核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真实性核查,组长为王成春,成员包含王吉云、陈艳、宦先鹤、李孟华、辛肇镇、盛洁、殷世文。二、推免对象范围推免对象限定为通过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包含以下类型学生:1.专升本、专转本学生;2.第二学士学位学生;3.创新创业学院学生(该学院 2026 届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由创新创业学院独立负责)。三、推免名额数量本次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推免工作的总指标为 42 名,将结合专业分布、学生表现等因素统筹分配。四、推免基本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 7 项基本要求,缺一不可:1.政治思想与道德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与集体主义精神,社会责任感强,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校纪校规,身心健康,实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2.学业完成质量:学习态度端正、勤奋钻研,已修完并通过大学前三学年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无课程不及格记录(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除外);3.学业成绩排名:所修课程(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的在校学习成绩排名(按第一次考试加权学分成绩计算)需处于本专业(对应年级)前 30% 以内;若学生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省赛一等奖(排名前三),则专业排名要求可放宽至年级前 50%;4.外语水平标准:需取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 425 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 80 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 6.0 分及以上;若选修符合专业培养方案要求的其他语种,需达到该语种国家统一考试的相应等级;5.能力与潜力要求:逻辑思维清晰,具备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在科研创新方面展现出较大潜力,且拥有较高的专业素养;6.学术诚信底线:诚实守信、积极向上,恪守学术规范,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7.纪律表现要求: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违法记录,未受到过任何纪律处分。五、综合表现评定对于符合基本推免条件的学生,学院将综合考量其本科期间的多方面表现,重点关注科研成果、学科竞赛等体现学科特色的指标,并按以下规则进行量化评分:1.评分指标与上限: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为各项表现设定量化分值,且每项指标均有分值上限,若学生在某一项指标中有多项加分情形,最终得分不超过该指标上限;2.具体评定内容:(1)科研成果:本科期间以第一作者或独立作者身份,在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正式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或科研成果被 SCI、SSCI、CSCD、EI(仅限境内中文期刊)收录;或取得省级及以上科技单位认可的科研成果(第一作者);或科研成果获授权发明专利;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排名第一);(2)竞赛获奖:本科期间作为主力成员,参与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可放宽至省赛一等奖;国际赛事参照国内赛事标准,要求不低于国内赛事水平;(3)特殊经历:包含参军入伍服兵役经历、获省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志愿服务经历、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国际组织实习的经历;(4)重大贡献或荣誉:学生在本科期间取得的重大贡献或获得的重要荣誉,纳入综合表现考量;3.认定时效与单位要求:(1)科研成果、竞赛获奖、参军入伍、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等事项的认定依据,记载日期需在推免当年 8 月 31 日之前,晚于该日期的成果或活动不予认定;(2)申请者涉及的科研成果(学术论文、论著、发明创造、奖励等)及竞赛获奖,成果所列第一单位必须为 “扬州大学”,且需通过学校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图书馆等部门认证;4.合作成果处理:申请者与直系亲属,或与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的人员合作的成果、竞赛奖项,仅作为参考,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在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可优先考虑此类学生。六、推免工作程序推免工作严格按照以下 5 个步骤开展,确保每环节公开透明:1.学生自主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本人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班主任及两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主干课程主讲教师的推荐意见;2.学院审核与考核:(1)专家考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申请者的推免资格、基本条件、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材料的真实性;组织相关学生在指定范围内公开答辩,答辩重点评价创新质量与个人贡献;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未通过审核或答辩的学生,不纳入综合素质加分体系;(2)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考核学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意识、遵纪守法情况;考核结果分为 “合格”“不合格”,不计入综合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3.资格复核存档:学院加强对申请者资格的复核,重点核查学业成绩、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等材料,排除瞒报、虚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意见并签字存档;4.综合评价导向:以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为基础遴选指标,不专门组织推免生遴选考试,引导学生全面发展;5.拟推荐名单确定:专家考核组根据学生所属专业大类、专业及班级人数、学科贡献率等因素考核评分,按综合成绩确定拟推荐名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 = 在校学习成绩(不含通识公共选修课、辅修课程,由前三学年应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 ×80%,满分 80 分)+ 综合表现成绩(满分 20 分),总分 100 分。具体测评细则见附件《扬州大学商学院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测评细则》。七、推免日程安排结合学校要求,本院推免工作按以下时间节点推进,各环节时间不可逾期:1.9 月 5 日:召开学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并公布推免工作办法;成立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考核小组及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同时在学院官网发布推免工作办法;2.9 月 7 日下午 5 点前:申请学生提交材料,纸质版交至商学院各学工办,电子版(含①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②英语等级证书、③综合成绩评分作证材料、④查证报告)以 “班级 + 姓名” 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 007551@yzu.edu.cn,逾期不再受理;3.9 月 8 日: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完成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材料审核小组完成申请材料审核;4.9 月 10 日:专家考核小组完成材料审核鉴定,提出拟推荐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拟推荐名单,并报送至学校教务处;5.9 月 12 日前:学校审核各学院拟推荐名单,确定最终推荐免试学生名单并全校公示;6.9 月 20 日前:学校将最终推荐名单上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7.9 月 22 日 - 10 月 19 日: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登录教育部 “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完成志愿填报、照片上传、网上缴费。八、注意事项说明1.推免资格取消情形:学生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取消其推免资格:(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2)推免名单公示期间,受到刑事处罚或学校纪律处分;(3)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如材料造假、成绩虚报等);(4)推免名单公示期间,本人主动申请放弃推免资格;(5)核查发现不符合推免条件的其他情形;2.特殊类型学生要求: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省际协作培养等签订培养合同的本科生,若被列为推免对象,需事先征得原合同单位同意;申请时需附合同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原件)。九、监督与保障措施1.回避与报备制度:(1)推免相关工作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本院推免,需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报名的,需主动报备;(2)申请推免的学生若存在上述亲属或利益关联,需主动向学院报备;(3)未按规定报备回避关系的工作人员,或推免环节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人员,依规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公平性的学生,取消推免资格;2.信息公开与申诉渠道:(1)学院严格按办法开展工作,及时在官网公布推免办法、名单、进度等信息;(2)保障学生咨询、申诉渠道畅通,学院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结果负责,纪检委员全程监督;3.联系方式:(1)监督电话:0514-87991918;监督邮箱:luwei@yzu.edu.cn;(2)咨询电话:教务处办公室 0514-87991236,团委办公室 0514-87979223。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扬州大学商学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扬州大学商学院2025 年 9 月 5 日2025-09-25 14: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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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6级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多元人才选拔机制,规范选拔程序,提高选拔质量,落实“科学规范选拔,择优录取,保障考生权利,确保公平竞争”的要求,根据《西南财经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一、组织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包括制定实施细则、资格审查、组织考核、确定拟录取名单、受理信访。二、接收专业和规模1.学院学术学位硕士各专业,包括行政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劳动经济学,均接收推免生。2.推免生拟接收规模原则上不超过学院2026年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的50%。3.硕博贯通:社会保障、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劳动经济学专业分别接收不超过1名硕博贯通考生。4.直博生:行政管理、社会保障、公共经济制度与政策专业分别接收不超过1名直博生。直博生可选导师名单如下:三、申请条件(一)基本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2.具有教育部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经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3.学习成绩优异,有较强的研究和创新能力,有较好的培养潜质;4.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四级考试成绩53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或其它语种)六级考试成绩43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TOFEL/GMAT成绩达到满分的65%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上述外语成绩均为在大学期间参加考试并取得的成绩,且获得成绩截止日期同报名截止时间一致。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二)学科(专业)条件1.考生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应届毕业生或本科专业(不含辅修专业)所属一级学科在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排名为“B”以上(含)或前 30%(含);2.考生为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可申请我校经管类各专业;非经济类或管理类专业毕业生接收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接收人数的20%;3.考生来源于综合型大学理工类学科的不受比例限制。四、申请及考核程序1.填报志愿所有申请人(包括夏令营预录取考生)必须按照要求,分别先后在我校“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和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和确认程序,未在系统报名和确认者一律不接收。(1)填报时间:“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7月上旬-8月31日(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9月28日24: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填报要求:每名申请人只能填报我院一个招生专业,多填无效。2.资格审查“西南财经大学推免生报名系统”关闭后,我院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复试名单,报学校研招办复审通过后,在学校研招办主页公布复试名单。获得复试资格的申请人需按照要求提交审核材料,具体时间和形式另行通知。3.复试确认参加学院复试的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1)考核时间:考核工作将依据上级政策开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考核方式:线上网络远程复试(3)综合成绩计算公式:综合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外语测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和外语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4)其他说明或要求:专业面试形式为抽题回答,每名考生抽题回答2个问题。外语测试形式为听说能力测试,在专业面试结束后进行。直博考生、硕博贯通考生与普通推免生的考核方式和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一致。所有考生都必须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用交谈的方式,由专人负责,考核不计分,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五、拟录取1.根据学校下达招生规模和考核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2.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排名,分专业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保留到小数点后面2位),专业面试成绩分数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专业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下,英语测试成绩较高的考生优先录取。3.申请我院直博生和硕博贯通的考生,分别在我院直博生和硕博贯通考生中排序录取,并先在其单列计划中按照综合成绩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未录取者可列入普通推免生,按照普通推免生录取规则录取。4.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学校研究生院统一公示。5.获得拟录取资格的申请人务必于2025年9月28日24:00前(预计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登陆教育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按照如下程序完成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操作流程图六、调剂1.调剂原则: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调剂,以及接受调剂的专业和人数。调剂录取时,以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征求考生意见确定调剂录取专业。2.调剂对象:学院不接受报考校内其他单位的考生调剂,院内各专业间可根据报考和复试情况进行调剂。3.调剂时间:另行通知。七、其他1.对在推荐免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违纪的推免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录取资格;对已经入学者,取消学籍,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2.本细则所规定内容与学校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学校文件为准。本细则由学院负责解释。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西南财经大学通博楼A区319办公室。4.咨询电话:(028)87092287,陈老师。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7月2025-09-15 15: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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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考试科目及大纲调整的通知各位考生: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情况,拟对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部分初试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进行调整。为便于各位考生备考,现将涉及调整的内容公布如下。机械与能源工程学院(代码081)机械工程(代码0802)专业拟将原自命题理论力学(代码811),调整为工程力学(代码809),考试大纲见附件。 数学统计学与力学学院(代码086)力学(代码0801)专业拟将原自命题材料力学(代码812),调整为工程力学(代码809),考试大纲见附件。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代码083)环境科学与工程(代码0830)和环境工程(专业学位)(085701)专业拟调整自命题微生物基础(科目代码857)为环境微生物学(代码857),考试大纲见附件。社会学院(代码062)社会工作(代码0352 )专业拟调整自命题社会工作原理(代码331)、社会工作实务(代码437)考试大纲中的参考书目,考试大纲见附件。外国语学院(代码092)外国语言文学(代码0502)专业拟将第二单元的原考题日语(代码203)或二外法语(代码262)或英语(一)(代码201)调整为自命题第二外语(代码262),考试大纲见附件。我校2026年硕土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预计将于2025年9月正式发布,相关事宜以届时发布版本为准。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有关通知。 (http://yanzhao.bjut.edu.cn/)附件【262第二外语.pdf】附件【331社会工作原理.pdf】附件【437社会工作实务.pdf】附件【809工程力学.pdf】附件【857环境微生物学.pdf】2025-08-05 17: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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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推免生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武汉大学 2026 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推免生接收计划(一)硕士推免生计划2026 年,武汉大学计划接收硕士推免生规模约为 3000 人(含各类专项计划),具体名额将根据学科发展需求与生源情况动态调整。其中,“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 “国优计划”)硕士推免生计划接收约 30 人,承担国优计划培养任务的单位包括: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测绘学院。(二)直博生接收计划学术学位直博生:我校所有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专业学位除外),均开放直博生接收通道;专业学位直博生:仅 “卓越工程师” 计划(国家校企联培专项)相关专业学位接收直博生,其他专业学位不开展直博生招生。二、推免生报考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已在本科所在学校获得推免生资格,且资格有效性以本科学校推免工作认定结果为准;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武汉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的体检要求,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允许跨学科报考,鼓励具备跨学科知识背景、创新潜力突出的考生申请。(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国优计划:报考国优计划的推免生,需满足基本报考条件,且本科阶段专业成绩优秀,同时具备 “乐教、适教” 的职业素养与潜力,愿意投身中小学教育事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该专项计划的推免生,需符合国家及学校关于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基本报考条件,且报考专业仅限以下专业学位:英语笔译、英语口译、新闻与传播、法律、机械、测绘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信息、电气工程、土木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临床医学。(三)培养单位额外要求各培养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学科特色、培养目标与科研需求,在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制定针对本单位推免生的具体业务要求(如专业基础、科研经历等),相关要求将在各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明确。三、推免生接收工作流程教育部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是推免生工作唯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与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志愿填报、录取结果确认及备案公开等所有环节,均需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备案信息为准;未经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参与我校推免生录取。(一)发布招生信息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将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社会公开,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各专业招生详情;各培养单位将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发布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本单位报名要求、复试安排、成绩核算方式等内容,考生需及时关注。(二)考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9 月 22 日上午 9 时起,考生可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填报规则:每名考生可同时填报 3 个志愿,每个志愿提交后 48 小时内不可修改,考生需结合自身意向谨慎选择。(三)资格审核与复试通知发放各培养单位将根据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与志愿信息进行资格审核,结合生源质量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通知发放时间:9 月 23 日上午 9 时起,各培养单位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陆续向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查收。(四)复试组织与参与考生需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确认是否接受复试通知,确认接受后需按报考培养单位的要求,在指定时间内以指定形式(线上或线下)参加复试;复试具体安排(如时间、形式、内容)由各培养单位确定,考生需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五)待录取通知发放与确认各培养单位根据复试结果与接收计划,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通过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系统中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通知,仅在确认接受后,录取方可生效;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六)拟录取名单公示各培养单位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在本单位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7 个自然日,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录取名单。四、复试形式与成绩核算(一)复试形式复试可采用多种形式结合的方式开展,具体包括素质评估、专业笔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实践操作等,各培养单位将根据学科特点(如文科侧重综合分析能力、理科侧重实验操作能力)与生源状况,确定本单位的复试形式,相关信息将在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公布。(二)成绩核算复试各项考核内容的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综合成绩的具体折算方式(如各考核环节权重)由各培养单位确定,将在其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中明确。五、推免生录取原则录取以各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计划为依据,结合考生复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确保录取质量;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推免生录取的重要环节,考核内容包括考生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等,考核不合格者无论其他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六、推免生接收信息公开各培养单位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在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关键信息,具体包括:接收专业、招生计划、接收实施细则、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考生姓名、复试各项成绩等)、咨询与申诉渠道等,确保招生过程透明可监督。七、推免生奖助学金政策(一)常规奖助学金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范围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相应的奖助学金支持。学校奖助学金体系涵盖: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术创新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置助教、助研、助管(简称 “三助”)工作岗位并发放岗位津贴,还设有各类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具体奖助学金的申请条件、评定标准及发放方式,以学校当年发布的各项奖助学金评定文件为准。(二)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具体奖励标准如下:特等奖:奖励金额为 10000 元 / 人;一等奖:奖励金额为 5000 元 / 人;二等奖:奖励金额为 3000 元 / 人。该奖学金的具体评选办法、申请时间及材料要求,可查阅学校当年发布的《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八、温馨提示复试通知与待录取通知操作规则:考生可在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中同时接受多个培养单位的复试通知,但仅能接受一个培养单位的待录取通知;考生一旦确认接受或拒绝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操作不可修改;通知撤销权限:在考生未对待录取通知或复试通知进行确认操作前,培养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撤销已发送的通知;复试安排关注:各培养单位会结合学科特点与考生报考情况,灵活安排复试时间与复试方式(线上或线下),考生需密切关注报考培养单位官方网站及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的通知,避免错过关键信息;预报名考生要求:已通过培养单位推免预报名考核的考生,需在培养单位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完成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与操作要求可见各培养单位推免生接收实施细则;入学资格核查: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需在入学报到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与学士学位证书,若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录取资格自动无效;直博生在培养过程中,若经考核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但具备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可转为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九、违规处理与责任声明考生诚信要求:考生需承诺所提交的个人信息、报考信息及各类申请材料(如成绩单、获奖证明、科研成果等)真实、准确、完整。若在推免过程中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伪造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等违规行为,不论何时查实,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监管责任:我校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等文件规定,对未按相关政策要求开展推免生接收工作的培养单位或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确保推免工作规范有序。欢迎广大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武汉大学 2026 年推免生!武汉大学2025 年 9 月 21 日2025-09-29 11:1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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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为落实上级部门相关文件的要求与精神,结合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以下简称 “我院”)的实际办学情况,确保推荐免试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接收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工作原则、流程及要求。一、接收工作基本原则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严格遵循以下四项原则,保障选拔过程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坚持立德树人,以德为先。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置于推免生考核录取工作的首要位置,优先选拔思想端正、品德优良的考生。坚持科学评价,保障质量。结合学院各学科专业的特色与培养需求,从有利于选拔优质人才的角度出发,合理制定评价内容与标准,确保招生质量符合学科发展要求。坚持全面衡量,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强化综合考核环节,重点关注考生的专业素养、科研创新潜力与实践能力;同时,加强对考生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评价,全面评估考生综合素质。坚持政策公开,择优录取。公开复试政策、考核流程等关键信息,在考核与评分过程中秉持公正原则,复试全程进行录音与录像,以客观结果为依据,实现择优录取。二、组织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为保障推免生接收工作顺利推进,我院设立多级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工作有序开展:(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统筹领导与协调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制定学院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对推免生接收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实行 “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机制;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工作进展;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推免工作的全程监督,保障工作合规性。(二)复试小组学院组建专门的复试小组,作为推免生复试工作的执行机构,实行集体决策制度。复试小组成员需先参加政策、业务及纪律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复试小组下设三个专项小组,具体职责如下:复试专家组组成要求:组长由学科专业带头人,或具备丰富复试经验、业务水平高、作风公道正派且熟悉招生政策的教授担任;成员由符合遴选标准的导师组成,总人数不少于 5 人。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素质与能力、综合素质与能力进行考评,给出专业层面的考核意见。素质测评组组成要求:成员由具备学生工作经验与丰富心理辅导经验的人员担任。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及心理素质进行测评,评估考生思想与心理层面的适配性。复试工作组组成要求:成员由符合遴选标准的工作人员组成,总人数不少于 2 人。主要职责:负责考生资格审核与联络沟通、复试组织协调、考核成绩核算等事务性工作,保障复试流程顺畅。三、推免生接收流程我院推免生接收工作按以下四个步骤依次推进,确保各环节衔接有序:复试通知发送:学院遵循 “先申请先审核” 的原则,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进行遴选;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通过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及时发送复试通知。复试组织安排:学院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分批次组织推免生复试,具体批次安排将结合申请情况确定。待录取通知确认:学院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系统确认待录取通知,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资格。拟录取名单备案:考生确认待录取通知,且政治审查合格后,学院将推免生拟录取名单统一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备案,完成录取前期流程。四、复试准备工作为保障复试工作顺利开展,学院在复试前做好人员、试题、资格审核三方面准备,具体要求如下:(一)人员遴选与培训复试专家、工作人员、命题人员等相关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其遴选标准与培训要求,参照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统考生)复试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参与人员具备相应资质与能力。(二)试题库准备复试命题的组织工作与试题库建设,同样参照统考生复试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保证试题质量符合考核要求,题型与内容贴合学科专业特色。(三)推免生资格审核由学院负责对申请复试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供审核:个人简介;有效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原件);本科阶段历年学习成绩单(需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原件);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证明或合格证书、各类获奖证书;有关学术成果(如论文、专利等)的复印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获得参加复试的资格。五、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复试时间及方式复试时间安排:拟定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具体时段如下:复试笔试:9:30-11:30;复试面试:13:00-16:00。(注:最终复试安排以考生实际收到的通知为准)复试方式:采用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全程进行录音与录像,留存考核过程资料。复试地点: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沙河校区信息楼 XXD518。(二)复试内容与形式复试采用 “笔试 + 面试” 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考察考生能力,具体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能力考核、英语听力测试及英语口语测试五个部分: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具体科目详见《2026 年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接收复试科目及拟接收名额计划》;成绩分值:笔试成绩满分 100 分,重点考察考生对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专业综合面试面试时长:每位考生的专业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成绩分值:面试成绩满分 100 分;考察内容:主要分为两大模块:① 专业素质与能力:包括考生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与应用技能的掌握水平;运用所学知识发现、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尤其加强对考生学术专长的考核);英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等。② 综合素质与能力:包括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多方面综合素质的考察(重点关注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事业心、责任感、遵纪守法意识、团队协作能力与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言行、表达能力与礼仪规范等。(三)复试成绩核算办法成绩构成:复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60 分为及格线;计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 = 专业课笔试成绩 ×30% + 专业综合面试成绩 ×70%。录取要求: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 60 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六、录取工作规则我院推免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以下规则,确保选拔结果公平、合理:专业匹配要求:原则上仅接收本科专业与我院各学科专业相近的推免生申请;允许跨学科门类申请的专业范围限于 08 工学、0701 数学、0711 系统科学、0714 统计学,最终能否参加复试以考生收到的复试通知为准。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根据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复试小组的综合意见,结合考生思想品德与学术诚信考核结果、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在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不低于 60 分)的基础上,择优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必要时,学院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进一步核实考生能力。思想品德考核要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公示与政审:学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向考生所在本科院校发送政审表,核实考生在校表现。入学资格复审:学校将在推免生入学前进行资格复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入学前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的;从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 提交志愿的时间起,至入学报到之日止,受到任何纪律处分的;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又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录取材料发放:推免生的调档函与正式录取通知书,将与统考生的录取材料一同寄发。七、拟录取名单公示学校研究生院将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上公示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八、体检安排推免生的体检工作,将与统考生的体检工作统一组织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学校后续通知为准;体检结果需符合学校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九、复试材料留存复试录取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纸质材料(如考核记录、成绩表等),以及复试全程的录音、录像材料,其录制标准与留存要求,参照统考生复试录取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材料完整、可查。2025-10-13 10:3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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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山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各位考生:依据教育部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工作部署,中山大学报考点(代码:4413)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模式。请各位考生仔细研读本公告全部内容,深入理解相关要求,确保顺利完成网报信息确认事宜。特别提醒:网上报名阶段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需及时关注对应报考点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严格按照其要求办理报名信息确认手续。一、报名信息确认方式经教育部正式批准,中山大学报考点(4413)将采用 “网上确认” 的形式,对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开展线上审核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本次报名信息确认仅通过开通的网上确认系统进行办理。二、网上确认对象本次网上确认的适用对象为:已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代码:4413),且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流程及网上缴费操作,同时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接收条件的考生。重要说明:未完成网上报名或缴费程序的考生,其报名视为无效,本考点不接受补报名或补交报名费的申请。三、报名信息确认时间(1)首次提交时间所有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30 日上午 8:00 至 11 月 1 日中午 12:00 期间,完成网上确认的首次操作,具体包括 “确认网报信息、上传准考证照片、上传手持身份证照片、上传身份证照片(系统提示需提交的考生按要求上传)、上传报考点指定材料” 等全部步骤。温馨提示:建议考生尽早提交网上确认申请,避免因审核不通过后,无充足时间准备补充材料并再次提交审核,影响报名进度。(2)补充材料提交时间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需按要求补充材料并重新上传,再次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3 日中午 12:00。(3)考点审核时间报考点对考生网报信息及相关材料的审核时间安排如下:2025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14:30-17:00;2025 年 11 月 1 日至 11 月 3 日,每日上午 9:00 - 下午 17:00。(4)特殊情况处理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根据审核反馈的提示内容,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相关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若补充材料后,系统仍反馈 “审核不通过”,请考生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及时联系中山大学报考点。未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审核的考生,其报名结果视为无效。四、网上确认操作步骤(1)系统登录考生需使用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网上报名系统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网上确认系统。系统支持手机端与 PC 端操作,为保障报名信息确认的准确性,建议考生优先选择 PC 端进入确认系统,也可直接通过手机操作完成确认流程。(2)信息核对与承诺签署考生登录系统后,需认真阅读报考点发布的公告内容,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确保信息无误。(3)材料上传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完成所有操作步骤后,即可结束网上信息确认程序。(4)审核结果查询考生需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微信通知,同时留意确认系统反馈的审核结果提示,具体说明如下:若系统显示 “审核通过”,则表明考生已顺利完成 2026 年研究生报名信息确认工作;若系统提示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根据反馈内容,按要求及时补充提交材料,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再次登录系统查询审核结果,确认是否 “审核通过”;若补充材料后系统仍反馈 “审核不通过”,考生需在网上确认截止日期前致电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咨询,并重新提交材料完成网上确认操作,直至系统显示 “审核通过”,方可完成报名信息确认。五、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要求为方便考生提前筹备确认材料,现将网上确认需上传的材料照片要求公布如下:(1)所有考生必传材料照片及标准以下两类材料(资料编号 01-02)为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必须上传的材料,缺一不可:【资料编号 01】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重要提示:本次采集的照片将用于考生准考证制作,以及获准录取后的校园卡、学生证办理和学生档案存档等,考生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提供合格照片。【资料编号 02】按系统提示需上传的其他必选材料照片(具体以系统提示为准)。2025-10-31 14: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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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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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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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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