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师范大学 2026 年工商管理硕士 (MBA) 项目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介绍
一、培养目标
上海师范大学 MBA 项目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充分整合商学院经济管理学科的综合优势与上海退役军人学院的品牌影响力,聚焦数字智能时代发展需求,致力于提升退役军人的商业管理能力与创新创业素养,培养兼具国防意识、社会责任感的创新型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及军创企业家。
二、项目特色
本项目以数智化时代新型管理人才培养为核心,将人文精神与商业变革深度融合,形成三大特色:
实践导向:以真实管理问题为出发点,结合企业运营实践开展案例教学与实地研学,提升学员应对复杂管理场景的专业能力。
创新引领:助力学员洞察行业新趋势、掌握数智化新技能、构建创新思维模式,形成涵盖应用创新的工商管理核心知识体系。
人文浸润:通过 “博雅”“笃行”“睿思” 系列讲堂及多元校园活动,促进学员身心协调发展,搭建展现自我价值的平台。
三、项目方向
企业创新管理
依托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课题,紧扣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与创新创业政策导向,紧盯社会经济发展新动态,培养能够推动企业创新变革、兼具人文气质的企业家与高级管理者。
数字智能管理
整合经济管理、应用数学、人工智能及商业数据分析等学科优势,聚焦前沿数据科学与工程技术在商业领域的实践应用,培养具备大数据思维与数智素养的复合型企业管理者。
教育运营与管理创新
借助学校教育学科与经济管理学科的综合实力,以及基础教育集团、附属学校的集群优势,面向教育行业从业者,培养具有创新精神与社会责任感的教育管理人才。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要求
本计划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者需同时满足:
符合全国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学历与工作经验符合以下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且具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高职高专毕业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同等学力且具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硕士或博士学位且具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五、学制、学费及学习安排
学制:非全日制,2.5 年。
学费:2025 年参考标准为每年 6.4 万元,两年半总计 16 万元;2026 年具体收费标准与缴费方式以学校研究生院后续公布为准。
上课时间:
企业创新管理、数字智能管理方向:设周末班(以周末授课为主)和集中班(每学期集中 2-3 次);
教育运营与管理创新方向:集中班(以寒暑假授课为主)。
具体安排将结合学生需求、教学计划及课程特点优化调整。
上课地点:上海师范大学徐汇校区(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 100 号)。
六、奖助学金体系
项目构建了覆盖学习、实践、创新创业等维度的 “多元化、高覆盖” 专项奖助学金体系,2026 级主要奖项如下:
“领航鲸计划” 奖学金
参与 2026 年入学 “领航鲸计划” 并获活动证书,且一志愿报考本项目被录取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每人发放 5000 元。
卓识奖
一志愿报考本项目并被录取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每人发放 10000 元,表彰其对学校的认可与优异表现。
校友奖
前一学历为上海师范大学毕业,报考本项目并被录取的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每人发放 5000 元,强化校友与母校联系。
攀登奖
一志愿或调剂报考本项目并被录取的非全日制学生,每人发放 10000 元,表彰其平衡职场、家庭与学业的奋斗精神。
未来教育管理菁英专项奖
面向上海师大基础教育集团附属学校或 MBA 教育实践基地的基础教育业务骨干,需满足:一志愿报考、被录取为教育运营与管理创新方向非全日制学生。其中,统考成绩位列当年度非全日制录取生前 15%(含)的 2 名学生,可获 50% 学费金额奖学金;位列前 30%(含)的 3 名学生,可获 25% 学费金额奖学金。最终名额可结合工作业绩等综合评定,由商学院审定。
退役军人专项奖
一志愿或调剂报考上海退役军人学院 MBA 非全日制项目并被录取的学生,每人发放 5000 元,肯定其服役贡献并支持职业发展。
非全日制外地助学金
面向工作生活地为非上海地区、上课需产生交通住宿费用的非全日制学生:江苏、浙江地区学生每人 5000 元,非江浙沪地区学生每人 10000 元,减轻经济压力。
勤学助力金
一志愿报考本项目并被录取的学生,提供备考培训证明经审核后,可申请实报实销的助力金,最高 5000 元 / 人,鼓励勤勉备考。
此外,项目还设有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实践、海外学习等专项奖励。所有奖助学金的申报、审核与发放,以当年度商学院及 MBA 教育中心发布的实施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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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公告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6年黑龙江省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等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工作安排,现将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代码:2310)网上信息确认的具体事宜告知如下,敬请相关考生仔细研读并严格遵照执行。一、确认对象与报考资格本次网上信息确认仅面向已完成两项前置操作的考生:一是选定东北石油大学作为报考点(代码2310),二是在规定时段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且符合本报考点接收条件。未完成报名或缴费流程的考生,报名状态均为无效,本报考点不受理补报及补缴费用申请。东北石油大学报考点仅接收三类考生,且需满足相应报考方向要求,具体范围如下:1. 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为在大庆市高校就读的2026届全日制本科生(含成人高校、网络教育在读学生);2. 往届毕业生(大庆户籍):户籍所在地为大庆市的非应届考生;3. 往届毕业生(大庆工作):户籍不在大庆但在本地工作的考生,须额外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以及社保部门核发的2025年连续3个月社保缴纳凭证。上述三类考生还需符合以下任一报考条件:(1)报考东北石油大学且所选专业非MBA、MPAcc的大庆地区考生;(2)在大庆地区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需立即联系符合自身情况的报考点并提交报考点勘误申请,避免延误后续流程。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擅自填报、错选报考点等)未按要求报名,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参加考试或录取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二、关键时间节点安排为确保网上信息确认工作有序推进,考生需严格遵守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1. 材料首次上传开启:2025年10月30日 08:00;2. 材料首次上传截止:2025年11月5日 13:00;3. 补充材料提交截止:2025年11月5日 17:00(针对审核不通过需补正材料的考生);4. 报考点审核时段:2025年11月3日至5日,每日08:30至17:00。特别提醒:建议考生在11月3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首次上传。若材料存在缺失、格式不符或校验失败等问题,需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按要求重新提交,否则审核将不予通过。三、材料上传规范与要求考生需根据自身所属类别,按要求上传对应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图像清晰。各类考生核心材料清单及特殊情况补充要求如下: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需额外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照片。(三)材料具体标准1. 电子证件照:近期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为浅蓝色或白色,无化妆、无修图。宽高比例3:4,头部与肩部占照片2/3,坐姿端正、双眼平视、耳朵对称。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5M以内,不得使用自拍照、美颜照或翻拍照片,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手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头像面朝上),确保持证手臂及上半身完整入镜。头部肩部端正,头发不遮挡五官及面部,身份证信息清晰完整、无遮挡。3. 学籍验证报告: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确保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有效期内。4. 学历相关证明:往届生需上传毕业证书照片;学历校验未通过或证书丢失的,2002年后毕业考生需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前毕业或军校毕业考生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四)特殊情况说明1. 个人信息变更:因姓名、身份证号变更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除提交学信网验证报告外,还需提供含变更记录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信息变更证明原件。2.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事先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提交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四、操作流程与注意事项(一)登录方式考生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操作,建议优先使用手机端登录,操作更便捷高效。(二)核心操作步骤考生登录平台后,输入学信网账号及密码,依次完成三项核心操作:核对网报信息准确性、上传个人电子证件照、上传身份证及其他所需材料照片,完成后等待报考点审核。所有操作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予补办。(三)审核结果查询与处理1. 审核顺序:报考点将按照考生材料上传的先后顺序进行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及平台消息反馈。2. 结果处理:系统显示“审核通过”,即代表考生已完成网上信息确认;显示“审核不通过”,需根据提示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善材料并重新提交,提交后需持续关注审核进度;不符合报考点条件的考生,需立即联系其他合规报考点,避免耽误报名。3. 信息核对:考生务必仔细核对网报信息,确认后将无法修改,因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 审核时效:材料审核需一定时间,考生无需频繁咨询,耐心等待短信通知即可。五、诚信考试与纪律要求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考生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秉持诚信应考原则,具体要求如下:1. 材料真实性:考生提交的所有材料均需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导致无法考试或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材料照片模糊不清、无法辨识的,需按要求重新提交。2. 法律与纪律底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明确规定,在需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盗用他人证件情节严重的,将面临拘役、管制或罚金处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指出,通过伪造材料获取考试资格的,视为作弊。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考试的,在校生将被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其他人员由相关部门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解聘。3. 考场监管措施:本报考点所有考场均为标准化考场,配备全程视频监控、智能安检门、手机屏蔽仪、作弊克、金属探测仪及身份证识别仪等设备,严厉打击各类舞弊行为,保障考试公平公正。4. 入场物品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封闭区域时,仅可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规定范围内的考试用品。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通讯设备,以及书本、纸质复习资料等违禁物品。2025-11-18 15:5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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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推荐实施办法(试行)为扎实推进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遴选与推荐工作,进一步强化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培育力度,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本科人才培养的实际情况,政法与公共管理学院(以下简称 “政管学院”)特制定本实施办法。一、总则1.核心目标本办法旨在规范推免生遴选推荐流程,确保选拔工作科学有序,为研究生阶段输送优质生源,同时引导学生注重专业能力提升与创新素养培育。2.关键概念界定(1)“免试”: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环节,可直接进入复试阶段。(2)“推荐”:指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综合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后,向目标招生单位推送人选。3.工作原则与导向(1)推免工作是激励我校学生勤奋治学、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需严格遵循 “公开、公正、公平” 原则,做到 “标准清晰、程序透明、遴选公正、竞争公平”。(2)选拔过程中坚持 “德、智、体、美、劳” 全面衡量,以品德表现为首要前提,实行 “择优选拔”,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一律不予推荐。(3)在综合测评学生日常学习表现与科研能力的基础上,重点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能力、创新意识及创新实践能力。4.组织架构与职责(1)学院组建 “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院长、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及各系主任。(2)该工作小组主要职责为:制定学院推免工作具体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全院推免各项工作;工作过程中实行 “回避制度”,所有决策均通过集体讨论确定。(3)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的组成名单及制定的实施细则,需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接受学校层面监督。二、推荐条件(一)基本准入条件1.身份要求:属于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范畴的应届毕业生(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订单定向免费生、优师计划学生除外)。2.思想品行要求: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集体主义精神,坚定拥护社会主义道路,社会责任感强,遵守法律法规与校规校纪,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学业成绩要求(1)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前三学年(公共选修课不计入在内)的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排名需处于本专业前 30%。(2)特殊情况放宽:身体存在残疾但经评估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课程成绩排名要求可适当放宽至专业前 35%。(3)外语能力要求: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需通过专业四级考试。(4)特殊培养模式学生成绩认定:联合培养学生以两校已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赴国(境)外交流学生以在校期间已修课程(不含公共选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进行排名。4.创新与专业潜力要求: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5.学术诚信要求:诚实守信,学风严谨,无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记录,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二)资格排除情形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者,不得获得推免推荐资格:1.违反法律法规或校规校纪,在个人诚信记录、思想政治表现方面存在不良记录。2.前三学年所修课程(公共选修课除外)中,存在正考(首次考试)不及格的科目。3.属于在其他高校借读的学生(非本校在读培养学生)。三、工作程序1.前期筹备与名额分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每年度推免工作总体安排,结合学院学科发展需求与实际情况,以 “改革导向” 为核心,优化推免名额分配方式;重点支持重点基础学科、卓越人才培养项目等学校重点改革领域,明确年度推免工作具体安排并组织实施。2.学生申请与材料初审(1)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需在第七学期开学初期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附带个人相关成果证明、奖励证书及其他佐证材料(如学术论文、竞赛获奖证明等)。(2)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完成后将初审结果汇总整理,并向全体学生公示。3.综合考核办法制定学院根据学校推免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制定 “推免生综合考核成绩实施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及流程,确保考核工作规范可追溯。4.综合考核实施与成绩计算(1)学院依据本实施办法及既定工作安排,对初审合格的学生开展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成绩由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 与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两部分构成,总分 100 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考核成绩 = 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满分 90 分,不含公共选修课)+ 综合素质评定成绩(满分 10 分)。(2)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成绩计算方式:平均学分绩点 ÷5×90(例如:平均学分绩点为 4.0 时,该部分成绩为 4.0÷5×90=72 分)。(3)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计算与审核① 评定内容:主要考察学生在学科竞赛获奖、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大创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或学术作品)、其他各类荣誉奖励等方面的表现。② 成绩计算逻辑:个人综合素质评定成绩 =(学生个人各项认定分数累计值 ÷ 全院申请学生中各项认定分数累计最高值)×10;例如:某学生各项认定分数累计为 80 分,全院最高累计值为 100 分,则该生综合素质评定成绩为(80÷100)×10=8 分。③ 成果排除情形:学生与直系亲属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依据,不纳入个人推免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范围。④ 材料审核要求:学院组建专家审核小组,对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认定材料进行严格审核,排查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有名无实等问题;根据材料审核情况,可组织相关学生围绕认定材料进行公开答辩。⑤ 审核记录要求: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需对审核结果给出明确鉴定意见并签字确认,相关材料存档备查;审核及答辩全过程需进行录音录像,确保可追溯;审核未通过或答辩未通过的学生,其材料不纳入综合素质考核成绩计算。(4)综合素质评定成绩限制:该部分成绩仅通过材料审核与成果认定计算得出,不得通过选拔性测试、面试等其他环节进行考核。(5)排名与拟推荐人选确定:学院按专业对申请推免学生的综合考核成绩进行排序,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限额,确定 “拟推荐人选名单”;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长不得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5.学院层面二次审核与公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对拟推荐学生的资格条件及相关材料进行二次复核;复核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需在全院范围内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收到异议,学院需及时调查核实,并公布最终处理结果。6.学校层面审核提交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申报情况汇总整理后,提交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学校办公室对学生资格及材料进行进一步审核。7.学校层面审定与公示(1)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将申报情况汇总提交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最终拟推荐名单。(2)审定通过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学校需组织调查核实,并向全校公布处理结果。8.最终资格确认与系统填报公示无异议的拟推荐学生,经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需登录教育部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按要求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推免资格确认。9.违规处理规定若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依规依纪处理。10.推免方向引导与学业管理(1)学院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本科毕业生报考本校硕士研究生;同时,也支持符合接收条件的学生到其他高校、科研单位攻读硕士研究生。(2)强化对推免生本科阶段的全过程学业评价,加强推免生毕业学年的学业管理,确保推免生在本科阶段收尾环节仍保持良好学习状态。四、附则1.专项计划推免要求:“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 的推免生选拔,参照本办法执行,其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详细要求以当年学校发布的专项通知为准。2.特殊项目推免办法:“研究生支教团” 等特殊项目的推免工作,由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据本办法,结合项目特点制定专项推免实施办法,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执行。3.办法施行时间与冲突处理(1)本办法自文件公布当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大学体育成绩纳入推免考核的相关要求,从 2025 级本科生开始执行。(2)若学院此前发布的其他文件中,涉及推免工作的内容与本办法不一致,一律以本办法规定为准。4.解释权与政策调整: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政管学院所有;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发布新的推免政策,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5.本实施办法由政管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制定,发布日期为 2025 年 5 月 29 日。附件:《政管学院推免生综合素质奖励加分细则(20250624)》(docx 格式)2025-09-23 16: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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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为有序推进202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我校将正式开通推免生预报名系统,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广大推免生申请报考。现将预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范围我校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具备接收推免生的资格。预报名阶段,考生可登录预报名系统,查看系统内列出的具体可选专业,根据自身专业背景与发展规划选择报考方向。二、推免生接收条件依据推免生类型不同,我校设定相应接收条件,具体要求如下:(一)普通推免生接收条件1. 考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等类型);2. 已获得所在本科学校颁发的推荐免试资格,且资格在有效期内,能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后续确认。 (二)本硕连读推免生接收条件1. 考生须为已获得我校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 录取后将进入本硕贯通培养阶段,大学四年级期间可提前修读硕士阶段课程,融入硕士培养体系;3. 在硕士一年级学习期间,可参与硕博连读选拔,若选拔通过,可直接转为博士研究生培养。(三)硕博推免生接收条件1. 需首先满足普通推免生的各项接收条件;2. 本科在读期间学业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处于前列(具体排名要求可咨询报考学院),展现出较强的学术潜力与科研素养;3. 仅可申请我校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学术型硕士专业;4. 培养阶段划分:第一、二学年按硕士研究生身份注册学籍,执行硕士培养方案;从第三学年起,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按博士培养要求开展学习与科研。三、推免生支持政策为吸引优秀推免生报考,我校为推免生提供多方面支持政策,具体内容如下:1. 学业奖学金保障:(1)普通推免生报到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获得硕士研究生一等新入学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2)硕博推免生除享受上述一等奖学金外,第一学年还可额外获得2万元新生奖学金;(3)学校将优先为推免生安排“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辅导员助理)岗位,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与生活补贴。2. 导师选择优先权:部分学院为推免生新生提供优先选择导师的权益,推免生可在学院公布的导师名单中,结合自身研究兴趣优先确定指导教师,助力学术发展。3. 复试费用减免:所有通过我校审核、参加推免生复试的考生,均无需缴纳复试费用,降低考生报考成本。4. 学制缩短优惠:本硕连读推免生与硕博推免生的硕士阶段学制均缩短为2年,加快培养进程,帮助学生更早进入更高阶段学习或就业。四、预报名流程与要求(一)预报名时间1. 报名开启时间:2025年8月18日;2.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18日中午12点;3. 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提交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操作。(二)报名操作与信息沟通1. 系统登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需登录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完成报名,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业情况、获奖经历、报考专业等内容,确保信息真实准确;2. 通知群加入:为方便接收后续通知,考生需加入推免工作通知QQ群。其中,QQ群(群号:961112770)已达人数上限,考生可加入QQ群二(群号:528973055),入群后需按要求修改群昵称(格式为“姓名-本科学校-报考专业”)。(三)预报名与正式报名衔接1. 预报名优势:通过我校推免生申请系统完成预报名,且符合接收条件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安排、资格审核等环节给予优先考虑,优先组织复试并根据成绩优先接收;2. 正式报名要求:通过预报名且最终取得推免生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预计开通时间为2025年9月28日),登录该系统完成志愿填报、报名缴费、确认复试通知、确认待录取通知等操作,未完成上述操作的,预报名申请无效;3. 录取规则:教育部推免系统开放后,各招生学院将根据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录满为止。(四)信息关注提醒我校将密切关注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推免生最新政策,及时在研究生招生网更新我校接收推免生的调整信息(如专业计划变化、政策补充说明等)。请考生持续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避免错过重要通知。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8月2025-09-23 14: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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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办法的通知为确保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名资格核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研招网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确保所填内容真实、准确。报名期间,学院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在线校验,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按要求补充材料。现场确认阶段,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供工作人员核验。二、考试安排说明初试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考场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禁携带违规物品。初试成绩预计于 2025 年 2 月下旬公布,考生可通过研招网查询。三、复试相关要求复试时间暂定于 2025 年 3 月下旬,具体安排将在学院研究生部官网另行通知。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及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四、注意事项考生应密切关注学院研究生部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招生工作进展。对在招生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或录取资格。学院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考研辅导、资料售卖等活动,请勿轻信不实信息,谨防上当受骗。咨询电话:010-68323297监督电话:010-68323833特此通知。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 年 9 月 15 日2025-08-15 15:3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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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接收调剂信息公告一、申请我校调剂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1.符合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调剂的相关政策要求。2.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3.初试分数满足原报考专业的《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基本分数要求》(校线),且满足调剂专业设置的申请调剂的分数要求。4.申请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140100)、智能科学与技术(140500)视为工学门类(08)。5.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非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所有初试科目应均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且与申请调入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二、符合条件的申请调剂考生超过调剂计划数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院系调剂方案,择优遴选,差额确定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三、我校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相关院系接收调剂工作方案将于4月8日陆续在学校研招网和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申请调剂的考生应符合相关院系规定的调剂条件,不符合调入专业学科门类要求、初试科目要求,或不满足相关学术条件的考生,将无法通过审核,无法获得调剂复试资格。100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122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181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2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242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300管理学院会计硕士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403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516医药卫生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530第一临床学院(附属协和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920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300管理学院会计硕士非全日制调剂复试通知(第二批)请在调剂系统已完成申请的考生,按相关院系调剂方案中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给指定邮箱发送手写签名后拍照或扫描的《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志愿申报表》(下载附件 华中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志愿申报表)及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院系经审核后会按规定择优遴选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需及时通过调剂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回复是否同意参加复试。接受复试通知后,凡需重新参加学院统一组织调剂复试的考生,请在调剂复试前完成网上复试报到、资格审核材料提交并缴纳复试费。具体操作流程参见https://gszs.hust.edu.cn/info/1106/3924.htm。各院系将采用线上(腾讯会议或其他系统)、线下方式进行调剂复试,请仔细查看院系调剂方案,注意院系发送的相关通知。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相关院系,或联系学校研招办027-87541746(工作时间)。附件【100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122中欧清洁与可再生能源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181电子信息与通信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21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242土木与水利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300管理学院会计硕士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403法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516医药卫生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530第一临床学院(附属协和医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920网络空间安全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方案.pdf】附件【管理学院会计硕士非全日制调剂复试通知(第二批).pdf】2025-06-24 15:3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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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2026 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依据《东北大学关于做好 2026 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5〕65 号)文件要求,结合工商管理学院近年开展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实践经验,特制定本细则,用于规范 2026 年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各项工作。一、组织机构设置为保障推免工作有序推进,学院设立专项工作小组与监督小组,具体组成及职责如下:1.工作小组(1)组长:蒋忠中,全面统筹推免工作整体规划与决策;(2)副组长:贾建锋、吕昫光,协助组长协调推免工作各环节执行;(3)成员:王鹤棋、杨光、芦书豪、程筱航、周忠皓,负责推免工作的具体实施,包括材料审核、考核组织等。2.监督小组(1)组长:韩斌,主导推免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流程合规;(2)副组长:王昱,配合组长开展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监督中发现的问题;(3)成员:各教师党支部纪检委员,参与推免全过程监督,保障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二、工作核心原则坚持以 “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为工作总方针,树立科学的学生评价导向。通过多维度考核,引导学生在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实现全面发展,切实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需求,将立德树人的根本教育任务贯穿推免工作始终。三、推荐基本条件申请推免的学生需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与强烈的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突出,思想状态积极向上,身心健康;3.学习态度勤奋,钻研精神扎实,学业成绩优异,且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实践能力与专业知识应用能力;4.恪守学术诚信,学风端正严谨,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记录;5.道德品行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到纪律处分的记录;6.在校期间所有课程均无不及格情况,且无未取得成绩的课程;7.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报考大学英语六级的分数标准。四、推免生资格申请条件分类根据推免类型不同,申请资格分为以下五类,各类别申请人需在满足 “推荐基本条件” 的基础上,额外符合对应要求:1.普通类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30%;(2)成功获得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参与资格;(3)按要求参加综合考核并取得有效考核成绩。2.支教团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30%;(2)符合学校支教团推免生的具体招募条件(含服务时长、岗位要求等)。3.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生需符合国防科技大学针对 “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 推免生设定的全部接收条件(含专业匹配度、培养方向契合度等)。4.创新特长类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50%;(2)满足学校创新创业学院制定的创新特长生选拔标准(如竞赛获奖、科研成果等)。5.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1)学习成绩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在所在专业排名前 50%;(2)符合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的遴选条件(如学生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五、推免名额分配1.推免类型范围学院 2026 年推免类型包括普通类推免、支教团推免、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创新特长类推免、两年制辅导员推免。其中:(1)创新特长类推免生资格由学校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认定;(2)支教团推免生选拔结果由学校团委确认;(3)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遴选工作由学校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2.普通类推免名额及考核人数分配2026 年学院普通类推免生总名额为 66 名,名额分配以各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统一核算(核算时采用 “四舍五入” 方式确定具体名额)。同时,各专业参与综合考核的人数为该专业推免名额的 150%(同样采用 “四舍五入” 方式确定人数),各专业具体分配情况如下:(1)工业工程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5 人,推免人数 10 人;(2)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5 人,推免人数 10 人;(3)工商管理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4)会计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23 人,推免人数 15 人;(5)市场营销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6)金融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17 人,推免人数 11 人;(7)经济学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8)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参与综合考核人数 8 人,推免人数 5 人。综上,全院各专业参与综合考核总人数为 102 人,普通类推免总名额为 66 人。六、遴选程序及推免资格确定推免资格确定需遵循 “申请 - 审查 - 考核 - 评定 - 审核 - 备案 - 确认” 的完整流程,具体步骤如下:1.申请与资格审查符合对应推免类别申请条件的学生,需由本人主动提交推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及对应负责部门(如团委、学生工作处等)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学生方可获得参与选拔考核的资格。2.拟推免名单初步评定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依据本实施细则的具体规定,结合各类别推免名额及学生考核成绩,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综合评定,确定拟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3.资格审核与备案(1)拟推免名单需先提交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2)学校审核通过后,报辽宁省招考办进一步审核;(3)省招考办审核通过后,最终报教育部备案;(4)经教育部备案通过的学生,正式获得推免资格。4.信息确认与报名已正式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完成两项操作:(1)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确认个人推免相关信息;(2)登录国家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免报名的注册与信息填报。普通类推免生遴选补充说明普通类推免生的具体遴选流程(含考核形式、考核内容、成绩核算标准等),将结合学院实际工作安排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特点进一步细化,确保遴选过程的规范性、公正性与科学性。相关细化要求将在后续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请学生密切关注学院通知。2025-10-13 13: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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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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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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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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