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招收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EMBA 、MTA)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序顺利进行,根据《东北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准备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公布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通知》,结合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 坚持科学选拔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测评方式方法,确保复试与录取的科学性。
第三条 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第四条 坚持全面考查,分类选拔,重点突出。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的基础上,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第五条 坚持客观评价原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也应有较明确的等次。
第六条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
第八条 复试工作小组的职责包括:
(一) 组织成立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专家和一名秘书组成,复试小组设组长一名。复试小组组长负责本组的复试工作,秘书负责复试过程的协调、记录等有关事宜。
(二) 研究制定复试标准和实施细则。
(三) 具体组织复试工作,确定复试结果。
(四) 对复试过程中的考生异议做出必要的解释。
(五) 制定复试小组工作规范。复试小组负责确定考生综合情况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复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小组成员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测评意见。
第三章 复试
第九条 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条 复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教育部划定的研究生初试分数线,以及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和录取原则,结合我校考生初试成绩及各专业招生规模等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
2025年工商管理和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均为国家线。

第十一条 复试名单的确定。学校将根据各专业招生规模和差额复试比例,按初试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布。
生源充足的一志愿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调剂专业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300%。
第十二条 复试内容、形式及安排:
(一)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情况考核。
(二)复试形式:

(三)复试具体安排:
1.复试材料准备
复试材料如下:
(1)准考证(研招网下载);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生);
(4)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须提供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5)《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6)《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表》;
(7)享受国家政策性加分考生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考生需准备应征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证。
以上材料均需准备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均需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学院专业(方向)、考生编号。
2.复试材料提交

3.复试报到

4.复试时间安排
(1)(全日制)MBA考生复试安排:

(2)(非全日制)EMBA 、(非全日制)MBA、
(非全日制)MTA考生复试安排:

第十三条 复试具体要求:
(一)专业水平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专业水平以及运用理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专业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55%。
(二)外语水平测试。主要考核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为100分(其中听力占80%,口语占20%)。
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5%。
(三)综合情况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学术能力、科研潜质、创新精神等,满分为100分。
综合情况考核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比例为20%。
(四)政治理论测试。报考工商管理、旅游管理专硕的考生须测试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占综合情况考核成绩的50%。政治理论满分100分,60分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测试工作由工商管理学院复试工作小组负责。

政治理论复习资料范围:
1.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
2.《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2024年7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3.李强:《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2025年3月5日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五)考核方式。考核方式根据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分别采取不同形式。
1.现场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听力测试将采取笔试形式,综合情况考核和外语水平测试中的口语测试将采取面试形式。
2.网络远程复试:政治理论测试、专业水平测试、外语水平测试、综合情况考核均采取面试形式。
网络远程复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协调,工商管理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六)复试成绩计算。每项考核内容均可采取百分制打分,并按照相应公式计算复试成绩。
现场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 +听力水平测试成绩×0.2+口语水平测试成绩×0.0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网络远程复试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水平测试成绩×0.55+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含听力和口语)×0.25+综合情况考核成绩×0.2。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破格与加分政策: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确需破格复试的专业,须经学校研究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组织破格复试工作。
(二)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研究生考试的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进行考核。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报考学院提交《东北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四章 调剂
第十六条 调剂基本条件:
(一)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 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
(三)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五) 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第十七条 调剂遴选规则:
(一)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专业的国家线。
(二)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三)报考专业为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调入学术学位专业。
(四)报考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不能低于调入专业初试统考科目难度,外语语种应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要求。
(五)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在综合考虑调剂专业的学科特点、培养标准、考核要求以及考生专业水平和学术背景等因素基础上,依据初试成绩择优选择接受调剂申请。
第十八条 调剂具体流程:
(一)学校在网站发布通知,公布接受调剂的专业以及调剂要求。
(二)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信息填报。
(三)学校对申请调剂考生进行审核,并在“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考生发放复试通知。
(四)申请调剂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调剂服务系统”中点击确认同意复试。
所有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调剂工作由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章 录取
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依据考生的总成绩高低确定。
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即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和复试成绩分别乘以相应权重系数再相加即为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30%
调剂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总分折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40%
第二十条 研究生院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的顺序,根据复试总成绩依次拟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核。
第二十一条 学校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及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信息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等信息,并对破格复试、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单独说明。
第二十二条 拟录取名单按程序规定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同时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备案。
第二十三条 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中须包含准确的定向就业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所在地、单位行业、单位性质与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六章 监督
第二十四条 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全面监督检查研究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学院党委在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履行监督检查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纪检委员)履行监督责任。
第二十六条 复试全过程须录音录像,记录的数字文件送交研究生院存档备查,所有复试所涉及考试材料、监控录像、影音资料等须保存至复试结束后一年。
第二十七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发布渠道为研究生院网站(http://graduate.dufe.edu.cn/),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及“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院”微信公众号。考生如有疑问可致电0411-8471034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yanzhaoban@dufe.edu.cn。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八条 学院安排专门人员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各类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成绩单等材料进行审核。具体方式另行通知。
第二十九条 复试过程中,复试小组成员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复试成绩报告单》并签名。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应对复试小组的工作进行审核,相关材料应及时报送至研究生院。
第三十条 在复试期间有考试作弊、替考、传播复试内容等行为者,无论何时,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录取等相应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须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第三十一条 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体检报告和思想政治鉴定,体检不合格或思想政治鉴定不合者不予录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校在复试期间提供体检服务,复试考生可自愿参加。
第三十二条 研究生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核查,必要时将对考生的专业能力进行再次考核,对于不符合报考资格者或弄虚作假者,或考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学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十三条 我院复试工作联系方式如下: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务联系人:
周老师 0411-84710386,mbazs@duf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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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根据《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哈尔滨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院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为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学院组织机构与职责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组织开展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生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与考生联络,并审查考生的复试资格;下设若干复试小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成立复试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复试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下设成绩复核小组,负责复核本学院所有复试成绩及总分。1.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 长:周长群副组长:王卫、李国辉成 员:姚锋敏、王莉静、孙嘉轶、董媛媛、徐莹莹、杨仲基、康鑫、张立岩、张婧思2.学院考生资格审查小组组 长:王卫副组长:张昊成 员:刘璐、杜鹃、各复试面试小组秘书3.复试纪检监察小组组 长:周长群副组长:李国辉成 员:李永华、郭琳咨询和受理申诉负责人:刘璐(学硕)、张昊(专硕)联系电话:0451-86392239;13796002293(刘老师)0451-86392288;15846392288(张老师)电子邮箱:jgxyyz@hrbust.edu.cn4.成绩复核小组学术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刘璐、王岩专业硕士考生成绩复核组:张昊、杜鹃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学院计划3月22日完成一志愿合格上线考生复试工作。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开展调剂复试工作。具体批次和时间安排视调剂情况而定。三、复试方式1.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调剂阶段拟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复试方式。2.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及要求如下:复试分为专业素养、综合素质、外语水平考核三部分内容,复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1)专业素养考核,考察考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考生的研究潜质,满分50分。(2)综合素质考核,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基本理论,逻辑思维、推理及判断能力,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活动,心理健康等,满分35分。(3)外语水平考核,考察考生的听力和口语水平、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满分15分。(4)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3.报考会计、工程管理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在复试中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复试总分=面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4.以同等学力身份(满足学校课程及学术相关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调剂考生采取网络远程方式)。每门课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成绩。5.复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四、复试分数线1.一志愿复试分数线注:单科成绩按照国家线对A类考生的基本要求执行。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依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5分以内(含5分),初试总分在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且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3.我校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专项计划,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4.各专业应实行差额复试,学院自主确定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复试差额比例。对生源不足的专业,以国家线为基准复试线。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如下。1.考生亲笔签名的《考生承诺书》。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调剂复试考生提供)。5.哈尔滨理工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政审表。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7.初试准考证(一志愿复试考生提供)。8.报考专业所在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六、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计算公式为:1.初试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总分×30%2.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总分÷3×70%+复试总分×30%七、录取1.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人数,分批次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排序,初试总分相同时按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成绩之和排序。如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取消其待录取资格,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原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获得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八、其他1.本细则由哈尔滨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以及学校研究生处政策调整,以最新文件为准。2.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处相关文件执行。3.一志愿复试考生实名加入经济与管理学院一志愿复试“钉钉”平台群。群号:117290001444; 4.复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校研究生处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后续通知。2025-08-28 17: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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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推免生”)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层面统筹管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的各项核心工作,具体包括招生计划的分配、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制定、复试过程的全程监管、拟录取名单的最终审定等。同时,需强化复试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与服务保障,妥善处置考试期间各类突发情况,为复试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此外,还需加强工作监督,确保整体招生复试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为落实上述职责,学校专门成立以下两类工作组:1.应急处置与服务保障组:主要负责分析研判复试工作形势及潜在风险点,做好考试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开展保密教育并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落实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管理制度;统筹复试组织、技术支持、安全保障及后勤保障等工作。2.组长:研究生院负责人3.成员:党政办公室(含保密办、网络信息中心)、宣传部、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含校医院)、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相关负责人4.监督巡查组:主要负责对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对各学院复试现场开展巡视;严格维护招生工作纪律,保障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受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及时开展调查并反馈结果,确保招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推进。5.组长:纪委机关、研究生院负责人6.成员:纪委机关、研究生院相关工作人员(二)学院层面具体实施各学院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与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实行 “双组长” 制,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共同担任组长并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等为核心成员,同时吸纳相关领域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专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人员若干名,全面负责指导与实施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地、制定学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开展具体考核、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与信息报告制度、处理突发事件及考生提出的质疑与申诉、审核学院拟录取名单等。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三类专项小组,具体分工如下:1.资格审查组: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组长,核心职责是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2.复试专家组:按招生学科(专业)组建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组不少于 5 人本学科的研究生导师或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近亲属参加 2026 年推免生复试,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复试公平性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本次学校推免生复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考核,包括确定复试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含保密工作)、组织面试并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3.工作督查组:由学院纪委书记担任组长,核心职责是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的开展情况。二、复试要求1.各学院需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及上级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要求,以本方案为根本遵循,结合学院学科专业特点与实际工作情况,科学制定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执行,确保复试工作信息公开透明、流程严谨规范、操作有序合规。实施细则需明确包含复试形式、复试时间、复试内容、复试程序、复试要求、录取规则等核心要素,且须在复试开始前在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未按要求公布的实施细则,一律不具备执行效力。2.各学院需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工作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同时加强对复试专家及工作人员的遴选与培训,强化其保密意识、责任意识与法治意识,提升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保障复试工作质量。复试过程中需采取 “三随机” 机制(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导师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严防作弊行为。3.各学院需细化复试工作流程,明确各岗位分工,提前准备复试所需的场所、环境、设备、资料、试题等物资,且需在复试前开展演练,确保各环节顺畅衔接。4.各学院需坚持以考生为中心,畅通咨询沟通渠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解答疑问,尤其要耐心做好未录取考生的疑问解答工作。需提前将复试形式及各项要求告知考生,保障考生有充足时间准备资料、安排行程。若采取现场复试,需做好考生入场引导、候考管理、饮水供应、秩序维护等服务;若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需详细讲解软件平台使用方法、复试流程及要求,安排专门技术人员提供支持;对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根据申请积极协调资源,提供必要帮助。5.各学院需对复试全过程进行录音、录像,与复试相关的全套纸质材料、音视频资料等需妥善保存以备核查。复试结束后,需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6.各学院需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舆情动态监控,及时处置复试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工作平稳有序。7.各学院需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落实 “一岗多控、多岗监督” 机制。命题、制卷、监考、评卷、统分登分、复试信息发布、复试结果公示等关键环节,必须安排 2 名及以上教职工共同完成,且需签字确认以明确责任。8.各学院需设立专门的举报电子信箱、举报电话、受理部门及通讯地址,明确举报电话的接听时间段并确保该时段内有人值守,保障考生举报与申诉渠道畅通,并按规定及时调查处理相关事项。9.各学院需依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复试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三、复试工作(一)复试形式各学院需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与人才选拔要求,在确保公平性与可操作性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形式。具体复试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并通过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予以公布。(二)复试时间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自行统筹安排,但需在 9 月 23 日至 10 月 20 日期间完成复试组织、复试结果公示及拟录取名单上报等全部工作。(三)资格审查各学院需依据学校各学科专业 “报考条件” 要求,严格审核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尤其需加强对考生学籍的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复试。具体审查内容包括:1.证件核查:复试开始前,学院需对推免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思想政治审查表、加盖本科院校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2.身份确认:复试前需对考生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措施,强化身份审核,严防 “替考”。3.承诺书签订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武汉工程大学 2026 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并按学校复试要求参与复试。各学院需认真核查承诺书签订情况,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复试过程规范、复试结果有效。(四)复试内容复试采取综合面试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外语水平、培养潜力、心理品质等方面;同时可通过审核考生提交的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进一步了解考生既往学业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及思想品德情况,作为复试考核的参考依据。复试考核具体内容由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确定,主要包括:1.外国语水平: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听力与口语能力,可通过让考生收听音(视)频或与考官对话等方式考核,具体方式由招生学院确定。2.专业素养和实践(实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学校招生简章中明确的复试科目相关内容的掌握程度,可通过让考生随机抽取题目、当场展示作答结果的方式考核;题目设置需尽可能采用综合性、开放性题型,具体形式由招生学院确定。3.综合素质: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诚实守信意识,以及治学态度、心理素质、创新能力与发展潜质等方面,具体考核维度由招生学院确定。此外,各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要求考生提供背景支撑材料作为复试评分参考,但需在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提前明确相关要求。四、复试成绩计算及结果公示1.复试成绩计算方式: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核算,具体公式为 “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成绩 ×60% + 本科综合成绩 ×40%”,其中综合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2.复试结果公示:复试结束后,需对复试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完整包含考生姓名、本科就读院校、拟申请专业、学习方式(全日制 / 非全日制)、本科综合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确保公示信息全面、透明。五、录取工作录取工作坚持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基本原则,严格依据各学院招生计划及复试工作细则开展,具体要求如下:1.招生计划限制:各学院拟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不得超过 2026 年学校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该学院对应专业拟招生人数的 50%。若某学院拟接收人数需超过该比例,需提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由研究生院结合学校整体招生计划统筹调剂。2.拟录取名单确定: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需按照参加复试考生的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学院推免生计划接收人数,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名单审核与上报:各学院的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共同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的复试录取结果承担责任。4.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按照相关规定在学校官方平台公示,接受考生与社会监督。5.不予录取情形: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1)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2)复试过程中存在不诚信行为且经查证属实的考生;(3)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6.入学复查:考生入学报到后的 3 个月内,学校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要求,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确认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六、其他事项(一)体检安排推免生体检工作统一安排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执行。经体检确认不合格的考生,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二)思想道德表现考核与心理测试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意识等方面;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复试期间需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可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方式核实。2.心理健康测试:学校将组织推免生参加线上心理健康测试,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并签署提交承诺书保证由本人参与;测试具体安排由学校另行通知。七、工作要求各学院需高度重视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确保工作程序严格、管理规范、推进有序,并提供人性化服务,切实保障考生权益。各学院需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坚决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学院及个人,学校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相应责任。八、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咨询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咨询,咨询电话为 027-87940025,咨询邮箱为 yzb@wit.edu.cn。监督联系方式:武汉工程大学纪委机关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为 027-87195662,监督邮箱为 witjw@wit.edu.cn。2025-09-28 10:5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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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和《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开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规范执行招生政策,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指导原则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强化复试环节在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复试录取环节监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平稳、科学规范、公平公正。三、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组、学科(领域)复试专家组、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各小组层层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细化工作流程、形成合力,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全稳定、科学严谨、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四、复试工作(一)复试分数线1.参加全国统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招生学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国家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自主确定本学院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要求不得低于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发布。2.参加单独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总分不低于250分,其中,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70分,学院根据考生工作表现、学术业绩、专家与单位推荐意见、发展潜能和初试成绩等5个方面对考生作出综合评价,按下达指标进行差额复试,入围复试的考生由各学院负责通知。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在国家分数线(A类考生)的基础上总分降20分,满分为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25分,满分大于100分的科目分数不得低于45分,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根据申请情况确定不低于第一志愿考生的分数要求。4.我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5.鉴于我校第一志愿生源较充足,我校各专业不接收破格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对于生源充裕学院可根据整体考试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等,上调分数要求,但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对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名单组织复试)。需调剂的学科(领域)以及同时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科(领域),复试比例可适当提高。(二)复试方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工作分开进行,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复试均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参与复试的考生须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三)复试时间复试时间为3月29日至4月15日,其中一志愿复试在4月8日前完成,调剂考生的复试须在4月15日之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由学院在其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中发布,详见各学院网站。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校外考生可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入校参加复试。学校复试工作进度安排如下:1.复试准备阶段:(1)3月24日前,组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3月24日前,组织复试工作部署及培训会;(3)3月26日前,各学科专业公布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复试分数线及入围复试名单;(4)3月26日前,各学院提交复试工作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本学院网站公布;(5)3月29日前,各学院收集资格审核材料并完成审核;2.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实施:(1)各学院通知考生及时到校参加复试;(2)分专业、领域组织复试。笔试时间:3月30日面试时间:3月30日—4月3日3.确定拟录取名单(1)完成复试两天内,各学院提交建议拟录取名单;(2)4月20日前,研究生院完成汇总并整理各学院拟录取名单;(3)5月初,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录取名单;(4)5月10日前,公示拟录取名单;(5)5月20日前,上报拟录取名单。(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学院根据招生简章要求组织实施,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应根据报考学院的复试安排,携带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复试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复试考生要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并遵守复试纪律,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及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于入学复查时再核对,如发现复试考生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如下:1.本人有效身份证。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4.未毕业自考生,还需提供成绩单。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如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等)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7.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1)。8.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附件2,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附件3)。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10.各学院规定的其他材料。(五)复试费缴纳复试费标准:120元/次,具体缴费方式见《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复试费操作指南》(附件4),未在规定时间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及未录取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六)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测试、英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以及加试(招生简章规定的专业或考生)共五个方面。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对考生思想政治表现、时事政策理解、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方式为定性评价,分“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50分;考试科目见《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3.英语水平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4.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满分250分,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主要对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科研素质和潜力进行考查。5.三类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6.加试科目:①同等学力考生 (专科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或会计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以不加试;②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由招生学科确定是否加试相关科目;③加试科目考试的形式由招生学科自定。7.其他:对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各学科应充分结合考生业绩表现,科学评估其学业发展潜力,确保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五、调剂工作“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我校将在2025年4月8日后陆续开通相关专业的调剂系统,我校调剂系统每批次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24小时。请广大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通知和研招网调剂系统。(一)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3.原则上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相同(考生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视为相同),具体要求请考生关注我校调剂复试相关通知。4.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5.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1251)、公共管理(1252)、会计(1253)、旅游管理(1254)、图书情报(1255)、工程管理(1256)、审计(0257)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7.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且报考同一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在符合各学院提出的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8.对于同一批次申请调剂我校同一专业但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制定选拔标准。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差异,制定与学生学业水平相关的调剂考生选拔规则,但不得低于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要求与条件,具体见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9.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硕可以调入专硕,专硕不能调入学硕,全日制考生可以调入非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不能调入全日制。(二)调剂程序1.学校公布各学科专业缺额。研招办根据学校复试录取工作进程,在调剂系统公布调剂要求以及接收调剂的专业、缺额。2.考生申请调剂。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填写调剂志愿。3.学科专业审核调剂志愿。各学院审核调剂考生申请材料,确定调剂考生名单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调剂复试通知。4.考生确认复试通知。考生及时在调剂系统中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未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的,取消相应资格。5.调剂考生复试及录取。调剂考生复试办法、录取规则与一志愿考生一致。研招办根据学院复试及拟录取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在调剂系统里给学生发放拟录取通知。收到“拟录取”通知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须在网上点击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6.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六、录取工作(一)成绩计算复试成绩由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150分)、英语听力测试成绩(满分5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满分50分)、综合面试成绩(满分250分) 四部分组成,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其中初试成绩权重为60%,复试成绩权重为40%。综合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6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4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二)录取规则1.各招生学科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要求,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的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体健康状况等,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②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④复试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60分以下)者;⑤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⑥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⑦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认证者;⑧体检不合格者。3.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拟录取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调剂考生必须在拟录取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志愿考生默认为接受拟录取。4.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和学校同意后,可以在2025年6月1日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1~2年再入学,否则无效。(三)录取类别1.录取时应确定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2.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在《调档函》上规定的时间前将全部人事档案寄达我校。3.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4.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调取人事档案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5.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能按期寄达定向就业协议书的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七、学费及奖助学金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文件为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八、体检学校复试阶段不统一组织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1周内,须将个人在近三个月内二甲医院以上出具的有效体检报告邮寄至录取学院,或将电子版体检报告发送至各学院指定邮箱。未按时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体检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本校应届毕业生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录取的考生入学后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要求者取消入学资格。九、复试监督和复议1.学院的复试工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监督,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主要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2.学校的复试工作由驻校纪检监察组和研究生院进行全面监督。3.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名单由研究生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4.公示期内,考生的投诉、申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对投诉和申诉的问题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十、其他要求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放弃处理。2.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造成不能录取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负责。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湖南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联系电话:驻校纪检监察组 0731-84618683研究生院招生办 0731-84638210官方网站:https://yjsy.hunau.edu.cn/yjszs/sszs/附件1湖南农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2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评价表.docx附件3湖南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docx附件4湖南农业大学网上缴纳研究生复试费操作指南.docx2025-08-26 13: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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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安全、科学、公平,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5〕2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组织领导(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和本科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考务组、检查组、宣传组三个工作组。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二)各学院(研究院、中心)(以下简称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并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学院各专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及监督。各学院还要成立学科或专业(领域)复试小组(原则上不少于5人),负责制定复试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按照《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学院工作要求》,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实行回避制度,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三)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安排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负责复试考生的笔试、面试(含英语口语、听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及其它相关工作。(四)学校成立复试录取工作检查组,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跟进监督录取工作各环节。二、工作原则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工作作风建设,确保复试录取公平、公正、科学。三、复试(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1.根据教育部关于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相关要求、招生计划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2.复试一般采取差额形式,根据生源情况,按不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的比例复试。按比例划定分数线后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达到国家线的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达到国家线的生源数组织复试。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业复试线,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政策、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按照报考专业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的一定比例划线,一般不高于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4.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同一志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单独排序录取。5.各专业复试名单和有关复试要求经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由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公布。(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核1.复试资格凡报考我校且符合各专业复试要求的考生,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报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系统使用说明》(附件1),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才能正式参加复试。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报到后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2.加分资格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三)复试具体安排1.一志愿所有招生专业全部采用现场复试。笔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29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标准化考场。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原则上为3月29日下午至3月30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并于3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2.调剂志愿各专业的复试方式可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或现场复试。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安排由招生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提前2天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备案后负责通知公布。调剂志愿现场复试的笔试时间为4月12日(周六)上午9:00—10:30,笔试地点为招生学院所在校区标准化考场。面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为4月12日下午至4月13日全天,具体时间地点由学院安排。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网络远程复试须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系统平台使用方法详见《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使用说明(考生版)》(附件2)。网络远程复试采用网络视频、远程监考方式,考生须全程严格遵守《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附件3),全过程将被监控并录音录像。监考人员、检查人员可随时调看考生考试状态。对违反网络复试要求及行为规范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四)复试形式与内容1.笔试(1)笔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所列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各科目满分100分,其中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专硕、旅游管理专硕笔试科目中包含思想政治理论。(2)笔试考题采用开放式题目,含案例分析及综合论述等,主要考察学生专业知识掌握能力、综合运用能力和-定拓展能力。现场复试笔试为闭卷考试,网络远程复试为开卷考试。(3)笔试答题纸由学校统一制定,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应提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下载打印备用。(4)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完成作答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对答卷拍照或扫描,并按统一格式通过系统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或未按统一格式提交的答卷,视为无效答卷,成绩计为零分。所有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要妥善保管原始纸质答卷,以备核查,录取考生纸质答卷须在开学报到时提交所在学院存档。(5)笔试时长为90分钟。2.面试(1)面试考查内容包含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英语口语与听力(英语听力不再单独组织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含英语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科学精神等综合素养。(2)面试满分100分。(3)面试采用即时问答形式。(4)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按照教育部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考试科目详见《山东财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采用笔试方式,具体流程和要求同上,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90分钟。4.心理测试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反映心理健康状况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通过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系统功能模块完成。考生心理测试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取的重要参考。不参加心理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及录取资格。(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按规定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工作及学习状况等方面。考核方式包括面谈、“函调”或“派人外调”等。对弄虚作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取。(六)体检我校体检工作将在入学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四、调剂(一)调剂专业我校部分专业接收调剂考生,具体信息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为准。调剂考生可在我校开启调剂系统后,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有关信息并填报志愿。(二)调剂基本原则1.调剂工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政策要求执行。2.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选报我校相关专业。3.调剂复试形式和内容与一志愿相同。4.调剂考生填报志愿要理性,避免盲目申请或轻易放弃调剂复试资格,以提高调剂申请成功率。(三)调剂基本要求1.调剂考生须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入专业应与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将通过调剂系统和学校网站及时发布。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4.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英语、数学的专业可由高向低调剂,不能逆向调剂,例如初试统考英语一专业可向统考英语二专业调剂,反之不能调剂。5.初试成绩要同时符合一志愿和调入专业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达到学院设定的总分和单科调剂复试线,具体设定办法由学院确定,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6.符合学院其他有关要求。(四)调剂程序1.调剂考生须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正式填报志愿,开通时间以我校正式开启调剂服务功能时间为准,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根据前期调剂情况,确定后续是否再次开通。2.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筛选,并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3.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及时在系统进行确认。4.所有拟录取调剂考生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办理调剂拟录取手续。五、录取(一)综合成绩核算方式1.一志愿考生一志愿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其它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复试成绩×4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调剂考生调剂考生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组成,原则上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50%。具体计算公式如下:(1)会计专硕、审计专硕、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旅游管理(MTA):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2)其它各专业: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复试面试成绩×50%3.加分考生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初试总成绩加分后再按上述标准计算综合成绩。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二)合格线1.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合格线为本学科专业“初试成绩单科国家线”(同比例),低于合格线者不予排序录取。2.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合格线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考试成绩合格线60分,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排序录取。(三)综合成绩排序标准1.所有成绩均合格的考生在本专业按综合成绩高低排序,其中会计专硕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分别排序。2.优先录取一志愿上线考生,调剂考生按照剩余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3.一志愿合格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初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第二单元科目成绩高低排序;初试统考第二单元科目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第一单元成绩高低排序。4.调剂考生在综合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按复试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面试成绩相同时,按初试第二单元科目成绩高低排序。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合格考生按专业单独排序,按分配指标依次录取。(四)其他方面要求1.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示7天,最终录取名单报教育部录检批准后再正式公布。2.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未在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3.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拟录取后均须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转入我校。未按规定时间转入者,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不转入我校,不统一安排住宿。4. 我校在开学一周内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水平、健康状况、诚实守信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或任何时候查实的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并视问题性质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责。六、违规处理研究生复试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依照国家初试文件规定和标准执行,考生须严格遵守,并签署《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附件4)。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或有违考试公平、公正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情况将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七、相关工作制度(一)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审慎细致地做好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各学院要确保人员配备齐全、责任分工明确,坚决杜绝草率大意、马虎行事。(二)网络远程复试要按要求优化网络复试环境,配齐配全网络复试设备,全面排查网络复试风险,并采取切实措施对各类风险进行有效管理。(三)所有参加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命题教师、面试教师等均须参加考前培训,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还要熟悉并熟练使用“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及我校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四)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结束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对面试打分表、成绩汇总表等资料签字盖章,指派专人留存保管备查。(五)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531-82911875。(六)学校将通过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学院网站等渠道,及时公布复试录取办法和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学校提供网络复试技术指引,明确工作标准。考生应及时关注有关信息,按要求参加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七)复试录取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专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部、中心)当次的复试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接触当次复试的试题(包括副题)、评分参考、答卷等涉密材料;兼职工作人员如有近亲属参加本单位本学院(部、中心)当次复试录取或存在可能影响当次考试公平公正的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当次的复试工作。(八)对复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八、复试费用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24〕789号)的规定,美术与书法专业每生复试费为240元,其他专业每生复试费为180元,同等学力加试考生另收120元加试费。考生在网上报到时通过系统缴费,缴费成功后才能正式进入复试程序。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复试的,已缴复试费用不予退还。九、联系方式(一)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山东财经大学燕山校区办公楼421室邮编:250014电话:0531-88525498、82617761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sdufe.edu.cn/新浪微博: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山东财经大学研招办(二)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燕山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二环东路7366号舜耕校区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40号十、复试日程安排注:各学院可根据工作实际,对上述日程做出具体安排和适当调整,并在学院网站上提前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报考学院网站。【附件1: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报到系统使用说明.docx】【附件2: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络复试系统使用说明(考生版).docx】【附件3:山东财经大学研究生网络复试考生要求及行为规范.docx】【附件4: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承诺书.docx】2025-08-21 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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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2025 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教育部、上海市关于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的精神以及《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规定,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制定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一、工作原则(一)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确保质量、按需招生、择优选拔、宁缺毋滥。(三)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坚持把考查考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任务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和实践能力的人才。积极探索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分类设计复试内容。(四)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二、组织管理(一)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校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研究生招生工作组下设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和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学校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复试的组织、协调与管理工作。学校研究生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过程中的应急处置与舆情监测、研判和应对。(二)学校研究生招生监察工作组根据有关规定对全校研究生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各学院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成员一般由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宣传、纪检监察等有关工作负责人组成,负责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领导、统筹、协调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四)学院应单独设立学院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规定、保密纪律、调剂录取等环节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巡视,参加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复试录取期间,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三、复试组织学校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拟于 3 月下旬至 4 月下旬开展,采取现场复试(线下)与网络远程复试(线上)方式进行。复试严格落实 “一平台”“双识别”“三随机”“四比对”,确保复试规范公平。(一)时间与形式一志愿考生于 4 月 1 日前进行复试。调剂考生于 4 月 8 日 - 4 月 21 日进行复试。各专业复试形式和安排详见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细则和考试公告。(二)环节与内容复试包括现场作答及综合考核。现场作答采用考生随机抽取试题的方式。综合考核含专业能力、外语听说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全面考查考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创新能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试卷满分为 100 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考会计硕士、审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学院(中心)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复试成绩折算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复试专家根据考生的复试表现独立打分,由组长在复试结束时综合每个复试专家的分数,评定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四、录取(一)录取总成绩折算考生录取总成绩满分为 100 分,计算公式为:录取总成绩 = 折算成 100 分的初试成绩 ×70%+ 复试总成绩 ×30%。(二)复试总成绩不及格(60 分以下)者以及同等学力考生任一门加试科目不合格(60 分以下)者不予录取。(三)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考试违纪、替考,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除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得录取的考生以外的各专业考生,根据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差额录取。(五)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的录取总成绩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合格考生。(六)拟录取名单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核批准后,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 7 日后提交上海市。(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情况,并组织入学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八)入学后 3 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五、加分政策初试加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的有关文件执行。(一)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等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的,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三)报考我校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单科分同国家线,总分在国家线基础上降低 15 分。(四)符合初试总分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 3 月 24 日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六、破格复试2025 年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七、违规处理考生应签署《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严格遵守复试考场规则。考生在本人复试结束后,全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传播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否则一经查实按作弊论处。对违反招生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八、监督复议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时公布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保证考生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时进行处理,涉及复试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由校纪检监察机构处理。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1-67701148;邮箱:yzb@suibe.edu.cn;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1-67703010;邮箱:jyjc@suibe.edu.cn。九、其它本办法由上海对外经贸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各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细则,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公布实施。2025-08-19 17:4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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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复试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综合考察、择优录取、公平公正的原则。二、复试形式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复试采用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三、复试时间我校各学院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22日—3月25日进行,各学院将于3月18日左右公布第一志愿上线名单、复试细则和日程安排,3月28日前公示复试成绩。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及时关注各学院网站。我校调剂系统将在4月8日开放,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四、复试内容按照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我校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专业课笔试、专业课面试),外语听说能力(英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测试)三部分内容。其中专业综合能力占80%,外语听说能力占20%,综合素质能力不做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会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复试中均加试政治理论笔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参见《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附件1)。五、复试纪律1.考生请提前认真学习《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办法中关于考试纪律的内容;2.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守信的意识。严禁考生弄虚作假及违规作弊行为,复试过程中不得私自录音、录像。复试期间及复试后,严禁将考试内容以任何形式对外透露,否则一经查实即按舞弊处理,取消复试成绩和录取资格,上报相关部门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3.考生若存在报考条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以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4.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组织管理部门的统一安排,接受复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在复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复试资格:(1)复试过程中与他人谈话、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2)复试过程中与周围考生存在私下接递物品行为的;(3)复试过程中擅自离开座位或脱离监考老师视线范围的;(4)复试未完全结束前传播复试相关内容的;(5)拒绝、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或侵害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6)其他违反考试规定的行为。六、其他说明1.享受加分政策且满足复试条件的考生可持相关证明先参加复试,实际加分情况以教育部提供的名单为准;如考生未在学院公布的复试名单中,请及时与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2.我校会根据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确定调剂专业和调剂名额,最终以调剂系统公布的信息为准。不设预调剂环节,考生届时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中报名;3.我校及各学院、学部以网站、电话、邮件、短信、各通信平台方式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负;我校发送待录取通知时,若考生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我校将顺次递补,不再另行通知;4.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须携带初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两证齐全方可参加复试),并按资格审查单中需要项目准备所有资料,具体详见《2025年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附件2);5.参加复试的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生,非全日制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生(宁价费发【2017】7号)。第一志愿参加复试的考生在3月20日—3月28日完成缴费(附件3)。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将不予退费;6.体检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方式另行通知;7.其他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我校的相关规定为准。招生期间,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以新政策相关规定为准。【附件1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docx】【附件2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doc】【附件3宁夏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缴费方式.pdf】【附件4政治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表.pdf】【附件5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docx】【附件6宁夏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录取方案.docx】【附件7宁夏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学院(学部)接收考生咨询电话及专用邮箱.pdf】2025-08-14 15: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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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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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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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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