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MBA 委(2024) 2号
各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不断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体系,切实保障培养质量,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
现予以印发,请各培养单位查阅附件。
附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
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4 年 5 月 8 日
附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
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一、总述
(一)制定目的与依据
学位论文工作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是对研究生专业工作能力的全面锻炼,也是培养其实践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工商管理硕士(简称 “MBA”)学位论文的撰写,是提升学生综合能力的核心方式,尤其是能让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各类管理及相关交叉学科知识,解决企业实践中的业务与管理问题。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分类发展的意见》(教研〔2023〕2 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方案(2020-2025)》(学位〔2020〕20 号)等文件精神,依据 MBA 学科专业简介和学位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要求。
(二)基本原则
学位论文工作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行业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和人才培养目标,在导师(组)指导下由学生独立完成,要求科学严谨、符合规范。MBA 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掌握的新知识,展现其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以及独立承担管理工作的实践能力。
(三)适用范围
本要求适用于 MBA 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的选题、撰写、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是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学位授权点、导师对学位论文进行管理和评价的指导性文件。
二、学位论文选题标准
论文选题通常源自企业的实际管理工作,所选主题应能反映企业的管理实践,或是同一类企业急需研究解决的实际管理问题,具有研究价值。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与研究价值,选题需尽量细化和聚焦,具体标准可参考以下几点:
一般以企业为研究对象,可为一家企业,也可是面临共性管理问题的一类企业。
选题要聚焦,明确拟解决的核心问题、问题根源及解决价值,做到 “小题大做”“小题深做”,避免选题过大。
选题聚焦的管理实践问题,在目标企业现有管理环境与资源条件下,存在一定解决空间。
针对选题关注的管理问题,研究者应具备收集相应数据资料的条件,如能实施访谈或开展问卷调查等。
论文选题应与我国各类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及高质量发展要求紧密结合。建议 MBA 学生选取本人所在企业或产教融合培养环节所在企业(如实习实践基地单位)作为分析对象,鼓励通过撰写学位论文理清工作思路,提升对工作单位管理实践的归纳总结、问题分析与解决能力,传播优秀中国管理实践经验。
论文中涉及企业的商业计划书、可行性报告、行业研究报告、管理制度建设等实际管理内容时,需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合规使用,对企业内部数据进行脱敏处理,注意保护商业秘密。
三、学位论文类型及要求
MBA 学位论文属于应用研究型专业学位论文,与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差异较大。它要求学生立足管理实践,针对特定企业识别真实管理问题或有意义的实践,运用恰当的理论框架和分析工具进行系统分析,进而提炼可操作的解决方案或实践总结。
根据论文撰写格式和组织形式(即体例)的不同,MBA 学位论文可分为专题研究类和案例研究类。其他形式论文或创新成果,各培养单位可自行探索并制定相应标准,暂不制定统一规范。
(一)专题研究类论文
基本定位
此类论文以企业为研究对象,基于管理理论分析框架,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科学调查方法和管理分析工具,在对调研对象充分调查、研究、分析、测算的基础上,了解其现状、性质及特点,识别制约企业发展的核心管理问题或关键因素,分析问题成因或决策依据,进而提出对策建议和行动方案。
考核内容
专题研究类论文不同于企业一般的调研报告或诊断报告,需符合学位论文规范要求,重点考核学生独立运用所学知识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调查研究和文字表达能力。要求内容充实、联系实际、观点鲜明、论据充分,结论对解决实际管理问题具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其规范内容一般包括:绪论、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企业现状介绍、企业管理问题识别、管理问题成因分析、解决和改进问题的具体建议、结论与展望等。
评价侧重点
该类型论文包括诊断主导型、调查报告主导型等多种形式,虽内容模块侧重点不同,但有三方面共同特点:
以问题为导向,遵循 “现实问题描述(起源、发展、影响等)- 问题分析(性质、成因、理论分析)- 问题解决(思路、方案、措施与政策等)” 的逻辑。
研究过程强调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采用规范、科学、合理的方法和程序,通过资料收集、实地调查、数据统计与分析等技术手段开展工作,资料和数据来源可信,这是考核要点。
研究成果方面,结论需有较强理论与实践依据,具有可应用性、可参考性与可借鉴性。

(二)案例研究类论文
基本定位
案例研究类论文通常是 “以结构化文字载体,真实、客观、系统地剖析企业在特定内外部情境下的独特管理实践”。结合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一般需具备以下要素:
对论文选题涉及的企业内外部情境进行客观描述。
结构化展现与选题直接相关的企业独特管理实践。
有针对性的管理问题分析。
科学务实的管理解决方案设计。
符合学位论文的结构和写作规范。
考核内容
案例研究类论文的考核重点包括:
对案例事件过程和全貌信息的系统搜集、整理、处理及结构化展现。
对案例事实的分析或总结。
鼓励撰写此类论文,旨在锻炼学员洞察企业内外部真实情境、客观全面搜集管理实践细节的能力,增强其运用管理理论与方法分析复杂情境下管理实践的能力。其规范内容一般包括:绪论、必要的企业 / 行业背景信息描述、管理事件全过程描述、案例分析、管理解决方案设计与实施、研究结论等。
评价侧重点
案例研究类论文必须取材于真实企业实践,提倡采用深入企业 / 行业调研获得的一手案例信息。某些情况下,为保护企业保密信息和人物隐私,可对企业名称、人物姓名、敏感数据进行脱敏处理,但所描述的管理现象 / 实践、困境 / 决策必须真实客观,不得编造和修改。
根据企业管理实践特征与研究关注点,案例研究类论文主要分为描述型(平台型)和问题型(决策型)两类。描述型案例论文聚焦企业发展过程中独特的管理现象或实践,旨在解释 “Why(为什么)”,注重对案例现象及内在机理的解释。问题型案例论文着眼于企业发展面临的独特管理困境或决策,侧重于解决 “How(如何做)”,注重识别分析案例问题的内在原因并提出系统解决方案。

四、其他
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负责本要求的宣传推广、解释、迭代更新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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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商工融合研习营申请须知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项目坚持以培养能推动社会进步与引领企业变革发展的,具有全球战略眼光、创新精神和职业品德的商界精英和企业领袖为项目使命,以提炼特色和打造品牌为抓手,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办学的发展路线。依托学校及学院的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项目逐渐形成了“商工融合,道器兼修,胸怀天下,智领未来”的办学特色。2021年学院通过AMBA再认证,2025年2月通过AACSB再认证,2025年5月通过EQUIS认证。在泰晤士高等教育(THE)第二届学科评级中,学院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双双获A。2022年软科世界一流学科排名,学院工商管理位列内地高校第一,管理学位列内地高校第三。随着学院和学科的长期发展,MBA项目的社会美誉度和知名度稳步提升。我校管理学院MBA项目为了能够加强相互了解,在2025年开设商工融合研习营,欢迎积极申请。一、商工融合研习营申请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申请者学历及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3)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二、具体实施步骤01个人申请商工融合研习营个人申请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10月11日23时,请登录华中科技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的“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址为:http://mbazs.hust.edu.cn,该“申请系统”支持申请者“渐进式申请”——申请者在正式提交申请之前,可在系统中不断添加和完善相关申请材料。02材料提交(1)提交时间:详见批次安排表。(2)材料提交方式:申请者可将书面申请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和电子文档通过申请系统的在线材料提交功能提交书面材料。(3)材料清单(以“申请服务系统”的通知要求为准):1)申请人近期免冠登记照;2)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3)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报告未出,可先提供该报告的申请表扫描件)。查询方法见学信网(教育部学信中心网http://www.chsi.cn/)。5)所在单位组织结构图(标示自己所处位置)。6)其它能够证明工作经历和成绩的材料。例如:①申请者若创业,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股份协议、最近一年的年审报表;②若有海外经历,需提供护照原件及其它证明材料(学习证明或单位证明);③若获地市级以上奖励、职业资格证书及职称等,需提供奖状或证书等。备注: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请申请者自行留存,以备核查。03网上评估与商工融合研习营(1)网上评估。对申请商工融合研习营的申请者,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与网上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给予申请者营员资格,申请者届时可登录申请系统里的进度查询中查看是否获得“营员资格”。(2)商工融合研习营。获得营员资格的申请者,MBA教育中心将分批组织“项目推介会、学长分享会及梧桐智汇坊”。1)实施时间:2025年8—10月(具体方式及时间安排将根据申请者的申请情况确定,具体以官网及申请系统通知为准)。2)商工融合研习营具体流程及形式:流程:个人申请——综合评估——获得营员资格——参加项目推介会和学长分享会——梧桐智汇坊。开展时间:项目推介会和学长分享会及梧桐智汇坊同一天进行。梧桐智汇坊的具体方式:1)小组讨论。小组讨论分组由系统随机确定,每组6人,时间约50分钟。小组成员根据分配的案例,在35分钟内自由讨论,讨论过程中,学院教授和社会导师提供理论和实践指导,并共同探讨和剖析管理案例,最后15分钟,小组成员各自陈述(内容不限于收获和期待)。2)梧桐智汇坊结果:参与的营员可于每批次体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申请系统里的进度查询中查看商工融合研习营“梧桐智汇坊”评估成绩。04收获(1)获得参与企业参访、课堂体验、学生及校友活动、大讲堂等的资格。(2)获得入学后“职业发展支持”的资格。三、信息查询与咨询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联系电话:027-87541915电子邮件:mba@hust.edu.cn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228室邮政编码:430074官方网址:http://mba.hust.edu.cn2025-05-08 11:3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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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教学助理岗位招聘公告发布日期:2025 年 8 月 1 日 17:08:44为进一步保障学院教学与管理一线工作的有序开展,现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离校两年内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学助理岗位人员 1 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一、岗位主要职责本次招聘的教学助理岗位,是学院教学管理体系中的关键岗位,核心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开展各类教学辅助事务,保障教学工作的顺畅运行,同时为学院教师与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教学事务支持及相关服务。二、应聘基本条件1.基本素质方面需满足以下要求:(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及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2)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具备强烈的责任心,且具备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能够完全胜任该岗位的日常工作需求。2.教育背景要求:应聘人员需取得本科学历及相应的学士学位,学历学位需符合国家及学校认可标准。3.岗位履职能力要求:需能够独立或协助完成以下工作 —— 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进度动态管控、教学考勤统计与管理、教学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教学质量评估辅助工作、考试组织与管理、学籍信息维护与管理、教材采购与发放统筹管理、教学研究项目申报及实施辅助管理、教学信息上传下达与内外协调;同时需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4.其他补充要求:工作中需具备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拥有良好的语言表达、沟通交流及跨部门协调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性格开朗外向,能快速适应工作环境。三、招聘工作流程安排1.应聘材料提交:(1)应聘人员需先行下载并填写《助理岗位申请表》《助理岗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1、附件 2);(2)需同时附上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其中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额外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扫描件);(3)所有材料需整合为压缩包或按顺序命名后,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 24:00 前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 kdwfxy@cumtb.edu.cn,邮件主题需严格按照 “教学助理岗位 - 姓名” 格式填写,避免因信息不规范导致材料遗漏。2.资格审核与面试通知:(1)学院将成立资格审核小组,依据本次招聘条件及岗位具体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筛选确定初选人员名单;(2)初选人员确定后,学院将另行成立招聘考核工作小组,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 18:00 前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通知初选人员参加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请应聘人员保持通讯畅通。3.拟录人员公示与后续事宜:(1)面试结束后,学院将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对拟录人员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按学校规定执行);(2)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学院将组织拟录用人员前往指定医疗机构开展入职体检;(3)体检合格者,由学院协助对接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订等入职手续,相关工作需在 2025 年 8 月 20 日前完成。四、人员聘用方式1.身份性质:本次招聘的教学助理岗位人员,身份为编外聘用人员,不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用工形式采用第三方劳务派遣模式。2.合同期限:首次聘用时,受聘人员需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 2 年。3.日常管理与考评:(1)工作地点: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校内指定办公区域;(2)日常管理:由文法学院按照学校人事管理规定及学院内部工作制度执行,受聘人员需服从学院的工作安排;(3)工作考评:受聘人员需专注于本岗位业务工作,定期接受文法学院组织的工作考评(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薪酬调整、续聘或解聘的重要依据。4.违规处理与续聘、解聘规则:(1)在聘期内,若受聘人员出现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学院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若行为造成特别恶劣影响,经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将立即终止聘用关系,不再予以聘用;(2)聘期内,若受聘人员各年度考核结果及聘期期满考核结果均为 “合格” 及以上等次,由学院汇总其工作表现及考评情况后上报学校,经学校研究审议后,决定是否予以续聘;(3)若聘期内任一年度考核结果或聘期期满考核结果为 “基本合格” 及以下等次,学院将依据劳动合同约定及学校规定,予以解聘处理,终止聘用关系。五、薪酬福利待遇1.社会保障:受聘人员入职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即 “五险一金”);2.工资待遇:具体工资标准将根据学校编外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岗位工作强度及应聘人员综合能力水平面议确定,发放方式按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及学校财务制度执行。六、相关附件说明1.附件 1:《助理岗位申请表》,文件格式为 xlsx,截至本公告发布时,该附件已下载 60 次;2.附件 2:《助理岗位申请人员基本情况表》,文件格式为 xls,截至本公告发布时,该附件已下载 66 次;3.应聘人员可通过公告原文链接下载上述附件,若下载过程中遇到问题,可联系文法学院行政办公室咨询。发布单位:中国矿业大学(北京)文法学院发布时间:2025 年 8 月 1 日2025-09-04 10:2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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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简章贵州大学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902 年,历经贵州大学堂、省立贵州大学、国立贵州农工学院、国立贵州大学等发展阶段,1950 年 10 月正式定名为贵州大学。1951 年 11 月,毛泽东主席亲笔为学校题写 “贵州大学” 校名。1997 年 8 月,学校与贵州农学院等院校合并;2004 年 8 月,又与贵州工业大学合并,办学规模与学科实力进一步提升。经过 120 余年的建设与发展,贵州大学已成为国家 “211 工程” 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以及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 “部省合建” 高校;同时还是首批 “全国党建工作示范高校”、首届 “全国文明校园” 和教育部 “三全育人” 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果。在学科建设领域,学校现有 1 个世界一流建设学科、1 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 个部省合建服务地方特色学科群、11 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10 个区域一流建设学科,10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前 1% 行列。学位授权体系完善,拥有 22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4 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50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8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 13 个学科门类,为高层次人才培养提供了坚实支撑。在公共管理领域,贵州大学于 2005 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成为全国第三批、贵州省内第一所获得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授予权的高校。自 2013 年起,公共管理学院正式成为学校 MPA 教育的承办单位。贵州大学 MPA 教育以培养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需求的公共管理人才为核心目标,目前设有公共行政与区域发展、地方政府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与乡村治理、公共政策四个特色培养方向。学校 MPA 教育注重培养学员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与专业能力素养,要求学员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与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领域知识与科学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致力于打造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公共事务领导者,助力贵州发展。在培养过程中,强调 “根植贵州、面向未来” 的定位,注重 “价值”“知识”“技能” 三位一体的公共领导力提升。一、招生计划规模2026 年,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计划招收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初步预计招生人数为 249 人,具体人数可能根据实际招生情况略有调整。二、授课方式与学制安排(一)授课模式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采用集中学习的方式完成教学任务。课程学习主要集中在第一学年,每学期集中授课一次,上课期间周末与节假日不休息,集中授课时间通常安排在每年 9 月 —10 月、4 月 —5 月。在课程设置上,注重将理论学习与科研实践、社会实践相结合,提升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二)学制规定实行以 3 年为基础的弹性学制,学员可根据自身学习进度与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学习时间,最长学习年限一般不超过 6 年。(三)其他说明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学员在学习期间需自行安排住宿,食宿相关费用由个人承担;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各类工资、补贴、医疗支出等费用,学员的医疗保险需自行解决。三、报考资格条件(一)基本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贵州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二)专业特定报考条件报考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拥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以录取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取得大学本科结业证书后,符合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四、报名流程与要求报名工作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这两个阶段的操作,并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将无法补办;同时需按规定缴纳报名费。(一)报考点选择考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报名,确保后续确认与考试顺利进行。(二)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预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22:00;正式报名阶段: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同样为 9:00—22:00。报名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仔细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贵州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已填报的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新的报名信息,但最终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的报名信息。超出规定报名时间后,将不再开放补报通道,已填报信息也无法修改。(三)报名注意事项免初试考生报名: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需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考生诚信要求:考生需准确填写个人所受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填报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学籍学历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看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个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在复试时向招生单位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政策申请:符合规定条件并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考生,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照顾或加分政策;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责任:考生需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与报考点。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真实性:考生需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信息查询: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流程、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后续相关工作。(四)网上确认要求确认时间:所有考生均需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具体时间以各报考点通知为准;材料提交与信息采集: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有关补充材料,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的采集;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认真核对并确认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五)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需仔细阅读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专业的报考条件,若填报的报名信息与《贵州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含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要求)的报考条件不符,将不予准许参加初试或复试。五、初试相关安排公共管理硕士(MPA)全国联考共设置两门考试科目,分别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初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具体考试信息如下:专业学位代码:125200,类别名称:公共管理硕士;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 200 分,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英语二:满分 100 分,考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六、复试相关要求(一)复试分数线在教育部公布的报考地处二区(B 类考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将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等因素,进一步确定本院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二)复试安排与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复试工作一般安排在次年开学之初进行,具体的复试办法将通过贵州大学 MPA 教育中心官方平台公布;资格审查:复试期间,学校将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截至复试考试日期仍需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准考证等报名材料原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核实考生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许参加复试。(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与公共管理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原则上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四)复试考核内容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且这三项考核的成绩均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评价的重要依据。(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复试过程中,学校将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涵盖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七、体检相关规定考生体检工作将在拟录取结果确定后组织开展。贵州大学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结合公共管理专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学校的体检要求标准。未达到体检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八、录取相关安排(一)录取名单确定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量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录取过程中,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二)定向就业考生要求录取类别为 “定向就业” 的考生,需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向公共管理学院提交定向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考生一经录取,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纠纷,需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入学资格复查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贵州大学将对新生的录取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九、违规处理办法(一)考试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将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其中,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诚信档案记录学校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相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三)弄虚作假处理对在报名、考试、复试等环节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含推免生),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十、学费标准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学费共计 5.4 万元,按 3 年缴纳,每年缴纳 1.8 万元。若上述收费标准后续有调整,将以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新标准收取。十一、毕业与学位授予学员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修满规定学分,符合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与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与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十二、其他重要说明凡报考贵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的考生,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招生公告,并接受本公告中的所有规定与要求;残疾考生若需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的考试便利服务,应在报名阶段主动与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贵州大学沟通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相关安排;公共管理学院及贵州大学 MPA 教育中心通过研招信息平台、官方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向考生公开或发送的相关信息与文件,均视为有效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未及时获取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公共管理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也不提供相关考试大纲,考生需自行做好备考准备;复试办法、录取办法等其他未明确说明的事宜,由贵州大学另行制定。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以学校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2025-10-24 09:3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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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办理相关事宜的通知一、个人档案(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必须将个人档案转调至我校录取学院。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需要转调个人档案。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所有考生(含非全日制考生)必须提供由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或居住地街道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表格可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专区(招生模块)进行下载,《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体检表》一起寄送。(邮寄地址和方式见附件1)。三、组织关系转接全日制考生(1)党员组织关系(具体可关注学院后续通知):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内的新生党员,通过陕西省党建信息化平台转接党组织关系。原组织关系隶属于陕西省外的新生党员,通过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或持纸质介绍信和身份证入学后转接组织关系。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去往党组织填写:“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XXX学院委员会”(例如:中国共产党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通信工程学院委员会)。(2)团员组织关系:转入相应学院临时团支部,具体路径为:团陕西省委—省教育团工委—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团委—XX学院团委—2025级研究生新生临时团支部(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029-81891748)。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转接组织关系。四、体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所有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包含推免生、统考生)须进行招生体检,为做好202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体检工作,请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进行体检。西电本校拟录取考生(本校直博生可参加本次体检):西电校医院(南校区医院)将于4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组织集中体检,请考生仔细阅读附件2体检工作安排,抽血或胸透完成后可进行其余一般项目,请大家按时参加体检,错峰前来。体检结果由校医院直接转拟录取学院(注:录取为卓越工程师学院的考生,请在纸质体检表正面右上角空白处手动标注“粤港澳大湾区基地”或“长三角基地”)。校外拟录取考生: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应届生可在本科所在院校校医院体检),可使用当地体检医院的体检表或西电体检表,须包含西电校医院要求的体检项目(一般项目、胸部透视或胸片、肝功全套)。如不确定体检项目包含内容的,可参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资料下载中《西电体检表》。体检报告(须给出体检结论)请于5月10日前寄送至拟录取学院,可随《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表》一起寄送。五、户口迁移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及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考生户口是否迁移由考生自行决定。拟录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职考生不迁移。非全日制考生非全日制考生不迁移。户口迁移须知(1)省外新生需提供:1)户口迁移证明原件(A4);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2)省内新生需提供:1)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户口页)(A4);2)录取通知书复印件(A4);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A4);4)落户后及时把户口本上本人户口页在原籍派出所盖上迁出章。(3)身份证复印件上请用黑色水笔在空白处写明本人所属院系、学号、身高、血型、电话号码、迁出地所属省市。《户口迁移证》注意事项① 户口迁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2号西安电子科技大学。② 户口迁移原因为“大中专招生”。③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与入学前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④ 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籍贯、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等相关信息必须齐全、打印字迹必须清晰。⑤ 户口迁移证右下角加盖的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必须清晰可见,户口迁移证上如有改动,须在更改处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⑥ 出生地、籍贯两项必须详细到市(县)。⑦ 因是全校新生集中落户,《户口迁移证》右下角有效期可以忽略不计。⑧ 新生落户工作需要经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审批后才可完成,一般于入学当年寒假前,在此之前如需办理身份证、护照、签证、银行等业务,请在原籍或本科院校开出户口迁移证之前完成。(如有疑问可咨询北校区党委安全保卫部/保卫处户籍室029-88202961)六、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通知书待教育部录检结束后发放。七、其他学费缴纳、申请贷款等按照研究生奖助办公室相关要求进行,入学报到等相关事宜请关注后续通知。2025-08-01 13:3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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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及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工作办法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与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二者统称推免生)的复试工作,是研究生多元招生体系里的关键组成部分。为扎实推进我校 2026 年接收推免生各项工作,严格遵循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办法。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优先意识,进一步确立科学的评价导向,坚持择优录取原则,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坚决不予录取,做到宁缺毋滥。在考核过程中,坚持对考生能力素质与知识掌握情况的考核并重,全面考查考生各方面表现,结合多维度信息进行综合评价,确保选拔出综合素质优秀的考生。切实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坚决维护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保障每位考生的合法权益,杜绝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强化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确保复试工作有序、合规开展。二、复试组织管理机制学校层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全面负责统筹协调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与指导。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成立由院领导担任组长、思想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领导本单位的推免生复试工作。(1)工作小组需在充分调研、集体讨论决策的基础上,依据相关规定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复试工作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可行。(2)强化制度执行力度,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严防不正之风对推免招生工作的干扰,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与公正性。(3)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所有参与推免相关工作的人员,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需主动提出回避申请;若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需主动向工作小组报备。同时,考生若有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与推免相关工作,也需主动向培养单位报备声明。(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将制定的复试细则上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复试工作开展前向考生公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5)培养单位需认真审查申请者提交的各类申请材料,规范使用申请者本科阶段的学业成绩,坚决杜绝材料弄虚作假的情况。(6)对于申请者提交的科研创新成果、发表的论文(文章)、获得的专利、竞赛获奖证明或其他原创性成果,培养单位需组织专家组进行审核鉴定(专家组成员需具备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人数一般不少于 5 人),排除成果存在抄袭、造假、冒名顶替或有名无实等问题的情况。(7)申请者材料审核完成后,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填写《内蒙古大学接收推免生资格初审表》,并按要求上报相关部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成立接收推免生综合考核复试小组,该小组负责确定综合考核的形式、内容、评分标准及具体流程,并组织实施考核工作。(1)复试小组由 3 至 5 人组成,成员需具备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且应选派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作风公道正派,同时无直系亲属申请本单位推免生的人员参与。(2)在复试工作开展前,需对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解读、业务培训与纪律教育,确保其熟悉工作要求与规范。(3)复试考核涉及的内容及相应答案,在启用前均属于国家机密材料,参与复试工作的相关人员需严格遵守保密工作原则,严禁泄露机密信息。研究生培养单位需明确推免生复试的具体时间、考核形式及相关要求,及时通知考生,并按计划组织开展复试工作,确保考生能按时参与考核。三、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综合考核包含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与 “业务能力考核” 两部分,具体要求如下:考核分值设定: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 20 分,业务能力考核满分 80 分。考生需达到各考核科目满分 50% 的基本合格线,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招生需求,在此基础上设定更高的合格标准。特殊考生考核:对于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需重点考核其作为推荐免试重要依据的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深入了解考生在相关领域的能力与潜力。考前准备工作:(1)为确保考生身份真实,考前需采取 “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将考生信息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进行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复核,防止替考等违规行为。(2)组织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加强对考生的诚信考试教育,明确告知考生在学校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信息,否则将按违规处理。考中管理要求:坚持并进一步完善 “三随机” 管理方式(随机确定考生参与考核的次序、随机组建导师考核小组、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强化对复试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公开。考核时长与评分: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复试小组各成员需在考核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考核秘书需现场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复试结束后,需根据各成员评分综合计算出每位考生的复试成绩(成绩以百分制呈现,保留两位小数)。材料保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需妥善保管考核过程中的评分记录、考生作答情况记录、视频监控资料及录音录像等材料,并按要求提交研究生院进行备份存档,以备后续核查。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求考核开展时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初步确定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后,需通知拟录取考生提交《报考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随后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开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考核核心内容: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具体涵盖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情况、诚实守信表现等方面,同时需强化对考生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方面的考核,确保考生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考核实施方式:可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导师与考生面对面谈话的方式,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也可根据实际需求,采取 “函调” 或 “派人外调” 的方式,向考生原所在学校或单位核实相关情况,全面掌握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考核结果运用: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将直接取消其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五、复试结果使用及相关流程拟录取名单初步确定: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需根据考生的复试考核结果,综合评估后确定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与直博生建议拟录取名单,并将名单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名单审核与最终确定: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结合全校生源状况与各学科发展需求,最终确定全校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名单公示:研究生院需对最终确定的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7 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与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异议可按规定渠道反馈。六、监督机制与复议流程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对复试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及复试结果的合理性全面负责,对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与监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事件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需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确保复试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开展,及时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信息公开制度:严格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各环节工作安排、复试结果等重要信息,需及时通过学校官方渠道向考生与社会公布,保障信息透明度。复议制度实施:(1)考生若对复试结果或招生工作存在异议,需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提出申诉,逾期将不再受理。(2)内蒙古大学研究生院负责受理考生的咨询与申诉,考生可通过指定方式反映问题。(3)申诉受理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西路 235 号内蒙古大学研究生楼 605 办公室(4)邮政编码:010021(5)咨询申诉电话:0471-4992114七、拟录取后续要求录取资格审核: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综合考核不合格,均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录取。入学体检要求:考生在入学时需按学校要求参加体检,若体检结果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不予办理入学手续。2025-09-23 10: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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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后续工作的说明各位拟录取考生: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一、材料邮寄要求1.全日制研究生(现场复试时已上交至招生学院的考生除外)需提交《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5月12日前通过EMS邮寄至我校,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和“政审”字样。政审表中最后一栏招生单位政审意见由我校各招生学院负责填写,无需考生填写。2.非全日制研究生(现场复试时已上交至招生学院的考生除外)需提交以下材料:(1)《安徽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附件1),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2)《安徽工业大学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附件2),甲方加盖公章、签字,丙方签字;(3)《安徽工业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录取知情书》(附件3),本人签字。以上材料需在5月12日前一并通过邮政EMS邮寄至我校,信封上注明考生姓名和“非全”字样。所有材料均可通过邮政EMS邮寄,不建议使用其他普通快递方式。接收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湖东北路400号安徽工业大学佳山校区第三教学楼研究生院218办公室,邮编:243002,联系电话:0555-2311609,联系人:黄老师。二、录取通知书相关事宜1.所有拟录取数据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才能确定为正式录取。请各位拟录取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信息。2.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需在5月1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ahut.edu.cn/logon),进入“通讯地址确认”模块,更新确认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移动电话等信息。通讯地址务必准确清晰,详细到住址或办公地址房间号,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免录取通知书无法寄达。录取通知书预计于6月下旬通过中国邮政EMS陆续寄出,届时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在系统内查看邮寄快递单号。通知书通讯地址建议为家庭地址,格式建议为:“\*\*省\*\*市\*\*区(县)\*\*路\*\*号\*\*\*单位名称\*\*部门(学院)”或“\*\*省\*\*市\*\*区(县)\*\*\*乡镇(街道)\*\*村(小区)\*\*号(\*\*栋\*\*室)”。三、调档相关事宜1.非全日制研究生不转档案。2.拟录取为全日制研究生(含推免生),我校需调取人事档案。考生需在5月1日至5月19日期间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ahut.edu.cn/logon),进入“通讯地址确认”模块,更新确认档案所在地、档案所在单位(具体名称)、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具体地址)、档案所在单位邮政编码等信息。正确填写“档案地址确认”有关信息后,考生需登录我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ahut.edu.cn/logon),进入“录取材料下载”模块,下载电子版调档函,自行保存并打印(建议彩色打印),持纸质版调档函到档案管理单位将本人人事档案调至我校。3.档案寄送要求如下:请根据《调档函》要求将本人档案寄往我校(建议通过EMS邮寄)。档案邮寄接收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马向路1530号安徽工业大学秀山校区汇文楼A栋212室研究生院办公室,邮编:243002,联系电话:0555-2315363,联系人:石老师。请考生按调档函要求的时间邮寄档案。四、党团组织关系办理非全日制研究生党团组织关系不转。1.党组织关系安徽省范围内的考生及已联网开通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外省考生,党员组织关系需通过网上转接审批,无需开具纸质介绍信。考生原单位党组织应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直接将考生转到即将入学的我校相关学院党委,并在转接原因中备注“考取XX专业2025级研究生”。考生开学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主动及时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结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对于无法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组织关系转接的考生,需在原单位党组织开具纸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开学时携带纸质介绍信和党员信息采集表主动及时到所在学院报到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手续。纸质介绍信抬头为“中共安徽工业大学XX学院委员会”。2.团组织关系团员入学报到后1个月内,持团员证或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所属学院分团委办理。注意:新生为共青团员者,报到前需到原团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办理转出手续,需通过“网上共青团·智慧团建”系统,发起团组织关系转出申请。进行团组织组织关系网上转出的申请中,转入组织选择“团安徽省委”→“安徽工业大学团委”→“XXX学院团委”,之后由学院团委负责老师审核无误后,操作完成“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入的相关工作。五、户口关系考生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关系迁移至我校。建议不迁户口。若需办理户口关系迁移的考生,开学时请自带户口迁移证明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办理过程中需注意:户口迁移证上迁移地址必须是“安徽工业大学”,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相同项目中的内容(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内容不一致的不予入户。户口迁移证上的“籍贯、出生地”一栏应详细到具体的“某省某市(或县)”,内容不全的需退回更改。户口迁移证上的内容不得涂改,否则不予办理迁入手续。六、住宿安排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含推免生)在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学期间,学生自行安排住宿。七、体检安排我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体检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已录取考生将在开学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要求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执行。录检工作期间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方便沟通,未尽事宜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学院网页最新通知。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4月27日2025-08-27 13: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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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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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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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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