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
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 采用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 用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 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 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坚持公开、 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本招生简章针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 市昌平区)、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市大兴区)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以 下简称校本部),医学部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2026 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 业、计划和有关要求详见《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事项详见《北京大学 2026 年接收 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二、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2 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 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 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并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 取资格。
2.报名
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 (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 以报考)。
3.报考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 1 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 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 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 2026 年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1 . 考 生 须 严 格 按 照 北 京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网报公告》的相关 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 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期前, 考生可随时修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所 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 按照我校报名公告的要求及时查看学历(学籍)等校验结果并根据核验工作要求 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7.网报结束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 的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 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入学报到前一律不能修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我校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考试 试题与同专业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 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 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考招生计划 数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总数减去当年实际接收的该专项推免生 人数。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在学校专项计划内统筹安排,同等情况下优先向理工类专 业倾斜。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 北大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 相关工作。
(三)初试
1.初试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执行。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 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简要说明如下(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 关规定):
1.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 他学术要求(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 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 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 30%至 50%的范围 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 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4.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 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 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 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确 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 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1.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 学校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北 京大学 2026 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工 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招生单 5 位,调剂专业代码以中国研招网为准。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 入学前(以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 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 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非全 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被我校 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 2 年或 3 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 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 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
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安 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 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 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八、转档与就业
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 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 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定向就业类别 硕士研究生还须在录取前签订相应协议书。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 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若原为在职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 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 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 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 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
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 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 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 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 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相应 的招生工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硕士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 一考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 各专业最终计划可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
2.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 上表彰等)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与我校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初审,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 生初审通过后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 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3.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 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4.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 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和复试分数线, 将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5.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 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6.我校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7.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62751354
监督电话:010-62756913
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 13 层 1317-1318 房间
邮政编码:100871
2.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238
监督电话:010-82805630
电子邮件:yzb@bjmu.edu.cn
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 328 房间
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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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较强开拓创新能力和领导能力,掌握系统的现代管 理知识和国际经济、技术发展的最新动态,适应国际竞争需要,具有国际经营战略头脑 和总揽全局决策能力的企业家和高级职业经理人。二、培养方式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学制为2年。课程教学以教师讲授和案例分析为主,辅助以小组讨论、实战模拟和各种形式的讲座。三、学历学位学生完成全部课程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依《北京大学章程》,经学校批准,可获得由学校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四、报考条件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后有8 年或以上全职工作经历, 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中高层管理人员。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毕业后有10 年或以上全职工作 经历,其中应有5年或以上管理工作经历,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较大规模企业的现职高 层管理人员。 五、选拔方式采取“申请审核-考生考试-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考察综合素质和管理潜能。申 请审核包含材料审查和面试考核,通过者方可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 EMBA联考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北京大学不接受考生调剂,报考北京大学的考生亦不能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 1.材料审查由考生报考的学院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材料包括: (1)正式报名表一份,含个人信息、工作及公司信息、工作履历、教育背景、社 会职务、荣誉和奖励、附加信息、学费来源说明、报考人自述、推荐人信息 等。 (2)推荐信两封(中英文均可)。 (3)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 2.面试考核重点考核考生作为优秀管理人员所应具备的政治素养、管理经验、综合素质与培养 潜力。 3.笔试 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安排,笔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举行,考点设在北京 大学。 笔试科目为《EMBA联考综合能力》,时间3小时,满分200分。主要考察考生的英语 阅读水平、逻辑思维能力、管理实践经验及商业判断能力。 考试内容包括商务英语阅读、逻辑数学推理、管理案例分析和商业判断能力四大部 分。其中: (1)商务英语阅读,满分25分,测试考生的商务英语理解能力。题型为两篇英文阅读理解,每篇阅读理解包括5道选择题,每题2.5分。 (2) 逻辑数学推理,满分35分,测试考生逻辑推导能力、数学分析能力。其中,5道逻辑推理题,题型为选择题,每题4分;5道基础数学题,题型为选择 题,每题3分。 (3)管理案例分析,满分80分,测试考生的实践管理分析能力,题目主要来自企 业管理的实际问题,涉及战略规划、人力资源、商业伦理、经济热点等方面。 题型为2道开放式论述题(可在3道题目中任选2个进行论述),每题40分。 (4)商业判断能力,满分60分,测试考生的商业敏感性、问题决断力、社会责任感。题型为2道开放式论述题(可在3道题目中任选2个),每题30分。六、报名报名时间、方式与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同。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址: https://yz.chsi.com.cn。 具体报名要求详见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和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公告。相关报名信息如下:单位代码:10001 北京大学院系代码:(028)光华管理学院\(047)深圳研究生院\(062)国家发展研究院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研究方向:以“EMBA_”开头相关方向学习方式:非全日制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报 考 点:北京大学(1101)考生必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缴纳初试报考费,并按照《北京大学 报考点(1101)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名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 完成照片上传、网上信息确认等操作。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 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报名系统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 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看校验结果。 网上学历 (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必须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 网报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须注明报名号和联系方式)的 电子扫描件(JPG或PDF格式)邮件发送至xjxlrz@pku.edu.cn(邮件标题为报名号+姓名+ 材料名称,正文包含姓名、联系电话、报名号),否则不予准考。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 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除认证报告外,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 本(簿)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部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认证时间 周期可能较长,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及早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以免影响报 名考试。 七、学费标准以《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中公布的学费标准为准。 八、联系方式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咨询电话:010-62747161、010-62747162电子邮件:emba@gsm.pku.edu.cn 地址: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2号楼201室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咨询电话:010-62755706 电子邮件:emba@nsd.pku.edu.cn地址: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承泽园124室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 咨询电话:0755-26032506电子邮件:emba@phbs.pku.edu.cn地址:深圳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汇丰商学院118室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10月2025-06-03 10: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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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是一所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 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我校采用推荐免 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选拔方式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采用全国统一 考试方式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 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 原则,积极推进专业学位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坚持公开、公平、公 正,阳光招生。本招生简章针对北京大学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市昌平区)、 软件与微电子学院(北京市大兴区)和深圳研究生院(深圳)(以下简称校本部), 医学部招生简章另行单独公布。2025年校本部招生院系、专业、计划和有关要求 详见《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推荐免试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 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事项详见《北京大学2025年接收 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校本部)》。 二、全国统一考试(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款另有规定的除外: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开学报到为准)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含)以上 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 ④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 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复试通过,并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 取资格。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法律(非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的考生,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 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报考条件第1条中第(1)-(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 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 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见《北京大学2025年 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EMB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二)报名 1. 考生须严格按照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 https://admission.pku.edu.cn,以下简称北大研招网)公布的《北京大学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北京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大学(10001)网报公告》的相关 要求进行报考。有关招生院系、专业、学习方式、选拔方式、招生人数、考试科 目及相关说明(含备注)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2.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 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情况等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 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以下简称中国研招网)认真阅读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 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北京大学的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截止日期前, 考生可随时修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5.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任一阶段未完成,报名无效。所 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6.报名期间网报系统将对考生所填学历(学籍)等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应 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7.网报结束后,我校将对有效报名信息进行准考资格审查。经我校确认准考 的考生应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 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8.考生报考信息经本人确认正式提交后,在录取阶段一律不能修改,报考资 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9.我校不采用单独考试方式招收硕士研究生。“强军计划”、“援藏计划” 等专项计划考试试题与同专业非专项考生试题相同。 10.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 填报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生效。未按规定申报的或审核未通过的, 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1.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收符合条件的推免生,统考招生计划 数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专项计划总数减去当年实际接收的该专项推免生 人数。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 北大研招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 相关工作。 (三)初试 1.初试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具体时间以国家相关公告为准。 2.初试科目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四)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简要说明如下 (具体见当年的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 1.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中下旬。 2.我校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 他学术要求(具体可参见招生目录及院系招生说明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 绩(初试各科成绩及总分)应同时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和院系复试基本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 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30%至50%的范围 内,具体差额复试比例和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招生院系根据其学科专业特 点及生源状况在复试前公布。 4.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登录北大研招网缴纳复试费并下载相关 表格,在规定时间提供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包括攻读硕士学位阶 段的研究计划、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科研成果等。 5.复试前我校将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 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资格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 不予复试。 6.复试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采取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其一或多 种组合,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对考生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进行考核。 7.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 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 录取。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8.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思 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 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及格(60分及以上)的考生,按招生专业目录 确定的学科(专业、方向)总成绩排名,以统考招生人数为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 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 (五)调剂与录取 1.按照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我校第一志愿上线考生不足的专业, 学校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对招生计划进行统筹调整。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应按照《北 京大学2025年研究生复试与录取有关规定》进行调剂申请、系统填报等相关工 作。 3.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自愿调剂到北京大学以外的其他研究生招生单 位,调剂专业代码以中国研招网为准。我校不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 4.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 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5.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应在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历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 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 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1.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我校仅针 对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生在报名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 填报,院系在录取时予以确定。被我校录取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前签 署“定向就业研究生协议书”。 2.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年或3年(以招生专业培养方案为准)。 五、学费与奖助学金 (一)学费 我校招收的所有硕士研究生都应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缴纳学费(学费标 准见附件)。 (二)奖助学金 1.我校奖助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grs.pku.edu.cn/jzgz/zcwj/xyjxjy/index.htm 2.我校国家奖学金有关规定查询网址 http://xgb.pku.edu.cn/jxj/jxjxm/index.htm 六、入学体检 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保 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住宿安排 1.我校实行住宿申请制,住宿费用自理。2.校本部招收的以下类型研究生有资格申请学校住宿: (1)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 (2)“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全日制学 术型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宿舍园区包括燕园校区、新燕园校区(北京市昌平区),具体安 排可于报到前查询(查询方式另行通知)。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 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 3.专业学位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其 他已明确不解决住宿的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4.深圳研究生院、软件与微电子学院研究生的住宿按照院系安排执行。 八、硕博连读 被我校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可在入学满一年后申请硕博连读,具体选拔时间、 人数和选拔办法等按照《北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2025 年北 京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详见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以及相 关院系硕博连读相关规定执行。 九、转档与就业被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户口转入学校, 入学后学校不再办理相关手续。人事档案按规定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按国家 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相关手续。 被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人事档案转入。 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接受户口转入、不提供奖学金、 不提供住宿、不提供公费医疗。毕业后应回原工作单位或自谋职业;若原为在职 人员,在学习期间由于原工作单位被撤销、合并等原因造成其不能回原工作单位 者,由学生自谋职业。 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的转档与就业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办理。 十、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申请人或考生对院系硕士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院系以书面形式具名提 出,院系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请人或考生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 办公室提出复查。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信息、其它报考信息以及提交资 料等的真实性。凡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 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申请)、录取等资格。3.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 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 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 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33号)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我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 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有关人员, 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相应的招生工 作。违反规定的,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我校各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中均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全国统一考 试招生人数以院系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减去实际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人数为准。各专 业最终计划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推免生录取情况及上线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 级以上表彰等)并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前与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初审,按照我校规定的申请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初审通过后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 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3.有关招生院系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培养方案和奖助政策等,可 在相关院系网站查询。 4.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 划”“退役大学生士兵”和“援藏计划”等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数量 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下达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5.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及招生院系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 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6.我校医学部的招生、奖助学金和住宿等具体事宜参见医学部招生简章。 7.若上级部门在本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作相应调整并进行公告。 未尽事宜,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十二、招生咨询1.校本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62751354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监督电话:010-62756913办公地址: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层1317-1318房间邮政编码:100871 2.校本部各招生院系联系方式查询网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lxxx/lxyx/index.htm 3.医学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238监督电话:010-82805630电子邮件:yzb@bjmu.edu.cn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一号楼328房间邮政编码:100191 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10月2025-06-03 10: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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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按需招生、 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全面考察考生的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 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复试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参加复试或复试不 合格者不予录取。一、硕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划线工作坚持质量为先、宁缺毋滥的原 则,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学科门类划定,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划定,“强军计划”“援藏计 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项计划的分 数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生源情况等因素综合划定。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北京 大 学 研 究 生 招 生 网 ( 以 下 简 称 北 大 研 招 网 , 网 址:https://admission.pku.edu.cn)公布。 除专项计划外,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人 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 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二、复试时间与方式我校大多数专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将于3月中旬启动,一般采取现场 复试方式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和方式请关注招生院系网站通知。三、硕士招生院系复试细则及名单招生院系在学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和复试比 例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各院 系的复试实施细则及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近期将陆续在院系网站公布,进入 复试名单的考生应密切关注报考院系复试工作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复 1 试。每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 的可提前结束面试。四、复试要求及程序1. 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准备好报考资格审查证明材料,院系在复 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 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复试前还将采取人证识别及 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2. 硕士考生复试材料提交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报考院系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1)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已在北大研招网 (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网上报名】 模块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尚未在北大研招网注册考生即日起可按以下步骤完成注册(已注册考生无须 重复注册): 第一步账户注册:访问北大研招网,点击【网上报名】注册账号;第二步信息关联:注册完毕后登录,选择【硕士研究生】,填写本人身份证号(18 位)和中国研招网报名号(9位)后点击保存。完成注册绑定操作的考生,登录 后选择【硕士研究生】,点击左侧“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2)个人陈述。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硕士研究生】->【复试 表格】中下载并打印,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招生信息->硕士招生 >普通招考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要求填写。(3)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 (5)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 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6)可以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如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 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7)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可享受 相应加分政策条件的考生,在3月17日17点前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至 各院系邮箱,并在复试前向招生院系提交纸质版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以上(1)-(5)为必须项,(6)(7)两项由考生根据自身实际 情况和院系要求提交。此外,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须提供《报 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3. 硕士考生复试费缴纳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考生(包括内地和港澳台考生,不含外国留学生) 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 左侧“复试缴费”按钮;收费标准:100元/人/次,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 复试的按次缴纳复试费。 4.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生的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各院系自行组织,成 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和审计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 在复试中进行,由招生院系自行组织,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 同等学力加试所有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 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 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不加试。 7.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将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复试和录取过程中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 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 学习方式与录取类别我校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原则上非全日制研 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考生还须在报到前签署定向就业研究 生协议书。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考学习方式在复试录取阶段不予更改。 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 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五、硕士考生调剂报考北京大学“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除上述情况外,北京大学校本部各院系不开展调剂工作。北京大学医学 部调剂政策以医学部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录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 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 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 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 拟录取名单确定考生总成绩包括两部分,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计算而成。复试成绩为各种复试考核方式的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所占权重由院系在复试前公布。一般初试成绩可占总成绩 的50%至70%,复试成绩占50%至30%。复试及格(60分(含)以上)的考生,总成绩按招生专业目录及复试细 则确定的方式(一级学科、专业、方向)排名,以实际剩余统考招生计划为 限从高至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自行放弃录取的考生除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 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 列入拟录取名单。 2. 拟录取名单公示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进行公示,考生可登录相关院系网站查询拟录取名 单,或在北大研招网的“信息公开->招生公示”栏目进行查询。 3. 体检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均须体检。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具体时间 另行通知。新生的体检标准和体检医院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北京大学学籍注册;不合格者,可按学籍规定申请 保留入学资格一年。若入学资格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则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港澳台生港澳台生的复试录取标准和要求,原则上与内地(祖国大陆)同专业/领域学生相同。八、外国留学生同一专业相同类型的申请人采取同一方式进行复试。外国留学生的复试录取标准与中国籍同专业/领域学生相同。 九、其它事项以上事项除明确标明硕士生外,均适用于博士研究生、港澳台研究生。考生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 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 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由考生所 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校本部咨询电话:(010)62751354,电子邮件:grszsb@pku.edu.cn,监督 电话:(010)62756913办公地址: 北京大学燕园大厦13层1317-1318 房间医学部咨询电话:(010)82802337、82802338,电子邮件:yzb@bjmu.edu.cn,监督电话:(010) 82805630办公地址:北京大学医学部行政楼三层328房间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 年3月12日2025-06-03 10: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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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庆四十载,光华再出发丨北大光华四十周年院庆主题活动举行伴着时代的大潮往前走,种子走向萌芽,涓滴走向江海,偶然成为必然。自筹划、发展,到创新、引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同行者,一路奔赴更辽阔的天地。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老一辈光华人留下的教育理念,历经岁月的沉淀,滋养着一代又一代的光华人,浸润于光华的血脉里,也展现出了“常为新”的进取精神与“敢为先”的胆识魄力。从1985到2025,这四十年,是北大光华不断迈进的四十年。创造管理知识、培养商界领袖、推动社会进步。每一步的跨越,都是对“常为新”的生动诠释;每一次的突破,都彰显着“敢为先”的豪迈气概。四十载春华秋实,北大光华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浪潮中应运而生,也在这一进程中不断成长与蜕变,书写着属于自己的辉煌篇章。5月25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四十周年院庆主题活动在北京大学百周年纪念讲堂举行。北京大学党委书记何光彩,党委副书记姜国华,原党委常务副书记吴志攀,原副校长张国有等学校领导同志;光华管理学院创始院长厉以宁先生的夫人何玉春,光华教育基金会总干事尹衍樑先生特别代表尹崇尧;国内多所经管类学院院长,学术界专家学者,海内外合作院校代表;学校职能部门、院系负责人;光华管理学院历任领导、教职员工、荣休教师、在校学生、校友代表以及社会各界友人等2000余人参加了此次活动。红楼弦歌 家国光华承续北大商学百年根脉,光华管理学院经过四十年发展而枝繁叶茂。从成立经济管理系,到工商管理学院,再到光华管理学院。北京大学应时代之需,不断推进、提升、支持经管教育发展。光华管理学院取得今天的成绩,离不开学校的悉心指导和大力支持。活动上,北京大学党委副书记、党委统战部部长姜国华代表学校致辞。姜国华在致辞中首先向北大光华全体师生和海内外校友致以亲切的问候,向长期关心支持北大光华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姜国华表示,光华管理学院诞生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浪潮之中,成长在全球化的发展大势之下,始终与时代同频共振,与国家发展同向同行。以厉以宁先生为代表的一代代光华人,秉承着“创造管理知识,培养商界领袖,推动社会进步”的使命,推动光华管理学院迎来一座又一座发展高峰,成为中国乃至亚洲商学院中的一面旗帜。当前,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对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加快建成教育强国作出了战略部署。面向未来,光华管理学院必须立足更高起点谋划高质量发展:一是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培养经济管理拔尖创新人才;二是要加强一流师资队伍建设,持续汇集经济管理高水平人才;三是要构建中国自主知识体系,着力打造经济管理创新研究高地。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希望光华管理学院将“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北大精神传统,转化为推动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创新实践,在回应时代之问中彰显光华担当、书写发展新篇,为北大加快跻身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前列,为我国建设教育、科技、人才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北京大学与光华教育基金会的开创性合作,成就了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今天。活动上,尹衍樑先生特别代表尹崇尧发表了致辞。尹崇尧首先代表尹衍樑、光华教育基金会向北京大学及光华管理学院表达了祝贺。尹崇尧表示,父亲曾多次讲述自己与厉以宁先生等前辈一起推动的教育事业。今天站在光华管理学院四十周年的里程碑前,更钦佩于前辈们的远见卓识。四十年风雨兼程,在一代代光华人薪火相传的不懈奋斗下,光华管理学院成长为享誉亚洲、蜚声国际的商学院。站在四十周年的新起点,光华管理学院正以更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以更创新的精神回应时代。愿光华管理学院在下一个四十年,继续赓续教育薪火,引航发展新程;凝聚经管智慧,共创人类未来。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马化祥,围绕学院40年的发展与创始院长厉以宁先生的紧密联系展开,从多个维度展现了光华的精神与传承,讲述了“何以光华”。2025-06-03 10: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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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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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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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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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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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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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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