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北京工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1-27 15:05:24 来源: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作为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高校,北京工商大学以商科、轻工、食品及数据科学为核心发展方向,构建了理、工、农、经、管、法、文、艺等多学科协同发展的完善学科体系。该校的研究生教育始于1979年,1981年便成为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办学底蕴深厚。目前,学校已拥有7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与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应用经济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被列为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在学科影响力方面,农业科学学科成功跻身ESI世界前1%行列,化学、工程、材料科学、环境与生态科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经济与商学等学科也相继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术实力备受认可。


2026年,北京工商大学将通过"申请-考核"制与硕博连读两种模式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学校始终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核心原则,在保障招生工作安全性、公平性与科学性的前提下,实现统筹管理、规范流程、信息公开的招生管理目标。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规模


2026年博士研究生的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人数,可查阅《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食品与健康学院的招生计划中包含2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名额。


在招生计划的结构方面,定向就业博士生的招生数量通常不超过总计划数的20%(专业博士研究生不受此限制);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录取的博士生,其人数占比不超过总计划数的50%。最终的实际招生人数,将由学校依据北京市下达的正式招生计划,结合各专业的生源报考情况进行综合确定。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申请-考核"制报考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正确的政治立场,热爱祖国并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 学历学位需满足以下任一要求:


(1)已完成硕士研究生学业并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文件。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顺利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国(境)外高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入学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否则将失去录取资格。


(3)达到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需在获得学士学位后,在报考的学科专业领域内拥有六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计算周期为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至博士生入学之日)。


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4. 需提供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5. 满足所报考学院针对"申请-考核"制提出的外语水平与科研能力要求。


6.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关于该专项计划的报考规定,且经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7.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需遵照军队相关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8. 在读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若报考博士研究生,无论选择定向就业还是非定向就业报考类别,都必须获得硕士阶段定向就业单位的同意。若因考生与定向就业单位或服务单位在报考问题上产生纠纷,导致无法录取的,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硕博连读报考条件


硕博连读模式的具体报考条件及选拔流程,详见《北京工商大学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


三、报考类别说明


博士研究生报考类别依据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考生的"录取类别"与报考时选择的"报考类别"一致,报名信息提交后无法修改,考生需在报名阶段慎重决策。


非定向就业:考生在入学报到前,必须将符合规定的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若未按要求转入,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的处理。博士在读期间,档案不得转出。考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结业、肄业)后按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就业:录取前,考生需与学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三方协议,其人事档案、户口等材料均无需迁入学校。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专项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人事档案的处理按照当年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四、选拔流程安排


(一)"申请-考核"制选拔流程


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分为两批次进行,第一批次安排在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第二批次预计在2026年3月至5月开展。若部分专业第一批次招生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将纳入第二批次招生。此外,若后期北京市追加招生计划,学校将对新增名额进行统筹分配。


1. 网上报名与费用缴纳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所报考学科的具体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缴纳200元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流程。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核查自身是否符合报考学科的资格条件,若因不符合条件而报考,产生的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网上报名时间规定如下:


(1)第一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名:2025年11月28日09:00至2025年12月10日22:00。


(2)第二批次"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报名:具体报名安排请关注后续发布的北京工商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第二批次相关通知。


每个批次中,考生在报名系统内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若存在重复报名情况,以系统中最后确认的一条信息为准。


2. 申请材料提交要求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及费用缴纳后,第一批次报名考生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将报考材料寄送至所报考学院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仅限顺丰或EMS快递),同时将"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扫描为PDF格式,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接收邮箱,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为"博士报名材料+报名号+姓名"。未缴纳报名费或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其报名将被视为无效。


考生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包括:


(1)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表格最后一页最后一栏需考生签字确认;非应届硕士毕业生需在表格最后一页"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意见"栏按要求完成签字盖章。


(2)彩色打印的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申请表,该表格需包含以下附件内容: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②1500字左右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计划陈述书,需明确拟研究的问题及研究设想;


③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可提供在读证明;


④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的硕士阶段课程成绩单;


⑤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及目录等相关材料;


⑥个人学习与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突出成就介绍,以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的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⑦符合报考条件的外国语水平证明文件;


⑧报考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3)两份由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具备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需手写签字并密封提交。


3. 报考资格审核


各学院将组建专门的资格审核小组,依据学校及学院"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初步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学校将对学院初定名单进行复核,最终确定并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4. 准考证打印


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需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需同时携带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


5. 综合考核实施


综合考核包含笔试、综合能力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三个核心环节。各学院将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全面评估考生的基本学业水平(涵盖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及外语水平)、已取得的学术研究成果质量、博士生培养潜能及综合素质等方面。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该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长3小时,具体考试安排以"北京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为准,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同时,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由报考学院指定的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加试不合格者同样不予录取。


第一批次综合考核初步定于12月底举行,具体的考核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学校研招网发布的相关通知。


6. 其他注意事项


考生在同一学院同一专业仅能获得一次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的机会。即已在第一批次报名中通过资格审核并获得综合考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在第二批次中再次报考该学院该专业。


若考生在第一批次考核中已获得拟录取资格,则不得参加第二批次考核;只有在主动放弃第一批次拟录取资格后,方可参与第二批次考核。


若考生同时报考两个批次,只要在任一批次获得拟录取资格,必须先放弃该批次拟录取资格,才能继续参与另一批次的资格审核、考核及拟录取流程,否则另一批次的招生流程将自动终止,考生需谨慎选择报考志愿及批次。


开展第一批次考核的学院,若后续获得招生名额增量,原则上优先用于录取第一批次的合格生源;当第一批次无合格生源时,再启动第二批次考核工作。


(二)硕博连读选拔流程


符合硕博连读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系统要求完成报名操作并缴纳200元报名费。完成网上报名后,将依据《北京工商大学硕博连读招生管理办法》开展后续选拔工作。


五、录取工作规则


1. 学校将严格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查评价结果,对考生的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估,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2. 考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将不予录取:报考资格审查不合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综合考核各环节;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未通过"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或未完成;报考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情况;体检不合格。


3. 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工作结束后进行,通常在入学报到期间开展,具体的体检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上述文件均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或联合发布。


六、学制与学习年限规定


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6年,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8年。


七、学费标准与奖助体系


(一)学费收费标准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4.8万元。


(二)奖助学金保障体系


学校以"奖励优秀学生、提升教育质量、保障基本生活、提高整体待遇、优化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为目标,建立了长效化、多元化的研究生奖助体系。该体系适用于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无固定收入且已将档案转入学校的全日制研究生,由奖学金系列和助学金系列两部分组成。


奖学金系列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其中,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达到80%,一等奖学金(覆盖面40%)标准为每生每年18000元,二等奖学金(覆盖面40%)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


助学金系列涵盖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以及学校助学金,学校助学金具体包括助管津贴、助研津贴和临时特困补助。


在校研究生还可申请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优秀研究生毕业生荣誉、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质量提升奖励、国家公派奖学金项目以及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奖助体系的详细信息可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需要注意的是,各类奖助学金的标准每年可能会进行调整,最终以考生入学年份学校发布的奖助政策为准,建议考生密切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文件。


八、住宿安排说明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的住宿由学校统一统筹安排,住宿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九、考生申诉处理机制


若考生对初审、资格审核及综合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收到相应结果通知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所报考学院提交书面复议申请。申请材料需注明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报考专业、联系方式及复议理由,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学院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议并给出回复。


若考生对学院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在收到学院回复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交书面复议申请。考生需将本人签字的申请书拍照后,按指定方式提交。学校将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议并反馈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


1. 对于在报名或考核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无论何时发现,学校都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2. 学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培训班,也不提供历年考试真题。


若报考我校的博士研究生同时被我校及其他招生单位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告知我校,避免影响自身录取事宜。


4. 教育部明确规定,研究生不得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5. 若上级主管部门后续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招生简章内容不一致,将以上级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学校会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敬请考生留意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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