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5-11-10 11:11:10 来源: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一、学习年限与就读形式


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基准学制设定为 3 年,为保障学习质量与完成学业的灵活性,最长修业期限划定为 5 年。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需以全脱产形式在校进行系统学习,全程参与校内课程、科研实践等教学环节;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则面向在职人员开放,允许在兼顾本职工作或社会实践的前提下,通过灵活多样的授课安排与时间调配,以非脱产方式完成学业。


二、报考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方可报考。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及本校规定的体检标准,确保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任务。


(二)学业水平达标要求


考生需满足以下任一学业条件,方可具备报考资格: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等院校、成人高等院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此类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按招生单位规定时限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自动失去录取资格。


已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计算时间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及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本校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


在校研究生若计划报考,必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书面同意。


(三)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专项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代码 12560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二)(三)项基本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工作经验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拥有 3 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校规定的本科毕业同等学力标准,且拥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拥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报名实施流程


(一)网上报名相关规定


网上报名正式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开放时间为 9:00 至 22:00;网上预报名时段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具体工作安排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另行发布通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


考生报名前需仔细查阅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本校发布的网上报名公告,明确各项报考要求。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记录。逾期将不再受理补报申请,也无法修改已提交的报名信息。特别说明:本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报名时,考生只能选择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进行填报。初试结束后,待教育部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考生可通过官方调剂服务系统,查询本校的调剂政策、剩余招生计划等信息,并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考生需严格按照本校要求,如实填写个人学习经历、学历背景等信息,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


考生必须准确填报本人奖惩情况,尤其要如实说明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行为所受到的处罚记录。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校验结果。同时,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核实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若未能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需在本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的补充核验手续。


考生应认真研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审慎选择填报志愿。若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现场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等后续环节,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考生需准确填写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交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相关要求


除推免生外,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确认或到报考点指定地点现场核对的方式,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办理。具体确认时间将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及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


考生进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需额外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所有考生必须亲自核对并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信息一经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发的各类问题,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生需按规定标准缴纳报考费用,缴费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确认手续。


考生需按照报考点要求,配合完成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收集工作。


四、考生资格审核


本校要求所有报考考生在报名前,自行登录全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平台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并依据查询到的准确信息如实填报报考信息。本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若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存在疑问,将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经核验通过后方准予参加考试。


五、初试相关安排


(一)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初试前 10 天左右,凭借网报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官方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作为考试入场的重要凭证,需妥善保管。


(二)初试时间安排


初试统一安排在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举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具体考试时段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 14:00 起:业务课(二),具体考试时长以考试科目要求为准。


六、复试相关规定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必备环节,复试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复试环节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与综合评价,内容涵盖学业知识储备、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方面,既重视考生的考试成绩,也兼顾其过往学业表现与综合素养。


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成绩核算办法、工作流程、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相关事宜,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并发布,复试前请考生密切关注本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


考生需自觉遵守本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中的各项约定,在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前,不得向外界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相关涉密信息。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阶段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外国语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均在复试过程中进行,测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考核的重要依据。


若有必要,经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批准,本校可对考生组织再次复试,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调剂工作说明


当第一志愿合格生源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本校将启动调剂工作。所有考生的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统一提交,不接受其他形式的调剂申请。


本校将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制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操作流程、复试录取规则及调剂录取名单,考生可关注本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及时了解调剂动态。


八、录取工作办法


本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结合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综合考量其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重点关注考生的现实表现,主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情况,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在本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分别与本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本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考生若需在被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需在本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提交书面申请,经本校审核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 1 至 2 年,期间从事相关工作,期满后再入学完成学业。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若入学时未能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其原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


九、违规行为处理


对于在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扰乱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进行严肃处理。


对于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将开除学籍;


对于在职考生,将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对于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行为构成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对于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无论何时查实,均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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