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28 13:43:05 来源: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为保障兰州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招生相关事宜明确如下,供考生参考。


一、招生规模


兰州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预计总招生名额约为 5800 人,该数量涵盖所有考试类型、学习形式及专项计划的招生人数。


招生类型分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类,学习形式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2026 年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将由招生学院在复试开始前向考生公布。


二、考试阶段与方式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含初试与复试两个主要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初试组织:初试由全国统一组织,考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三种。


复试组织:复试由兰州大学自行组织,考核形式以面试为主,同时结合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多种方式进行综合评估。


招生专业的名称及代码、学制、学习形式、考试科目及其他业务要求,可查阅《兰州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获取详细信息。


三、推荐免试招生规则


兰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具体要求,需以《兰州大学 2026 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简章》为准。


接收推免生的专业范围,不包含工商管理(MBA,代码 125100)和公共管理(MPA,代码 125200)两个专业学位,其余全日制招生专业均参与推免生接收。


已被兰州大学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若推免生在规定日期截止前未成功录取,其推免资格将自动失效。


兰州大学最终接收推免生的人数,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的人员,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兰州大学规定的体检标准。


学业水平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属于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截止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兰州大学对应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兰州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内容),可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部分专业学位对报考人员有额外要求,具体如下:


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


满足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法律(法学)专业学位


满足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中的所有要求。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及教育专业学位(教育管理方向)


满足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并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临床医学专业学位


满足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需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口腔医学专业学位


满足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需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已获得口腔相关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护理专业学位


满足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需为护理学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其中应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往届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满足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中第 1、2、3 项要求。


额外满足以下要求: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


为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四)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说明


兰州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名流程安排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日 9:00—22:00,逾期无法报名。


报名操作: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兰州大学的网上报名公告要求完成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仅限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自行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指定网站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1 月 9 日前,向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学历(学籍)认证的 PDF 或 JPG 格式电子文档,文件命名格式为 “身份证号码 + 姓名”。未通过校验且未按时提交认证文档的考生,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不同生源类型需提供的证明材料:普通高校及成人类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获本科或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境外学历(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信息填写要求:考生需准确填写本人奖惩情况,尤其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处罚的情况,需如实填报。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加分政策申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多项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参加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 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中,应征入伍退出现役的人员),且符合报考条件。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上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该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其中往届在职人员需确保工作单位和户籍符合要求,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需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准确填报信息,且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如下: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时可选择填报该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入伍前入学信息及入伍、退役相关信息。复试前需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复核,未通过复核的考生不得参加该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且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通过审核的考生,调剂阶段可申请调剂至该计划;未申请加分的考生,不可参与该计划调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具体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免初试资格申请: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指定系统报名,逾期无法补报。兰州大学将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资格申报与审核:符合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相关部门、报考点将进行资格初审,兰州大学招生学院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考生,不享受相应政策或不得参加相关计划考试。


残疾考生便利申请: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享受合理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兰州大学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安排。


报考点选择:报考兰州大学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原则上选择工作、户口所在地或学习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按甘肃省教育考试院规定选择兰州大学报考点,具体要求可查阅各报考点公告。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考点要求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信息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兰州大学官方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主动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错过时间节点导致无法参与后续环节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报考点所在省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确认材料与流程:网上确认时考生需提交的材料以考点要求为准,所有考生均需完成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约定,认真核对确认报名信息,按核验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无法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初试相关安排


准考证打印:教育部公布的时间段内,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初试地点:由考生完成网上确认的报考点确定。


考试工具要求:兰州大学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成绩复查:初试成绩公布后,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按兰州大学后续公布的复查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查申请。学校将组织专人复查,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七、复试与录取规则


(一)总体原则与时间


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遵循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类选拔。复试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 3 月中旬至 4 月中旬,4 月底前完成全部录取工作。


(二)复试资格与要求


兰州大学为自划线高校,考生需符合学校及招生学院(部分学院可能在学校分数线基础上提高学科复试分数要求)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方可参加专业复试。


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复试方式、考核要求、录取程序及标准,将以学校及招生学院后续公布的通知为准。


考生需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内容。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 3 个专业学位的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复试报到时,考生需提交报考资格相关材料原件,由招生学院复审,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


(三)复试组织与调剂


各招生学院将根据招生规模分批开展复试,原则上第一志愿考生参加第一批复试。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格生源不足时,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若部分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兰州大学将按教育部工作安排,提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发布余额信息及调剂办法,调剂考生可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


(四)录取资格要求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按时取得证书的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八、重要事项说明


报考类别与就业方式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原则上即为录取类别,报名时需谨慎确定为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有正式工作单位且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报名前需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仅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录取后不得变更就业方式。


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拟录取后需调取个人档案,毕业后自主择业。


考生因报考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导致无法复试、调取档案、录取或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档案、协议书等录取后所需的调档政审材料,需按要求在入学报到前提交审核,否则不予报到。


专项计划名额说明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招生名额有限,部分学院、专业可能无法分配到名额,考生报考前需认真阅读相应招生简章,谨慎选择。


同等学力考生要求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需达到报考专业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详见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备注” 栏)。复试报到时,需向招生学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同时,按教育部要求,复试中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参考书说明


兰州大学部分学院不提供相关考试科目的参考书,考生可自主选择参考书籍。


指导教师填报


硕士研究生报名时,暂不要求填报指导教师。


学费标准


全日制学术学位:各专业学费标准为 8000 元 / 学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公共管理(MPA)20000 元 / 学年;工商管理(MBA)中,MBA 32000 元 / 学年、IMBA 50000 元 / 学年;汉语国际教育、翻译、社会工作、法律、集成电路工程、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林业、生物与医药、农业、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国土空间规划 13000 元 / 学年;设计(艺术学院)、音乐、临床医学、新闻与传播 16000 元 / 学年;设计(威尔士学院,中外合作办学)80000 元 / 学年;应用统计、口腔医学、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金融、税务 18000 元 / 学年;教育、气象暂定 15000 元


九、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兰州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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