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化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5-10-27 15:10:53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为帮助考生全面了解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顺利完成报考流程,现将学校概况、招生类别、报考条件、录取规则等核心信息整理如下,所有内容以官方最终通知为准。


一、学校概况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先后入选国家 “211 工程”“‘985’优势学科创新平台” 重点建设院校,现为国家 “双一流” 建设高校。


学校持续推进 “人才强校” 战略,组建了一支高水平师资队伍。队伍以两院院士、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国家高层次人才为学术带头人,以教学科研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为后备力量,为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提供坚实支撑。


学科建设方面,学校坚持 “强工、厚理、兴文、重交叉” 布局,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入选新一轮 “双一流” 建设学科。2025 年 7 月数据显示,学校有 10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分别是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生态 / 环境学、计算机科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物理学、药理学与毒理学;其中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 3 个学科更是跻身 ESI 全球排名前 1‰。


在学位授权方面,学校现有 8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1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 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1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已与俄罗斯、美国、英国、法国等 63 个国家(地区)的 170 所大学及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并通过 “北化 - 世界百强高校本硕博精英计划”,为学生提供更多国际交流机会。


二、招生类别说明


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按学习方式与就业方式分为不同类别,具体如下:


(一)学习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两类研究生的考试招生均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政策与标准。


(二)就业方式分类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类。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需在报考时明确就业方向。


三、招生专业与计划安排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可参考《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考试大纲、参考书目,均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需注意的是,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拟招生人数仅为参考数据。2026 年正式招生计划以国家上级计划部门下达的文件为准,各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热度适当调整;其中,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以最终结果为准,会影响统考招生名额。


四、报考条件要求


考生需根据报考类型,满足相应的基础条件与专项要求,具体分类如下:


(一)全国统一考试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同时满足以下基础条件与学业水平要求:


1. 基础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品德良好。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学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2. 学业水平条件


考生需符合下列学业水平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 2 年及以上(计算时间为毕业后至 2026 年入学前),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名前需向学校研招办提交 3 项材料:①英语 CET-4 成绩单(成绩需达到 425 分及以上);②报考专业 6 门及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③5000 字左右、相当于本科毕业论文水平的论文,或本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经学校批准后方可报考。


已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3. 特殊说明


在读研究生报考前需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专业学位报考条件


报考部分专业学位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中基础条件外,还需符合专项要求:


1. 法律类专业学位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者可报考)。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需满足(一)中所有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 管理类专业学位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代码为 125601 的工程管理方向,需满足(一)中第 1、2、3 条基础条件,并符合下列工作经验要求之一: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 5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此外,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考试招生政策,还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执行。


(三)单独考试报考条件


为聚焦世界科技前沿与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学校部分专业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就业类别为定向就业。


考生需满足(一)中第 1、2、3 条基础条件,并符合下列专项要求:


学历与工作经验: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及以上。


职业背景:为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且录取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


成果要求:在所报考学科、专业或相近研究领域有显著标志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作为排名前三的完成人获得已转化应用的国家授权发明专利 1 项;获得省部级(含)以上科技奖项;担任省部级(含)以上科研项目骨干成员等。


优先条件:原则上具有校企战略合作基础的企业一线在职骨干技术人员,可优先获得报考资格。


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需在 2025 年 10 月 13 日 - 16 日(以邮戳日期为准),向学校研招办邮寄以下纸质材料:


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出具的推荐书。


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相关成果材料扫描件。


《北京化工大学单独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表》。


经学校审核批准后,考生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四)推荐免试报考条件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 完成报名。


重要说明


已被学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否则推免录取资格无效。


截止教育部规定日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学校推荐免试工作的具体要求,可参考《北京化工大学 2026 年推免招生工作办法》。


退役人员免初试政策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上述推免系统报名,逾期不可补报。


五、报考流程详解


报考分为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可补报或修改信息。


2. 报名平台与流程


考生需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的网报公告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 报名关键注意事项


志愿填报:考生报名时仅能填报学校的一个专业。


信息真实性:考生需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奖惩信息(尤其是国家教育考试违纪作弊记录),提供真实材料;弄虚作假者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教育部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研招网查看校验结果;未通过校验的考生需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可提前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加分与照顾政策:符合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关信息,学校将在复试前复审;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地区,且不可同时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专项计划报考:报考专项计划(如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填报相应信息,且不可同时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报名时确认的信息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高校学生” 含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入学新生,及成人高校同类学生);报名时需选择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填写入伍、退役等信息,复试前需提交《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核;未通过复核的考生不可按该计划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申请普通计划。


残疾考生便利申请:在学校报考点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如需考试便利服务,需在报名阶段与北京教育考试院、学校研招办沟通申请。


报考费缴纳:考生需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具体要求以报考点公告为准。


信息获取: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及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信息,避免错过关键流程。


(二)网上确认要求


1. 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具体工作由报考点组织实施,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2. 确认流程与要求


信息核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需本人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确认后一律不可修改,填写错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电子信息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要求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电子信息。


资格审查:学校将审查考生报考信息及确认材料,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准考;发现伪造、变造证件的,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三)准考证打印


考生需在考前 10 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可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相关安排


(一)初试时间


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与分值


根据报考专业不同,初试科目设置分为三类:


常规科目设置:多数专业设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四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药学专业设置:仅设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三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300 分。


管理类专业学位设置: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会计等专业学位,仅设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两个单元科目,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三)初试科目安排


初试均为笔试,具体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12 月 20 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 月 21 日下午:业务课(二)。


(四)初试地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指定报考点。


单独考试考生:需选择 “北京化工大学” 报考点。


其他考生: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要求以所在地省级机构规定为准)。


(五)考试用品提醒


计算器限制:学校所有自命题科目均不允许使用计算器。


“337 工业设计工程” 科目:需使用报考点统一提供的答题纸,仅可携带常规文具(签字笔、直尺、铅笔、橡皮等),其他工具禁止携带;答题需用签字笔,红色笔或铅笔作答不计分。


考前公告:选择北京化工大学为报考点的考生,需在初试前查阅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 “考前公告”,了解具体考场要求。


(六)成绩公布


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初试成绩,考生可通过研究生院网站查询。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考生可按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复查办法以学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七、复试与录取规则


(一)复试与调剂安排


1. 复试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以下简称 “招委会”)负责统筹领导复试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公示,各学院(系、中心)按要求制定实施细则。


2. 复试分数线与比例


分数线划定:学校将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条件。


复试比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各专业(或方向)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若合格生源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复试结果: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信息查询: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及各学院(系、中心)实施细则,将于复试前在研招网及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3. 复试资格审查


学校在复试前将严格审查考生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具体包括:


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或学位证书(以报名时确认信息为准)、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应届生)等。


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需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资格不符的考生,不予复试。


4. 身份与专项资格复审


身份审核:复试前学校将采取人证识别、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核查考生身份。


专项资格复审:对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学校将复审其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


5. 复试纪律要求


考生需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诚信复试承诺书》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违反纪律者将取消复试资格。


6.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在复试中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重复,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可查阅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学院实施细则。


7. 思想政治理论与外语测试


思想政治理论: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语测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八、学制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法律硕士(法学)、会计硕士(MPAcc)学制为2年,其余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包括休学时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学制为2年,其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2~5年(包括休学时间)。


九、住宿、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住宿


我校将统筹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在朝阳校区、海淀校区和昌平校区住宿。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二)学费


我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有研究生收取学费,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三)奖助政策


为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在学制内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评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社会资助奖学金等。同时学校、学院(系、中心)和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具体奖助事宜以学校相关政策为准。


十、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


(二)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事宜


(一)我校所有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以“研招网”、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及研招办微信公众号公布为准。考生应及时、认真阅读相关通知。


(二)我校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及培训,也不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发放考研相关资料。考生如遇到非法冒名网站、微信、邮件、电话等诈骗信息,可向我校举报或直接报警。


(三)本章程如有内容与上级单位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上级单位最新政策执行。未尽事宜,以上级单位最新政策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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