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是全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有着悠久的办学历史。1958年,为解决陕南基础教育师资和其他急需人才,汉中大学成立,1978年更名为汉中师范学院;1965年,适应三线建设战略需要,北京大学汉中分校在汉中设立,1978年北大分校撤离后,在原址建立陕西工学院;2001年,汉中师范学院与陕西工学院合并组建陕西理工学院,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陕西理工学院更名为陕西理工大学。
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28.23万平方米,校舍建设总面积68.39万平方米。现设有15个学院、3个书院和1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2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2个本科专业,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3万余人,其中研究生2000余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入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有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物理学、汉语言文学等8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经济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思想政治教育等15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建设项目,6个省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名牌专业,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创新创业学院,1个省级现代产业学院,23个省级教学团队,16名省级教学名师,2个国家级和6个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2个省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1个省级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建校以来,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16万余名毕业生,绝大多数已成为所在领域、行业或部门的优秀人才和业务骨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持续强化学科特色建设。学校及生物学被列为陕西省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拥有生物学、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国语言文学等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会计、生物与医药、材料与化工等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理、工、文、管、法、教育、经济等7个学科门类。1个省级一流学科,5个省级一流培育学科及2个省级重点学科专业,化学学科、工程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围绕秦巴自然资源、工业应用技术、汉水流域文化三大特色领域,在秦巴山区自然资源研究与开发利用、工业应用技术开发研究、汉水流域文化史及文化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形成鲜明特色。
学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不断提升科技服务能力。现有1个省部共建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1个“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陕西数据与应用中心汉中分中心”,1个未来产业创新研究院。建有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概念验证中心、省高校重点实验室、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38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近年来,获批国家级项目60项、省部级项目340余项,获教育部人文社科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11项、省高校科学技术奖33项、省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19项,发表核心期刊论文2900余篇,其中教师以共同一作单位在Nature发表论文2篇,SCI、EI、CSCD收录1300余篇。授权发明专利440余项,专利转化280余项。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持续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现有专任教师126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40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0余人,二、三级教授20余人。建有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柔性引进院士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全职引进国家级人才1人,入选陕西省省级人才项目30余人。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者40余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理念,不断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主动对接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设有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理工大学特莱恩工学院。先后与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5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本硕连读、双学位等各类交流学习项目。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促进了学校的学术交流与对外融合。
学校坚持“融合发展”理念,服务社会发展成果丰硕。学校积极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成立科技发展公司、大学科技园等成果孵化平台,5项科技成果获批秦创原“春种基金”。学校聚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大鲵高值化利用、秦巴茶叶深加工、黑木耳羊肚菌人工高产栽培、中药材新品种研发、尾矿渣处理、土壤保护、装备制造业等方面开展有组织科研,助力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学校与汉中市共建生态产品技术创新研究院、天汉数字经济研究院、汉中汉文化研究院等,与3201医院、汉中市中心医院等开展教学、科研合作,与汉中中学、汉中市龙岗学校等深耕基础教育研究,为汉中市高质量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学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持续筑牢事业发展政治保障。深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将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学校党委获评陕西高校党建工作“示范高校”,建有教育部、省级党建“双创”党组织14个,通过以党风带教风、以教风促学风、形成优良校风,不断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陕西理工大学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要求和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办学强校五大战略”,全面落实“内涵建设十项任务”,改革创新,锐意进取,凝心聚力,追求卓越,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以教师教育和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报考须知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26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八百余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十余名。报考时各学科、类别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要求将全部学籍及人事档案调至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安排进行学习。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我校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教育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招生单位相关要求。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不再补报。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要求执行,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
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5.考生应当认真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初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详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公告。
六、复试
我校基础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各专业复试线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划定。具体复试要求、复试时间、地点、内容等以当年学校复试通知公告为准。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跨专业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专业加试相关要求由各招生学院界定)。报考法律(非法学)以及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跨专业考生不再进行加试。
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志愿填报。
八、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1.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
2.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3.全日制类别的所有考生拟录取后都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及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在职报考全日制类别的考生必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并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全部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或按时转入档案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
4.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陕西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书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十、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制
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制均为3年。
(二)学费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术型:8000元/生/年;
专业学位:会计、新闻与传播: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工商管理20000元/生/年,其他均为12000元/生/年。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
学校奖助体系完善,为研究生完成学业创造良好的条件。设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执行。
(四)住宿费
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
十二、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720
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大学
学校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邮政编码:723000
联系人:杨老师 张老师
联系电话:0916-2641564
电子邮箱:yzb2641564@snut.edu.cn
咨询QQ群:398747246(学硕),741671350(专硕)
十三、特别提醒
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
2.导师情况可在我校各学院网页上查询;往年试题可在网报后联系研招办获取。
3.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按照教育部2026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招办咨询,所有招生相关政策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内容为准。
5.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各专业联系方式详见附件,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的初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均无需使用计算器。
-
陕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要将立德树人和提高选拔质量统筹兼顾,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继续深化人才选拔机制改革,注重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考查,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不断提高生源质量。二、划定复试分数线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各学院要认真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招生管理规定》)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综合考虑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精准测算、自主确定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学科专业分数线)和其他学术要求,不得出台有歧视性或其他有违公平的规定。划定分数线后,各学院要及时在学院网页上对拟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三、复试资格审查一志愿考生应于参加本专业复试前至少36小时将所有审查资料清晰扫描或拍照后,登录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硕士招生”版块(电脑端登录,浏览器中输入网址:https://yjsxt.snut.edu.cn/gsapp/sys/yjsbmxsd/entrance.do),按提示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初次登录用户名: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初试准考证号),逾期未提交者视作放弃复试。调剂考生请于收到复试通知当天将资格审查材料以相同形式提交至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考生端(初次登录用户名:考生本人身份证号,密码:初试准考证号)。资格审查材料的具体要求如下:(1)复试诚信承诺书。(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3)初试准考证。(4)思想政治审查表。(5)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须提供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还需提交大学期间7个学期完整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教务处盖章后扫描或清晰拍照(若暂无法提供原件的,可通过学校教务系统截图)。往届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高职高专同等学力考生应提供毕业证书及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本科结业生应提供本科结业证书。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证明材料。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6)在职考生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的,须提供由本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同意就读证明(公务员、事业单位及中小学教师提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模板见https://yjs.snut.edu.cn/zlxz/zsgz.htm,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招生工作”)。(7)报考非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须提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模板见https://yjs.snut.edu.cn/info/1026/3725.htm,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招生工作”)。(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个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原件扫描或清晰拍照。(9)附加材料(自愿提交)①大学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英语专四/专八证书、全国计算机水平等级证书;②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学科竞赛获奖证书;③其他学业类获奖证书。注:相关模板可在研究生院网页“资料下载”中下载使用。资格审查时每名考生必须提供(1)-(8)项材料的电子版,第(9)项附加材料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提交。考生上传文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复试时需提交原件复查(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在拟录取后与本人人事学籍档案一并邮寄),复查不合格的,将取消复试或拟录取资格。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须及时登录招生系统考生端,自行打印《复试准考证》,A4纸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复试准考证,并保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干净整洁、无字迹。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参加复试,不具备复试、录取资格。四、复试1.复试方式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需要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具体要求参照《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远程网络复试指南》《陕西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场规则》。2.复试时间我校复试启动时间为2025年3月下旬,一志愿复试结束时间原则上应不晚于3月28日,调剂复试结束时间应不晚于4月18日。复试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统筹考虑、综合研判确定。考生如不能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复试时间及具体安排请关注相关学院网站通知。3.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能力水平、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情况,跨专业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还需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2门,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4.复试考核方式(1)综合素质考核及心理健康测评,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本专业之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情况、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科学精神等,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具有一票否决权;心理健康测评主要考察心理素质及性格、意志状况等)。(2)专业素养及能力(测试内容与招生简章中公布的复试科目一致,形式由各学院自定)、外国语水平、综合能力等三部分。根据复试考核形式,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3)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复试外,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满分均为10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考生还需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考试方式由相关学院自主确定。各学院可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情况,增加其他技能或水平测试环节,增加的测试环节将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向考生公布。会计(非全日制)、工商管理(非全日制)专业考生请关注我校经济管理与法学学院网站通知,学科教学(语文)(非全日制)专业考生请关注我校人文学院网站通知,教育管理(非全日制)专业考生请关注我校教育科学学院网站通知。五、调剂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未通过该系统调剂录取的考生一律无效。各学院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学院或学科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调剂计划将根据各专业调剂生源、导师规模、培养条件、专业发展需求等情况统筹管理、动态调整。各专业最终调剂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学校将收回相关学院(学科专业)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并进行二次调整。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整体情况统一协调再调整。具体调剂学科专业、调剂要求、拟调剂人数以我校在研招网调剂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六、录取1.各学院要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的录取规定和要求,依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素质、品德操守考核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按照学校下达的硕士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我校复试工作全部完成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2.总成绩计算办法。原则上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具体权重和各分项权重由学院自主确定。各学院根据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对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后得出考生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3.录取原则(1)各学院根据各学科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拟录取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或因存在问题被取消拟录取资格,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向低分依次在合格考生中进行递补;如递补时该生已被其他招生单位拟录取,则顺序递补下一位。后期如有追加指标,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专业生源情况,确定补录的专业,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向低分进行补录。(2)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任何一门复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任意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未达到满分的60%)均不予录取,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的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各学院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学院招生计划。(3)采用复试“一票淘汰制”的学院或学科专业,应制定具有可操作的、明确的复试淘汰规则与机制,并提前向社会和考生公布。(4)经确认不符合学科专业报考规定的考生,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操守考核不合格的考生,经学院审查后一律不予录取。(5)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6)所有报考全日制招生专业的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须根据我校发放的《调档函》,在规定时间内将全部人事学籍档案转入我校。(7)拟录取考生名单需经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组织的录检,录检不通过者不予录取。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通过、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名单为准,并由研究生院向审核通过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一般于6月下旬发放。七、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拟录取考生自行下载体检内容(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资料下载-招生工作”版块中下载),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复试前一个月内也可),并在收到拟录取通知一周内将有效体检表邮寄至各学院。八、信息公开及监督1.在复试录取工作中,研究生院负责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考生信息的审核以及网站公布(https://yjs.snut.edu.cn/)。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复试实施细则、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等信息的发布与公示(详见各学院网站)。2.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等有异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后3天内填写《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结果复议申请表》,并提交至复试学院。学院需将复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并负责对考生提出的异议做出合理必要的解释,如考生对学院的复议结果仍有异议,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进一步向学校进行申诉。3.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法规严肃处理。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并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最新安排和部署实时调整。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致远楼303室,电话:0916—2641564,邮箱:yzb2641564@snut.edu.cn纪委监察室:知行楼4层,电话:0916—2641591,邮箱:JIW@snut.edu.cn2025-06-03 16:56:30
-
陕西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简介陕西理工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汉中,学校创建于1958年,是一所具有六十余年办学历史的省属高等学校,2006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校现有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数学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会计、法律、教育、体育、国际中文教育、电子信息、机械、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生物与医药、应用统计、材料与化工、新闻与传播、工商管理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省级重点学科(特色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一千余名,各类硕士研究生一千余人。学校现有南北两个校区,校园总面积128.23万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68.49万平方米。现设有15个学院、3个本科书院和1个教学实验实训中心,1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设有60个本科专业,共有全日制在校生2.2万余人。现有1个省部共建类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2个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1个未来产业创新研究院,1个“国家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系统陕西数据与应用中心汉中分中心”。建有矿渣综合利用环保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全国人文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等35个国家级、省部级研究中心和服务平台。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现有专任教师1260余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380余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0余人,二、三级教授18人。建有1个省级博士后创新基地、1个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柔性引进院士5人(其中双聘院士3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4人、国家“杰青”1人、国家“优青”1人,入选陕西省省级人才项目20余人。现有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全国优秀教师、陕西省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获得者40余人。学校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支撑,近年来,获批国家级项目77项、省部级项目400余项,获省科学技术奖21项、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8项、省高校科学技术奖39项、省高校人文社科成果奖18项。获省级重点科技创新团队2个。《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为“全国高校优秀社科期刊”,《陕西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为“中国科技论文在线优秀期刊”。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教育,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不断加大研究生教育支持与投入力度,坚持“开放办学”理念,主动对接国家教育对外开放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先后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4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本硕连读、双学位等各类交流学习项目。常年聘请外籍专家及国内外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促进了学校的学术交流与对外融合。陕西理工大学始终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深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抓“双一流”建设重大机遇,坚持内涵发展,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治理体系建设,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努力创建以教师教育和工程教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实现学校事业发展新突破。★报考须知一、招生计划我校2025年预计招收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七百余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三十余名。报考时各学科、类别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录取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二、学习方式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在我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日制研究生需全脱产在校学习(要求将全部学籍及人事档案调至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根据学校教学安排进行学习。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具体时间以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时间为准)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仅限报考所学专业,不得跨专业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报考教育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6.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1-4中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1-4中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可报考)。7.全日制类别的所有考生拟录取后都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全部转入我校。在职报考全日制类别的考生必须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签字盖章的“在职工作人员攻读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批登记表”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并在学校指定时间内将全部学籍、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不能保证全日制脱产在校学习或按时转入档案的,我校将不允许参加复试或不予录取。8.所有跨专业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除外。9.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在复试资格审查时提交《陕西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原件(模板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专区),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就业协议书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10.报考我校会计(1253)、教育(0451)、电子信息(0854)、机械(0855)、电气工程(085801)、化学(0703)的同等学力考生还需满足以下学业条件:(1)辅修过报考专业的本科6门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优良,并有进修院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课程成绩单;(2)有相关科研经验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核心期刊发表文章一篇。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有关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报考单位相关要求。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请考生届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查看报名须知、招生单位招生章程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报名、考试安排事项等,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五、初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我校初试各科目考试方式均为笔试。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六、复试我校基础复试分数线按国家A区复试基本要求执行,各专业复试线由相关专业所在学院划定。其他复试时间、地点、内容等以当年学校复试通知为准。七、调剂考生初试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填报调剂志愿。八、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九、录取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定。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通过名单为准。十、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助体系(一)学制所有学科专业(全日制及非全日制) 学制均为3年。(二)学费(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术型:8000元/生/年;专业学位:会计、新闻与传播:12000元/生/年,工商管理:15000元/生/年,其他专业学位10000元/生/年。(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20000元/生/年,其他均为12000元/生/年。(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奖助体系完善,设有学业奖学金和“三助一辅”岗位津贴,具体评选要求和奖励标准按学校当年下发文件执行。(四)住宿费住宿费按照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安排住宿,对确有住宿需求的,学校将根据宿舍空余情况和学生申请情况进行适当安排。十二、联系方式学校代码:10720学校名称:陕西理工大学学校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 邮政编码:723000联系人:杨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916-2641564QQ群:398747246(学硕),741671350(专硕)研究生院主页:http://yjs.snut.edu.cn/注:导师情况可在我校各学院网页上查询;往年试题可在网报结束后联系研招办获取。涉及报名、考试、调剂和录取等方面的政策要求,最终以教育部2025年研招相关文件规定为准。十三、特别提醒1.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也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欢迎广大考生和教职员工向我校反映违反上述要求的行为和线索。2.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考试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4.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初试时均无需使用计算器。2025-06-03 16:53:51
-
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
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
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
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
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
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广州医科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报考公告 -
1兰州大学管理学院2026年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方案
-
2南开大学2026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
3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新疆农业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
4关于2025年北京林业大学中国科协青年科技人才培育工程博士生推荐工作的通知
-
5中国石油大学经管2026年博士研究生报考通知
-
6福州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6年“申请-考核”制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
-
7东北石油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实施细则
-
8长沙理工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9长沙理工大学关于2026年招收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的通知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