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东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高 等教育“四为”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 量、追求卓越”的工作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以及学 校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遵循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研究生教 育规律,坚持分类培养、优化课程体系,深化落实科教融合、 产教融合、教研相长的育人机制,构建价值塑造、能力培养、 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培养体系,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 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 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 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招生类别
(一)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学校学术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 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方式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两 种 。
(二)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成定向就业和非定向 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 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 全日制教育硕士考生原则上是在职中小学、幼儿园和其它中 等学校的专任教师或管理人员,以及各级教育研究部门或政 府机关教育系统的教研员或管理人员。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复试参考书目及退役大学生士兵计 划招生专业等详见鲁东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 录。目前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均为拟招生 人数,本年度实际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 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及考生初试上线 情况再做适当调整。接收推免生的学院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 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
四 、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 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 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 当年入学之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 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 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 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同等学力考生(指高职高专毕业2年或2年以上 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报考,除符合教育部规定 的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自学考试或函授或进修过报考专业至少5门本科 课程且成绩合格。
2.在公开出版的省级及以上学术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 表过至少1篇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参加复试时须提 交成绩单或论文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法律等专业) 复试时须加试2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 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 )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 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 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四)报考教育管理(代码045101)、旅游管理(代码 1254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的考生还须满足下列条 件之一: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 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并有5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五)凡专业代码前带“★”的专业均为按一级学科招 收培养研究生的硕士点。因一级学科下不同研究方向复试的 科目可能有所不同,故请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正确选择拟报 考的招生方向及其所属学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 不再补办。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 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 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阶段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 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 10月13日,每日9:00—22:00。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在 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 , 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研招网”),按要 求提交有关报名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 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 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3)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 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 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 肃处理。
(5)网上报名填报信息务必准确无误。考生姓名、身 份证号、毕业年月、毕业学校(须与毕业证书一致)、毕业 专业 (须与毕业证书一致)、往届生毕业证书编号(须与毕 业证书一致)、应届本科毕业生注册学号必须填写准确。
(6)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 行网上校验,考生须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 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多数系本人信息填写有误所致,请先认真检查并更正报考信息后,再次提交进行 校验,原则上于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我校将 在报名结束后以及复试报到时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真实性 进一步核查,核查通过者方可准予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考生须于我校规定时间(具体要求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前向研招办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 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阶段
(1)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 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 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 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 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 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 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 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 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 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 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 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 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 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 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 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 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四)加分政策
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 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未按规定 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六、初试
(一)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复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5 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 —17:00),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 时。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考试科目详见本年度招生专业目录。全国统 一命题科目见附录,其余为招生单位自主命题科目。
( 三) 学校所有自主命题科目不使用计算器。
(四)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对评卷 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另 行通知。
七、复试录取
( 一)复试及调剂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 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 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 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将按教育部有关规 定自主确定,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 知。
2.学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 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生进 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一志愿考生复试形式一般采用现场复试,调剂志愿考 生一般采用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采取差 额形式,参加复试的考生数原则上不低于各学科专业招生计 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 试。
4.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 作方案和各招生学院(研究院)实施办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将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 学术要求,以及复试、调剂、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
(二)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以高职高专或者本科结业生身份报考的 考生)均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 招生专业目录,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设合格线,不合格者 不予录取。
(三)体检
考生体检由研究生院和校医院组织实施,录取前不再统 一组织体检。入学后将对考生逐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 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 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 行。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文件规定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录取
各招生学院按照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及本学院的实 施细则,本着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全面衡量的原则,经复试 小组集体研究,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审核,确定所有复试考 生的最终成绩及排名。研究生院审核后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 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硕士研究生,其人事档案需按时 转递至我校相关学院。录取为全日制定向或非全日制的硕士 研究生,需提交《定向培养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协议书》。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 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学制
学术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学习方式,专业学位研究 生可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个别专业学位领 域例外),所有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年。考生务 必根据自身情况,正确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8000元/年;全日 制和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费为20000元/年; 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学费为10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学 位学费为11000元/年,如上级规定的学费标准有调整,将 按照新标准执行。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可申 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 20000元,由国家下达评选名额。
(三)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可申 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 年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三等学业 奖学金为每生每年3000元,奖励比例分别不超过符合评审 条件硕士研究生人数的10%、20%、40%。
(四)研究生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在人事 档案转递到我校且无违规违纪的情况下,可享受研究生助学 金资助,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学校坐落于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有主校区和 东校区。其中,教育学院、商学院和盈科法学院在东校区, 其他研究生培养单位在主校区,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 排为准。研究生宿舍为4-6人间,均安装空调,根据住宿条 件不同,住宿费每年965-1700元不等,非全日制研究生不 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 习和必修环节,考核成绩合格,完成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 答辩,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准予毕业,由学校发放毕业证书。 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学校授予相应学位并颁 发学位证书。
十二、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 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 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 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 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 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 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 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 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我校从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考研辅导 及调剂辅导,严禁学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 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学校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 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 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 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 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 人员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一)为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打造“融合培养、 协同育人”新模式,推进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我校与中国 科学院烟台海岸带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 所、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工作 (以下简称“联培生”)。 “联培生”学籍属于我校,与在 校研究生享受同等待遇。 “联培生”由所(院)方和校方导 师共同指导,课程学习阶段在学校进行,科研实践和论文研 究阶段在所(院)方进行,并享受所方提供的科研津贴。“联 培生”招生计划单列,并在招生专业目录中标注。
(二)本章程中其他未尽事宜以及与教育部硕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451;邮编:264025;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红旗中路186号;
联系部门:鲁东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传真):0535-6681458;
E-mail:yzb@ldu.edu.cn;
我校研招办不提供教材服务,所需教材考生可自行到网 上或各地书店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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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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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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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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