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程序和时间
参加复试的考生须达到我校各专业(方向)分数线,复试流程查看《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附件1)。考生参加复试前须按照复试流程的要求在我校招生系统中签署《复试诚信承诺书》、阅读《考场规则》、补全信息,点击“确认复试”,缴纳复试费。
复试时携带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涉及渤海计划的专业考生还需提交《2025年北京交通大学**学院统招专业志愿申请表》)及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各学院的复试安排参加资格审核及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考核流程由各学院安排,并在学院网站上通知。
二、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复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查询各学院网站通知):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学历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5.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学校硕士招生系统生成);
6.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交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就业派遣协议、企业出具的证明等其中一项证明材料,用于证明与定向就业单位的工作关系。
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要求的证明材料。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加盖档案部门公章)、《退出现役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参加复试还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考生要确保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复试比例
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上线人数不足的专业除外。
四、复试考核方式及内容
1.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主要采取现场复试形式(具体见各学院复试工作方案)。
2.考核内容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和综合面试组成。
(1)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一般由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由复试小组具体实施。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复试小组提问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听力及口语水平。小语种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组织形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②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其中: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考核要求
①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②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4.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每门不少于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方式为闭卷。
5.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复试成绩计算、权重分配、总成绩合成
初试满分为500分的学科专业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50分(及格分为21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150分,综合面试满分200分(包含50分外语听力口语部分以及150分综合能力部分)。初试总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总成绩满分350分,总成绩满分850分。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总成绩计算方法由学院制订,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在30%-5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我校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加强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复试结束后,我校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加分原则和依据
我校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等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执行教育部有关加分政策。
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24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至研究生院(bjtuyzb@bjtu.edu.cn),我校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符合资格的考生将享受初试成绩总分加分(单科不加分)。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八、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录取类别研究生告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未通过或未按时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九、信息公示
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或各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十、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复试费通过学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缴费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十一、调剂工作办法
1.考生调剂条件
(1)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要求:
①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②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③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调剂,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④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⑤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第一志愿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⑥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⑦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⑧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2)我校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定向考生,申请非全日制专业的调剂考生须为在职定向。
(3)须符合各学院制订的其他调剂要求。
2.调剂工作程序
(1)各学院根据一志愿考生上线情况,拟定本学院接收调剂专业、调剂要求、调剂录取办法等,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同意。
(2)各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本学院调剂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开通“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
(3)各学院按时关闭“调剂服务系统”,遴选调剂考生并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
(4)各学院对调剂考生进行考核,对于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报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在“调剂服务系统”中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5)各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调剂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
3.复试、调剂流程
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流程》(附件1)。
十二、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51688153
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
微信号:bjtuyzb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4
十三、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监督电话:010-51688162
北京教育考试院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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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报考北京交通大学硕士研究生!北京交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教育部、交通运输部、北京市人民政府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双一流”建设高校。北京交通大学作为交通大学的三个源头之一,历史渊源可追溯到1896年,是中国近代铁路管理、电信教育的发祥地。历经双甲子发展,学校形成了以信息、管理等学科为优势,以交通科学与技术为特色,工、管、经、理、文、法、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完备的学科培养体系。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3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19个。首轮“双一流”建设任务高质量完成,“智慧交通”一流学科领域建设成效显著,新一轮“双一流”建设深入推进。一、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如果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a.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b.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科技奖励证书;c.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1. 报考法律(法学)(035102)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2.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125601)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二、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要求(一)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第一条(一)中1、2、3各项的要求。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须为考生所在单位专家)(《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二)2026年我校计划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47人,包括轨道交通行业25人和网络安全行业22人,招生单位为:在职专业学位中心,招生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三)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我校自主命题,各专业考试科目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四)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交通大学”。三、报考程序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不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网上确认、初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推荐免试考生的报考程序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全国统一考试方式报考程序如下:(一)网上报名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站,仔细阅读招生相关信息,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后,于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期间每天9:00-22: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相关信息,并按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和补报。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重要提示: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考“910 建筑快题设计”和“911 城乡规划快题设计”的考生应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 选择“北京交通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于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22:00)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未按要求网上支付初试费的考生,报考点将不予网上确认。3.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16日网上报名开始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必须尽早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认证;考生若为境外或港澳台学位学历获得者,须登录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4.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1月6日前,将认证报告通过邮政挂号信或EMS寄(送)至我校研招办。5. 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的考生,请用最新合法有效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报名。如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同时寄(送)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至我校研招办。6.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2025年11月6日前提交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经办人签字、联系方式以及部门盖章的原件)。7. 考生报名时应准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相对固定的通讯地址等,必要时用于我校与考生取得联系或处理相关事宜。若因考生本人填写所造成的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供有关补充材料。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还应当提交两份专家推荐书、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介绍信须注明考生为单位业务骨干,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并同意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 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考试及录取(一)初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12月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招生学院、专业、研究方向、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自命题考试大纲等信息请登录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查询《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初试成绩由考生在网上查询,成绩单由考生自行下载并打印,我校不寄发纸质成绩单。(二)复试1. 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复试一般在3月中下旬至4月上旬期间进行,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和各学院网站进行公布。2. 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须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及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还须提交辅修本科课程的正式成绩单(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公开发表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的原件。3. 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请咨询报考学院),加试方式为笔试。4. 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专业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成绩。5.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参加复试考生每人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三)体检及思想品德考核1.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录取前进行,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我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业务素质以及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五、专项计划(一)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2024年,我校获批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聚焦国家战略急需,以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智慧能源、网络安全、新材料、关键软件、先进试验与测试、工业母机等关键领域重大项目为牵引,与国铁集团、国家能源集团、中国电信、中国中车、中国兵器、中国能建、中国通号、中国星网、中国铁建、中国中铁、中交集团、中国机械总院、中国融通、中国建材、中国数联物流、保利集团、京东方、华测导航、经纬恒润、腾讯等20家大型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研究生培养(简称卓越专项),大力推进硕士“1+1+X”、直博“2+2+X”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该计划只招收推免生。(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少干计划),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网报时须在备注信息栏内注明省、市民族教育处名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协议就业,不得更改。(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我校2026年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士兵计划),招收专业详见《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四)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计划2026年,我校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拟面向国家、区域和行业重大需求,自设专项开展卓越专项模式的常态化推广,与支撑国家、区域、行业发展并与我校优势特色学科匹配度高的头部企业、优质企业和我校董事单位,聚焦关键领域科研需求,配备学校优势科研平台和团队资源,实施工学交替(研一在学校学习、研二在企业专业实践)的卓越工程师校企联合培养计划(简称卓工计划)。本年度拟在自动化与智能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交通运输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物理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等工科学院已录取的全日制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招收约100人进入卓工计划。由导师团队与研究生联合申报,学院审核,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组织评审,择优确定。入选条件包括联合培养企业、关键领域、企业课题选题、入企实践等方面的要求。(五)渤海计划从2025年起我校设立渤海计划,只招收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渤海计划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主要在唐山研究院和相关基地完成。威海校区学生的课程学习和实习实践主要在威海校区完成。(六)轨道交通行业研究生培养计划和网络安全领域研究生培养计划为发挥我校学科优势,面向轨道交通和网络安全行(企)业实际需求,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创新性高层次工程科技人才,我校开展轨道交通行业研究生培养计划(单独考试)和网络安全领域研究生培养计划(单独考试),只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其中网络安全领域研究生培养计划(单独考试)面向从事网络安全信息管理领域的人员,招生专业详见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七)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威海校区招收通信工程(含宽带网络、移动通信等)(中外合作办学)和物流工程与管理(中外合作办学)2个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是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相关信息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公示信息。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满足中外合作办学双方的毕业要求时将同时获得北京交通大学毕业证、学位证和英国兰卡斯特大学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学费为6.5万元/生·学年。专业课程为全英文授课,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英语基础。六、其他事项(一)修业年限我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金融(025100)、应用统计(025200)、法律(法学)(035102)、英语笔译(055101)、新闻与传播(055200)、软件工程(085405)、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专业以及威海校区中外合作办学硕士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它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延长期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修业年限外不超过2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应用统计(025200)、英语笔译(055101)、新闻与传播(055200)、法律(法学)(035102)、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工程管理(125601)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其他专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不超过5年。(二)学费和奖助学金我校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收取学费,学费标准见表一、表二、表三,同时向符合政策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申请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标准见表四)以及其他专项奖学金。另外我校设置“助教”、“助管”和“助研”岗位(统称为“三助”岗位),经双向选择承担“三助”岗位的研究生,可以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三)学习方式及录取类别我校硕士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具体见专业目录中各单位各专业的说明。对于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全日制硕士生全脱产在校学习,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就业”(少干计划除外),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户口可自愿选择是否转入(如户口选择转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期将无法转入)。我校学术型硕士生只招收“全日制”。非全日制硕士生为非脱产学习,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须为“定向就业”,户口和档案不转入我校,录取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告知书,毕业时回定向单位就业,学校不解决住宿,无奖助学金,不提供公费医疗。(四)培养地点和住宿情况1. 培养地点我校研究生培养地点包括北京校区、唐山研究院、海滨实验基地(黄骅)、威海校区及校企联合培养基地。2. 住宿情况(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安排北京校区住宿。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专硕”):①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卓越专项)”“卓工计划”专硕安排北京校区住宿。② “渤海计划”专硕在学期间安排唐山研究院住宿。③ 经济管理学院、软件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法学院专硕(含少干计划和士兵计划专硕),不安排住宿;其他学院专硕(含少干计划和士兵计划专硕),第一学年安排唐山研究院住宿,原则上第二、第三学年安排北京校区住宿。④ 威海校区专硕安排威海校区住宿。(2)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我校不安排住宿。特别说明:住宿期限以录取专业的学制为准,对超过学制年限的研究生,学校不再安排住宿。我校正在建设雄安校区,根据雄安校区建设进度,所有研究生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五)推荐免试研究生我校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办法、招生专业、各专业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招生专题网公布的《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办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只招收“全日制”。(六)招生计划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在《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北京交通大学2026年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可能产生各专业招生人数的变动,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七)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专业招收硕博连读生。(八)现役军人报考参照教育部及军队相关部门规定。(九)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以北京交通大学名义举办的研究生考前辅导班。(十)本简章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七、招生咨询(一)导师选择一般安排在复试后进行,考生可以访问研究生院网站导师在线,也可以通过各学院网站了解导师研究情况、学科建设等详细信息。(二)研究生院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北京交通大学逸夫楼东801室联系电话(传真):010-51688153电子邮箱:bjtuyzb@bjtu.edu.cn微信号:bjtuyzb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42025-10-09 10:4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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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管学院成功举办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交流会经管学院成功举办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交流会2024年11月28日下午,经管学院在思东205举办2025届本科毕业设计指导老师交流会。邀请2022届北京市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马忠、2024届北京市优秀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文池两位老师做了经验分享。学院担任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以及教学科管理人员参加了交流会,交流会由经管学院副院长周耀东主持。 马忠从“合理定位、优化选题、守住底线、思路引领、多轮修改”五个方面分享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经验与体会,他表示要注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管理,针对不同学生特点采取差异化指导策略。应文池从让学生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价值与方向着手,激发学生自主高质量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认知和热情从而形成“传承+传帮带”良性闭环的角度分享了多年来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经验。周耀东明确了毕业设计(论文)的任务要求和各指导教师的主要工作内容及时间节点。他指出各指导教师要进一步规范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指导、中期检查、评阅答辩等环节,努力做到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设计“一生一案”,促进学院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提升。最后,与会老师们针对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未来,学院将持续开展其他本科教学建设与改革交流活动,共同推动学院本科教育跃上新台阶!2025-05-29 10: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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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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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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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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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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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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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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