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 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 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 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 才。
二、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 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 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 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招 生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 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或者 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 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 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6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6人、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21人。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 计划为准。
考 生 可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或“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查看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 业目录中专业名称后注明“非全日制”的,为非全日制招生专业, 未注明的为全日制招生专业。专业目录中所列“计划招生数”为 预计招生计划,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 各专业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我校“退役 大学生士兵计划”仅在应用心理(代码045400)、公共卫生(代 码105300)招生。
四、报考条件
报考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 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 定的要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 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 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 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 无 效 。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 2026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 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满足以下2个业务条件之一:①须进修过 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主干课程6门或6门以上且成绩合 格(须提交成绩单原件);②近3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不 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 水平科研论文1篇,或作为主要完成者(前3位)取得较高学术 水平或较高应用价值的其他科研成果1项(发明专利或省级及以 上科研奖励),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1**)的考生必须 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全日制临床医学(含临床医学二级学科) 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报考口腔 医学专业学位(代码1052**)的考生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普 通全日制口腔医学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 学制),报考中医专业学位(代码1057**)的考生必须是国家 承认学历的全日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应、往 届本科毕业生(五年一贯制及五年以上学制),且须同时符合国 家规定的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以及山东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 训报考条件者。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 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研究生。
(六)根据国家医学专业学位培养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有 关政策要求,若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时,本科为全 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代码10510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 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 考临床检验诊断学(代码105120)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 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 考眼科学(代码105116)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 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考麻醉学(代码105118)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 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 放射影像学(代码105123)、超声医学(代码105124)、核医 学(代码105125)专业学位研究生;本科为全日制五年及以上 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只能报考儿科学(代码 105102)、儿外科学(代码105112)专业学位研究生。
(七)报考公共管理硕士(代码125200)专业学位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第( 一 )、(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 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报考条件第(四)项第3条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 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 八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可以申 请报考。其他要求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 规定》执行。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 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1.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 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 —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 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 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 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 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 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照顾或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 关专项计划初、复试。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 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 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填报志愿和选择报考点,认真填写本科阶段教育经历。因不符 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 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 期 间 自 行 登 录 “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 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复试前提交学历(学籍) 核验材料。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 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 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 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 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 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 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2)考生应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 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3)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 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 息 。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 关约定及要求。
(二)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 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 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 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
(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各专业初试科目详见我校发布的 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三)我校初试科目中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101思想政治 理论(满分100分);201英语( 一 )(满分100分);204英 语(二)(满分100分);302数学(二)(满分150分);306 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满分300分);307临床医学综合 能力(中医)(满分300分);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满分150分);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200分)。
学校自主命题科目为:308护理综合(满分300分)包括: 基础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347心理学专业综合(满 分300分)包括:普通心理学、心理测量学、现代心理与教育统 计学、咨询心理学;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包括:药物化 学、药物分析学、药剂学、药理学;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 分300分)包括:中药化学、中药分析学、中药药理学;352口 腔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组织病理学、 口腔内科学(包含牙体牙髓病学、牙周病学、口腔黏膜病学、儿 童口腔医学、口腔预防医学)、口腔颌面外科学、口腔修复学、 口腔正畸学;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包括:卫生统计学、 流行病学、社会医学;709口腔医学技术综合(满分300分)包 括:口腔修复学、口腔材料学、口腔解剖生理学、口腔固定修复 工艺、口腔活动修复工艺、口腔修复工艺学;338生物化学(满 分150分);801细胞生物学(满分150分);610管理学(满 分150分);803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满分150分)。学校自主 命题科目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均不需要使用计算器,均不指定 参考书目。
(四)初试成绩按照教育部要求统一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及调剂。
1. 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 等情况,确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复试。
2. 学校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不 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学校将在复试前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 受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 不予复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 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 “复试科目”栏。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代码125200)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 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 我校将根据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情况和招生计划剩余 情况,及时发布接收调剂公告。我校接收调剂的具体要求和时间 安排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另行通知。
(二)体检。
我校将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 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 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 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 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体检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 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
1. 学校将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 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 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 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 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 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非定向就业的硕士 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人 事档案不能按规定时间转入我校的非定向就业考生以及不能签 订定向就业合同的定向就业考生不予录取。
3. 学校统一将所有拟录取的考生报教育部进行录取检查。 录取检查合格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制为3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学术学位研 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不含公共管理)10000元/ 年。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全日制12000元/年,非全日制 18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校录取的全日制硕 士研究生可享受或申请下列奖学金、助学金或通过其他途径获得 资 助 。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 业,其中一等奖学金,奖励金额12000元/年;二等奖学金,奖 励金额8000元/年;三等奖学金,奖励金额4000元/年。
2.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所有全 日制研究生,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每生每年不低于6000 元。
3.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 优评定,每生2万元/年。
4. 校长奖学金,根据在校研究生人数的一定比例择优评定, 每生1万元/年。
5. 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津贴。
6. 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
7. 研究生困难补助,为帮助特殊困难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校给予一定困难补助金。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我校各招生单位培养校区分布如下:
1. 培养校区在滨州校区的招生单位为:第一临床医学院(滨 州附属医院)。
2. 培养校区在烟台校区的招生单位为:第二临床医学院(烟 台附属医院)、基础医学院、特殊教育与康复学院、口腔医学院、 护理学院(老年医学院)、药学院、中医学院、公共卫生学院、 卫生管理学院、医学影像学院、滨州医学院烟台山医院。
(二)因学校发展规划、学院调整、培养实习等原因,部分 招生单位(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三)全日制研究生均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可申请住 宿,具体住宿将根据各校区资源等情况统筹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十一、毕业就业
研究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学科(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 课程学习,修满学分,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 条件,准予毕业;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 核通过,授予硕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 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 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 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 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一律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 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 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十三、其他事宜
(一)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二)请考生及时关注滨州医学院研究生招生网以获取与我 校招生相关的最新信息。
(三)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或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教育部文件要求为 准。
十四、联系方式
滨州医学院 单位代码:10440
烟台校区: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346号
滨州校区: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三路522号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人:刘老师 姚老师
联系电话:0535-6913252
邮箱:yjszsk@126.com
微信号:byyjswx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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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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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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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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