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以下简称“中国社科大”)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以下简称“中国社科院”)主办、主管,是以新型科教融合为办学特色、以拔尖创新本科人才培养为基础、以高水平研究生培养为主体的研究型文科大学。
中国社科大研究生教育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中国科学院哲学社会科学部的研究生培养。1978年,经党中央批准,成立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经过多年高质量建设,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了一大批高水平的哲学社会科学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国内一流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培养基地,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2017年5月,经党中央同意、教育部批准,以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为基础,整合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本科教育及部分研究生教育资源创办中国社科大。
中国社科大设有房山良乡、朝阳望京两个校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3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作为中国社科院主办、主管的新型科教融合大学,中国社科大的专任教师主要由学校专职教师和中国社科院各研究所专家学者组成。截至2025年5月,专任教师共计1934人。其中,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40人,获国家级人才称号310人次,新一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4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6人。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其中公布的招生计划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本年度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为准。
各专业(方向)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录取推免生人数为准,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我校将在学校招生网公布接收推免生情况和剩余名额情况。
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各专业生源状况等实际情况,在复试录取阶段,对分专业(方向)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最终确定。
2026年我校将继续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招生计划以国家正式下达为准。
三、招生类别
(一)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采取不同方式,坚持同一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
(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协议),学习期间人事档案和户口均不转入我校,毕业后根据相关规定按定向协议就业并登记去向信息,学校不负责支付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等费用,医疗保险由研究生自行解决。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应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自行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经双向选择就业。
(三)注意事项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慎重、准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结束后不得更改。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必须在2026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6年学校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之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各学院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需满足的其他要求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在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考部分专项计划或享受照顾政策的其他要求
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中的各项要求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按我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
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二)中的各项要求。考生应为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五、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有关报名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有变动会参照当年度《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网报公告进行调整。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报名网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
3.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5.考生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报名具体要求、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7.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我校在复试阶段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9.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10.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学籍在线认证报告等材料,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应及时到“学信网”进行在线验证或按“学信网”公布的权威认证代理机构和认证申请办法进行书面认证。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网上确认时间和具体要求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相关问题导致考生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六、初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日期、时间和考试时长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其他科目由我校自行组织命题。
3.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报考我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良乡校区(位于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
4.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和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
1.学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全国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和录取政策,结合本年度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和考生初试成绩,制定并公布我校各学科专业及各类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
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复试将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外国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5.在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我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7.我校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
(二)调剂复试
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考生调剂工作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我校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另行通知。我校公布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调剂要求,可申请调剂复试。
(三)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我校将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加强对考生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的审查工作,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无法复试或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通知。
八、学制与学费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以下简称“学制”)分为2年和3年,学费标准以人民币计价。学制及学费标准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标准执行。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除特殊规定外,学制为3年,专业学费均为0.8万元/年。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金融: 学制2年,4.3万元/年。
税务: 学制2年,2.4万元/年。
数字经济: 学制2年,4.3万元/年。
法律(非法学):学制3年,1.6万元/年。
法律(法学): 学制2年,1.6万元/年。
社会工作: 学制2年,1.4万元/年。
国际事务: 学制2年,3.8万元/年。
国际中文教育: 学制3年,2.0万元/年。
翻译: 学制2年,3.0万元/年。
新闻与传播: 学制2年,3.0万元/年。
博物馆: 学制3年,2.0万元/年。
工商管理: 学制2年,5.5万元/年。
会计: 学制2年,4.5万元/年。
文物: 学制3年,7.0万元/年。
(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工商管理:学制2年,7.5万元/年。
公共管理:学制3年,2.7万元/年。
九、奖助政策
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奖助学金规章制度提供助学金、奖学金等。非全日制硕士生、定向就业硕士生不享受助学金、奖学金等。
十、培养地点和住宿
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国际中文教育、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地点在望京校区。学术学位研究生和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地点在良乡校区。由于发展规划与建设等原因,部分招生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学术学位研究生在校内统一住宿。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学校办学条件情况进行安排。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毕业与学位
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符合我校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应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考试作弊构成犯罪者,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年11月1日起施行)等相关规定,依法受到严厉惩处。
十三、信息发布等其他事宜
(一)信息发布网站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学校招生网、各招生学院网站上公布: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网:skdzs.ucass.edu.cn
各招生学院网站: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其他事项
1.学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制定。
3.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作相应调整,并在我校招生网及时予以公布。
十四、联系方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为“14596”,报考点代码为“1172”。
联系部门: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行政楼224室)
邮编:102488
电话:010-81360224
邮箱:yz@ucass.edu.cn
网站:skdzs.ucass.edu.cn
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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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2025年复试工作方案为了做好商学院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程序。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商学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2025年商学院复试工作方案。一、参加复试的基本条件商学院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成绩要求。硕士研究生不允许破格复试录取。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的考生,其初试分数不得低于教育部《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B类考生成绩要求。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生源情况、培养要求上调分数线。二、复试程序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未复试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各专业认为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1.复试资格审查复试前各专业将对复试考生资格认真进行审查。各专业对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或“在读证明”)、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各专业可以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考生应予配合,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得列入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待入学报到时,各专业对其相关材料原件及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专项计划和享受加分政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应向商学院各专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2.复试方式2025年商学院硕士招生复试工作采取线下方式进行,包括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MBA和MPAcc复试具体安排将分别在MBA、MPAcc官网招生动态栏目公布;商学院学硕各专业复试通知将在商学院网站招生动态栏目公布。同等学力考生除参加复试外,还须在复试期间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复试时间和地点商学院复试工作于3月15日启动,各专业复试时间、地点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各专业须在4月22日前完成。4.复试比例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硕士生招生实行差额复试,除上线生源不足情形外,按照不低于120%的差额比例,确定各专业复试名单。5.成绩的评定及计算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在总成绩中的占比分别为60%和40%,总成绩计算公式为:初试满分5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总成绩=初试成绩/3*60%+复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同等学力加试两门,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合格线为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合格线为复试总成绩的60%)者不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依据初试、复试合格考生的标准分数,在该专项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应按照学院要求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并加盖印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体检拟录取考生应进行体检,按照招生学院要求在二级甲等以上等级医院或专业体检机构完成体检,将体检结果提交报考学院,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8.信息公布的时间和方式复试前,学硕各专业在商学院官网公布参加复试考生名单,MBA、MPAcc在各自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复试结束后,学硕各专业在商学院官网公布考生复试结果,MBA、MPAcc在各自网站公布复试结果。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社科大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商学院各专业以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调剂所有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接收。各学院接收的调剂考生,包括校外调剂考生,校内各学院之间的调剂考生,也包括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以及同一学院内不同学科专业的调剂考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1.没有进入复试但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以及复试后未录取的上线考生,应通过中国研招网(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尽快调剂到其他招生单位。2.考生参与调剂的基本条件(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2)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学位。(4)第一志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5)报考学术学位考生可以调剂到相关专业学位专业,报考专业学位考生不得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6)符合教育部关于调剂工作的其他条件要求。3.调剂考生的复试考核方式、流程等参照此方案执行。四、监督电话及考生咨询电话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咨询和监督电话:010-81360224。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5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商学院各专业招生咨询电话及邮箱:会计学和企业管理:010-68016879 gongjingxi@cass.org.cn旅游管理:010-65268038 linmiao@cass.org.cn技术经济及管理:010-85195705 wang_rui@cass.org.cn人力资源管理:010-69386205、69386181 yangzhengyu@cass.org.cnMBA:010-69386205、69386181 mba-zs@ucass.edu.cnMPAcc:010-69386205、69386181 mpacc@ucass.edu.cn商学院网址: https://bs.ucass.edu.cn/MBA网址:https://mba.ucass.edu.cn/MPAcc网址:https://mpacc.ucass.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社科院大学商学院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本方案内容如有更改,以招生办公室解释和通知为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商学院2025年3月18日2025-06-09 14:2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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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现代经营管理知识和方法,具有世界眼光、本土经验、人文素养、社会责任的商界领袖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二、招生计划我校2025年拟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70人,其中全日制40人,非全日制30人。三、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 在2025年录取入学前(以当年我校公布录取入学时间为准)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满足MBA报考年限要求,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四、报名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单位代码为“14596”,报考点代码为“1172”。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具体注意事项详见我校网上报名公告。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应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和报考点的要求为准。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的方式、时间、要求待定,请考生届时关注我校网上通知。五、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包括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六、考试初试(一)考生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我校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日期、时间和考试时长以教育部公布为准。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四)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报考我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生应按照考场规则和报考点要求参加考试。七、复试(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社科大商学院MBA官网(https://mba.ucass.edu.cn/)公布。思想政治理论、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三)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上线生源充足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我校复试的具体要求依据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制订,届时将发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八、调剂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我校MBA项目是否接收考生调剂以及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等请届时参看社科大商学院MBA官网(https://mba.ucass.edu.cn/)公布的调剂工作办法。 九、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十、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考生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十一、违规处理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二、学习形式及学制我校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制均为2年。十三、我校奖、助学体系及学费(一)全日制学费2年合计人民币十一万元,非全日制学费2年合计人民币十五万元,均可分两次交清。(二)2025年我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金体系,详情请登录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网站—学生工作—学生工作部—规章制度栏目查看。十四、其他(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二)硕士研究生住宿安排3人间或4人间。非全日制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专项计划及特殊情况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三)在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十五、联系方式咨询电话:010-69386205、69386181MBA官网:https://mba.ucass.edu.cn/商学院官网:https://bs.ucass.edu.cn/微信公众号:社科MBA邮箱:mba-zs@ ucass.edu.cn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商学院2024年10月8日2025-06-09 14:0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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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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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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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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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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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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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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