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做好学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 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提高选拨质量和招生工作水平,根据 《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的通知》(教学〔2025〕2 号)和《关于做好 2026 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专业目录编制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14 号)以及四 川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 招生章程。
一、学校概况
攀枝花学院是教育部布点在川西南、滇西北唯一一所以工 为主的综合性普通本科院校,是全国 100 所应用型本科产教融 合发展工程项目建设高校、全国首批 100 所国家级创新创业学 院建设单位,获评全国文明校园、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教育 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学校坐落于著名的钒钛之都、阳光花城、 康养胜地、全国唯一以花命名的城市——攀枝花市市区。
学校由方毅、宋任穷等老一辈革命家倡导,始建于 1983 年, 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费孝通先后题写“攀枝花大学”“攀枝花 学院”校名。1995 年升格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2001 年升格为 本科院校并更名为“攀枝花学院”,2005 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 2007 年开始联合培养研究生, 2017 年开始举办留学生教育, 2021 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建校 40 年以来,学校坚持“立足攀西、面向西部、辐射全 国”的服务定位,坚持“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应用为先”的办学理念,秉持“明德、砺志、博学、笃行”的校训,涵育“自律 自觉自强、大德大爱大师、阳光健康美丽”的校风教风学风,以 学生为本,培养“具有相应专业能力,较强创新精神和职业能力 的应用型人才”的高水平应用型人才,致力建成特色鲜明、优势 突出、声誉卓著的应用型一流大学。
学校环境优美、四季如春,倾力打造“校园 ·公园 ·花园” 一体化,构建“大学如公园”“公园有大学”绿色生态校园新格 局,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绿化模范先进单位”“四川省优 秀文明校园”。占地总面积约 1450 亩,校舍面积 50.43 万平方 米。下设 21 个教学单位、 1 个科研单位、8 个教辅单位和 1 个 直管三甲附属医院,固定资产 12.4 亿元。图书馆文献 360 万册, 是四川省全民阅读示范基地。学校拥有一支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倾心从教、倾情爱生的教师队伍。现有教职工 1162 人(不含附 属医院),其中专任教师 923 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天 府学者特聘专家、天府峨眉计划创业领军人才及青年人才、四 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等各级各类专家 116 人次。 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22 人,其中正高级 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120 人;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教师 800 人, 其中具有博士学位 260 人。
学校现有一级学科硕士点 1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11 个, 研究生招生专业领域 15 个,本科招生专业 62 个,学科门类齐 全,特色鲜明。建有国家级一流专业 1 个、特色专业 1 个、专 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1 个。拥有四川省“双一流”建设学科 1 个、培育类建设学科 2 个,省部级优势专业 15 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 11 个、特色专业 6 个、应用型示范专业5 个、应用型品 牌专业 1 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 3 个、省级卓越人才 培养计划 12 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5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40 门、应用型示范课程 5 门、应用型品牌课程 2 门,形成了以 钒钛+、康养+专业集群为优势,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 科兼容,理、工、文、法、经、管、医、艺、农 9 大学科协调发 展,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共同推进的办 学特色。
学校聚焦经济主战场、区域发展战略开展科学研究。是四川 省知识产权优势培育单位、四川省首批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 改革试点高校、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单位。建成康养产业研究、钒钛文化普及、廉政文化教育、三线 文化传承“四大省级基地”。建有国家钒钛检测重点实验室 1 个、 国家级攀枝花钒钛孵化器 1 个、省级重点实验室 33 个、市级科 研平台 26 个。近五年,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到账经费 1.18 亿元, 共承担科研项目 1593 项,其中国家级项目 7 项、省级 113 项, 获得专利授权 1028 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 177 件;发表高论文 4232 篇,其中 SCI/SSCI、CPCI、EI 论文 780 篇;获得省科技进 步奖 10 项、省哲学社会科学奖 7 项、国家一级行业学会奖 18 项。
立足新方位,迈步新征程。全体攀大人充满信心、下定决心, 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力肩负起办人民满意教育和高质量发 展建设应用型一流大学的双重使命, 主动服务国家战略,积极 融入地方发展,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在践行“自律自觉自强”中推动改革发展,在弘扬“大德大爱大师”中落实立德树人,在坚 定“阳光健康美丽”中传播知识、塑造灵魂、培育新人,为加快 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贡献攀大力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攀枝花学院硕士研究生。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6 年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两种类型。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 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 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2026 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 174 名(含“退役大学生士 兵”专项计划4 人),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2026 年国家文件下达 为准,后期因正式招生计划下达可能产生各专业拟招生计划数 发生变动;2026 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以及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 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 除外: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 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1.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 等学力身份报考。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除符合前 4 条中的各项 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5.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除符合前 4 条中的各 项要求外,还须符合: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 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6.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 我校的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培养方式须选择“定向”。非全日制研 究生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 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 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 报考点。
(一) 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 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学院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所受奖惩情况,并提供真实材 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在 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考生因网报 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 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 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符合招生工 作管理规定的要求, 在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 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 等相关信息,复试前还须向我校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 出现役证》。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 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在网上确 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同时在复试时提交学校进行资 格审核。
(二) 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 并确认其网报信息。
2.网上确认时间以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 构公布的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3.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 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当 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 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 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6.考生有义务向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相关信 息材料。
五、资格审查
1.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 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含初试和复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含 初试和复试)。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学校 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否则不得 准予考试。
2.考生参加复试时我校将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参加复试 的考生需按复试通知的要求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本科毕 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等材料。
3.入学报到时,学校将检查应届本科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 对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本科考生, 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 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4.不论何时,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学校即按有关规定取 消报考、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等。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00-17:00)。
2.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攀枝花 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 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 《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
(二)复试
1.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 招生情况,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其他学术要 求。
2.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 单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差额比例一般不 低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 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 按实际合格生源数开展复试。
4.复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及参考书,参见 《攀枝花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 及参考书目》。
5.复试环节包括资格审查、思想品德考核、专业知识测试、 综合素质及创新能力测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及体检等。 学 校将按照教育部、 四川省有关政策文件的要求制定并发布复试 工作细则和程序,明确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 办法、组织管理等, 届时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 网发布的信息。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待初试结束且教育部复试录取 政策确定后由学校另行公布。调剂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 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
八、录取
1.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 则。
2.学校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综合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 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 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 的考生不予录取。
4.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 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 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 学校不承担责任。
5.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 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 入学资格。应届本科学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考生,入 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6.我校与成都工业学院、吉利学院联合培养招收的部分硕士 研究生,在我校报到入学,取得研究生学籍,在我校完成课程学 习后,在联合培养学校完成其他环节的培养,最后在我校进行 论文送审、答辩、毕业授位等工作,毕业证和学位证由我校统一 发放。
7.录取工作的具体安排,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公 布。
九、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学费收费依据按照川发改价格〔2024〕417 号文件制定,住 宿费收费标准依据川教〔2007〕190 号文件制定,由学校统一安 排寝室,按实际入住寝室标准结算住宿费。
十、奖助政策
(一)国家奖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年,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定。
2.学业奖学金,6000-10000 元/生/年,依据当年相关文件评 定。
3.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资助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 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学校资助政策
1.校级学业奖学金,对全日制非定向的一志愿录取考生第 一学年奖励 10000 元。
2.“三助一辅”岗位津贴,不低于 500 元/生.月,按 10 个月 发放,每半年发一次;按照学校岗位设置进行聘用。
3.创新创业基金,3000-5000 元/项,其立项和管理按照学校 相关文件执行。
4.学术科研成果奖,最高可得 50000 元。其金额按照学校相 关文件执行。
5.临时困难补助,因遇到突发、临时、特殊、重大的经济困 难等情况,困难学生可申请获得 1000-5000 元/次,具体金额视 情况而定。
6.学校为家庭困难学生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7.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工程、化学工程、资源与环境专业 的培养学院设立“院级新生助学金”,对全日制非定向的一志愿 录取考生 10000 元/生,调剂志愿录取考生5000 元/生;
8.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对全日制非定向的录取考生,每学年 给予生活补助, 1000 元/生.月,按 10 个月发放。
9.选择优秀硕士毕业生留校工作。
(三)非全日制不享受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包括三助一辅。
(四)以上奖项如有不符合上级规定的,最终以上级规定
为准。
十一、招生工作纪律监督
若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需要举报和反映,请向学校纪委办 公室举报或反映,举报电话:(0812)3379903。
十二、其它
( 一)根据教育部规定,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 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 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 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 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的考生,按照军队相关部门制订的规定 执行。
(三)若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文件不符,按上级部门的文件 执行。
(四)本章程由攀枝花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叶老师、张老师
联系电话:(0812)3375353
通讯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三线大道北段 10 号
邮编:6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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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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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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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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