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类型
2026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73人,其中全日制2393人,非全日制4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
2026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学术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
2026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几类需要特别重视的报考条件
1.有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
有关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2.有关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
报考法律(非法学)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一)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有关部分管理类专业学位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有关单独考试(招生专业:非全日制交通运输)
(1)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交通运输)密切相关。
(2)单独考试生限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第51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金融工程。详情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交通运输专业现代航运规划与金融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
(3)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两名专家推荐书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核,未按时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
(4)大连海事大学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获得书面同意书(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并在报名前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6.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7.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
8.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9.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10.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1.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考试
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3.初试科目: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会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
5.注意事项: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通过网上评卷方式,考生应在初试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条形码张贴说明及答题规范》。
(二)复试
1.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学校将对复试考核总成绩、部分单项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2026年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科目(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除外)无需加试。
4.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差额比例、工作程序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
5.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时,如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不相同的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和录取。
6.各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和录取。
7.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须选择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规定的科目。
8.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2026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等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定向就业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3.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七、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
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招收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相应的招生专业及其学制、学费标准和拟招生人数分别见表1和表2。请注意以下事项:
1.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普通计划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推免生和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人数),不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均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拟招生1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硕士生名单及人数可在推免硕士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相关通知。
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将在国家下达学校最终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一般复试前下达)后,通过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其中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分配情况同步公布。
2.复试录取时,学校按照表1和表2中每个“拟招生人数”对应的唯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对考生进行排名。
3.各专业的研究方向代码对应的研究方向名称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
5.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参与本研贯通培养的学生学制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实施指导方案(试行)》执行。
八、奖助政策
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工作酬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20%左右;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30%左右;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20%左右。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
非定向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签订三方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一志愿考生,当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达到同专业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最低成绩时,可获得第一学年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3.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奖励政策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4.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
5.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工作酬金。
九、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形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房间标准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人/年(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
十一、其他
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交叉学科。
2.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
3.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看。
4.本章程如与教育部等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或本章程未规定的内容,按教育部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
5.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
6.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6。
7.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表3。
十二、学校中心及研究院招生简介
1.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始建于2015年12月,是学校首个实体运行的科研改革实验田,是“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学科(隶属于交通运输工程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现有研究生导师40余人,管理人员4人,研究生260余人。中心拥有1个国家级创新团队,牵头3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建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辽宁省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等8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设有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港航经济系统工程专委会、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多式联运分会两个学术性组织的秘书处。中心拥有自主式交通装备、高性能计算集群等先进科学实验平台,拥有船舶AIS等大数据计算实验资源,具有一流的科学研究条件。中心设有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等8所国外港航优势院校签有协议,可推荐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中心设有鲲鹏奖学金、鲲鹏学术讲座等十余个科教融合品牌系列活动。中心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方面,设有数智港口与多式联运研究方向;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方面,设有综合交通运输智能技术、绿色港行技术、智慧港航技术、航运金融技术、数智交通与多式联运技术五个研究方向。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2.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是以船舶与海洋工程为主干学科,以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为支撑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海底工程水动力研究、关键部件(系统)设计制造技术、海底工程装备密封与防腐技术、水下生产控制系统、水下应急保障与处置技术等5个方面。中心计划在海洋工程专业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并实行以第一责任导师为主的国内外导师组跨学科联合培养。基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强化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依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中国船级社等实践基地,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联合挪威斯塔万格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际合作伙伴,开展学生国际联合培养。近年来,中心先后获批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大连海事大学海底工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创新团队”、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等。
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轮机工程学院。
3.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研究院是学校重点培育的高端智库平台,依托法学、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安全学等多学科支撑,聚焦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国家海洋安全战略、国家海洋法治与文明建设、全球海洋治理与国际合作四大主攻方向。研究院外聘10余名校外高水平智库专家,汇聚30余名海洋治理与发展领域的专家学者,构建了完备的人才梯度,形成了顶天立地的学术生态。先后入选中央涉海决策咨询机构、辽宁省重点新型智库、大连市重点新型智库,并担任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第一届理事长单位。近年来,研究院累计形成300余篇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相关领导批示230余次,90余份国际组织提案被采纳纳入相关国际决议。此外,研究院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10余项,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草案的起草工作,并编制了《中国海洋法治发展报告》等多份研究报告。自2023年起,研究院开始招收海洋法治领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交叉学科的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能力,致力于为国家培养和储备创新型、复合型的涉海国际人才。
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法学院。
4.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于2020年1月正式成立,是以学校为主体,以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上交通工程等交叉学科为依托,协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建的校级研究机构。中心主要在港口航运灾害监测、绿色港口航道工程、港口海洋生态环境、绿色船舶监测评估和航运安全仿真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外聘包括李华军院士在内的多位国内外领域内知名专家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中心的学术指导机构。中心主任由尤再进教授(国家杰青)担任,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李华军院士作为中心的首席科学家,推动平台建设。中心现有科研人员40余人,其中教授6人,客座/讲座教授4人、双聘科研人员15人,副教授7人,管理岗1人。中心计划招收海上交通安全评价与保障、海上交通环境设计与优化、光电信息工程、轮机自动化与智能化、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船舶危管与污染控制及道路与铁道工程等方向硕士研究生,立足港口与航运安全,秉持绿色生态、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开放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交叉学科方式,为国家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培养和储备高水平新型创新人才。
5.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是2023年成立的交叉学科创新平台。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力学所)的学科优势、师资队伍(大连海事大学导师和力学所导师双导师共同培养模式)和科研平台,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建制化科研的优势,探索深度融合的育人合作模式,在重大科研任务中培养造就科技创新人才。同时,建立教研相长的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模式,打造高层次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联盟,形成出成果与出人才并重的科教融合新局面,培养杰出工程科学家和未来工程师。
6.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是学校响应国家极地战略重大需求、汇聚优势学科力量于2019年6月成立的跨学院、学科创新平台。研究院依托辽宁省极地安全保障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平台,以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为支撑,开展极地船舶装备与安全绿色智能、极地应急探测与救助、极地治理体系与环境监测保护等方面技术理论研究。研究院计划在机械工程和船舶工程领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和统考生,与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组成校、企(科研院所)导师组跨学科协同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7.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经科技部同意获批建设。实验室作为水路交通领域唯一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拟探索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与体系机制改革的新型模式,建成水路交通领域的科技创新高地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示范基地:一是服务水路交通高质量创新发展,重点研究突破水路交通系统智能控制中的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综合性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二是服务交通强国、综合立体交通网等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任务的战略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三是服务国家科技体系的改革需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探索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型组建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实验室将开展船舶及船载装备运行控制、水路交通状态控制以及水路交通安全控制等三个方面的研究,揭示水路交通系统的人机共融智能运行控制机理与事故生成规律,解决水路交通控制的核心装备与系统自主可控等国家重大科技难题。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260余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外籍院士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11人、省部级人才51人,研究人员中省部级以上人才占38%。实验室共有研究人员近200人,技术支撑人员55人,管理人员10人。依托单位在水路交通控制领域以第一完成单位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省部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60余项。
-
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为做好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和学科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一、基本原则1.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3.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4.严格按照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5.一志愿所有考生采用线下到校复试方式(含笔试和面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笔试方式进行考察。二、组织领导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工作、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并对复试结果负责。三、复试分数线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具体详情见下表。专业代码专业名称计划人数复试分数线总分单科成绩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含51-53方向)20615135,70凡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的第一志愿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均需按时线下到校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四、复试时间及地点时间内容地点3月28日14:30-16:00全体复试考生报到大连海事大学励志楼16:30-20:30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开卷,运营管理、组织行为学)3月29日9:00-11:00思想政治理论(开卷)12:30-18:30综合面试(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注:考生报到及复试当天,凭准考证入校。五、复试资格审查复试报到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学院将对每位复试的考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5.《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六、复试形式及内容复试过程分为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考生均须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开卷,满分100分)考前30分钟考生可进入指定笔试考场,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经监考员同意后可提前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查阅自带纸质书籍资料,但不能借用、抄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理解和掌握情况,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以及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2.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考核2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90分,总分115分)(1)外语能力考核(共25分)外语能力考核通过考生自我介绍以及回答老师随机提问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和听力能力,主要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1)外语口语,满分5分 首先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之后主考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当场用外语进行交流,并视学生用外语回答的情况,进行打分和测评。流利为4-5分 ;一般为2-3分;较差为1分2)外语听力,满分20分 主考教师根据与考生的交流,及对提问的理解程度进行打分和测评,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优秀为14-20分;一般为8-13分;较差为1-7分(2)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共90分)通过考生回答老师随机提问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主要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1)综合素质,30分考核期间,考生简要介绍工作期间的学习、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解决实际任务或完成项目为汇报重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汇报情况,提出相应问题,考生进行回答。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2)逻辑思维能力,30分 考核期间,根据本学科(专业)知识体系、科研前沿、研究逻辑等,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需对考官问题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回答主考教师的提问。重点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3)创新能力,30分考核期间,针对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等,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需对考官问题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回答主考教师的提问。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3)考生应于面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候考房间,进入候考房间前出示相关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由专人核对证件,核对无误后,考生在签到表中进行签字,并安静进入候考房间等待。候考房间内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禁止互相攀谈。注意:考生在离开候考房间前请务必携带所有个人物品,面试后不允许再次进入候考房间,不得接触已考考生。七、录取办法(1)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按录取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总成绩优者;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如初试外国语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优者。(2)复试总成绩为215分,其中: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低于55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者,不予录取。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数。(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所得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单科成绩合格标准60分,未到达合格标准不予录取。八、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的公布1.学院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公布地址:一志愿复试钉钉群。2.学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公布地址: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dlmu.edu.cn/) 九、监督、复议及考风考纪1.监督制度为保证复试工作全过程及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复试进行监督。复试全过程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实行复试考场定点监督和巡视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2.复议制度考生认为学校复试录取行为有违反本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二日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3.考风考纪制度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复试音频和视频材料、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参考《政审表》;(6)视情况复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咨询及宣传招生咨询电话:0411-84723561一志愿复试钉钉群号:118090001338(添加时请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后四位申请)十一、其他1.初试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测试部分应使用初试语种,3月23日前需向MBA/MEM招生办公室报备。入学后,只开设英语语种的教学。2.学校复试期间不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但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如有问题,考生须在复试前告知学院。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按上述文件规定处理。3.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收的所有学员均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4月底前,向学院邮寄4份纸质版《定向培养协议书》。如在2025年4月底前拟录取的考生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4.未尽事宜,参照《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5.如教育部、省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下发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3月2025-06-12 18:09:13
-
大连海事大学 2025 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 工程”和 “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 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办学资格的授权单位之一。 学校源于 1909 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1960 年,学校被确定为全 国重点大学。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成为国内率 先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引入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的高校。目前设有 21 个教学科研机构,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 2 万余人。学校现有 54 个本科专业,10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 科、25 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 个博士后流动站,16 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建有交通运输 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4 个辽宁省一流学科。工 程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生态、材料科学、化学科学等学科进入 ESI 全球 前 1%。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 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 3 个一 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硕士、国际商务、数字经济、会计、工商管理硕士(MBA) 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拥有“综合交通运输智能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 心,港航企业绿色增长及价值链重构“1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辽宁省物流 航运管理系统工程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港口与物流枢纽数字化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综合交 通运输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大连市智慧港口工程研究中心。同时,航运经济与管理实验教 学中心下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经济与商务实验室、财务共享 平台实验室、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工商管理与市场营销实验室、创新创业实验室、大数 据管理与应用实验室、航运金融与投资模拟实验室、多式联运智能决策技术与应用实验室、 全景供应链教学数字沙盘模拟实验室、港口与物流枢纽数字化实验室等实验室。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集中了从事港航经济、物流与供应链、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航运金融、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研究的大批专家学者,现有专任教师 130 余人, 其中教授 30 余人、副教授 50 余人、博士生导师 20 余人。学院教师多次荣获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大连市突出贡献专 家、大连市“三育人”标兵 等各类荣誉称号。近年来,承担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 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 科基金项目 100 余项,在国际航运、物流管理、港口设计与规划、港口经营与管理、工商 管理、经济贸易、信息管理和电子商务等领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累计发表 SCI、SSCI、 CSSCI 等国内外学术 期刊论文近千篇,其中在管理类著名 UTD-24 期刊(POM、JOC、JOM)发表论文 3 篇。多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相关咨政建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 领导批示。同时,学院面向全球招聘优秀师资,邀请一批来自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帝 国理工学院、荷兰鹿特丹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国内外知 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马士基集团、 京东集团等国内港航物流领域领军企业高管担任讲座教授。 大连海事大学 MBA 项目强调“以特色为基础,注重综合应用,培养创新能力”,充分 发挥大连海事大学特色优势,依托现有教学与科研资源,始终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与高端 管理人才需求,通过提供精品课程体系和系统的专业训练,培养理论和实务并重,掌握现 代工商管理理论、方法与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全球意识、富于开拓进取及创新精神的适 应现代工商企业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高层次、综合型经营管理人才。与此同时,积极对 接国家港航物流与供应链领域的特殊人才需求,依托学校自身的交通、物流学科优势,置 身行业发展前沿,培养服务于港航经济、物流与供应链、航运金融等领域的实务型高级管 理人才。截至目前,MBA 专业学位硕士已毕业学生 3000 余人,都已成为各个行业的管理精 英,校友资源非常丰富。 2025 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下设企业 管理、商业模式创新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三个培养方向。[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 结业后,符合学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的认证。 6.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考生应有工作单位,应与招生 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照定向合同就业。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办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10 月 12 日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10 月 28 日 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 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 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 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招生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代码 10151。 2025 年拟招生计划:206 人。 [考试]MBA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如下: 第一单元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199),满分 200 分。 第二单元科目:英语二(204)或俄语(202)或日语(203),满分 100 分。 考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2.复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初试成绩要求且满足我校工商管理(MBA)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 将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 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学习相结合或全程业余时间学习两种方式, 学制 2.5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51.企业管理方向采用国家公共假期集中和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或业余时间,全程大连 校本部学习。 52.商业模式创新管理、5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采用国家公共假期集中在大连校本 部讲授主要学位课程,业余时间(约每月一次)采用移动课堂等方式完成部分产教融合的 培养环节。[学费]51.企业管理方向学费:3.4 万元/年(学制 2.5 年)。 52.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方向学费:4.9 万元/年(学制 2.5 年)。 5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学费:4.9 万元/年(学制 2.5 年)。 以上各研究方向学费按学校规定日期和方式缴纳。[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根据教育部对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BA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 培养方案中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证书。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其他]如上级部门发布了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规定内容为准。具体招生政策以学校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为准。[招生咨询]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0411-84723561深圳产教融合事宜:黄老师18565611223MBA项目官网网址:http://www.dlmu-mba.com 邮箱:mbazs@dlmu-mba.com通信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管理楼B座406室邮编:1160262025-06-12 18:03:43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西安交通大学2025年入学MBA(05金融方向、06数字金融与企业创投管理方向)全国联考报考指南 -
12024年内蒙古财经大学研究生复试内容(含MBA)
-
2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2025年工程管理硕士(MEM) 招收调剂通知
-
3东北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 2025年四次调剂复试流程
-
4复旦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
-
5中央财经大学2024年非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接收调剂考生的通知
-
62025年MPAcc招生录取政审调档通知
-
72025年山东财经大学MBA学院调剂复试通知
-
82025年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工程管理硕士(MEM)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
9上海对外经贸大学2024年旅游管理专硕MTA项目意向登记公告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