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单位简介
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唯一的建筑类高校,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和北京市确定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卓越人才,服务国家和首都城乡建设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领域、科研方向,完整构建“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全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含交叉学科门类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拥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学校龙头学科优势持续提升,70%的工科学科位列B档次。“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化学”先后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各学科专业统考拟招生人数和推免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规模由学校根据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招生计划数并结合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最终确定。
以上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
三、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具体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有关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一篇(含)以上文章或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③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分以上(含425分)。
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复试时须提供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出具由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我校推免生(含直博生)招生学科专业及具体接收办法参见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通知公告。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以下学科专业,非以下专业背景的跨学科专业复试考生需要在复试中加试1门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建筑学(代码为081300)04研究方向、建筑(代码为085100)04研究方向专业背景为建筑学或土木工程专业的考生,其他各研究方向专业背景为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建筑遗产保护(代码为0813J1)01、02研究方向专业背景为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及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的考生。
(2)城乡规划学(代码为083300)、城乡规划(代码为085300)专业背景为城乡规划、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城市设计、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
(3)设计学(代码为140300)专业背景为艺术设计学、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产品设计、工艺美术、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
3.我校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
4.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缺一不可。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选择报考点,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未完成报考费网上缴纳等,而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报名方式: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考点选择: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符合北京建筑大学的报考条件,不等同于符合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的考点选择条件,请报名时注意区分。
凡拟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10月上旬于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16报考点。
需要注意的是,报考我校建筑学(代码为081300)、城乡规划学(代码为083300)、建筑(代码为085100)、城乡规划(代码为085300)、风景园林(代码为086200)和设计学(140300)专业的考生,须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
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注意事项:
①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建筑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16)的一个专业。
②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身份信息须同报考时填报的身份信息(含报考使用学历的身份信息)一致;考生身份信息变更的,须按变更后的身份信息填报,并向报考点和我校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报名后,至入学报到之前,考生不得变更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出生日期等身份信息,以免影响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学籍电子注册。
③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
④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保留以备后续使用。
⑤考生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肃处理。
⑥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⑨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⑩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报名期间在网上及时支付报考费,逾期一律不接受补缴费。
⑪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⑫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我校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网上确认安排详见2025年10月下旬于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请关注并认真查看相关报考点的公告和通知。
(2)网上确认要求。
①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有关补充材料,由报考点进行核对。
②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③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要求,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④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二)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初试
(一)初试日期和时间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初试科目和方式
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0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
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的快题类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1日下午,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三)初试成绩查询
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可于2026年2月底-3月初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查询。
七、复试录取
(一)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复试办法和工作程序等将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公布。
3.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5.复试期间,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6.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部分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数量和要求详见本章程“四、报考条件”中“(五)其他注意事项”相关条款。
8.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9.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10.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二)调剂
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录取办法、联系渠道等信息。考生届时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其中,考试综合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初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权重不低于50%。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后按教育部规定公示7日。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3.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供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社会工作(MSW)、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学制2年;全日制学习年限为2~4学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为2~5学年。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1.全日制收费标准:各专业(MEM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学费为28000元/生,入学时先缴纳14000元/生。
2.非全日制收费标准: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为68000元/生,入学时缴纳34000元/生;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含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学费为78000元/生,入学时缴纳39000元/生。
如遇上级主管部门调整学费收费标准,按上级主管部门下达文件执行。
(二)奖助政策
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一)培养校区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硕士研究生、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工程管理(MEM)专业与工商管理(MBA)专业硕士研究生、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MEM)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为西城校区,其他硕士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大兴校区。由于发展规划、院系调整等原因,部分招生学院相关学科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二)住宿情况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事宜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
十一、毕业就业
(一)毕业要求
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学习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准予毕业。
(二)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按相关规定,严格按照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国家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十二、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并采用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
2.我校各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详见附件2。
3.我校快题类自命题科目考试用具要求,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后续发布的《快题须知》。
4.我校不提供历年各学科专业考试试题。
5.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户口是否迁入我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
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
6.本章程若与教育部颁布的文件规定有不符之处,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四、联系方式
1.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需详细了解,请向我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唐老师010-68322333
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赵老师010-61209573、010-68322520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王老师010-68322126
智能科学与技术学院:章老师010-61209024
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王老师010-61209253
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曹老师010-61209121
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赵老师010-61209263
理学院:刘老师010-61209415
马克思主义学院:赵老师010-61209317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陈老师010-61209313
研究生院:王老师010-68364458、陈老师010-68322241
2.考生可登录我校研究生院官网及官方微信公众号查阅研究生招生相关通知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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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一、接收专业及条件1、接收硕士推免生报考的学科专业“北京建筑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9月4日开放,竭诚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踊跃报名。2、报名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学风端正,身心健康。(2)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大学期间未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3)申请人须是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符合报考学科(专业)对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等的相关要求。(4)申请人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基础扎实,科学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专业创新意识和能力。(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二、申请程序1、预报名阶段(9月4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9月4日至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前,推免生可进入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bucea.edu.cn/)登陆“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系统报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进入系统后点击“推免预报名”—“预报名申请”。除我校2024年度全国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外,申请人必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复试。 北京建筑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仅为学校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辅助系统,用于前期复试信息采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推免生(含已预报名推免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务必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届时学校将根据申请人的复试综合成绩,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通过复试且符合要求的推免生依次发送“待录取”通知,择优录取。推免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并按照要求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点击确认“待录取”后,才能获得推免拟录取资格,完成最终拟录取。2、正式报名阶段(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请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报学生信息,并进行正式报名。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预计将于9月29日开通,具体开通时间请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正式报名是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的必要环节,所有推免生(含已预报名推免生、夏令营优秀营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正式报名。3、申请材料预报名阶段,申请人通过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https://yjsy.bucea.edu.cn/)“北京建筑大学招生管理系统考生端”系统提交材料。如果错过预报名时间,在正式报名阶段申请人需将全部申请材料电子版按要求提交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邮箱见后附联系方式)。 申请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需提交的材料(1)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扫描件1份。(2)外语考试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1份。(3)有关学术成果(发表论文、出版著作、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4)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可以证明个人综合素质、学术潜力的其他材料。(5)学院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三、复试安排及接收1、复试时间:将在接到推免生预报名后尽快安排复试,具体时间以后期学院通知为准。2、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复试成绩,结合学校招生名额,择优确定待录取。复试成绩不及格(<60分)者不予录取。3、复试通知:招生学院将对申请人各项材料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复试名单,并向报名的推免生发送复试通知。正式报名阶段,申请人须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同意参加复试。4、复试流程:每人15—20分钟(1)考生自我情况介绍。考生以PPT(提前准备)方式进行自我介绍(3分钟内完成),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本科期间专业学习情况、参加科技创新/科研/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工作经历,以及攻读研究生期间的学习和研究计划、个人职业发展目标等。(2)考官进行专业基础口试、英语测试和综合面试。(3)结束考生复试,考官根据回答问题的情况进行评分。5、复试方式:复试采用“在线远程复试”的形式进行。6、待录取:学校根据待录取情况,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登录“推免服务系统”,点击确认“待录取”。未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推免待录取结果,一律无效。7、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复试前准备工作及要求1、参加复试的考生要求准备一部电脑和一部手机,全程双机位拍摄,确保网络、视频、麦克等能正常使用。2、复试全程使用腾讯会议软件,复试考生需提前在电脑或者手机设备上安装相应软件,并保证软件及其视频采集功能正常使用。3、提前准备本人身份证复试时进行身份认定。4、考生需要统一提前一天与学院招生老师进行面试软件平台测试。五、考生远程复试环境要求1、设备要求复试全程,视频复试系统要始终全屏显示。考生设备不允许再运行其他网页或软件,须彻底关闭各种可能中断或影响考试的应用程序,特别是微信、QQ等易弹出窗口的软件,确保设备处于免打扰状态,保证复试过程不受其他因素干扰或打断。因其他应用程序或软件造成视频复试中断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使用电脑或手机进行视频复试的过程中出现网络中断等突发事件时,请考生不要慌张,要确保报考时所填报手机号码能够正常接听电话。2、复试环境复试环节要求参加远程复试的考生处于独立、无干扰的场所,确保安静整洁,复试期间严禁他人进入考试独立空间,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的助考。复试考核采用双机位。“第一机位”用于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建议使用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机。“第二机位”用于采集考生所处的环境(考生远端,侧方或者后方),要开启静音模式,要求能够监控考生的周边情况以及“第一机位”显示器的音、视频源,建议使用手机等移动设备。第一机位和第二机位视野交叉形成360度监控视野。复试期间的视频背景必须为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或者更换视频背景。3、仪容仪表复试全程,考生须全程清晰显示面容以及双手,不能过度修饰仪容,不得佩戴墨镜、帽子、头饰、口罩、耳机等,不得遮盖耳朵。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不能以任何方式变声、改变人像。4、保密要求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全程,考生不得自行或允许他人截图、摄录、拍照、录屏、录音复试情况,不得与外界有任何通讯交互,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六、复查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1、毕业时未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2、患有严重生理或精神疾病、不能坚持学习,或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有可能影响到他人健康。3、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等其他情况。七、复试监督与举报1、如申请者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并通报其所在本科院校。2、推免接收工作投诉受理电话:经管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10-61209253 邮箱wangdongzhi@bucea.edu.cn研招办:010-68322241/68364458 邮箱:yanzhaoban@bucea.edu.cn纪检监察:010-612090943、如本文件与当年国家下达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2024年9月11日2025-06-10 10:5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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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北京建筑大学是北京唯一的建筑类高校,是北京市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北京市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校和北京市确定的高水平特色型大学,是一所具有鲜明建筑特色、以工为主的多科性大学,是“北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服务基地”和“国家建筑遗产保护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学校坚持立德树人,培育精英良才,服务国家和首都城乡建设发展重大战略需求,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学科领域、科研方向,完整构建“学士-硕士-博士-博士后”全层次专门人才培养体系。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含交叉学科门类下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自主设置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授权点12个。拥有北京高校高精尖学科3个(建筑学、土木工程、测绘科学与技术)。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学校龙头学科优势进一步提升,工科整体优势进一步凸显,70%位列B档次。“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先后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附件1)。我校最终招生计划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全日制推免生计划不超过总录取计划的50%。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注: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考生,需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时须提交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不招收同等学力的学科专业已在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备注栏”中标明,请考生报考前仔细查阅。(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出具由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5.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招生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名参加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硕士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招生考试的非全日制考生须为理工类应届生或往届生。(四)其它注意事项1.跨专业报考范围一般应在本学科门类内进行,跨门类报考及学院招生特殊需求须在报名前与相关专业设置学院咨询。2.建筑学、建筑(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其中建筑学院建筑学专业下建筑技术科学研究方向只接收建筑学、土木工程专业考生;建筑遗产保护(交叉学科1、2方向)接收建筑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城市规划、风景园林,及文化遗产保护相关专业考生。3.城乡规划学、城乡规划(专业学位)专业接收城市规划、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4.设计学专业接收设计学、艺术设计、工艺美术、美术、会展艺术与技术、公共艺术、建筑学、景观设计、风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5.建筑学、建筑遗产保护、城乡规划学、设计学专业,以及建筑(专业学位)、城乡规划(专业学位)、风景园林(专业学位)专业不接收跨专业的专科考生。6.建筑技术科学(081304)学科方向设置在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招生方向为绿色建筑热工环境和建筑碳中和科学与技术。此方向欢迎能源与动力工程、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储能科学与工程、能源材料、机械、电机、电子等相关领域本科专业考生报考。7.不接收单独考试考生。8.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四、报名办法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网上报名信息、网上支付初试费,并按照所选报考点公告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1.报名流程(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2)网上报名时,考生务必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本人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和考试科目等重要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进行网上报名信息修改或重新填报,每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截止后,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需要注意的是:“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等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初试费支付与否,均不得修改。如需修改,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内,取消已填报的报名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并支付初试费。(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缴费成功后,考生还须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请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支付初试费,逾期不接受补缴费。凡拟选择北京建筑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16)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10月上旬于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16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注意事项(1)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招生章程“报考条件”相关要求)。报考前应与报考学科所在学院联系,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务必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照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含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7)考生应当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的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考生本人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及未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安排详见10月下旬于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发布的《北京建筑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网上确认须知》。2.网上确认要求(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等材料,由报考点进行核对。(2)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网上确认手续。(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薄)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4)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5)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五、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六、初试(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初试科目(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12月23日上午业务课二(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的快题类初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月22日下午,考试时长均为3小时。七、复试、录取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定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建筑大学研究生院官网上公布。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2.对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同等学力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3.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4.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5.对复试合格考生按初试和复试综合总成绩排队,择优录取。6.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长按教育部规定执行。7.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8.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新生报到后,招生单位将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9.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复试时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招生单位同意,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10.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八、其它事项1.考生在报名时无需填写导师姓名,待正式录取且开学报到后,由所在学院组织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导师,复试时拟录取考生可初步确定导师意向。2.学校不提供历年专业考试试题。3.本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其中社会工作(MSW)、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MEM)学制2年;全日制学习年限为2~4学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为2~5学年。4.全日制收费标准:各专业(MEM除外)学费收取标准为8000元/年;全日制工程管理(MEM)专业学费为28000元/生,入学时先缴纳14000元/生。非全日制收费标准: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专业学费为68000元/生,入学时缴纳34000元/生;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含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专业学费为78000元/生,入学时缴纳39000元/生。5.学校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新生校长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有关研究生奖学金和助学金的评选对象、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依据国家、北京市及北京建筑大学关于奖助学金评定的相关办法执行。6.如本文件与2025年国家下达的硕士研究生政策有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九、联系方式考生对所关心的问题若要详细了解,请向本校下列单位(部门)及人员咨询: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唐老师010-68322333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赵老师010-61209573、010-68322520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王老师010-68322126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章老师010-61209271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王老师010-61209253测绘与城市空间信息学院:闫老师010-61209121机电与车辆工程学院:赵老师010-61209263理学院:刘老师010-61209415马克思主义学院:赵老师010-61209317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陈老师010-61209313研究生院:李老师010-68364458陈老师010-683222412025-06-10 10:3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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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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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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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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