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特色鲜明、学风优良、在药学界享有盛誉 的教育部直属、国家“211工程”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是我国首批具 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学校之一。
学校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2100余亩。 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 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药学),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 点(药学、中药学、生物学、化学、生物医学工程、基础医学、公共管理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6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药学、中药、生物与医药、 应用统计、公共管理、食品与营养),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 药学一级学科为国家一级重点学科。中药学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学校致力于建设以“药学+X” 为牵引、“新药科”和“大药学”为特征, 医药、农药、兽药融合发展,面向世界一流的“现代药学学科体系2.0”。在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药学学科获评A+ 。在第五轮学科评估和全国专业学位 水平评估中,龙头学科药学和中药学继续保持国内领先优势,均取得优异成绩。 2025年1月,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材料科学、 农业科学、神经科学与行为、分子生物与遗传学、环境/生态学、免疫学、植 物与动物科学等11个学科领域的ESI 排名进入全球前百分之一,其中药理学 与毒理学排名进入ESI 全球前万分之一,位列全球第13位(万分之0 .955), 亚洲高校第1位。在2024-2025 US News 世界大学排行榜中,药理学与毒 理学学科位列全球第4位。在世界大学排名中心(CWUR) 学科排行中,学校 药物化学学科位列全球第3位。在2024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中,学校共有 4个学科上榜,其中药学学科排名国内第1位,成为“冠军学科”。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了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博士生导师487人,硕 士生导师802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级高 层次人才22人次,国家级高层次青年人才82人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 队3个,以及一大批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学校重视基础研究和新药研发,坚持“两手抓、两手硬”,2024年到账 科研经费7.03亿元。建有“多靶标天然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设有与临床前 创新药物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及工程技术中心47个,实现了化学药、中药、生物药三大领域科研平台的全覆盖,为各类 新药的研发提供全方位服务。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4项、国家 技术发明二等奖1项,全国创新争先奖2项,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单位在顶 尖期刊发表高水平研究论文450余篇,获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专项项 目数为全国高校之首。获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重大科技项目17项,其 中总经费超过2000万元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4项;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 目1689项,直接立项经费达8.364亿元,重大、重点和杰出人才项目77项。
南京天印山医院正式挂牌为我校第一附属医院,与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合作 共建附属浦口区中医院,与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附属江宁中医院,
与安庆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附属安庆市立医院,与高博医疗集团合作共建附属 上海高博肿瘤医院,与南京市第一医院、南京市鼓楼医院密切合作,实现医药 深度融合,打破了药物早期研发和临床研究间的转化壁垒。与生物医药行业龙 头企业共建校企联合实验室150余个,在校内建设生物医药协同创新研究院,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圣和药业有限公司先后进驻,实现了“企业 进高校”和“服务入企业”的“零距离”对接转化。新建的中国药科大学(杭州) 创新药物研究院、重庆中国药科大学创新研究院、南京生物医药创新转化研究院、 无锡创新药物和生命健康研究中心、原创药物研究院、鼓楼区转化医学研究院、
中国药科大学江北创新中心等一批校地创新平台正发挥积极作用。
2026年,中国药科大学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欢迎报考!
第一章招生计划
第一条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括统考生和推免生两部分计 划。“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拟招生人数是不含拟录取推免硕士生人 数的拟考试招生人数,待后期根据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或者实际录取推免硕士生 情况再进行调整。
第二章报考条件
第二条 报名参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 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
考生在2026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 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的,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须按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英语达到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彩色复 印件);或进修过满2年(4个学期)的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 修的高校教务处出具本科成绩证明原件)。
(2)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 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本科 成绩证明原件)。
(3)报考时已获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 册备案表》(原件)。本科结业者须提供本科高校出具的本科结业证明原件(本 科结业证书可提供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同等学力报考人员上述证明材料须于报名截止(2025年10月27日, 下同)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第三条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二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 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且符合上述第二条第(四)项第3点学业要求,达到本 科毕业同等学力条件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 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第四条 考生应准确填写报考类别,提交确认后不得更改。
1.非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转入我校。
2.定向就业——拟录取考生须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合 同,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毕业后学历、学位证书发往签 订合同的用人单位。
人事档案、工资关系等不能按时转入我校或不能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的考生 不予录取。
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同时,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须提交下述证明材料:
(1)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定向就业研究生证明》(参见中国 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专区证明模板)。
(2)自报考之日起往前推算连续三个月的现工作单位社保缴费凭证。
定向就业报考人员须将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 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上述两份材料中现工作单位名称及公章应保持一致,若现工作单位委托第三方单位缴纳社保,需由现工作单位提供情况说明并加盖 公 章 。
第五条 我校2026年招收硕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共计8人, 普通计划仅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含南疆高校教师专项2人,招生对象不限 地区、不限民族,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就业,招生专业为(1007药学下二级 学科、105500药学),具体要求详见国家相关公告。
第三章网上报名及网上确认
第六条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第七条网上报名
(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 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二)网上报名要求:
1.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 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 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或研究方向。
3.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 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 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2025年10月27日前将相关 纸质证明材料(具体材料要求参见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常见问题模 块)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 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 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 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 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 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 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 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0.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 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 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 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 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3. 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第八条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 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 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九条我校及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 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第四章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 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 加初试和复试。
第五章初试
第 十 一 条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 — 12月21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科目有三门或四门,考试时间均为 3小时,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参见《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日语、数学(三)、化学(农)、管理类综合能力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
其他业务课为我校自主命题科目,其中:
710药学基础综合(一)、711药学基础综合(二)满分300分,覆盖: 有机化学、分析化学、生物化学,各占100分。
712中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化学、药理学,各占150分。
715基础医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细胞生物学, 各占100分。
349药学综合满分300分,覆盖:药剂学、药理学、药事法规,各占100分。
350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满分300分,覆盖: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中 药鉴定学,各占100分。
353卫生综合满分300分,覆盖:流行病学、卫生统计学,各占150分。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须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将成绩单彩色 复印件于报名截止前寄送至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入学后改学英语。
第六章复试与录取
第十三条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 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 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发布的文 件要求制定,并及时公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我校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并公布报考本单位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 绩要求等。
我校将结合国家相关规定,按报考学术学位学科专业或专业学位类别/领 域(研究方向)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我校在复试前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 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 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十六条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 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加试成绩合格方具有录取资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名称及参考用书见后续复试 录取工作办法。
初试科目选考日语的考生复试时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英语。
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 总成绩。
第十七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 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时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 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 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我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 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 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十八条我校根据当年实际下达招生计划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 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九条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我校将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 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 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第二十条“非定向就业”考生及非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考生须在拟录取后将本人档案寄到我校,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
“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后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第七章学制、学费、奖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
第二十二条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生/学年, 专业学位10000元/生/学年。若江苏省物价局有变更,以当年实际下发文件 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2014年起,我校全面实施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建立完善 的研究生奖助体系。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 (指全脱产学习,入学时档案、人事关系全部转入我校,并且没有固定工资收 入,含定向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学生)在正常学制年 限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还可申请专项奖学金、 校长奖学金等,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具体参照我校最新研究生奖助金文件执 行。学校设有助学贷款、专项助学金、“三助”岗位津贴、临时困难补助资金等, 帮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其他
第二十四条考生报名时应如实填写相关内容,若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取得 报考、录取资格的, 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个阶段,均取消其录 取资格。
第二十五条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参加报名、考试。考生的报考材料中请写 明本人准确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如有变动请及时与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 公室联系更正。
第二十六条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二级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第 五位为Z, 如1007Z1 制药工程学。
我校自主增列的学术学位交叉学科命名方式为:学科代码第五位为J, 如 1007J1 动物药学。
第二十七条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文件执行。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 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第二十八条我校单位代码:10316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邮编:211198,只接收 EMS 和顺丰快递寄送材料,材料须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号。
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门: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信箱:cpuyzb@163.com
联系电话:025-86185281,传真号码:025-86185279
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招生
第二十九条各研究生招生学院电话:
001药学院:025-86185301,联系人:高老师
002中药学院:025-86185132,联系人:缪老师
003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025-86185397,联系人:许老师
004国际医药商学院:025-86185036,联系人:刘老师
005理学院:025-86185156,联系人:刘老师
006马克思主义学院:025-86185393,联系人:刘老师
007多靶标天然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025-86185632,联系人:康老师
008工学院:025-86185754,联系人:尚老师
009基础医学与临床药学学院:025-86185969,联系人:陈老师
012生物药物学院:025-86185986,联系人:王老师
013体育部:13739197849,联系人:景老师
014生物医药卓越工程师学院:025-83271073,联系人:李老师
015有组织科研兴药班:学术学位:025-86185632,联系人:康老师
专业学位:025-83271073,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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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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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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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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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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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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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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