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 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
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现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植物保护”5个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 研流动站;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 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学、 药理学与毒理学、材料科学9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排名前1%,位居湖北省省属高校第一。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54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53人,硕士生导师 2004人。拥有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大学)、油气钻完井技术国家工程研 究中心(长江大学防漏堵漏技术研究室)、低渗透油气田勘探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长江大学研究室)、 中国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江大学连续管智能工具技术研发中心)、国家能源稠 (重)油开采研发中心(长江大学研究室)等5个国家科研平台。
近5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7项, 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7项,2025年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A 类)上获得突破。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历史悠 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知音湖畔,三面 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优势突出、 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 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扎根湖北大 地,弘扬荆楚文化,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开放、更加融合、更加积极、更加高效的理念深 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一、招收专业
我校大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详见《长江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地质学(0709)、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作物学(0901)、 植物保护(0904)五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可接收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 生 ) 。
二、招收条件
(一)申请推免硕士生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 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 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直博生
1.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
2.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六级成绩合格或托福、雅思通过留学资格。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直博生的申请资格审核与选拔工作,按照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执行。
三、报考程序
1.报考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10月20日。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
2.报考流程:
(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
(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
(3)学校各招生单位审核报考信息。
(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学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详见其官网通 知 ) 。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
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 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四、学费
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15000元/人 ·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 ·年,其他专业 8000元/人 · 年。
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人 ·年。
五、奖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 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 元,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
3.学业奖学金
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5.“助研、助管”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从事助研、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六、联系方式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联系电话: (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刘老师
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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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5年研招】长江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地质学”、“植物保护”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56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25人,硕士生导师2044人。 近4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8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4项,并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上获得突破。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历史悠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知音湖畔,三面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扎根湖北大地,弘扬荆楚文化,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开放、更加融合、更加积极、更加高效的理念深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00人左右(含拟接收推免生3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5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14000元/人·年,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15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20000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5000元/人·年;理、工、农、医学专业10000元/人·年;法律、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体育专业12000元/人·年。 四、奖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 国家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3. 学业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5. “助研、助管”津贴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全日制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且授医学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③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③③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当年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且须在我校实践基地完成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实践(实践时间为18个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报名参加以下学术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一级学科代码:10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专升本)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③ 正在进行或即将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得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 我校2025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25人左右,不限专业。“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2. 我校自主确定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须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时满足我校部分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长江大学2025年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 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报名及初试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网上确认:以考生选择的考点官方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考点代码:4211)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2. 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起止时间8:30 - 14:30)。 3.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2025年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分别详见《附件2:长江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附件3:长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我校参与中科院共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重点实验室(筹)启动建设,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将与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联合招生和培养5名左右硕士研究生。 十、复试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报考“士兵专项计划”且符合我校及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的考生。 2. 复试基本内容: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国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等内容,具体内容、各部分权重和相关要求由学校各招生单位确定。 具体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十一、联系方式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 址:https://gs.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雷老师、刘老师2025-06-20 14: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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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学科专家组成。 (二)成立“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并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按照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每个学科复试小组遴选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工作小组须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存档,电子材料留存时间至少1年,纸质材料留存至少3年。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拟于3月下旬至4月进行,具体安排请查阅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 (二)复试方式:我院遵循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复试方式相同的原则,采用线下(现场)和线上(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要求见《长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每一专业具体形式见“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顺序、考官分组、试题等随机抽取。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2。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及调剂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所有学术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及会计硕士(MPAcc)分数线为国家划定的A类初试成绩资格线。 (2)农业管理(095137)和农村发展(095138)硕士分数线为: 2. 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 调剂工作安排 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调剂考生及时回复确认,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在复试前,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1. 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 3. 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4. 对于在2025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学术型硕士(含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学) 采用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具体内容和成绩计算如下: 1.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每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形式均为面试。复试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测试内容分别为: ①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综合测试(含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 ② 工商管理学:分方向进行专业综合测试 其中,会计学:会计综合(含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复试科目:企业管理概论 (2)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3)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2.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考察×30% (2)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二)工商管理(MBA) 采用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1. 复试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每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形式均为线上面试。复试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政治、专业综合测试。 (2)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2. 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考察×30% (2)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3. 同等学力考生按教育部最新要求加试科目:战略管理、市场营销,加试形式为线下笔试。 (三)农业硕士(含农村发展和农业管理)(三)农业硕士(含农村发展和农业管理)1. 复试内容第一志愿采用线下(现场)**方式进行复试,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工作将同时开展,考试形式与内容完全相同。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环节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复试内容为:农业政策与法规,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与政策的掌握程度。面试环节① 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② 专业综合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③ 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2. 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 + 外语能力成绩×15%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20% + 综合素质考察×35% (2)考生总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四)会计硕士(全日制)1. 复试内容采用线下(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笔试为闭卷形式。笔试环节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政治课笔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3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与管理会计和审计; 政治课笔试成绩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政治理论及应用的掌握程度。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科目等有关事项,请关注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 面试环节 ① 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② 专业综合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 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2. 成绩计算(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1.5)×50%+外语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考察×20% (2)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五)其他说明 1. 复试的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六、复试录取 1.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照考生类别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信息,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一志愿考生以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以初试科目中相同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在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公示的该考生所在类别成绩排序,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 对于拟录取的学生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加盖印章。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监督与申诉 1. 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院党委书记担任监督组组长,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716 - 8061627 2.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3.172025-06-20 15: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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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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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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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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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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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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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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