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学校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占地约2000亩,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7428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6714人、留学生432人。
师资队伍强。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0余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9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00余人。博士生导师131人,硕士生导师1039人。有聘任院士3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特聘专家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人,启明青年人才1人,其他高层次领军人才10余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优秀教师”,荆楚好老师,湖北省师德标兵,湖北省劳模工作室等教师群体。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和国际权威学术出版社爱思唯尔共同发布2025年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World's Top 2% Scientists)(榜单分为“终身科学影响力排行榜”和“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中,学校共有27名学者上榜,其中有9位学者入选双榜,11位学者入围“终身科学影响力排行榜”,25位学者入围“年度科学影响力排行榜”。
学科专业强。学校现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3个、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先后获批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农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B+,为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唯一。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学科上榜。6个学科上榜2024软科世界一流学科。
科研实力强。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积极发挥化工及相关学科特色优势,深度融入湖北“51020”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的战略布局。现建有磷矿及其共伴生资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78个。在长江经济带与地方共建了湖北三峡实验室等13个科技创新平台,承担了湖北大部分化工产业园发展规划。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52项,先后有309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与湖北宜化、人福医药等单位在磷化工、电子化学品、麻醉制剂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了磷矿选矿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攻克了超高纯芯片用电子级磷酸制备等“卡脖子”技术,为国家延长磷矿资源服务年限超过60年。学校在2020~2021年连续2年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学校主办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
育人质量优。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办学的生命线,以学科平台、创新项目、学科竞赛为依托,以学科组织、导师负责、科研主导、项目牵引为手段,打造了一批特色学科创新驱动人才培养项目。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思路,以提升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为核心,与武汉、荆门、鄂州、黄冈、重庆长寿区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兴发、人福、百度、华为合作共建学院、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共建研究生工作站。构建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持续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学校在2022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中排名第19位。本科毕业生升学率达32.64%,位列省属高校第一,本科生、研究生就业率超过95%。53年来,学校累计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20万余名毕业生,留鄂毕业生在60%以上,获评“就业湖北先进高校”。涌现了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江学子等优秀学生群体。据湖北省经信厅统计,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校友,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
国际化程度高。学校坚持人才国际化战略,依托湖北省政府“编钟奖”获得者、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等高水平外籍专家持续构建高规格国际科研平台育人矩阵。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多维度合作关系。其中,与科廷大学、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悉尼科技大学、梅西大学、邓迪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中外双证书国际联培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子赴剑桥大学、早稻田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访问交流,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署战略协议,深度实施学生留学深造合作,稳步推进中外在校生国际化培养工程。
社会评价好。经过50多年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和声誉不断提升。学校在“2025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中,位列全球第727名,中国排名第157名;在2025—2026年U.S.News全球最佳院校排名中,荣列全球高校第884位,中国内地高校第124位。办学成就、人才培养效果、就业工作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
一、招生说明
(一)招生计划
2026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0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46人,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其中,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录取系统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并上报定向单位信息。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时限由招生单位规定,下同)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报名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以及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一)中前三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推荐免试
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
三、报名流程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要求报名。
(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具体安排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报考点通知为准。
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
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报考武汉工程大学(10490)设计学、设计和工业设计工程等专业,初试科目中含910专业设计A(3小时)、912专业设计B(3小时)、913设计基础(3小时)的考生须在武汉工程大学报考点(4228)考试。
(二)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学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一般不高于本单位相应学科专业普通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六、其他事项
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和要求冲突,则以国家政策和要求为准。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
单位代码:10490
电话:027-87940025
武汉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
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元/年。
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
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
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导师发放生活补贴。
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
二、推免生
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
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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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工程大学简介武汉工程大学创建于1972年,原名湖北化工石油学院,隶属湖北省。1980年更名为武汉化工学院,改由原化工部主管。1998年划转到湖北省管理,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湖北省管理为主。2006年更名为武汉工程大学。学校是一所以工为主,覆盖工、理、管、经、文、法、艺术、医学、教育学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高校。学校有武昌和流芳两个校区,占地约2000亩,是湖北省“绿化红旗单位”“生态园林式学校”。设有18个学院(部),1个研究设计院,1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6000余人、留学生350余人。师资队伍强。学校现有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503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占比超过58.3%。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94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3%。博士生导师130余人,硕士生导师1000余人。有聘任院士3人,自主培养俄罗斯工程院外籍院士1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教育部青年长江学者1人,其他高层次领军人才10余人。有“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全国优秀教师”,荆楚好老师,湖北省师德标兵,湖北省劳模工作室等教师群体。在美国斯坦福大学和爱思唯尔数据库发布的2024全球前2%顶尖科学家榜单(World's Top 2% Scientists)(榜单分为“终身科学影响力榜单”和“年度科学影响力榜单”)中,学校共有24名学者上榜,其中有6位学者入选双榜,7位学者入围“终身科学影响力榜单”,23位学者入围“年度科学影响力榜单”。学科专业强。学校现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7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有国家级特色专业5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9个、省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通过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3个、住建部专业评估(认证)1个。化学工程与技术入选湖北省一流学科培育建设学科。先后获批6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群。化学、材料科学、工程学、环境/生态学、农业科学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前1%。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获得B+,为湖北省属高校理工类唯一。第五轮学科评估中,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学科上榜。6个学科上榜2023 软科世界一流学科。科研实力强。学校坚持以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积极发挥化工及相关学科特色优势,深度融入湖北“51020”现代产业体系,着力强化政产学研用合作网络的战略布局。现建有国家磷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绿色化工过程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磷资源开发利用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78个。在长江经济带与地方共建了湖北三峡实验室等13个科技创新平台,承担了湖北大部分化工产业园发展规划。牵头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52项,先后有309项科研成果获国家、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其中国家科学技术奖7项。与湖北宜化、人福医药等单位在磷化工、电子化学品、麻醉制剂等领域开展联合攻关,解决了磷矿选矿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攻克了超高纯芯片用电子级磷酸制备等“卡脖子”技术,为国家延长磷矿资源服务年限超过60年。学校在2020~2021年连续2年入围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学校主办的《化学与生物工程》入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技核心期刊目录》。育人质量高。学校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始终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作为办学的生命线,探索研究生培养新思路,构建本硕博一体化培养体系,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持续为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各级各类高层次人才。2023年,学校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16项系列赛事中,学校有8项赛事获评“优秀组织单位”,研究生获奖47项,被评为“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2023年度重要贡献单位”,在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年度贡献力、规模贡献力和质量贡献力分别排在全国第33位、26位和47位。据湖北省经信厅统计,以湖北省化工、医药行业为例,在产值1亿元以上的80余家大中型化工、医药单位中,近70%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校友,学校被誉为“化工高层次人才的摇篮”。涌现了全国最美大学生、全国优秀大学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长江学子等优秀学生群体。办学成就、人才培养效果、就业工作多次被《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社会评价高。经过52年发展,学校在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对外合作与交流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办学实力不断增强,社会影响和声誉不断提升。学校始终坚持把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作为首要目标,以学科平台、创新项目、学科竞赛为依托,以学科组织、导师负责、科研主导、项目牵引为手段,打造了一批特色学科创新驱动人才培养项目。以提升研究生工程实践能力为核心,与武汉、荆门、鄂州、黄冈、重庆长寿区等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与兴发、人福、百度、华为合作共建学院、实验室,与企业合作共建研究生工作站。以创新国际交流和培养模式为重点,与3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60余所国(境)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多维度合作关系。与科廷大学、佛罗里达理工学院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与悉尼科技大学、梅西大学、邓迪大学等高校合作开展中外双证书国际联培教育项目,选拔优秀学子赴剑桥大学、早稻田大学等世界知名高校访问交流。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署战略协议,深度实施学生留学深造合作。学校在2023软科“中国最好大学”排名中,位列第145位;在US News 2023世界大学排行榜中,世界排名第935位,位列中国内地高校98名。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一、招生说明(一)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1800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246人,“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25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二)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3年。(三)学习方式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脱产学习,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四)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不转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学校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取信息上报录取系统时,录取类别为“定向”,并上报定向单位信息。(五)收费标准专业代码:1251专业名称:工商管理非全日制标准(万元/年):2学制(年):3二、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本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一)中前三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推荐免试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体详见我校公布的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欢迎广大推免生与我校研究生院或相关学院联系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事宜。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三、报名流程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10月9日至10月12日,具体工作安排以教育部通知为准。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报名费缴纳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以当地省教育考试院或考点通知为准。四、考试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初试地点:考生请在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参加考试。初试科目:详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复试具体时间、形式、要求等请浏览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js.wit.edu.cn/发布的相关信息。五、“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六、其他事项招生信息均以武汉工程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若本简章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和要求冲突,则以国家政策和要求为准。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 邮编:430205网址:https://yjs.wit.edu.cn/ 单位代码:10490电话:027-87940025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20000元/生/年。2.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3.学业奖学金:符合国家和学校政策的研究生100%享受。一等奖学金10000元/年、二等奖学金6000元/年 、三等奖学金 2000元/年。4.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优评先奖励及“三助一辅”补贴等。5.可申请获得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资助、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和短期出国(境)研修资助。6.学院设立有各类社会奖学金、校友奖学金等,导师发放生活补贴。7.符合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贷款,可贷三年的学费和住宿费。二、推免生1.可享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所有奖助政策。2.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我校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人)。3.推免生硕士期间如选择继续攻读我校博士学位可以提前修读博士期间课程,符合条件可以提前毕业,如选择在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且达到相关岗位聘用条件的,学校可作为相关人才予以引进。若学校对上述奖助标准及激励机制进行重新修订,则按新标准执行2025-06-20 13: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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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和《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一、工作原则(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二、拟招生人数与复试分数线(一)拟招生人数以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二)复试分数线学院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差额复试。普通计划考生MBA初试总分151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5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0分及以上);MEM初试总分162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MPA初试总分164分及以上(同时满足英语二成绩在38分及以上、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在76分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需满足学校要求的分数线。三、资格审核(一)证件核查复试前,学院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根据报考条件,所有拟参加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成绩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高职(专科)毕业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考籍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自学考试成绩证明单、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国家承认学历的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毕业生、境外高校届时可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准考证、身份证、成绩单、就读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证明、政治审查表等影印件各一份。(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影印件各一份。(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的考生还须提交定向单位委托培养函、在职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其中之一证明材料影印件一份,录取前必须签署定向就业合同。对学历(学籍)信息检验存疑的考生,必须在4月8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否则不予录取。(二)身份确认在复试前对考生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三)复试费交纳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交复试费凭证一份(复试费100元),缴费方式参见《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未缴纳复试费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四)承诺书签定情况核查参加复试的考生须签订并提交《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一份,考生打印承诺书,知悉承诺书内容,并亲笔签名并按照要求进行复试。所有拟参加一志愿复试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请将材料整理至一个word文档中,转存为pdf格式,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形式命名文件,并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为邮件主题于3月27日16点前发送至报考学院指定邮箱:27196553@qq.com,逾期不予受理。(五)审核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8日。四、复试内容与成绩核算(一)复试形式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专家组成员现场集中对考生进行线上考核,具体操作见“考生须知”。(二)复试时间一志愿考生: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下午17:00。(三)复试QQ群号:1013329387参加复试的同学统一加入复试QQ群,进群申请格式:姓名+考生编码,进群后统一修改备注名:姓名+考生编码后四位+报考专业,复试相关信息和通知会通过该群统一发布。进群后将逐一核对复试学生信息,如不修改备注名一律清理出群。(四)复试内容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素质、外国语水平、专业素养以及综合素质,全部采用面试方式进行考核。复试全程录音、录像。(五)复试成绩核算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占20%、专业课占30%、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占20%、综合面试占30%计算。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理论(满分100分)*20%+专业课测试成绩(满分100分)*30%+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0%+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30%。2.综合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计算。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五、调剂工作(一)调剂基本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相关调剂要求。具体学术要求详见后期学院调剂公告。(二)调剂工作要求(1)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通过教育部 “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学院无其他任何渠道接收调剂考生。(2)对于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专业,学院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考生的学科专业背景、初试成绩、一贯学业表现等择优调剂。调剂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六、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各学院招生计划和复试工作细则进行录取。(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根据调剂批次分批次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工商管理硕士(MBA)、工程管理硕士(MEM)、公共管理硕士(MPA)考生按专业志愿分类排序录取。(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录取前,须向学校提交定向就业合同,否则不予录取。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4)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学校将对考生报考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符合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信息公开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认真做好对公开信息的审定核准和咨询解释工作。研究生院公布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如有变更(如取消录取、增补等),另行公示。学院公布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学院或学科、专业、方向招生人数,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复试成绩、联系咨询电话等。八、组织领导(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制定本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调剂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本学院应急处置工作预案,指导复试专家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和信息报告制度,负责处理突发事件和复试考生提出的质疑、申诉,审核本学院的拟录取名单等工作。(二)复试工作督查组主要职责:负责全程监督,巡查学院复试工作。(三)复试专家组成员名单(略)主要职责: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考核工作,主要工作包括: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试题命制,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确定复试结论。(四)复试资格审查工作组主要职责:负责对考生的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必要时组织核查考生的初试试卷。(五)技术保障组主要职责:为复试提供有力技术保障;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及时、准确解读复试工作方案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九、其他事宜(一)复试申诉方式联系人:罗老师举报电子信箱: 176778989@qq.com电话号码:027-87992115(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受理部门: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通讯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一路206号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文科楼管理学院(二)咨询方式联系人:黄老师电子信箱:27196553@qq.com联系电话:027-87992195(工作时间: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00)(三)体检体检安排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四)思想道德表现和心理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招生学院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的直接了解。必要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将组织心理健康线上测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心理测试,须签署并提交承诺书,保证为本人参加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十、附则(一)本办法由管理学院负责解释。(二)未尽事宜以上级相关招生文件和规定为准。附件【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doc】2.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3.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费缴费指南4.武汉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3月21日2025-06-20 1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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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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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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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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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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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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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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