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学校2026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219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3名。招生计划中含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2026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中的推免生拟接收人数、统考生预计招收人数为我校根据2025年各类型实际录取人数拟定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6年国家下达计划数量和推免生接收情况以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学习方式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三、录取类别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
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
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
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
四、考试科目
各专业考试科目见学校2026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
①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②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
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hrbeu.edu.cn)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五)其他要求
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2)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报考单独考试考生,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须密切相关,并按附件要求提供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推荐意见及校内联系人信息。不接受本校工作人员报考。
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六、报名办法
(一)推免生
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和录取。
(二)统考生
统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1.网上报名
(1)时间安排: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
(2)相关要求
①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确有特殊困难的,最迟于复试前取得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书面认证。
2.网上确认
网上确认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七、考试和录取
(一)打印准考证
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和其电子版。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21日。
(三)复试
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2.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
(四)录取
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般不调取档案。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
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学制为2.5年。(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
九、其他说明
(一)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学校2025年批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人(2026年实际批复数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各专业均可报考,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复试阶段分配招生名额。
(二)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
哈尔滨工程大学是黑龙江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标准化考点,报考点代码:2302。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只接受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为哈尔滨市且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其他考生应按要求选择生源地、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
(三)关于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有关说明
1.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硕士生招生坚持聚焦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紧密结合我校学科专业优势,重点面向相关行业一线优秀在职科研或技术骨干开展选拔。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我校单独考试预计招收35人,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强军计划预计招收5人,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批复为准。
3.单独考试考生按照单独考试专业目录进行报考。
4.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确认地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者不予确认。
(四)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139、82519747、82589130、82519943。
十、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者,以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733室)
联系电话:0451-82589675
邮政编码:1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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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学校202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63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94名。招生计划中含推荐免试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等,各专业招生人数见专业目录。2025年国家招生计划尚未下达,专业目录中的推免生拟接收人数、统考生预计招收人数为我校根据2024年各类型实际录取人数拟定的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2025年国家下达计划数量和推免生接收情况以及各学科报考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二、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录取,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三、录取类别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考生报名时必须准确填写报考类别,一经确认,不得随意更改:1.非定向就业。须调人事档案,毕业后“双向选择”就业。2.定向就业。人事关系和党组织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单位或定向地区。需在复试时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与我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此类考生不参加奖助学金评定,其工资、医疗费由定向就业单位支付。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四、考试科目各专业考试科目见学校2025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五、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人员,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且须同时满足以下①、②条件要求的人员:①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②取得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含8门)的合格成绩。(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外语四级(四级成绩需达到425分及以上)〔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除外〕,其中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要求通过专业外语四级。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4年10月15日前将相关证书、成绩单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邮箱(yzb@hrbeu.edu.cn)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方可进行网上报名。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五)其他要求1.报考125100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00公共管理硕士(MPA)、125600工程管理硕士(MEM)的考生,须大学本科毕业后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高职(专科)高专毕业或本科结业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4.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2)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报考单独考试考生,须按附件要求提供专家推荐书、报考导师推荐意见及校内联系人信息。5.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六、报名办法(一)推免生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进行注册、报名、复试和录取。(二)统考生统考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1.网上报名(1)时间安排: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2)相关要求①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②报名期间,研招网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申请书面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确有特殊困难的,最迟于复试前取得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书面认证。2.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及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七、考试和录取(一)打印准考证考试前10天左右,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否则将按违纪处理)。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各位考生注意保管准考证和其电子版。(二)初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22日。(三)复试1.复试工作由学院组织,考生根据学院复试方案进行专业知识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测试和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等,复试笔试科目参见各学院招生专业目录。2.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的加试,其中笔试不少于两门。(四)录取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差额复试,通过全面衡量,择优录取。非定向考生须调取个人人事档案,定向考生在录取前必须由定向单位与学校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一般不调取档案。八、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学制为2.5年。(不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九、学费及资助体系我校各类型学费标准如下。学习形式类型教学实践环节所在地教育学费标准收取方式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0.8万元/生·年按学制收取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MBA除外]-0.9万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7.2万元/生分两次收取,每次50%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全部在哈尔滨7.8万元/生部分在哈尔滨9.2万元/生公共管理硕士(MPA)全部在哈尔滨5.3万元/生部分在哈尔滨5.8万元/生工程管理硕士(MEM)-5.8万元/生社会工作-1.5万元/生·年按学制收取法律(法学)-1.6万元/生·年学术学位硕士-0.8万元/生·年其他专业学位硕士-0.9万元/生·年学校将继续加大对全日制非定向录取硕士生的资助力度,通过设立奖助学金、增加助管、助教、助研岗位等措施建立健全多元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具体情况见《哈尔滨工程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哈工程校发〔2017〕153号)。十、其他说明(一)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学校2024年批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30人(2025年实际批复数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各专业均可报考,学校将根据报考情况,以适当方式在复试阶段分配招生名额。(二)关于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哈尔滨工程大学是黑龙江省研究生招生考试标准化考点,报考点代码:2302。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只接受户籍或工作所在地为哈尔滨市且报考我校、中国航空工业空气动力研究院(627研究所)和哈尔滨船舶锅炉涡轮机研究所(703研究所)的考生〔不含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以及报考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其他考生应按要求选择生源地、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情况可查询当地省(市)招生办网站。(三)关于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有关说明1.我校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硕士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2.我校单独考试预计招收35人,学习形式为非全日制;强军计划预计招收5人,学习形式为全日制。具体名额以教育部实际批复为准。3.单独考试考生按照单独考试专业目录进行报考。4.报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考生网上确认地点必须选择哈尔滨工程大学考点。考生在进行网上确认时,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或者不符合规定者不予确认。(四)有关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MEM)的相关信息请与我校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中心联系,中心咨询电话:0451-82519747、82589130、82519943。十一、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不符者,以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十二、联系方式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1号楼733室)联系电话:0451-82589675邮政编码:150001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10月8日2025-06-05 16:4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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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一、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要求(一)非专项计划(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二、复试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阶段复试采取现场复试方式考核。复试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工程大学。(一)资格审查1.审查时间2025年3月28日(周五)上午8:00-10:30;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哈尔滨工程大学31号楼2楼长廊。2.审查方式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在通知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应保证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未按时或按要求提交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3.审查内容我院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严格做到“两识别、四比对”(即人脸、人证两识别;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四比对)。请按顺序将以下(1)-(8)材料用燕尾夹放在一起(其中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用订,单放即可),(9)定向协议(一式3份)用回形针单放:具体要求如下:(1)《哈尔滨工程大学复试资格审查合格单(含复试知情承诺书)》1份;(2) 准考证复印件1份;(3) 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1份;(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未取得学位证的考生略);(5)《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1份,须考生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6)复试费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7)学信网下载的最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查询有效期至2025年8月)1份。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8)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档案部门或教务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1份;(9)我校MBA、MPA、MEM录取方式为: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被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附件3),须考生所在定向就业单位签字盖章。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10)大学生士兵计划:除上述要求材料外,此类考生另需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使用订书钉在复印件左上角单独装订;(1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达到报考条件及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2025年教育部招生录取文件执行相应加分政策。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加分项目证明材料,如聘用合同书、聘期考核登记表等复印件各1份,使用订书钉在左上角单独装订。特别提示:(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张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3)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二)复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3月29日,3月30日哈尔滨现场复试。每位考生具体复试日期、时间及地点将随机确定,请考生及时关注复试QQ群通知。(三)复试内容1.笔试(1)MBA笔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达标线60分),管理学(满分200分,考试时长3小时,达标线120分)。(2)MPA笔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达标线60分),公共管理学(满分200分,考试时长3小时,达标线120分)。(3)MEM笔试科目:政治理论(满分100分,考试时长2小时,达标线60分),管理学(满分200分,考试时长3小时,达标线120分)。 笔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周五)下午13:00-15:00,15:10-18:10,笔试地点及具体考场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复试QQ群通知。考核形式均为闭卷考试。2.面试(1)外语测试内容:满分50分,包括听力测试、口语测试和专业外语测试,达标线30分。(2)综合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及从事报考领域专业的能力和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面试采取泛问与追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表达与反应能力、管理素质及分析与评判能力。达标线60分。专业学位面试会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察,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察。校企联合培养项目的复试会结合企业实际需求对考生进行全面综合考察。3.同等学力加试根据教育部要求,报考MBA、MPA、MEM的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1)MBA加试科目:企业战略管理,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2)MPA加试科目:公共政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3)MEM加试科目:项目管理概论,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加试采取笔试闭卷的形式,每门满分100分,达标线60分,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加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8:00-10:00,10:10-12:10,考务组工作人员3月26日会通知加试考生资格审查和加试的时间与地点,请保持关注。(四)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复试总成绩(450分)=笔试成绩(300分)+面试成绩(150分),总成绩达标线270分。(五)总成绩计算办法与录取规则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总成绩÷4.5)×40%录取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按录取总成绩在专业(方向)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拟录取。(六)缴费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考试费100元/人次。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纳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选择“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费”缴费项目,缴纳考试费100元。考生用身份证号注册后登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2.缴费平台开始时间: 2025年3月25日8:00。(七)体检新生报到时由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处理。(八)其他说明1.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事项。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使用AI技术作弊等任何作弊行为,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禁止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2.复试期间,校外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通过人脸识别方式进入校园。3.确有经费报销需要的考生可领取复试费发票,领取发票的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4.根据教育部文件及学院相关规定,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1)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拟录取。(2)复试总成绩达标线270分;笔试科目达标线:政治理论60分,管理学120分,公共管理学120分;面试科目达标线:外语测试30分,综合面试60分;同等学力加试达标线:每门科目60分。其中任何一项没有达到达标线,均不予拟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拟录取。(4)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拟录取。5.未尽事宜,按国家、黑龙江省相关要求及《哈尔滨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工作办法》执行。(九)校内调剂条件及程序1.校内调剂条件校内调剂仅接受一志愿报考我院MBA、MPA、MEM,拟调入我院非全日制MBA或非全日制MEM的考生,并符合以下调剂条件:(1)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调剂的基本要求。(2)满足报考一志愿专业复试线,已参加复试且成绩合格。2.校内调剂程序(1)符合校内调剂基本条件并报名校内调剂的考生,需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校内调剂申请表》。(2)相关的复试录取工作在本学院内组织完成。(十)咨询电话,监督举报方式咨询电话:0451-82519747、82589130, 82589139QQ群号:1013098666(哈工程专业学位2025年一志愿复试通知群)监督和举报电话:0451-82519943监督邮箱:hgcemba@163.com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3月25日2025-06-05 16:4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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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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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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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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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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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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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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