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海南师范大学(学校代码:11658)位于美丽的滨海旅游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海口市,现拥有龙昆南、桂林洋两个校区,是海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高校,海南省重点大学,海南省卓越师资、高级专门人才重要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
坚守主业,教师教育传薪火。学校坚持突出教师教育主业,努力打造26个一流师范专业,积极培养未来“四有”好老师。连续18年承担海南省“双五百”人才工程项目,得到时任国务委员刘延东的肯定批示。坚持实施“国培”“省培”项目,累计为海南培训师资超12.5万人次。在儋州、定安建立海南省教师教育改革与创新试验区,实施“教授博士团队服务基础教育”项目,创建了50个教研协作共同体,引领和服务海南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建校以来,学校培养出20万余名教师和各类高级人才,被誉为“琼岛名校,教师摇篮”。
立德树人,桃李芬芳映初心。学校获批教育部首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获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国家重点培育足球学院。学校建有65个本科专业,19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设置4个博士急需(交叉)学科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7门,国家级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1个,国家级教学成果奖7项,国家级规划教材2部。近五年学生在省部级以上的创新创业大赛和学科专业竞赛中先后取得国家级奖励400余项、省级奖励超1000项。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连续多年排名省内公办本科高校前列。
勇攀高峰,科技兴教显担当。学校建成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部委级社科平台5个,院士创新平台21个。近五年,获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超600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1项、国家级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2项、贝勒龟类保护国际奖1项。现有省级重点学科12个,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师道相承,学脉赓续谱华章。学校现有教职工2166人,其中教学及科研人员1397人,高级职称教师714人。截止目前,拥有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30人次,其中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6人;中宣部宣传思想青年英才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国家林业和草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全国五一劳模1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全国优秀教师2人;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1人;全国师德先进个人1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家服务基层重点联系专家2人。认定自贸港杰出人才16人次,领军人才94人次,拔尖人才326人次,其他类高层次人才633人次。建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入选教育部第二批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试点单位。
开放合作,携手世界共发展。学校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与20多个国家、110多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建立校际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校与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电影电视大学合作举办广播电视编导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德保罗大学合作举办学前教育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意大利罗马RUFA美术学院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共建软件工程专业,与马来西亚世纪大学共建世纪大学孔子学院。并与美国德克萨斯大学阿灵顿分校、美国圣彼得大学和意大利罗马RUFA美术学院等国外高校合作多个专业硕博层次校际联合培养项目。与陕西师范大学签订对口支援协议,与西南大学签订新一轮合作协议。
长歌奋进,继往开来谱新篇。未来,学校将锚定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师范大学的宏伟目标,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支持学校建设一流师范大学的若干举措,坚持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1343”发展思路(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教师教育、学科建设、开放办学等三大重点工程;实施“一流学术跃升”“人才引育突破”“社会服务出彩”“校园文化繁荣”等四大行动计划;健全治理能力、资源保障、民生服务等三大保障体系),系统实施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组织号召力、廉洁护航力、团结向心力等“五力锻造工程”,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高等教育,创建全国一流师范大学!
★请考生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简章及专业目录内报考条件说明
★凡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均视为已认真阅读本简章及专业目录内容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自命题主要参考书目及其考试大纲
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学位类别分为学术学位(学术硕士)和专业学位(专业硕士)。2026年我校拟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含全日制、非全日制)》。
1.拟招生专业、可接收推免生专业、专业报考要求、考试科目、学习方式、招生学院咨询方式等信息均可在《专业目录》中查询。
2.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共11个,包括045101教育管理、045102学科教学(思政)、045103学科教学(语文)、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45109学科教学(历史)、045111学科教学(音乐)、045113学科教学(美术)、045115小学教育、045118学前教育、125100工商管理(MBA)、135700设计。
推荐免试生接收。我校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可在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查阅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及专业目录。
三、报考类别、学习方式、学制与收费标准
(一)报考类别
按照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定向培养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二)学习方式
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形式。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在网上报名时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根据修业年限、学业成绩、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及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报考类别与学习方式将在录取阶段自动转为录取类别和学习形式,上报教育部后无法更正,请务必慎重选择。
(三)学制、学费标准(含校区)。详见《海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制和学费标准汇总表(2026年)》。
注:学费标准若有最新适用标准,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四)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根据入学时培养学院所在校区、宿舍硬件条件差异等情况,收费标准区间600元—1470元/生/年,具体以当年报到通知为准。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暑期来校集中学习期间,学校根据学生需要安排住宿,住宿费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专业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以下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进修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四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并向报考学院提交进修学校出具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不予准考。
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将以上学业要求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和《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汇总扫描为1个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报考学院电子邮箱,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同等学力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供报考学院审核。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我校不接收在校研究生报考,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5.符合《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四、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四、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045101教育管理、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报考条件第(一)项”中第1、2、3条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并且须满足各项报考条件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我校2026年专业学位各全日制专业均可接受满足“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同时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将《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汇总扫描为1个 PDF 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士兵计划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复核。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注:《入伍批准书》区别于《入伍通知书》,常存于本人档案中,一般可在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部)等部门查找。
(四)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五)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身份可为下列任一类:
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
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规定申报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并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单位相关信息。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未按规定在报名系统进行申请和如实填报的,或者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
注:广大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以上报考条件(包括各专业的报考要求),报考资格审查与复核将在报名、复试、录取以及入学全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报考、复试以及录取等资格,随时发现、随时处理。
五、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报考点选择
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新要求,以及我校报考点实际情况。
1.考生应选择学习、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考生应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上公告的要求选择。
2.特别注意:报考我校135600美术与书法、135700设计、140300设计学三个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海南师范大学桂林洋校区报考点(考点代码:4608),来我校桂林洋校区考试。
(二)网上报名
1.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内容,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条件以及相关政策。
2.网上报名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7日(预报名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所选报考点的网上公告等相关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复试阶段,拟调剂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学院官网,了解我校生源缺额信息以及调剂条件要求,并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填报调剂志愿。
5.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工作等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注:报考教育管理、学前教育、美术与书法(02绘画创作方向)、设计(01视觉传达与数字媒体设计方向)、设计学[0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包含服装与服饰设计)方向]等专业的考生,报名时须在研招网网报系统备注栏进行相应的备注,具体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备注栏。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将《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报名材料提交承诺书》及下述相关证明材料汇总扫描为1个PDF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PDF文件及邮件均命名为“学历学籍材料+姓名+报名号+联系电话”,供招生单位复核,否则不予准考。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承认的香港、澳门、台湾或国外高等教育学历届时可毕业考生提供学习期间完整成绩单及在读证明。
(2)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
(3)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和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历证书者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已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除上述相关学历(学籍)材料外,还须提供目前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个人信息页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8.符合《管理规定》中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复试前,须按照我校要求如实提供相应佐证材料,进行资格复核。未按规定申请和填报相关信息的,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重要提醒: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报名信息前请逐条核对本人报考信息,如有错误请及时修改报考信息,对不满足我校或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在报名期间及时改报他校或符合报考条件的我校其他专业。个人报名信息的使用贯穿报考、初试、复试、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全程,建议截图保存、备用。
9.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各项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三)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参加网上确认,具体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自行确定和公布。各位考生请注意查看所选考点的公告,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要求
(1)考生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考生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和有关补充材料,预期不得补办。
(5)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及各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及考试资格。
请各位考生再次仔细阅读本简章以及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详见专业目录),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者,后果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与录取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12月21日(详细安排请见研招网以及准考证)。
2.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3.准考证打印:考生须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4.初试科目:初试科目详见《海南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全日制、非全日制)》。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共19个,包括101思想政治理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396经济类综合能力、397法律硕士专业基础(法学)、398法律硕士专业基础(非法学)、408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497法律硕士综合(法学)、498法律硕士综合(非法学)。自命题考试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考试大纲等信息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
(二)复试
复试(含调剂)由我校各招生学院负责具体实施,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调剂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以及各招生学院官网公布。
1.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及其考试大纲详见研究生学院官网。
2.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3.125100工商管理、125400旅游管理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本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分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规定执行。
6.我校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加分材料、身份证明以及定向培养协议等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7.我校不接收破格复试。
(三)录取
1.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统一公示。
2.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复试(含调剂)资格审核期间提交考生本人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培养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七、奖助体系
我校建立有研究生多元化的奖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及“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部分组成,具体奖助方式按照我校研究生奖助办法执行。根据财政部等五部委印发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中的相关规定,其中,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是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我校部分专业按研究方向招收研究生,该研究方向仅在招生环节体现,按教育部规定,学籍系统注册信息、学信网证书信息均只体现研究方向归属的一级学科(专业类别)或二级学科(专业领域)专业信息,具体以我校当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的信息为准。
(二)《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需根据教育部及海南省教育厅在复试前正式下达的计划数、已录取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各专业上线情况等综合确定。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核与复查贯穿整个招生环节,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以及有任何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录取要求的,任何阶段(环节)一经确认属实,取消其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
(四)以上信息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确定。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执行。
(五)考生所填写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主要用于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寄送,必须保证于2026年9月前有效。
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我校不对外提供历年考试真题、不提供任何形式培训,未授权任何单位或机构开展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请注意甄别非正式官方消息,勿轻信相应言论。对于其他网站(平台)发布或转载的研究生招生信息,我校均不予认可。
九、咨询与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微信公众号:海师研招
联系部门: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冯老师
联系电话:0898-65893907、65501163
邮箱地址:hsyzb@hainnu.edu.cn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71158
(二)其他相关问题咨询
1.培养环节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学院培养与管理科,电话:0898-65802066。
2.奖助学金、住宿情况、档案管理相关问题咨询研究生工作科,电话:0898-65809338、65680687。
3.学籍、学位授予相关问题咨询学籍学位科,电话:0898-65888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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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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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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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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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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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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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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