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单位简介
北京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国家“211工程”建设高校、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首批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4年,学校牵头的“钢铁共性技术协同创新中心”成功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8年,学校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建校以来,学校以“钢铁强国、科教兴邦”为使命,积淀了“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熔铸了“求实鼎新”的精神品质,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科技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赢得了“钢铁摇篮”的社会美誉。
学校现有2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5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等9大学科门类。学校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矿业工程、科学技术史4个全国一级重点学科学术水平蜚声中外(2017年、2022年两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
面向未来,学校秉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和“特色化、精品化、国际化”的办学思路,以探求真理、培育栋梁、造福社会、传承文明为己任,主动投身于民族复兴和人类文明进步,努力建成一所大师群集、英才辈出、兼容并蓄、特色突出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
二、招生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按学习方式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400人左右(含学术学位、专业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00人左右(仅招收专业学位,含单独考试考生),全日制统考、非全日制统考、非全日制单考、专项计划招生专业目录详见本章程附件1-4。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章程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布。
2026年我校除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全日制其他各专业均招收硕士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最终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推免生应按照我校接收硕士推免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完成各项招生流程。
2026年我校全日制硕士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仅招收专业学位且在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仅招收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2026年我校未来城市学院(院系代码011)和高精尖学院(院系代码230)首次独立招生。未来城市学院招生专业为:081400土木工程,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5901土木工程;高精尖学院招生专业为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085601材料工程、085404计算机技术。2026年我校经济管理学院新增全日制025100金融和非全日制025800数字经济两个招生专业。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录取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为准,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相当于国内本科毕业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学校公布的新生报到时间,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
(6)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
(二)报考特殊专业需满足的其他要求
1.报考035101法律(非法学)专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基本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035102法律(法学)专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基本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基本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考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基本报考条件”中的各项要求。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符合学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并有1年或1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专业的报考条件。
(三)同等学力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除报考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125601工程管理、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和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学位外,报考我校其它学科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在满足上述“(一)基本报考条件”和“(二)报考特殊专业需满足的其他要求”中对于毕业和工作年限相关要求的同时,还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
(1)提交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
(2)提交本人进修相关专业本科阶段全部课程成绩单(成绩合格且需加盖进修学校教务处公章)。
2.考生在网上报名、复试报到等阶段应向招生单位提交发表的论文或进修本科阶段课程成绩单等材料,未提供材料的考生,不得参加下一阶段的考试。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均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以对应学院发布的复试工作方案为准。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1.2026年我校拟招收单独考试硕士生(以下简称“单考生”)45名,招生专业均为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定向就业)。
2.报考条件符合“(一)基本报考条件”中第1、2、3条的要求,并同时符合如下要求:
(1)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2)符合相关培养单位在单独考试招生专业目录中注明的其他报考条件。
3.单考生须在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和考试,考生确认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见本章程附件6,加盖公章,公章单位需与报名时填写的工作单位名称一致)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见本章程附件7),网上确认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再修改。
4.单独考试初试科目由学校命题,笔试科目:①思想政治理论(单独考试);②英语(单独考试);③业务课一;④业务课二。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教育部正式下达的单独考试招生计划、相关招生专业对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及单考生初试成绩总体情况等确定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在复试录取阶段,单独考试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五、专项计划
(一)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2026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民骨干计划”)考生30人,其中普通少民骨干计划27人,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少民骨干计划3人,只招收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定向就业)的考生,
报考040机械工程学院085501机械工程少民骨干计划的考生视为愿意参加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招生对象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录取后须与招生单位、工作单位(仅限在职考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信息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
报考少民骨干普通计划的考生,网上报名时非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应规范填写为定向就业所在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在职考生的定向就业单位应规范填写为定向就业所在省、直辖市或民族自治区的教育厅及现工作单位。报考少民骨干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定向就业单位填写:南疆地区高校。
在复试录取阶段,少民骨干计划各专业拟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报考、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要求的生源情况作适当调整,调整后的拟招生人数将在各学院的复试方案中公布。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2026年我校部分培养单位和专业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士兵计划”)考生18人,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复试前,考生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招生单位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各专业拟招人数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拟招考生人数,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全国统考考生在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相关专业接收推免生人数的相关通知。
六、报考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一)网上报名
1.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
2.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凡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非常规考试用纸的,或初试科目中有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应在招生单位所在考点进行考试。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并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
6.单独考试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单独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报考点只能选择“北京科技大学”,定向委培单位需写明具体工作单位名称。
7.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因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
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变更过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有效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分别向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备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9.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符合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户籍和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未选择“定向”类别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10.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11.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和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
1.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单独考试考生还应当提交单位人事部门的介绍信、两份专家推荐书以及所报考培养单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或学籍证明材料、户口本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
5.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
6.网上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
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初试
1.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体育、博物馆等专业,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工程管理等专业,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考核。
3.初试成绩一般在录取当年的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
八、复试录取
(一)资格审查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及报名材料等统一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我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复试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复试阶段进行。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需要加试。
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3年,具体情况见《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附件5)。
九、学费及奖助政策
(一)学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地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13〕2587号),经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批准,我校硕士研究生收费标准见《北京科技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专业学制及学费标准》。
(二)奖助学金
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3〕42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
1.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
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3〕42号)。
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多个社会捐资的奖学金。
十、合作培养
我校不断拓展社会服务领域和发展空间,与国内220多个省区市政府、大型企事业单位签署了全面合作协议。近年来,学校深入推进产教融合,牵头成立由13所行业高校、10家钢铁领军企业组成的“中国冶金行业卓越工程师培养联盟”,设立5个国家级工程教育实践中心,在校企联合培养、医工融合、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等方面加强合作,实现企业全过程参与人才培养。2024年,学校倡议成立了新时代高校“钢筋铁骨”育人共同体,育人共同体包括北京科技大学、东北大学、中南大学等50所具备钢铁工业背景高校,中国钢研、矿冶科技、中国有研科技等6所科研院所,以及鞍钢集团、中国宝武、中国五矿等19所行业企业,共同探索特色育人模式,开展多个联合育人项目,在科研、产教融合、就业创业、社会实践等方面展开合作,为促进钢铁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培养更多人才。
作为首批国家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高校,近年来在推进卓越工程人才培养改革方面始终走在全国高校前列,建立了与国内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培养高素质复合型工程人才的有效机制。2022年学校成立卓越工程师学院,目前已经与苏州、怀柔、启元等多个国家实验室以及中科院自动化所、矿冶研究总院、有色研究总院、钢铁研究总院等六大院所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学校还与中国宝武、中国五矿、中国电信、中国石油等20余家行业头部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硕博士,为国家在新材料、钢铁冶金、电子信息、机械制造、资源能源、化工生物等行业企业培养了一大批栋梁和骨干,为研究生高质量就业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2023年,我校入选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高校(全国仅24所),未来将依托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继续深入推进卓越工程人才培养的新范式。
2026年,我校继续实施推进“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和短期国外访学项目,选派优秀研究生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与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并鼓励资助研究生到国外一流高校开展3-6个月的短期交流访学,进一步加强研究生的国际化培养。我校已与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日本东北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等230余所海内外高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友好合作关系,并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
十一、住宿
依据校发文《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2018〕83号),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除外)提供住宿;125100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随导师去顺德创新学院的研究生,第二年在校本部、昌平创新园区、管庄校区、沙河创新园区不再安排住宿。住宿具体安排在寄发录取通知书时另行通知。
我校正在建设雄安新校区,根据新校区建设进度,学校研究生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
十二、违规处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
1. 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是教育部授权开展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服务的专门机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是教育部唯一指定发布高等教育学历信息的网站。请需要学历认证的考生,联系该中心或登录上述网址,及时进行学历认证。
2.顺德创新学院作为我校二级单位独立招生,计划单列,招收的研究生(含全国统考和推荐免试生)第一学年在校本部完成基础课程,日常管理由学生导师所属培养单位负责。从第二学年开始随导师在顺德创新学院开展科研工作,其日常管理及住宿安排由顺德创新学院负责。顺德创新学院录取的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要求与校本部研究生执行同一标准,毕业合格者颁发北京科技大学硕士学历和学位证书。在顺德创新学院进行研究和学习的研究生除了享受和校本部学生同等奖助待遇外,享有顺德创新学院提供的其它科研和生活补贴。
本章程内容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相关规定为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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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硕士(MBA、MEM)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通知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文件要求,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及高职高专)身份参加我校125100工商管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125601工程管理(非全日制)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闭卷笔试,每个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为2小时,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加试科目如下: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方案将于近期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3月12日2025-06-03 15:4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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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北京科技大学MBA招生简章一、项目介绍(一)北京科技大学北京科技大学于1952年由天津大学(原北洋大学)等6所国内著名大学的矿冶系科组建而成,现已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重点大学:教育部直属全国重点大学全国首批开设研究生院的高校之一1997年,首批“211工程”建设高校2006年,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2014年,入选国家“2011计划”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行列(第26位)2018年,获批国防科工局、教育部共建高校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逐步形成了“求实鼎新”的校训精神、“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和“追求卓越、勇于争先”的新时代北科精神新特质,为社会培养各类人才30余万人,其中许多人已成为国家政治、经济、科技、教育等领域尤其是冶金、材料行业的栋梁和骨干。党和国家领导人罗干、刘淇、徐匡迪、黄孟复、范长龙、郭声琨、刘晓峰等都曾在校学习,另有47名校友当选为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一大批校友走上中国一重、中国宝武、中国矿产资源、北汽、河钢等国有大中型企业的重要领导岗位。学校为我国钢铁工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被誉为“钢铁摇篮”。(二)经济管理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初期设立于北京钢铁学院的“冶金经济与企业组织教研室”。在“求实鼎新”的校训精神指引下,学院不断发展壮大,目前已发展成具有相当水平和规模,在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经济管理教育与研究机构。改革开放以来走出学院的近2万名各类毕业生遍布全国,在工商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教学科研机构受到普遍欢迎和好评,其中相当一部分校友担任了重要的管理和领导职务。学院拥有一支具有丰富理论及实践经验的教师队伍。截至2024年9月,学院共有教职工172人,其中专任教师126人,包括教授31人,副教授55人。学院教师博士率为95%,80%以上的教师有海外交流学习经历,有各类国家级和省部级人才称号获得者16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人,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7名,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2人,教育部课程思政教学名师1人,财政部会计领军人才2人、北京市高校教学名师5人、爱思唯尔(Elsevier)中国高被引学者等优秀师资。同时聘任了近10位国内外著名学者和企业家为兼职教授。学院学科结构齐全,现设管理科学与工程系、工程管理与技术经济系、工商管理系、财务与会计系、应用经济系和金融工程系等6个系;学院7个本科专业全部获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和会计学5个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全国仅有两所高校获批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金融工程、工程管理2个专业获批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为北京市特色专业;现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一级学科博士点,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MBA、MPAcc、MEM 3个专业学位硕士点,并设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2个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为北京市重点学科;拥有北京城市治理创新中心、教育部钢铁生产制造执行系统技术工程研究中心和北京市企业低碳运营战略研究基地3个省部级研究中心,北京市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以及期货证券研究中心、钢铁产业政策与管理研究中心等12个校、院级研究中心。经济管理学院一直秉承学校“学风严谨、崇尚实践”的优良传统,以“打造具有行业特色的一流经管学院”为愿景,以“扎根首都、服务行业、区域和国家发展”为路径,建设一流学科、汇聚一流师资、培养一流学生,产出一流成果、提供一流社会服务!(三)国际认证与国际化发展学院高度重视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一直将国际化发展作为我院的核心战略之一。2013年,学院顺利通过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MBA认证,为全球200余所通过AMBA认证的优秀商学院群体中的一员,为当时全国第17家,北京地区第3家获此项认证的商学院,并于2016年及2021年顺利通过再认证,取得了有效期5年的最长认证期。2018年2月学院正式通过国际商学院协会AACSB国际认证,认证期限为5年,标志着北京科技大学成为大陆地区第19家,北京第5家通过AACSB认证的大学。2023年6月顺利通过再认证,取得了有效期5年的最长认证期。2024年,学院通过EQUIS国际认证,成为大陆地区第14家,北京第4家完成三项权威商学院国际认证的大学。AMBA,AACSB和EQUIS是国际公认的衡量商学院质量水平的国际认证标准,认证内容涵盖课程设置、教学模式、教学质量、教学环境、办学国际化、学生活动投入、就业指导等各个方面。目前全球仅有130余所商学院获得了全部三项认证。学院以国际认证为抓手,在人才引进、学科建设、教学方法等方面全面与国际接轨,积极探索创新人才培养的新路径,与世界一流商学院展开交流合作,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国际化办学水平。(四)项目特色北京科技大学是国内最早关注并开始MBA教育的大学之一,早在1986年就与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McMaster University)合作开展MBA研究生项目,1997年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MBA教育试点院校,于2001年通过国务院学位办组织的MBA办学合格评估。经济管理学院依据“特色化、精品化、国际化”办学思路,遵循“作育英才,服务行业”的办学宗旨,培养具有战略视野和领导力的复合型企业首席高管。依托学院特色鲜明的学科优势、优秀的师资队伍和较高的国际化水平,经过二十余年的积累,北科大MBA项目已具备完善的培养体系和鲜明的培养特色,持续地提供优质的教育。同时,面向技术的新发展和相关行业的新需求,MBA项目已实现大数据与传统商科专业深度融合,并积极拓展商科与学校优势理工科领域的融合,致力于培养具有社会责任和国际视野,掌握扎实经济管理理论,具备组织管理能力和领导创新能力,在不确定性环境中进行有效决策的高级经济管理人才。北京科技大学在2018年获得全国管理案例大赛全国总冠军,同年摘取尖烽时刻大赛的特等奖,冠军的背后,是持续的努力和坚持,2020年和2024年获得尖烽时刻大赛全国一等奖。自从我校2014年成立案例中心以来,共有20篇案例获得百优案例的荣誉;90余篇入库案例;2015-2024年间8次被评为百优案例优秀组织单位;是全国唯一一所高校连续7年进入案例大赛全国总决赛,并获得四次季军,二次亚军,一次冠军。目前,基于案例“写”与“赛”的案例行动式学习MBA创新教学新范式已成为贯穿我校MBA培养体系的最大特色之一。二、招生人数、学费和奖学金(一)招生人数全日制:30人;非全日制:230人。因教育部正式招生计划下达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数及上线生源、调剂生源等情况在招生章程制作阶段具有不确定性,我校后期将对各专业全国统考的拟招生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并在相应阶段公示。2025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非定向就业类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二)学费/学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学制2年,全日制3.4万元/学年,学费总额6.8万元;非全日制8.4万元/学年,学费总额16.8万元。(三)奖助学金1.非全日制奖学金政策非全日制的奖学金的发放规则以经管学院专硕中心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2.全日制奖助学金政策根据《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28号),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奖助学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助学金政策如下:1.助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新生0.6万元/学年(含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2.学业奖学金:全日制新生(含定向就业考生中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新生),第一年均享受奖学金1.0万元/学年,第二学年及之后享受的奖学金标准参见《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校发〔2022〕28号)。3.除上述基本奖助学金外,我校还设立了多个社会捐资的奖学金。*具体发放规则以经管学院专硕中心当年发布的政策为准!三、报考事项(一) 报名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3)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有在读学校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部门公章的原件);6.已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并在网上报名确认时提交认证报告。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二)考试科目及形式初试考试科目:①管理类综合能力【199】;②英语二【204】。复试包括专业水平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及综合素质考核,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或实验操作等一种或多种形式,具体考核方式以学院公布的复试方案为准。以大学本科同等学力〔本科结业生及高职(专科)〕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请以后续发布的2025年北科MBA复试通知为准)四、报名、网上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两个阶段,我校报名确认采用网上确认方式。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 所有参加全国统考的考试报名均以网上报名形式进行,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2.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文件的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3. 考生(非推荐免试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完成网上报名手续。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 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 报名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开始提前1周,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下载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学信网”提供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避免错误填报。未查询到学历(学籍)的考生须及早到学信网指定的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线下学历(学籍)认证反馈时间较长,考生务必留出充裕的时间,及早开展认证工作)。在国(境)外高校获得学位学历者,须到教育部网站指定的官方认证机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已变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的考生须使用变更后的有效身份信息报名,因更改身份信息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分别向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以备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审核。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否则,因此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 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考生身份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报考我校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符合上述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要求的考生请务必准确填写户籍和定向就业单位相关信息,未选择“定向”类别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7.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招生单位和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考生报考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类。定向就业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定向就业单位的详细信息。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定向就业(非在职)少民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录取后应将个人档案转入学校。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录取或不能将档案转入学校造成无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9. 根据教育部规定,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全日制研究生,报考类别为非定向就业,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属于非脱产学习,我校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考生自行解决。10. 非全日制全国统考考生网报时学习方式应选择“非全日制”,考试方式应选择“全国统一考试”,报考类别应选择“定向就业”。11.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12.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13. 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和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4.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1.考生(不含推荐免试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选择我校考点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请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xc.ustb.edu.cn/)查询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要求。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和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已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还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3.所有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户口本上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网上确认时提交公安机关和相关单位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确认。5.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一般为9月初)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届时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或已修完课程的成绩单)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6.网上确认时尚未取得但在2025年入学前可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须提交国(境)外高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方可办理确认手续。7.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对在网上报名、确认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初试1.考生应当在考前10日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2. 全国统一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3.初试成绩一般在录取当年的2月份公布,考生自行登录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寄发纸质成绩单。六、资格审查、复试及体检1. 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资格及报名材料等统一进行审查,审查材料和审查程序见培养单位公布的复试方案。我校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2.复试时间一般为录取当年的3月下旬至4月中旬,考生应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栏目公布的有关复试通知。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交纳复试费100元/人。4.体检工作由北京科技大学校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时间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八、录取1.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综合考察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2.录取为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的,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九、授课时间1.周末班:周六日上课;2.集中班:原则上平均每月1-2次,每次4天(周四至周日);课程具体安排以入学后排课为准,根据实际情况,经管学院专硕中心保留对排课方式与课程时间的调整权利。十、培养及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规定的学分,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3年,非全日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5年,通过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证”和“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十一、住宿依据校发文《学生公寓住宿管理规定》(〔2018〕83 号),MBA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学校住宿政策如有变化,按最新政策执行。十二、联系方式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邮编:100083)办公地点: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804室专硕中心咨询电话:(010)62332746/3961学校研招办咨询电话:(010)62332484北科大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xc.ustb.edu.cn/经管学院网址:https://sem.ustb.edu.cn/专硕中心官网:https://mba.ustb.edu.cn/MBA官方微信号“北科大MBA”,请考生们通过公众号全面了解北科MBA学术活动及招生公告。北科2025级MBA备考QQ群:181720436,建议入群,该群是招生大使与考生直接交流、促进学习的重要平台。说明:以上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北京科技大学最新政策冲突,按照最新政策执行。2025-06-09 17: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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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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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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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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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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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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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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