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工程大学管理工程与商学院2024年接收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一、河北工程大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报名条件
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需满足以下条件,确保符合招生基本要求与培养定位: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备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研究生品德素养要求。
2. 已获得学士学位,且从获得学位之日起至报名时,工作年限满3年及以上。
3. 身体与心理健康状况良好,需符合国家规定的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能够适应后续学习与研究任务。
4. 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推荐意见或明确同意,确保工作与学习安排协调。
5. 外语语种限定为英语,需具备相应英语能力以满足课程学习与考核要求。
二、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招生按以下专业开展,具体专业代码、名称及招生方式如下:
1. 专业代码1201,专业名称为管理科学与工程,招生方式为按一级学科招生。
2. 专业代码1202,专业名称为工商管理,招生方式为按一级学科招生。
三、同等学力硕士学位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提交报名材料、网上报名、信息采集三个阶段,各阶段要求如下:
(一)提交报名材料
在进行网上报名前,申请人需先向所报考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完成资格初审:
1. 《河北工程大学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需按指定格式填写)。
2. 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2008年9月1日后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需额外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的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复印件;在境外获得学位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书复印件(所有证书复印件均需核验原件)。
3. 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需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4. 身份证复印件(需核验原件)。
申请人需将上述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接收渠道;学院对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并同意报名后,将通知申请人进入网上报名阶段。
(二)网上报名
1. 报名时间:网上报名全年开放,申请人可根据自身安排选择合适时间提交报名信息。
2. 报名平台:登录学信网同等学力报名系统完成报名操作。
3. 报名步骤:
第一步:登录系统后,查看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具体流程,明确各环节要求。
第二步:按系统提示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
第三步: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信息等内容。
第四步:确认信息无误后,提交学位申请。
4. 注意事项:
学位申请提交后,需及时查看“申请状态”,确保显示为“已提交”;若显示“未提交”,需在操作列表中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确认。
所有个人信息需如实填写,严格按照系统要求规范填报;若发现填报信息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永久取消其申请我校同等学力硕士学位的资格。
(三)信息采集
1. 采集安排: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参与信息采集(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
2. 资格复审:各招生学院会将同意报名的申请人材料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由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3. 采集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照相与指纹采集;采集完成后将生成《资格审查表》,申请人需核对表中信息,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至此完成录取前期准备。
4. 重要提醒:未按规定时间参与信息采集的申请人,将不予录取,且逾期不再安排补采。
四、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
(一)学习方式与学位申请
1. 学习安排:申请人需按照所报考学院的统一安排,参加专业课程学习;期间需通过学校规定的课程水平认定考核,以及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
2. 学位申请:在各类成绩有效期内,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并通过答辩后,可正式提出硕士学位申请;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将授予相应硕士学位。
3. 学历说明:同等学力人员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属于研究生非学历教育,申请人获得学位后,学校仅颁发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硕士毕业证书。
(二)学费标准与退费规则
1. 收费依据:依据河北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冀发〔2016〕4号)文件精神,制定学费标准。
2. 学费金额:每生总学费为30000元,分两个阶段收取:
课程学习阶段:收费15000元,需在信息采集时缴纳。
论文及学位申请阶段:收费15000元,需在论文开题前缴纳。
3. 退费规则:
若申请人因故中途退学,按学习阶段办理退费,已完成阶段的费用不予退还。
课程阶段退费计算方式:退费金额=已缴纳学费 - 学习月数(从信息采集日起算)×1500元。
论文撰写阶段退费计算方式:在中期考核前申请退学的,退费8000元;中期考核后申请退学的,不再退费。
4. 标准调整:若后期上级管理部门下达新的学费收费标准,将从文件生效之日起,按新标准执行。
五、招生专业简介
(一)管理科学与工程
1. 学位点基础:本学位点于2000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1年被批准为河北省重点学科,学科建设基础扎实。
2. 研究方向:设有管理科学理论与方法、工业工程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产业与公共工程管理四个研究方向,覆盖管理科学领域核心领域。
3. 师资力量:学科现有硕士生导师29人,其中包含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社会科学优秀青年专家1人、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师资团队专业实力雄厚。
(二)工商管理
1. 学位点发展:本学位点于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按照教育部要求,将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学四个二级学科整合,按一级学科工商管理开展招生。
2. 研究方向:目前设有会计学、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四个研究方向,贴合工商管理领域实践需求。
3. 学科优势:工商管理专业于2021年获评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学科建设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获得国家认可。
4. 师资力量:现有硕士生导师27人,其中包括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人、河北省教学名师1人、河北省“三三三人才工程”人选2人,师资结构合理且专业能力突出。
六、联系方式
1. 办公地点: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9号楼226房间。
2. 联系电话:0310-3968784(可咨询报名流程、专业信息、学费标准等问题)。
3. 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极路19号河北工程大学新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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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学校风采:实力铸就非凡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办学历史可追溯至 1954 年,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已成为上海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地方大学,也是一所涵盖学士、硕士和博士培养层次,特色鲜明的应用创新型大学。自办学以来,学校始终秉持创新发展的理念,不断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等方面取得突破,在教育领域崭露头角。学校凭借卓越的综合实力和突出的办学成果,入选众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项目和计划。其中包括上海市高水平地方大学重点建设单位、上海市首批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改革试点高校,这充分体现了学校在地方高等教育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和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探索与成功实践。同时,学校还入选了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建设引领计划和一流研究生教育引领计划,彰显其在本科与研究生教育层面的卓越质量与创新举措。此外,作为上海市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上海高校课程思政整体改革领航高校,学校在教育改革与思政教育方面同样走在前列。在科研与社会服务领域,学校获批为国家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上海市专利工作示范单位,入选中国科技成果转化百强高校,展现出强大的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力。在上海高校分类评价中,学校始终位列应用技术型高校第一梯队,这是对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特色的高度认可。二、人才塑造:明确培养目标上海应用技术大学以培养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求的高水平应用创新型人才为核心使命。在人才培养过程中,始终强调人才不仅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要拥有深厚的爱国情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卓越的创新与实践能力。这一培养目标紧密契合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以及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 远景目标,对推动社会进步和国家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对于学术学位研究生,学校致力于通过深化科教融汇,强化应用研究与创新,培养出具有本学科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专业知识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这些人才将具备敏锐的创新精神,能够在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才能,成为推动学科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他们不仅能够在学术领域深入探索,取得创新性的研究成果,还能将所学知识应用于实际,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理论支持和创新思路。而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则着重坚持产教融合,深化 “住企培养” 联合育人模式,强化技术应用与创新。旨在培养出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备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这些人才能够紧密结合行业实际需求,将理论知识转化为实际生产力,在企业和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他们熟悉行业的最新动态和技术发展趋势,能够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推动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提升。此外,学校积极响应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 的重要理念,紧密对接上海 “全球资源配置、科技创新策源、高端产业引领、开放枢纽门户” 的城市功能定位。努力培养具有理想信念、家国情怀、过硬本领和责任担当的,具备厚德精技特色的高层次应用创新型研究生。这些研究生将成为上海城市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在各自领域为上海的繁荣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助力上海在全球竞争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三、招生计划:机遇就在眼前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处于动态调整中,拟招生数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规模数为准。这意味着,在招生录取阶段,招生规模可能会因国家政策、教育资源分配以及学校发展需求等多种因素发生变化。这种不确定性虽为招生工作带来一定挑战,但也为考生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机遇。考生需密切关注学校官方渠道发布的招生信息,及时掌握招生计划的最新动态,以便做出更为合理的报考决策。此外,学校还计划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10 名,且专业选择范围涵盖专业目录内的所有专业,具体招生情况将依据实际生源状况进行灵活调整。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学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群体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为他们提供了继续深造学习的宝贵机会,助力他们在学术领域开启新的征程,实现人生价值的进一步提升 。四、学制安排:合理规划学业(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根据学位类型和专业类别有所不同。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统一为 3 年。在这 3 年时间里,学生将深入学习本学科的专业知识,参与科研项目,培养学术研究能力,为未来从事科研、教学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则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划分。资源与环境、风景园林、设计、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土木水利、交通运输、农业等类别学制为 3 年。这些专业注重实践应用,学生在 3 年的学习过程中,将有大量时间参与实践项目,积累实践经验,提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未来职业发展的需求。社会工作、工程管理类别学制为 2.5 年,翻译、公共管理类别学制为 2 年。这些专业根据自身特点和职业导向,合理设置学制,使学生在较短时间内掌握专业核心知识和技能,快速进入职场并发挥专业优势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制设置充分考虑了在职考生的实际情况,以满足他们在工作之余继续深造的需求。一般情况下,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 3 年(工程管理、公共管理类别除外)。在这 3 年中,学生采用非脱产学习方式,通过周末、节假日集中授课或线上学习等灵活方式完成学业。这种学制安排既能让学生系统地学习专业知识,又能保证他们在工作中不断积累实践经验,实现工作与学习的有机结合。工程管理、公共管理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制为 2.5 年。这两个专业与实际工作联系紧密,学生在较短的学制内,通过集中学习和实践项目,能够快速提升专业素养,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实现职业发展的快速晋升 。五、专业指引:探索学科天地若你想深入了解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专业详情,可查阅《2026 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该目录详细罗列了各个专业的具体信息,是你探索专业领域的重要指南 。在招生类型方面,全日制与非全日制招生通过研究方向后标记 “(全日制)”“(非全日制)” 予以明确区分。这种清晰的标记方式,有助于考生根据自身的学习需求和职业规划,准确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全日制研究生能够全身心投入学术研究与专业学习,在校园中享受浓厚的学术氛围,获取丰富的学术资源;非全日制研究生则为在职人员提供了边工作边学习的机会,实现工作与学习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招生计划并非一成不变,拟招生数在录取时将依据国家正式下达规模数以及实际生源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国家政策的变动、各专业报考人数与上线人数的差异等多种因素,都可能导致招生计划的动态变化。这要求考生密切关注学校招生动态,以便及时调整报考策略 。此外,学校计划招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 10 名,这些招生名额覆盖专业目录范围内的所有专业,为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了广泛的专业选择空间。具体招生情况会根据生源实际情况灵活调整,充分体现了学校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关怀与支持,致力于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学习深造条件 。六、报考资格:准入的通行证(一)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这是报考的基本前提,确保考生具备合法的报考身份以及对国家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政治思想: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秉持良好的品德,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当今社会,政治思想的正确性对于人才的培养至关重要,研究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更应具备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状况:需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健康的体魄是学习和科研的基础,只有拥有良好的身体条件,才能顺利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业和研究任务。学历要求: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此类考生需注意,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将被取消。这一要求旨在确保考生具备相应的知识水平和学习能力,能够顺利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持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他们在本科阶段积累了一定的专业知识和学习经验,具备进一步深造的基础。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若符合学院根据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这些考生虽然学历层次稍低,但通过自身努力和学习,达到了与本科毕业生同等的学力水平,同样有机会报考研究生,体现了教育的公平性和包容性。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他们在学术领域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报考研究生可能是为了进一步拓宽研究领域或提升学术水平 。特殊情况: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这是为了避免出现培养单位资源浪费以及学生学业冲突等问题,确保研究生教育的有序进行。(二)特定专业学位报考条件对于有意报考公共管理 、工程管理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全国统一招生考试报考条件中的 1、2、3 项要求外,还需满足特定的工作经验要求 :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在这 3 年中,考生在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对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应用,能够将理论与实践更好地结合,为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提供有力支撑。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这类考生通过长时间的工作实践和自我学习,不仅弥补了学历上的不足,还积累了更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在研究生阶段更好地发挥自身优势,为专业发展贡献力量。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他们在已有高学历的基础上,通过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自己的专业素养和实践能力,报考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够在更高层次上进行学习和研究,为行业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方法。七、报名流程:开启考研第一步报名环节作为考研征程的重要起点,涵盖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着严格的要求和明确的时间节点,考生需谨慎对待,确保报名顺利完成 。(一)网上报名要求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遵循教育部统一规定,一般在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 - 22:00。为了缓解正式报名时的网络压力,同时让考生提前熟悉报名流程,还设置了预报名环节,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 - 22:00。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也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因此一定要提前规划好时间,避免错过报名时机 。报名平台与操作: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 “研招网”)进行报名。登录后,要仔细浏览报考须知,严格按照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各项报名信息。在报名期间,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请记住,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 。奖惩情况填写:考生要如实、准确地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这些信息将作为招生单位全面评估考生综合素质的重要依据之一,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都将严重影响考生的报考资格,一旦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会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校验结果。为了确保报名顺利进行,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提前做好准备。若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考生务必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以免影响后续的考试和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报名:报考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在报名时,考生需特别注意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如实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复试前,还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以证明自己的身份和资格 。信息真实性与后果承担:考生务必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直接关系到考生能否正常参加考试、复试及录取。若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后续事项关注: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切不可掉以轻心,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后续重要信息。这些信息对于考生顺利完成考研至关重要,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是考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报考费缴纳: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这是报名流程中的重要一环。只有完成报考费缴纳,报名信息才会被视为有效,考生才能继续后续的报名环节。报考费的具体金额和缴纳方式,可参考当地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 。(二)网上确认要求确认必要性与时间: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这是报名成功的关键步骤,逾期将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并非全国统一,而是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因此,考生要密切关注所在地区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确认时间 。考生配合事项:在网上确认时,考生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的工作,按照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身份证、学历证明、照片等,具体要求会在报考点的公告中详细说明。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 。信息确认重要性: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一旦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将一律不作修改。这就要求考生在确认前,仔细检查各项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都将由其自行承担,所以务必谨慎对待信息确认环节 。图像采集要求: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图像采集是为了确保考生身份的准确性和唯一性,采集的图像将用于准考证、考试身份验证等重要环节。考生要严格按照报考点的要求,提供符合规格的图像,避免因图像问题影响考试 。(三)考生资格审查审查流程: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查,以确定考生是否具备考试资格。这一审查过程涵盖了对考生学历、身份、报考条件等多方面的核实,只有通过审查的考生,才能获得参加考试的资格 。复试审查: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复试审查是对考生资格的进一步确认,也是确保招生质量的重要环节。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不予复试,直接取消其考试资格 。弄虚作假处理:对于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这充分体现了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警示考生必须遵守诚信原则,切勿心存侥幸,任何违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八、考试征程:知识的试炼场(一)考试构成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由初试和复试两个关键环节构成。初试是对考生基础知识和专业素养的初步考查,为后续的复试选拔奠定基础;复试则是在初试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入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创新思维等多方面的能力,确保选拔出最符合学校培养目标和专业需求的优秀人才 。(二)初试详情初试日期和时间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执行,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12 月 21 日,每天上午考试时间为 8:30 - 11:30,下午为 14:00 - 17:00 。初试科目依据专业类别有所不同。除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类别外,其他专业初试科目包含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四门科目,每门科目的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思想政治理论科目旨在考查考生对政治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和运用能力,帮助考生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和价值观;外国语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以满足研究生阶段阅读外文文献、参与国际学术交流等需求;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则针对不同专业的特点和要求,重点考查考生在专业领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类别初试科目为管理类综合能力和英语二,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涵盖数学、逻辑推理、写作等多个部分,全面考查考生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以及文字表达能力;英语二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语言运用能力,包括阅读理解、翻译、写作等方面 。学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规定时间向考生公布成绩,确保成绩发布的公平、公正、公开。考生若对评卷结果存在异议,可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复查办法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以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复试要点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学校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要求自行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会在复试前及时向考生公布,以便考生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全部复试工作通常应在录取当年 4 月底前完成,确保招生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 。对于以同等学力资格(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学校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加试。加试主要针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展开考查,其中笔试科目为两门。通过加试,学校能够更全面地了解考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其具备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能力 。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成绩将计入复试总成绩。这一安排旨在加强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的考查,确保培养出具有正确政治方向和良好道德品质的专业人才 。九、录取规则:择优的天平在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环节,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始终秉持着 “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的原则,致力于选拔出最具潜力和实力的优秀人才。这一原则贯穿于整个录取过程,是学校确保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社会输送高素质专业人才的重要保障 。学校在确定拟录取名单时,会全面考量多个关键因素。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是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它明确了学校在各个专业、各个类别上的招生规模,确保招生工作在合理的框架内进行 。考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是衡量其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的重要指标。初试成绩反映了考生在基础知识和专业素养方面的水平,复试成绩则进一步考查了考生的专业能力、创新思维、综合素质以及对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通过综合评估初试和复试成绩,学校能够全面了解考生的学术能力和潜力,为录取决策提供有力支持 。除了考试成绩,考生的平时学习成绩也是评估的重要内容。平时学习成绩能够体现考生在本科阶段的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知识积累情况,是对考生学习过程的全面考量。良好的平时学习成绩往往意味着考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学习能力,更有可能在研究生阶段取得优异的成绩 。思想政治表现和业务素质同样不容忽视。思想政治表现关乎考生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学校注重选拔具有正确政治方向、良好道德风尚和强烈社会责任感的考生,以确保培养出的研究生能够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积极贡献。业务素质则包括考生的专业技能、实践能力、科研能力等方面,是考生在专业领域发展的重要保障 。身体健康状况也是录取的必要条件之一。健康的身体是学习和科研的基础,只有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考生才能顺利完成研究生阶段的学业和研究任务 。在整个录取过程中,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占据着至关重要的地位。学校将其视为录取的重要依据,严格把关。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直接不予录取。这充分体现了学校对人才培养的全面要求,不仅关注考生的学术能力,更重视其思想道德修养 。若想了解具体的录取细则,考生可查看录取当年公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该方案详细阐述了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和具体要求,包括录取流程、成绩计算方法、调剂政策等,是考生了解招生信息、做好报考准备的重要指南 。十、健康把关:体检不容忽视在整个招生流程中,体检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它关乎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是否能够满足研究生学习的要求。上海应用技术大学将考生的体检工作安排在拟录取后进行,这一安排既保证了招生工作的高效推进,又能确保最终录取的考生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顺利开启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与科研生活 。体检医院有着明确的资质要求,须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这类医院具备先进的医疗设备、专业的医疗团队以及丰富的体检经验,能够为考生提供全面、准确的体检服务,确保体检结果的可靠性和权威性 。体检要求严格参照多项重要文件执行,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等文件规定。这些文件从不同角度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了规范和要求,涵盖了身体各个方面的指标和常见疾病的筛查标准,为体检工作提供了详细、科学的依据 。通过严格参照这些文件进行体检,学校能够全面了解考生的身体状况,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确保每一位被录取的考生都能够适应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生活要求 。十一、奖助与费用:经济的考量(一)奖助学金政策上海应用技术大学高度重视研究生的培养与发展,在奖助学金方面制定了一系列完善且激励性强的政策。这些政策严格依据《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国家助学金旨在为研究生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对于非定向生和全日制研究生,资助比例高达 100%,充分体现了学校对研究生生活的关怀 。上海市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则侧重于对研究生学术成就的认可与鼓励,根据学生的学术表现、科研成果等进行评定,激励研究生在学术道路上不断探索创新 。这些奖助学金政策为研究生减轻了经济压力,让他们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术研究和专业学习中,在追求知识的道路上奋勇前行,为学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二)“三助” 岗位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学习期间,有机会通过参与 “三助” 岗位获得相应的津贴。“三助” 即助研、助教、助管,这不仅是对研究生经济上的支持,更是提升他们综合能力的重要途径 。助研津贴和助教津贴由导师和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支付,导师会根据研究生在科研项目中的参与度、贡献度以及工作表现,合理发放助研津贴,鼓励研究生积极投身科研工作,培养科研能力;学院则会根据助教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为承担助教工作的研究生提供相应报酬,锻炼他们的教学辅助能力 。助管津贴则依据学校统一标准发放,研究生在助管岗位上协助学校各部门开展工作,提升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的同时,也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收益 。这种多元化的 “三助” 岗位津贴体系,为研究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和经济来源,有助于他们全面发展 。(三)助研津贴当研究生进入实验室参与科研项目时,导师还会根据实际情况额外发放助研津贴。这一举措进一步激发了研究生参与科研的积极性,为他们提供了更为直接的经济动力 。在实验室中,研究生能够接触到前沿的科研课题和先进的实验设备,通过与导师和团队成员的紧密合作,不断提升自己的科研水平 。助研津贴的发放,不仅是对研究生科研工作的认可和支持,更是鼓励他们在科研领域深入探索,勇于创新,取得更多的科研成果 。这种激励机制使得研究生在科研道路上更具动力和信心,为学校的科研事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四)学费标准关于学费标准,考生可前往上海应用技术大学财务处网站,查看公布的《教育收费项目公示》获取详细信息 。学费标准会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有所差异 。学校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明确各项收费标准,让考生清晰了解自己的经济支出 。在了解学费信息的同时,考生也可结合学校的奖助学金政策和 “三助” 岗位津贴等经济支持,综合评估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做出合理的报考决策 。这有助于考生在规划研究生学业时,充分考虑经济因素,确保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 。2025-11-05 10: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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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学校简介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是一所多科性应用研究型大学,是上海市人民政府与国家海洋局、农业农村部共建高校。2017年9月入选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学校现有在籍研究生6200余人,教职工1500余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800余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00余人,拥有全职国家级各类人才38人次(其中在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9人)、省部级各类人才228人次。学校有11个研究生招生学院(单位),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专业学位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二、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三、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具体包括(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且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段)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考试,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CET-4)。同等学力考生不可跨专业报考,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同等学力考生在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期间,须将相关证书(证明)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进行网上确认。如逾期我办未收到相关材料,则按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处理。凡在网报时弄虚作假者,在复试审查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复试资格。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报考我校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四、报名推荐免试: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资格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我校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报考点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到网上进行确认报名。(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五、考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2.准考证打印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二)复试1.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2.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招生单位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前,研究生院网站将会发布复试办法。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三)调剂学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收调剂考生。学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需满足我校各学科专业的调剂要求,具体的调剂政策与规则在复试调剂阶段另行公布。六、录取(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各招生专业在复试时,实行师生双向选择确定导师。(三)考生如果因名额所限不能在所报专业内被录取,可根据本人志愿调剂至有多余名额的校内相近专业。(四)学术学位招生计划可调整到专业学位使用,但专业学位招生计划不得调整到学术学位专业使用。全日制招生计划与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整使用。(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七、体检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入学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及各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八、学习形式、学历和学位说明(一)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学校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及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的个人档案无需转入我校,党组织关系一般保留在原单位,不转入我校。(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将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五)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九、就业方向近年来,我校研究生就业率一直高于上海市高校平均就业率、上海市同类高校平均就业率,良好的就业率显示出我校研究生人才培养的社会需求。我校研究生就业单位流向中主要是科研设计单位、高等教育单位、事业单位及各类企业等。2025-11-05 09:5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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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报考类别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 试。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 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非全日制仅招收在职且定 向就业的考生,考生网上报名时“报考类别”请务必选择“定向”。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设置,我校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学位和专 业学位两种类型,二者属于“同一层次、不同类别”。二、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 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 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 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 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 实践创新型人才。三、招生计划我校 2026 年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 4600 名,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约 2000 名;预计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约850 名。特别说明:我校所公布的各院系及各学科专业(方向)拟招生人数为预计招 生数,包含拟招收推免硕士生人数及其他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仅供参考, 实际录取时将根据国家正式下达的 2026 年招生计划和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 作相应调整。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 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我校 2026 级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 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 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具体要求如下: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选择《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专业目录》中可招收同等学力的专业(招生目录备注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 且须具备以下报考条件(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125200 公共管理、125601 工程 管理、125602 项目管理的考生除外):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 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文章至少 1 篇;②补修 8 门及以上报 考专业(领域)的本科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由补修课程的高校教务部门出具加 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③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 分。(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取得原研究生教育管 理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书。(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报考工商管理(含 EMBA 方向)、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以及 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 125602)、 教育专业学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 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 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 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 定执行。(三)可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我校 2026 年硕 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接收办法详见我校研 究生招生信息网。经本科毕业学校选拔并确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 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 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 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 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 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 、2 、3 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工作 2 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 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 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具体要求可参看《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 究生单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五、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 年 10 月16 日至 10 月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 10 月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22:00。2.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 “ 中 国 研 究 生 招 生 信 息 网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 实材料。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 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 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 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 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 考点。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 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 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 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5.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 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 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 核验,并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提交 报考点核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 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 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 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 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 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6.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 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7.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 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 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8.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 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 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 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 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我校提供《入伍批 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 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 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 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 排。10.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 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 合完成相关工作。11.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 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 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届时详见“研招网”、四川省 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 求提交相关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 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 认证报告,以供核验。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 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 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 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 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考点,同时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 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 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六、报考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 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 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 向公安机关报案。七、初试(一)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 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以研招网公布为准),登录研招网自 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 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三)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律 不予承认。(五)初试科目12 月 20 日上午 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 月 21 日下午 14:00—17:00,业务课二。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见《准考证》。(六)初试自命题科目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见附表《西南交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需考生自备考试用具清单》。八、复试与调剂(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如有必 要,经征得上级部门同意后,招生单位可以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 况。(二)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组织复试与调剂工作,预计从 2026 年3 月下旬开始。学校复试办法、学院复试 实施细则及安排请考生留意学校研招网和相关学院(中心)网站通知。(三)因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调整或因部分专业研究方向差异较大,我校凡 专业目录中按研究方向单独标注了招生人数的,届时学院可按考生报考的研究方 向组织复试和录取。(四)调剂政策以学校复试与拟录取工作办法及各学院实施细则为准。九、学制与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发改委或物价局备案和学校计财处公布为准)根据《关于继续执行我省研究生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川发改价格 [2024]417 号) 文件,我校拟将对延期毕业(超过学制) 的研究生在超学制阶段 收取学费。收取学费按延期时间折算的年标准不超过原专业年学费标准,具体标 准以学校收费文件为准。十、奖助学金西南交通大学为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按时转入我 校)设置了多元的奖助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 生国家助学金、“三助”助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等。(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实际下达计划为准。其评选工作 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执行。(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其评选工作按《西 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执行。(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覆盖我校无固定工资收入 且档案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我校的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我校助学金按月发放,每年 发放 12 个月,按照《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办法》执行。(四)硕士研究生“三助”助学金“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硕士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助教”、 “助管”的岗位酬金,由学校出资;“三助”助学金的管理,按照《西南交通大 学研究生“三助”工作管理办法》执行。“助研”的岗位酬金,由科研项目课题组自行安排;“助教”岗位酬金不超过 500 元/月,每周实际教学工作量不低于 6 个学 时;“助管”岗位酬金不超过 450 元/月,原则上每月工作量为 30-36 小时。(五)研究生专项奖助学金专项奖助学金由关心学校发展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 出资设立;分为学校范围专项奖助学金和学院范围专项奖助学金两类;原则上每 学年评审 1 次,在每年 9-12 月进行。其评审工作按《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专项 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执行。最终奖助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学校公布的奖助学金政策为准。另外,学校设置有完备的研究生荣誉称号体系,每年对各类荣誉称号获得者 进行表彰和奖励。十一、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招生说明(一)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研究生均为“非全过程培养”模式。入学后 在成都校区报到并完成主要课程,在唐山、宜宾完成剩余环节,论文工作结合导 师意见选择培养地点完成。(二)按相关规定及标准为学生提供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助学金,最 终奖学金类型及标准以入学当年西南交通大学唐山研究院、宜宾研究院公布的奖 学金政策为准。十二、联合培养专项我校是教育部 12 所“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高校”之一。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战略部署,深化产教融合、科教 融汇,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学校立足办学特色,充分对接区域与行业人才需求, 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校企联合培养。专项旨在通过高校的理论学习和企业的专业 实践,培养出一批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和应用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创新人才。 学校以专项的形式与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中车株洲时代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浙江中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西门子(中 国)有限公司成都软件开发分公司、中铁建国际工程咨询(福州)有限公司、中 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国机重型 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项合作。现将项目介绍如下:1.项目以 “定向实践,非定向就业”形式开展联合培养,全日制硕士研究 生仅在规定企业、科研平台完成实习实践环节;2.项目采取“1+2”的学习形式,即学习分为 2 个阶段,第 1 阶段为课程学 习阶段。在校学习一年,完成课程学分;第 2 阶段在指定企业实践,原则上不少 于 1 年,期间完成实践学分并根据实际情况结合企业课题相关内容开展论文工 作;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规定的奖助学金,若企业设有专项 奖助学金参与项目的学生可额外享受相关政策;4.企业可根据实践情况给予个别优秀学员优先录用的资格。若有未尽事宜,由西南交通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解释。十三、学习方式及校区我校承担研究生培养任务的校区有犀浦校区、九里校区、东部(国际)校区。 就读校区具体安排以新生报到须知为准。各专业的学习方式以招生专业目录的公 布为准。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安排住宿。十四、其他招生政策以《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 本章程内容如遇与国家和教育部文件不一致的,以国家和教育部的文件为准。十五、有关研究生招生信息最新动态请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主页 。十六、联系方式1.单位名称:西南交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犀安路 999 号(邮政编码:611756)3.咨询电话:028-66366756 、028-66366757十七、其他教育管理事宜以入学当年新生入学手册安排为准。2025-10-16 13:4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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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我校招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类别及规模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所有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2026年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见《丽水学院2026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招生计划为准。学校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状况等因素作适当调整。2026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招收4人(专业不限),正式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的为准。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下述条件:已修完所报考专业大学本科6门及以上主干课程,且成绩合格(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成绩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考生须达到我校2026年招生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二)报名参加旅游管理、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复试前将认证报告交至我校招生学院核验。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9.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向报考点提交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以便考点提前做好安排。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2.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进行确认。(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考生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五、考生报考资格审查所有报考我校考生须仔细阅读我校当年招生章程及招生目录,详细了解各专业的报考条件、考试科目、学制、备注等信息。我校和报考点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复试前将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考生在复试前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六、考试(一)初试1.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2.初试时间和科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考点和我校的公告。3.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二)复试1.复试时间:2026年3月底左右。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详见我校当年招生专业目录。3.会计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具体复试时间、方式等见学校研招网相关通知。七、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附属医院或其他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要求执行。八、录取(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新生报到入学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三)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于入学前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校期间不转人事档案,不转组织关系,不迁移户口,不负责就业及派遣等事宜。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四)经我校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凭有关证明事先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期限为两周;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九、违规处理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十、学费与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按照国家政策,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费一般为8000元/年。各专业学费最终以物价部门最后批准为准。(二)全日制研究生奖助学金为激励研究生努力学习、潜心科研、更好地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建有完善的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业奖学金、岗位助学金(含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等)。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面向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3.岗位助学金研究生可以通过兼职从事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即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而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十一、学制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3年,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十二、其他1.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3.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4.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十三、咨询、申诉方式考生对招生环节有异议的,可向招生学院以书面形式具名提起申诉,学院应当受理并予以答复。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丽水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行政楼501室电话:0578-2271206E-mail:yz@lsu.edu.cn学校纪检监察室申诉举报电话:0578-2271178通讯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学院路1号邮编:323000202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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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西安科技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工作整体安排(一)确认渠道说明参与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的专属网上确认平台完成相关操作,确保信息提交准确无误。(二)关键时间节点1. 考生材料上传时段:2025年11月3日上午8:00至11月5日中午12:00,此为首次提交材料的固定周期,考生需在此期间完成基础材料上传。2. 补充材料提交时段:2025年11月3日上午9:00至11月5日下午3:00,若材料审核需补充说明,考生需在该时段内完善提交。3. 考点审核工作时段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2025年11月3日下午2:30至5:00;第二、三阶段为2025年11月4日至5日,每日审核时间为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至5:00。特别提醒:为避免因审核问题无法及时补充材料,强烈建议考生在11月3日至4日完成材料上传,切勿集中在最后一天提交。未按规定时限完成网上确认的考生,其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三)确认操作流程考生在操作前,需仔细研读报考点发布的相关公告,明确各项要求后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按系统指引依次上传个人证件照、手持身份证照片及考点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审核结果将通过研招网实时反馈,考生可在上述审核时段内登录平台查询进度,具体结果分为三类:1. 审核通过:表示网上确认已完成,考生无需后续操作,静待打印准考证即可。2. 待补充材料:系统将明确标注需补充的内容及要求,考生需在补充材料截止时间前完成完善并重新提交。3. 审核不通过:该结果意味着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无效,考生需关注相关政策,明确后续处理方式。二、网上确认材料提交规范(一)全体考生必交材料1. 个人证件照:需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照,背景统一为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各类档案资料,务必保证图像清晰、比例合规。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时需确保身份证信息完整清晰,边框无缺失,亮度均匀,避免出现反光、模糊等问题影响识别。若系统提示居民身份证身份核验未通过,考生需额外上传身份证人像面与国徽面的清晰照片,同样需满足上述成像要求。(二)分类考生补充材料要求1. 往届毕业生(1)户籍在陕西省内的考生:需提交毕业证书扫描件及户口本(含户主页与本人页),若为集体户口则提供户籍个人单页或户籍证明材料。(2)非陕西户籍但在陕工作的考生:除毕业证书外,需额外提交近三个月内的社保缴费成功记录截图或相关证明文件。(3)在陕西省内就读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提供由培养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2. 学籍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1)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对于自考考生,若报考时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需提交省级教育管理部门出具的成绩单等有效证明。(2)往届毕业生:2002年及以后毕业的考生,需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国(境)外毕业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应届毕业生若尚未取得毕业证书,需提供可证明入学前能获得教育部承认学历的相关材料。特别说明: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导致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额外提交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正式证明,如户口本中注明曾用名的本人页复印件,或公安部制式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文件。3. 在校研究生需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校级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审核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与时效性。4.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必须提交《入伍批准书》与《退出现役证》两项材料,注意《入伍通知书》不能作为有效凭证。若《入伍批准书》存放于个人档案中无法提取原件,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以保证材料效力。相关材料的照片示例可参考系统指引。5. 其他特殊情况考生需根据网上确认系统中备注的审核意见,针对性补充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符合考点的具体要求。三、网上确认重要注意事项1. 网报与确认的关联性: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硕士研究生网上报名,逾期后不再开放补报通道,报名信息也无法修改。若网报环节未成功,将直接导致无法进入网上确认阶段。2. 信息填报责任: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隐瞒真实情况或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初试、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点及招生单位不承担连带责任。3. 考试纪律要求:考生需认真学习《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深刻认识考试纪律的严肃性,自觉遵守公平公正的考试原则,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4. 信息获取与咨询渠道:审核期间,考生需密切关注招生单位及研招网发布的各类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查收电话及短信通知。其他未尽事宜,考生需及时登录学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询最新公告。5. 考场安排说明:本次考试的考点设置在临潼校区骊山校园,具体的考场编号及座位号信息,将在准考证打印开放后明确标注,考生需以准考证内容为准提前做好准备。2025-11-17 09: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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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报考点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为切实保障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推进,精准落实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与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陕试研招〔2025〕5号)等文件的核心要求,结合我校报考点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网上确认实施细则,明确相关流程与要求,供考生遵照执行。一、报名确认方式说明依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确认工作,西安理工大学报考点将全面采用网上确认模式,考生无需到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全程通过线上平台完成确认流程。二、网上确认适用考生范畴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阶段,已选择“6136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且于10月27日22:00前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平台(以下简称“研招网”)成功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须在我校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参与网上确认。具体涵盖以下四类考生:1. 西安理工大学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2. 陕西省内非本校(即非报考点所在院校)且报考西安理工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3. 报考西安理工大学的陕西省内往届本科毕业生;4. 报考省外招生单位,或报考陕西省内科研院所(其中包含中共陕西省委党校)的陕西省内往届生,以及陕西省内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特别提示: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往届生,须满足“户籍所在地为陕西省”或“当前在陕西省内工作”这两项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否则将无法在本校报考点完成确认。三、网上确认时间安排网上确认工作分阶段推进,考生需严格把控各时间节点,避免因逾期导致报名无效。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 考生首次上传材料时段: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2:00。此为考生提交基础材料的关键时段,未在此期间启动网上确认流程,或因个人操作失误未完成材料上传的考生,其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信息将自动失效,无法参与后续考试环节。2. 考生补充材料时段:2025年11月3日9:00至11月5日17:00。若考生提交的初始材料未通过审核,需在该时段内按照审核反馈的要求补充完善相关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3. 报考点审核工作时段:2025年11月3日至5日期间,每日审核时间为9:00-12:00、14:00-17:00;11月5日当天将额外延长审核时间至18:00-20:00,确保所有提交材料得到及时审核反馈。四、网上确认操作流程1. 材料上传与信息核对:考生需在规定的材料上传时段内,登录指定网上报名平台,输入个人注册账号及密码后,首先仔细核对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按系统提示依次上传本人证件照片、手持身份证照片及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完成提交后等待报考点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视为本次硕士研究生报名成功。2. 材料补充与二次审核:若考生收到材料审核未通过的通知,需在补充材料时段内,依据系统反馈的具体问题,针对性补充相关材料并重新提交。只有经二次审核通过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超过补充材料截止时间未完成修正提交的,报名资格将自动取消。3. 报名信息修改说明:考生完成网上确认操作后,其填报的所有报名信息将被锁定,一律不予修改。因此,考生在确认前务必反复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五、材料提交要求及规范(一)核心材料提交清单及标准1. 基础照片要求:所有参与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需上传两张核心照片——一是本人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无妆电子证件照,背景颜色统一为浅蓝色;二是手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拍摄的照片,需确保身份证信息清晰可辨,本人面部特征完整。2. 专项材料准备:根据考生的不同身份(应届毕业生、往届生、跨地区报考等),需额外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具体材料清单需结合自身情况提前准备齐全。3. 材料规范说明:各类提交材料需符合清晰、完整、真实的基本要求,确保扫描件或照片无模糊、无遮挡、无篡改,相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二)重要注意事项1. 诚信承诺要求:考生在登录网上确认系统前,须认真研读《2026年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充分理解并认可相关条款。完成网上确认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被视为已自愿签署该承诺书,需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诚信责任。2. 报考资格自查义务:考生需提前主动了解报考院校及相关专业的报考条件,严格依据政策要求填报志愿。若因自身不符合报考条件、未吃透政策要求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试或复试,以及后续录取资格被取消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3. 信息真实性责任:每位考生仅可确认一条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在确认过程中需准确核对个人信息,并提交真实、合法的证明材料。若存在报名信息虚假、关键内容填写错误,或隐瞒往年研究生考试作弊记录(尤其是被停考处理的相关信息)等情况,由此引发的确认失败、考试资格取消、录取无效等问题,责任全部由考生自行承担。4. 学历学籍校验处理:对于学历(学籍)信息网上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需在网上确认开始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相关信息,并根据校验结果及时办理学籍验证或学历认证手续,确保报名资格符合要求。本细则由西安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问题,可通过学校研招办官方渠道咨询。2025-11-17 09:3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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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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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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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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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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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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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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