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政法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应于网上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1、2、3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
3.本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
4.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
(五)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我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招生学院及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
(七)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待计划下达后公告),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按我校要求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八)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的相应要求,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
网上报名日期: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
(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考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对学历(学籍)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规定,报考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7.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符合《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初试加分政策” 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方式:考生以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确认方式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程序
(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独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后,须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缴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25年12月20日—21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6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复试方式、程序及有关考核要求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栏复试录取办法中,复试内容请查阅《专业目录》。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查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录取。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注:考生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后的成绩。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
(一)学费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哲学6000元/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外国语言文学7000元/年。
(2)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法律硕士(法学)、公共管理、新闻与传播、审计、金融、国际商务、税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知识产权13000元/年;法律硕士(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10000元/年;法律硕士(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42000元/年。
(3)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26000元/年。
(注:学费最终收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核定的为准)
(二)奖助学金: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相关文件。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税务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法律硕士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就读方式为周末和节假日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按照4人/间的标准提供;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
(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经学校同意方可录取为定向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招生简章若有未尽事宜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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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士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 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 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 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二、招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 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网上确认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方能报考。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 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应于网上确认时提交CSSCI来源期 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所发表的,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三)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 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 ﹝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新闻与传播、翻译(英语笔译)、审计、金融、税务、国际商务、保险、会计、应用伦理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学位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符合(一)中各项的要求。 (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 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 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招生专业及计划详见“专业目录”。(五)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 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六)我校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西南政法大学 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招生学院及招生人数详见“专业目录”。 (七)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人数待计划下达后公告),招生目录中所有专业均接受报考。报 考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 的应(往)届的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 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按我校要求提供 《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八)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须符合报考条件(三)中 的相应要求,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日期: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或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 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的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研究方向)。(2)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选择西南政法大学报名考试点。 (3)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专业目录的规定任选一种。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 及时对学历(学籍)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我校核验。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 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由军队相关部门另行规定,报考前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填报 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 7.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 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 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政策。 8.符合《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初试加分政策” 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 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政策。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 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 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 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 1.网上确认时间:请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方式:考生以报考点“报名公告”中的确认方式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 3.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须一并提交在CSSCI来源期刊、来源集刊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所列核心期刊所发表的, 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 单独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后,须及时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推荐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以及两名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材料等寄送我校研招办审核。报名材料不齐备或审核未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准考。 (2)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3)考生应按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缴纳报考费。 (4)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4.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 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四、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予准考。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于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幅面白纸 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我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 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五、考试 (一)初试日期:2024年12月21日—22日。初试科目请查阅《专业目录》。 (二)复试时间:2025年4月(具体时间以复试录取办法为准)。复试录取办法、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告 栏,复试内容请查阅《专业目录》。 六、复试加试 以同等学力(报名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加试内容请查阅《专业目录》。 七、体检 考生应按我校规定到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并于拟录取后将体检报告寄(送)我校。具体要求见复 试通知。 八、录取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 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主要 考核考生本人现实表现,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 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网络教育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进行拟录取。考生标准分 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 注:考生考试总成绩为考生初试和复试加权后的成绩。 九、学费、奖助学金等相关事宜(一)学费:哲学6000元/年,经济学、法学、文学、管理学、国家安全学7000元/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10000元/年,全 日制法律硕士(法学)13000元/年;非全日制法律硕士10000元/年;翻译硕士11000元/年,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审计硕士、 金融硕士、国际商务硕士、税务硕士、保险硕士、会计硕士13000元/年。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10000元/年;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国际仲裁)研究生培养项目13000元/年;西南政法大学-凯斯西储大学中外合作办学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国际 商法与争端解决方向)32000元/年。 2025 年新增专业包括科技法学、区域国别法学、纪检监察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理论经济学、应用伦理、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新增 专业的收费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最终收费标准以主管部门核定审批的为准。 如遇国家和重庆市收费政策调整,则以调整后的政策为准。 (二)奖助学金:学校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研究生奖助政策通过各种途径为符合条件的硕士生提供奖学金和助学金,详细内容参见 西南政法大学学生工作部网页(https://xsc.swupl.edu.cn/gzzd/index.htm)相关文件。 (三)学制: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税务硕士研究生学制两年,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 三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三年。 (四)学习方式:全日制就读方式为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就读方式为规定时间集中学习。 (五)毕业就业:学生根据我校有关规定,按期完成培养计划,由我校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由我校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相关规定参见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我校人才培养质量较高,就业状况好,详细信息参见西南政法大学就业信息网。 (六)培养校区:渝北校区 (七)住宿情况: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部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安排住宿,宿舍均位于渝北校区,按照 4 人/间的标准提供住宿。 十、其余事项(一)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 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 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 (三)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 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申请录取为定向就业的,我校将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经学校同意方可录取为定向就业。 (四)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本招生简章若有未尽事宜以国家及重庆市相关文件为准。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 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简章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时予以公布。本简章由我校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图文传真:023-672588952025-06-16 09: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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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切实做好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办法,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各项工作。(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三、复试比例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接收调剂专业的复试比例适当提高。四、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考生初试成绩(单科及总分)须达到所报考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复试分数线要求,并且符合我校招生章程中公布的报考条件,方可进入复试。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详见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录取阶段第二号公告—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这类考生为“立功表彰免初试生”)。已按要求报名且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入复试。五、复试费学校按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复试费,具体复试费及缴费方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下文简称《复试须知》,后续公告)。六、复试方式(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二)复试地点: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七、复试时间安排(一)第一批次复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3月30日学术学位: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含所有二级学科专业及方向)、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新闻学、传播学、工商管理学、公共管理学、国家安全学。专业学位:应用伦理学、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知识产权、新闻与传播硕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二)第二批次复试时间:2025年4月3日-4月5日学术学位:外国语言文学。专业学位:翻译硕士(英语笔译)、全日制法律硕士、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注意:因考生本人原因未能如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八、复试报到考生应按《复试须知》的要求进行复试报到。报到时应携带复试通知书、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学校将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已毕业者将追回学历证书并取消其学位。九、复试主要方式和内容(一)笔试1.专业课考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50分。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复试栏目中笔试专业课的考试科目。2.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报考专业要求的本科主干课程。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考试科目为考生网报选择的专业(方向)对应《西南政法大学2025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科目栏目中的考试科目。3.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为100分,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面试1.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生专业知识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本专业发展潜力,考生的科研和社会工作能力、实践经历,考生的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50分。2.面试由复试小组负责考核,小组成员对考生直接提问或由考生当场抽题作答。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成绩由小组成员独立就《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量化得分表》给出分数,然后取算术平均值得出。(三)外国语听说测试外国语听说测试由复试小组组织实施,成绩计入面试成绩。小语种听说测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四)审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审计学》考试、会计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复试栏中的《会计学》考试均由学院组织实施。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校通过考生单位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的现实表现、复试现场考察、调取拟录取考生档案等方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方面。十一、复试总成绩(一)学术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学术学位类的复试总成绩是指专业课考试与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3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150分、面试150分。(二)专业学位类复试总成绩组成1.专业学位(不含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的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2.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的复试总成绩为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总分值为250分,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考试100分、面试150分。(三)立功表彰免初试生的复试总成绩是指面试成绩,总分值为150分。(四)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十二、考试总成绩(一)学术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40/复试总分值 (二)专业学位类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初试总分值+复试总成绩×30/复试总分值(三)立功表彰免初试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十三、录取原则(一)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二)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参加复试专业(方向、学习形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分组复试的专业(方向、学习形式)分组录取,拟录取名单按组内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总成绩排序。(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生标准分数=(考生考试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的所有复试考生平均考试总成绩)/该学院专业所有复试考生考试总成绩标准差。(四)不予录取的情形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录取。2.未参加复试者,不予录取。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面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专业课考试(不含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9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公共管理MPA、工商管理MBA、会计硕士、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8.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四、体检拟录取考生应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体检要求,自行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提交时间另行通知。十五、调剂学校接收调剂均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专业目录、政策要求及程序详见《西南政法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后续公告)。十六、初试加分政策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符合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加分政策。加分后可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可进入复试;加分后可达到相关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复试。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证明材料通过指定方式提交到我校,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无误后予以加分。十七、复议程序考生对第一次复试结果提出异议且有充足理由,可在公布本专业(方向)考试总成绩排序前,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重新复试申请。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查实确有问题的,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由相关专业对其组织第二次复试,其第一次复试成绩作废。十八、考风考纪学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本专业(方向)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九、信息公示(一)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参加复试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及其他复试录取信息将在学校网站研究生招生信息栏统一公布。复试、录取相关信息以网站公告信息为准。(二)我校以研招信息平台站内信、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十、监督投诉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投诉电话:023-67258879(纪检监察室);18323466292。二十一、考生咨询电话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3—67258893023—67258892电子邮箱:xnzfyzb@swupl.edu.cn二十二、本办法由西南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2025-06-16 10:2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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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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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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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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