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商学院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MBA)招生简章
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有着一百年办学传统。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高校,通过部省共建,中山大学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具有人文社科和理医工多学科厚实基础,不断追求学术创新,以国际视野开放办学,现已形成了“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的特色。学校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四个面向”为基本导向;树立了“三校区五校园”错位发展、合力支撑的发展思路。学校正在努力推进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由常规发展向主动发展转变,由文理医优势向文理医工农艺综合发展转变。学校站在新的起点上,为稳居国内高校第一方阵,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努力奋斗。
中山大学现由广州校区、深圳校区、珠海校区三个校区、五个校园及十家附属医院组成。中山大学商学院(创业学院)是学校在深圳校区成立的第一个人文社科学院。学院依托中山大学深厚的文化传统和学术底蕴,植根粤港澳大湾区创新土壤,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要求,重点建设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和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若干方向。作为学校和深圳市共建世界一流大学战略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正值双区驱动、双区叠加黄金发展时期的深圳,学院立足高层次人才培养,开展高质量学术研究,推动高水平学科建设,不断提升学科办学水平,力争早日建设成为广泛影响的国内一流商学院。
一、培养目标
本项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科创精神的高层次人才。
中山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创新创业方向(MBA in innovation and entrepreneurship),紧密围绕国家科技创新战略,立足深圳高新技术聚集的产业优势,努力培养能够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新一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应用型、高层次、复合型专业人才;致力于打造创新创业生态圈,激发创新创业内驱力,培养具有创新创业思维和技能、勇于设计和改变未来的创新领导者,服务粤港澳大湾区的可持续发展。
中山大学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技术转移方向)(MBA in technology transfer),主要面向粤港澳大湾区和国家发展关键行业,填补行业紧缺人才缺口。培养过程将采取以专业理论为基础,跨学科融合,实战导向,构建全面学习生态的培养方式,融合中山大学优势学科,汇聚行业顶尖资源,紧密合作大湾区各大科研平台、科技园、知名企业和投资机构,同时鼓励学员积极参与创新创业项目、科技竞赛和国际交流活动,培养系统掌握技术转移学科理论和科创企业融资知识,具备技术战略规划能力、前沿技术商业化能力、科技与金融双向融合能力、特定行业研究分析能力的复合型领军人才,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学习方式及学制
中山大学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项目为非全日制周末授课。采用课程学习、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学制为三年,采用学分制。授课地点为深圳校区。
三、 招生政策
(一)商学院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非全日制MBA)创新创业方向、技术转移方向合计80人,其中“01创新创业”方向50人,“02技术转移”方向30人。
本项目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和工资关系等不转入我校,毕业时不纳入国家就业派遣。报考中山大学商学院MBA(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定向就业”,若未按照我校要求进行选择填报,由此造成无法进行网上确认及无法参加考试等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2、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人员。
3、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校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除符合以上要求外,本项目报考人员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报考前须经报考院系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入学之日)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我校不接收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的“农村订单定向生”类考生(含违约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准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七)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
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公布的相关条件要求,不符合中山大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网上报名要求:
1、 网上报名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 年10月 9日至12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 9:00~22:00,
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校内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全部实行电子认证;对于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进行书面认证。办理学历验证书面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
7、考生在申请全国联考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的方式,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5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六、初试
(一)初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100 分、200 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二)初试时间:北京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三)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
(四)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七、复试和体检
(一)复试
1、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将在初试之后进行,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商学院官方网站公布。
2、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时间、地点待定(时间为每年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
3、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籍核验结果、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商学院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
4、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二)体检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诚信报考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录取
学校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真实性复查、现实表现复审情况以及体检结果,择优录取。
十、学费及其他费用
(一)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须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学制三年,学费按照三年收取,每生每年126000元。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
(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 ,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
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学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
更多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内容,请查阅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相关内容。
(http://graduate.sysu.edu.cn/regulations )
十一、学位授予
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研究生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
非全日制和全日制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二、联系方式
(一)中山大学商学院专业学位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0755-23263783
咨询邮箱:
bsmbazs@mail.sysu.edu.cn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常路66号中山大学文学园1栋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邮编:518107
(二)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电话:
020-84113696, 020-84111686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网址:
http://graduate.sysu.edu.cn/zsw/
十三、声明
中山大学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学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商学院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文件要求为准。请考生谨慎辨别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宣传信息,不要轻信其承诺,避免各项损失,同时以免延误您的申请。
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本通知将做相应调整。如有变化,请以后续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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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25年定向南疆高校教师专项调剂公告一、接收调剂基本信息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接收调剂。 二、调剂要求(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骨干计划调剂政策要求。南疆专项不限民族、不限生源地,毕业后定向到南疆地区高校就业,重点保障南疆高校师资队伍建设。被录取考生录取前,须与招生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通过骨干计划数字化管理平台在线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应遵守契约精神,履行相关义务。定向南疆高校的相关信息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公告”(二)接收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第一志愿专业,与拟接收调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且符合调入专业的招生要求。(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1. 初试成绩要求:达到拟调剂专业的国家分数线的要求。2. 第一志愿考试科目与拟调剂的考试科目要求:(1)统考科目相同或相近。(2)自命题科目相同或相近。(四)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含应届毕业生)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五)我校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关性等、学院的招生需求等,择优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三、调剂程序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4月24日8:00。(一)硕士生调剂申请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考生于“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后,须签署《申请调剂承诺书》,方可确认调剂复试资格。承诺书电子版请于本批次报名结束前,发送至邮箱yzba@mail.sysu.edu.cn,纸质版于复试资格审核时交至招生单位。(二)学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上调入考生,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四、调剂复试(一)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二)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各学院官方网站及“调剂服务系统”,请考生提前做好准备。(三)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四)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调剂服务系统”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五、联系方式有关拟调剂招生院系及专业的相关问题,请咨询对应院系或查询院系官网。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2025-05-29 10:4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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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 2026 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山大学是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科专 涵盖文理医工农艺,设有 7 个学部,79 个硕士招生院系(含 10 家 附属医院)。2026 年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 68 个一级学科, 44 个专业学位类别,涵盖除军事学外的所有学科门类。校硕士研究 生招生包括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两种类型。硕士究生学习方式分为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向就业。一、报考条(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 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 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考时学 历为准)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 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 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 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验等科目。(4)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非 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 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5. 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 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 业方式。(二)报考下列医学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 报考医学临床学科( 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西医结合)学术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要求。(2)医学临床学科( 1002 临床医学、1003 口腔医学、1006 中 西医结合)学术学位各专业只接受授医学学位的毕业生(含应届本 科毕业生)报考。2. 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 一)中各项要求。(2)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及以上学制 的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儿科学等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 考。(3)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只接受本科毕业于 5 年制口腔医学 专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应届毕业生)报考。(4)被录取为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学生均须参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各附属医院均不接受入学前已获得住院医师 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考生报考临床(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三)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 员可报考)。2.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 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教育专业学 位中的教育管理、体育专业学位中的竞赛组织的,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 、2 、3 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 (大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有国 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所报考专业 8 门以上本科主干课 程成绩证明,并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报考前须经报考单位审核通过,除复试外还须加试两门本科专业基础课,部分专业还将加试实 验等科目);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 作经验。(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符合上述第(一)点中第 1 、2 、3 项要求。2. 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 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所在单位同 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 在职人员。3. 考生须符合报考单位基于专业培养目标所设定的专业或工 作经验要求。(五)其他类型的人员,须按以下安排:1.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退役大 学生士兵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 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 )的考生, 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 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 加当年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免生招 生章程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公布。凡按规定可接受应届本科 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 3 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 10 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 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达到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在网上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 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如报考(或申请 调剂)普通计划,可享受初试加分。3.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等专 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六)我校不接收以下类型人员报考: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履约责任(含违约)的“农村订单定向生” “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等考生报考,一经查实,将取消 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上述各类报考人员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 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 入学资格, 已入学的取消学籍。二、报考点及考试报名(一)报考点1. 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 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2.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 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中山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 生应选择工作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 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要求请查阅各报考点公告。3. 中山大学报考点公告已发布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网。选择 中山大学报考点的考生须符合公告的接收考生范围。不符合中山大 学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 选择其他报考点。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 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 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 期不得补办。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 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 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 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日 9:00 — 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27 日,每日 9:00 —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 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 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 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 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 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 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中山大学的 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4. 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 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 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6.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 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 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 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 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 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 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8.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 的信息为准。9.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考生报名时选择填报退 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信息。在网上确认阶段提交 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 以上原件进行复核。10. 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及军队系统的招生单位招收硕士 研究生的办法由军队相关部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三)网上确认要求1.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 认其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逾期不再补办。2. 中山大学报名点采取网上确认信息、缴纳报名费、采集图像 的方式,网上确认具体要求和具体时间,将另行在中山大学研究生 招生网发布中山大学报考点2026年网上确认信息相关公告。其他报 考点的考生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 公告。3.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 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 及要求。(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 10 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一)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 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 150 分。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 3 个门类学术学位,及体育、应用心 理、博物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药学、中药、 中医、医学技术、针灸等 12 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 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 100 分、 100 分、300 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程管理 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 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 中考核。我校各专业的初试科目设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 学科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二)初试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 17:00)。12 月20 日上午 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14:00-17:00 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8:30-11:30 业务课( 一);12 月21 日下午 14:00-17:00 业务课(二)。四、复试、调剂及体检(一)中山大学自行确定本校复试基本分数线,校内各招生单 位根据上线生源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 术要求,可按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 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二)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 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 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学籍)认证(验 证)报告等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 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出具的认证报告。(三)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详见校内各招生单位 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 生不予录取。(四)考生可通过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单位网页了解调剂需求 和相关要求,按相关规定办理调剂事宜。(五)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图书情报、旅游管理、工 程管理和审计等 7 个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阶段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 总成绩。(七)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八)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九)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 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 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 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五、政审及录取(一)政审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 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 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 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培养单位 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 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 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 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违法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 要依据。(二)录取相关政策1.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 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我校非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 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 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定 向培养研究生计划” “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等国家专项计划的硕 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3. 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含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等), 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六、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2026 学年学费标准在中山大 学信息公开网公布后可查阅( 见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 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计划”非在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 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在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国家 助学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 助学金。定向就业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 划”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 能否申请各招生单位设立的奖助学金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 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三)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 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七、学制及其他(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2 年或 3 年,非全日制 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3 年(EMBA 为2 年)。保留入学资格硕 士研究生的学制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二)具体培养所在校区(园)以各培养单位的实际安排为准。(三)各学科专业招生目录详见附件。因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 生人数以最后教育部确认为准。八、联系方式1. 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 135 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275咨询电话:(020)84111686 、84113696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如教育部相关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政策为准。我校将结合本校 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发布公告。2025-09-29 11: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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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EMBA | MBA | 国际MBA | 医疗管理MBA)招生简章中山大学由孙中山先生创办,作为中国教育部直属“双一流”建设高校,通过部省共建,现已经成为一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现代综合性大学。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层次人才。管理学院成立于1985年,是国内顶尖、国际一流的商学院。作为国内最早成立的专门从事工商管理教育和研究的学院之一,管理学院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和影响力。工商管理一级学科为国家重点学科,在第四轮全国学科评估中获评A+,在2022年教育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继续保持领先优势,并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行”中连续六年(2019-2024)位列全国第一。2019年管理学院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称号。管理学院是华南第一家、中国内地第二家获得三大国际认证(AACSB、EQUIS和AMBA)的商学院。2021年学院申报的“中山大学大数据管理行为与决策实验室”入选首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培育)。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教育谨循“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的校训,基于“融汇中西管理智慧、培养创业创新精神、践行服务社会责任、作育商界管理精英”的使命,学理与实践并重,为学生提供扎实理论基础、前沿学科内容、丰富本土内涵相融合的商科教育。凭借一流的国内外师资、与时俱进的课程设置、严谨的教学管理,致力于培养具有“真善美追求、科学化思维、企业家精神和国际化视野”的管理者。管理学院EMBA项目位列QS 2022全球EMBA百强。MBA项目连续六年进入《经济学人》(The Economist)MBA全球百强,且为中国内地唯一入榜的MBA项目。国际MBA项目(IMBA)以英文为主的必修课教学彰显国际化特色。医疗管理MBA项目依托中山大学管理学科与医学学科强强联合优势,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推进医疗行业“服务优质化、管理精细化、治理科学化”。 01 招生人数 管理学院2025年计划面向全国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代码125100】专业学位研究生395人,包括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国际工商管理硕士(IMBA,全日制,综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综合方向)、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四个报考方向。上述招生计划是初步计划,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和学校实际招生计划下达情况,招生计划数存在调整的可能,各类招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人数为准。 02 报考条件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中山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四) 考生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2. 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人员。说明:除符合以上学业水平及工作年限要求外,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非全日制)的报考人员一般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MBA,非全日制,医疗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应具备医学相关的学历或拥有医疗健康产业相关工作经验。(五) 我校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学籍。在读研究生(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复试通过,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六)持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否则录取资格无效。(七)我校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招生专业方向只接受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考试身份的真实性,一经查证为不属实或不符合我校招生要求的,将取消准考、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03 报考点及考试报名 (一)报考点1.考生须根据教育部、各省级招办、报考点的规定选择符合要求的报考点,初试考场由考生网报时选定的报考点安排。2.根据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规定,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且户籍地或工作地为广州市的考生必须选择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代码4401)报名,详细要求可查看广州市招生办公室的相关公告。报考我校工商管理硕士但不符合广州市招生办公室报考点要求的考生,请按照当地省(市)招办和报考点的规定,选择其他报考点。3. 因考生个人原因错选报考点、提交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报名要求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2.考生应在上述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和中山大学校内各招生院系网页了解中山大学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填报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自2018年7月1日起,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电子认证(即免费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2002年之前毕业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或2002年(含)之后毕业但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可网上申请书面学历认证。办理书面学历认证报告需时较长,请考生尽早办理。 (三)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缴纳报名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的方式和要求,请查阅相关报考点的信息公告。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四)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10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04 初试 (一)初试科目工商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考核。(二)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上午8:30-11:30 管理类综合能力;2024年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英语(二)。 05 复试和体检 (一) 考生报考资格复审于复试前进行,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录取。所有考生在复试前及参加复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等材料配合审查。如考生持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于复试时交由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存档。未获得学位者可不提交学位证书。学历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核验。(二) 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或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等。其中,思想政治理论科目由学校自命题,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具体复试内容、方式和程序等信息将于复试阶段于管理学院EMBA项目、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站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3-4月份,具体以复试阶段公布的复试录取实施方案为准)。(三) 特殊类考生初试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四) 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06 政审及录取 (一)政审我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及中山大学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的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政治审查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二)录取相关政策2025年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收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含国家专项计划)两个类别的硕士研究生。1.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合同,人事档案、户口等不转入我校。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2.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3.国家专项计划的硕士研究生招生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07 学习方式及缴费 (一)学习方式和学费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具体学费标准可在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查阅(网址https://xxgk.sysu.edu.cn/cat/122,中山大学信息公开网-公开事项-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栏目)。保留入学资格硕士研究生按入学当年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学习年限以入学当年规定为准。 (二)其他费用在读期间,非定向就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费按学校研究生住宿费标准收缴,其他费用自理;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我校不负责安排住宿,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08 奖助金和奖学金 (一) 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符合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还可申请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能申请“中山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国家奖学金等。能否申请学院及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的各类奖助学金,由设奖单位公布的评选办法确定。硕士研究生奖助金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评定一次。具体评审办法参见中山大学研究生奖助金管理相关规定。(二) 奖学金受当年学校、学院具体情况及企业设置奖学金的协议变化而变化。具体信息请以管理学院EMBA项目、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站更新为准。 09 学位授予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凡学完所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由中山大学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授予硕士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10 其他 未尽事项,以《中山大学2025年考试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准。 11 联系方式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招生咨询电话:(020)84115585、84115584、84110369、84113622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善衡堂N218室(邮编:510275)邮箱:sysumba@mail.sysu.edu.cn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MBA项目网址:http://bus.sysu.edu.cn/emba中山大学管理学院MBA项目(含MBA、国际MBA、医疗管理MBA)网址:https://bus.sysu.edu.cn/mba/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10275)官方网址:https://graduate.sysu.edu.cn/zsw/咨询电话:(020)84111686、84113696电子邮箱:yzba@mail.sysu.edu.cn 12 声明 中山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招生工作是在中山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中山大学研究生院以及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教育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相关规定,由中山大学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独立完成,未与任何机构合作,也从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招生过程中所有环节均以教育部及中山大学文件要求为准。2025-05-29 14:3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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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一、接收调剂基本信息 我院接受调剂专业信息如下:注:具体调剂复试人数以实际接收调剂复试人数为准,具体调剂招生计划以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调剂要求 (一)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的调剂政策要求。 (二)接受考生调剂的第一志愿专业范围: 一志愿报考我校1251工商管理、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4旅游管理、1255图书情报、1257审计专业的考生。除以上调剂专业外,不接受其他专业的考生调剂。 (三)初试科目与成绩要求: 1. 一志愿专业和调剂专业,均达到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且不得低于我院接收调剂专业的调剂复试分数线,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如下: 2. 初试科目要求如下: 统考科目相同,科目为:199-管理类综合能力、204-英语(二)。 3. 如已参加一志愿复试考核,政治加试成绩需为已合格。 (四)对考生本科专业的要求: 考生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或者已获硕士、博士学位人员(非应届毕业生)。本科毕业工作须满3年,硕士或博士需满2年(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入学之日)。非全日制专业(方向)不接受应届生调剂。 (五)我院将综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外语水平、科研经历、报考专业与拟调剂专业相关性等,择优确认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六)符合接收调剂专业(方向)的招考要求。 三、调剂程序 接收调剂时间从发布通知之日起至4月10日。 申请校内跨院系调剂的考生,请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新)提出调剂申请。联系本校原报考单位申请调出。考生须于2025年4月9日18:00前扫描个人简历、学籍学历证明/证书、大学学习成绩单、科研/实践成果或相关论文、竞赛获奖、社会服务等相关补充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bsmbazs@mail.sysu.edu.cn(邮件请以名字+联系电话命名,考生其他相关资料应合并为一个PDF文件)。 我院审核、确定拟调剂复试名单后,在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上调入考生,并汇总报送研究生院复核。 四、调剂复试 (一)获得拟调剂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另行公布(网址:https://bschool.sysu.edu.cn/notice/index.htm),请各位考生留意。 (二)调剂复试时间拟定于2025年4月12日进行,请报名考生提前做好准备。调剂复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请密切留意我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s://bschool.sysu.edu.cn/)、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 (三)调剂复试录取相关安排将与复试名单同时公布,请各位考生留意。 (四)获得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院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调剂系统(https://yz.chsi.com.cn/yztj/)上按要求完成调剂志愿的报名、复试确认、录取确认。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同放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755-23263783 邮箱:bsmbazs@mail.sysu.edu.cn 本通知未尽事项以教育部和我校研究生院有关文件为准。2025-05-29 1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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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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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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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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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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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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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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