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北工业大学为湖北省首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试点单位(全省 首批 4 所高校入选)。卓越工程师学院聚焦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 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需求,按照“校企联合、多方协同、项目依托、动 态调整 ”的思路,以科研项目为牵引,以工程技术与实践创新能力培 养为重点,连通理论教学与产业需求,开展系统的工程教育、深度融 合的校企联合培养。2026 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 生。
一、培养目标
以服务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为抓手,瞄准光电子信息、生命 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领域,经 过系统的工程教育经历、深度融合的校企联合培养、高端的教学实训 实践,培养具有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家国情怀,掌握某一特定职业 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和突出工程技术与实践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 程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
二、培养特色
科研项目牵引。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高质量发展、优势产业 等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凝选特色鲜明、目标清晰、结合度高的 科研项目,学生在专业实践中研究真课题,解决真问题,掌握真本领。
校企导师指导。由承担过重大科技或工程项目的高级职称教师或 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双导师队伍,共制方案、共定计划、共同指导、共 同选题、共享成果。
工学交替培养。实行“双阶段 ”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年 在校学习理论课程,第二年开始在合作企业开展科研项目的研究和专 业实践,根据企业需要和实际,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开设校企联合 课程、案例课程。
学习成果导向。学位授予要求更加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习成 果,从唯论文唯奖项等转变为考查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实际创新贡 献为主。
三、激励政策
学校专门为卓越工程师学院制定了系列激励政策。
单列招生指标:学校每年单列专项指标招生;
专项科研津贴:设立校企联合卓越工程师培养奖学金等专项 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的科研津贴;
单列奖学金指标:学校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过 程中单列指标;
高质量就业保障: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研究生在考核合格 后可优先获得企业签约资格。
四、专业目录及计划
2026 年卓越工程师学院招收全日制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 100 名,分专业分方向招生计划查阅《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简章》中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五、报名方式和流程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报名, 具体流程根据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
考生在“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填报志愿时,选择对应 017 卓 越工程师学院报名入口,进一步选择对应专业和研究方向。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被卓越工程师学院录取后,按专业方向归口到对应培养学 院完成培养过程。
2.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湖北工业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3.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咨询方式
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
咨询热线:027-59750158,027-59752000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 28 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楼 B107,B111)
网 址: 湖 北 工 业 大 学 研 究 生 院 | 湖 北 省 卓 越 工 程 师 学 院
微信公众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
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报考须知
一、招生说明
(一)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 2800 余人(其中全日制 2200 余人,非全日制 600 余人,退役士兵专项计划 20 余人),具体 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下达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数为准。2026 年招生 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方向)所列招生人数包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人数, 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根据推免生接收人数、上线生源和 学科专业发展需求等方面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后再确 定。
(二)我校全日制各专业均接收推免生。
(三)研究生的分类、学习方式、学制、收费标准。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全脱产;学制:3 年。
收费标准:会计专业型硕士 1.8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 工程专业型硕士 1.5 万元/年,金融、国际商务专业型硕士 1.3 万元/ 年,其他学术型硕士 0.8 万元/年,专业型硕士 1 万元/年。
2.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学习方式:非脱产,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考生;学制:3 年。
收费标准:工商管理专业型硕士 2.7 万元/年,公共管理专业型 硕士 1.8 万元/年,会计专业型硕士2.5 万元/年,工程管理专业型硕 士 2.8 万元/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工程专业型硕士 1.7 万元/年, 其他专业型硕士均为 1.2 万元/年。
最终收费标准以经学校核准后对外公示的标准为准。
(四)所有专业均可招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的考生 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在读期间 不转人事档案、户口、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不提供住宿。定向生录 取信息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时,系统中录取类别填写为“定向 ”,其工 作单位信息相应填入系统。定向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 的就业方式。
(五)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 为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一律按定向就业政策执行。
二、报考学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 考。我校仅部分学院部分专业接收同等学力类别考生,报考前请仔细 查阅《湖北工业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我校工商管理(专业代码:1251)、公共管理(专业 代码:1252)、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和教育管理(专业代 码:045101)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 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 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 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报考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的考生,须有三年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中小学工作经历 (提供相关工作单位证明 )。
(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 统 ”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 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 免资格自动失效。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 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的考生,应在报名前与我校联系,按照我校要求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初审通过后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 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 系统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四)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 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 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 (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 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 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 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
三、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资格审查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 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报考点的选择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年度报考须知为准。
(一)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9:00—22:00。
(二)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以下 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 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 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 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 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三)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 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 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 担;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按要求如 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 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 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四)所有报名考生应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 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 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 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 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五)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应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 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 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 现、随时处理。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应 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六)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 时间内(网上确认阶段)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七)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或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 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 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 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
(八)考生应当在考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 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
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 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四、初试和复试
(一)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
(二)初试科目:详见我校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三)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硕 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 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招 生单位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一般于录取年度 的 3-4 月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 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 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录取
(一)根据学科专业(方向)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 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 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 占 40%的权重进行加权求和,其计算公式如下:
考生综合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60%+(复试总分 ÷复试满分)× 100×40%
(三)思想品德考核、体检、面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 ” 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官网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未 经招生单位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 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六、奖助政策
(一)全日制研究生:
1. 对象: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取得学校研究生学籍, 在基本学制年限内、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的全日制非 在职研究生。
2.奖助标准:
(1)符合国家政策的研究生将获得国家助学金 0.6 万元/人/年。
(2)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奖励2 万元/人/年。
(3)学业奖学金分一、二、三等,奖励金额及覆盖比例分别为 1 万元/人/年(20%)、0.6 万元/人/年(20%)、0.3 万元/人/年(30%)。 推免生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奖 助学金管理办法》。
(4)学校另设有学术科技创新资助、学科竞赛奖励、研究生“三 助 ”等奖励和资助项目,详见《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研修 项目实施办法(试行)》、《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三助 ”岗位管理办法》《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科技文化活动奖励暂行办法》等文件。
(5)相关学院还设有“拓荒者”“安琪酵母”“新华扬”“雁临” 等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科研成果、学习成绩、社会活动等方 面表现突出的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 1000 元-5000 元/人/年。
(6)卓越工程师学院奖助学金覆盖比例 100%,详见《湖北工业大 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
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按定向就业 政策执行,不享受国家和学校提供的奖助学金,学校不安排住宿。
七、其他事项
(一)参考书可自行购买,或与招生学院联系。
(二)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 习资料。
(三)招生信息公开网址为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及各学院网站。
(四)其他招生政策以教育部《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 工作管理规定》为准。本简章如有与上级部门最新招生政策不符 的,以上级政策为准。
(五)报考前请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湖北工业大学研 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单位代码:10500
学校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
邮政编码: 430068
办公地址:行政楼 B 座 111 室
联系电话: 027-5975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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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9月30日更新)湖北工业大学为湖北省首批卓越工程师学院建设试点单位(全省首批4所高校入选)。卓越工程师学院聚焦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发展重大需求,按照“校企联合、多方协同、项目依托、动态调整”的思路,以科研项目为牵引,以工程技术与实践创新能力培养为重点,连通理论教学与产业需求,开展系统的工程教育、深度融合的校企联合培养。2025年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一、培养目标以服务国家急需高层次人才培养为抓手,瞄准光电子信息、生命健康、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领域,经过系统的工程教育经历、深度融合的校企联合培养、高端的教学实训实践,培养具有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家国情怀,掌握某一特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和突出工程技术与实践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人才。二、培养特色科研项目牵引。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区域高质量发展、优势产业等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凝选特色鲜明、目标清晰、结合度高的科研项目,学生在专业实践中研究真课题,解决真问题,掌握真本领。校企导师指导。由承担过重大科技或工程项目的高级职称教师或企业技术人员组成双导师队伍,共制方案、共定计划、共同指导、共同选题、共享成果。工学交替培养。实行“双阶段”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即第一年在校学习理论课程,第二年开始在合作企业开展科研项目的研究和专业实践,根据企业需要和实际,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开设校企联合课程、案例课程。学习成果导向。学位授予要求更加注重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学习成果,从唯论文唯奖项等转变为考察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和实际创新贡献为主。三、激励政策学校专门为卓越工程师学院制定了系列激励政策。单列招生指标:学校每年单列专项指标招生;专项科研津贴:设立校企联合卓越工程师培养奖学金等专项奖励,进入企业后提供一定的科研津贴;单列奖学金指标:学校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过程中单列指标;高质量就业保障:参与卓越工程师培养的研究生在考核合格后可提前获得企业签约资格。四、专业目录及计划2025 年卓越工程师学院招收全日制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100 名,分专业分方向招生计划查阅《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卓越工程师学院招生专业目录。五、报名方式和流程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段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具体流程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相关要求执行。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志愿时,选择对应017卓越工程师学院报名入口,进一步选择对应专业和研究方向。六、其他事项1.考生被卓越工程师学院录取后,按专业方向归口到对应培养学院完成培养过程。2.其他未尽事宜请详见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3.本招生章程与国家相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七、咨询方式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咨询热线:027-59752000,027-59750158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行政楼B101)网址: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https://yjs.hbut.edu.cn/)微信公众号: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热忱欢迎广大优秀学子报考湖北工业大学湖北省卓越工程师学院!2025-06-20 09:4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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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接收调剂公告根据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和一志愿考生录取情况,部分学科专业有缺额,可以接受全国范围内优秀考生调剂申请,现将有关调剂事宜公告如下:一、调剂基本要求1.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出学科专业A区国家线及我校调入学科专业复试资格线。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各招生学院规定的条件。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各招生学院专业调剂招生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及其他要求,详见各招生学院调剂公告及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公布信息。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在复试合格后,在本专业非全日制计划充足情况下,符合非全日制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对应非全日制专业录取。5.我校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的考生,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6.符合招生学院的其他调剂要求。二、遴选原则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对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综合考虑考生初试成绩、第一志愿报考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关性、本科知识结构、科研创新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方面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三、调剂流程1.我校接收调剂考生均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2.调剂系统每次开通不低于12小时。考生填报调剂志愿后,志愿会被锁定,我校设置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志愿锁定期满后,如没有收到我校复试通知,考生可继续等待或改报其他志愿。3.调剂系统关闭后,我校将择优遴选调剂考生并发送复试通知。调剂考生能否参加我校复试,以我校在调剂系统确认信息为准,调剂复试资格人员名单将会在招生学院网站公布。4.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将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5.我校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系统,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招生学院网站公告。6.调剂报名考生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学校将通过调剂系统发送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请收到通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确认,并按要求进行相关工作。 四、调剂工作安排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月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时间),调剂考生复试工作总体安排在4月20日前,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复试形式、内容及具体安排以各招生学院通知为准。五、其他注意事项1.调剂考生报名前,应充分了解学校和报考学院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等信息,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学费标准、培养、毕业及奖助措施等政策,做出理性选择。2.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如申请调入非全日制专业,资格审查时须向培养单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定向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证明(拟录取阶段则须提供定向协议),满足在职定向就业生的相关要求方可调剂。3.其他有关事项见《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湖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招生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办法文件。六、研究生招生信息发布网址及联系方式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址:https://yjs.hbut.edu.cn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27-59752000各学院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hbut.edu.cn/info/1010/8337.htm(点击各学院链接查询)湖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3月302025-06-20 09:4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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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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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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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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