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为加强我校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特制订本章程。
一、学校简介
四川师范大学(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是以研究生教育和本科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
二、培养目标
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三、招生计划
2026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00余名(含统考、联考、免试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余名(含统考、联考、免试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6名。《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未完成的免试生招生计划,将列入考试招生计划使用。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
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下列条件之一:
(1)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在复试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3)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的以及境外学习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证的);
(4)高职高专(大专)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以下相同)及以上人员和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
(6)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获得非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四(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四(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4)在读研究生报考,前置学历须满足以上要求任一项且获得在读培养单位同意;
(5)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规定执行。
(三)我校2026年各专业(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教育管理(045101)外)均接收应届本科毕业免试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我校的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报名、缴费等具体要求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
五、考试招生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可修改信息或重新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支付成功的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网上报名(重复报名以最后一次网上报名信息为准),但均须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往届生)、学籍(应届生)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按照要求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核验,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syz@sic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7.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
8.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及因网报信息错误填写、虚假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11月上旬,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规定为准。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确认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有义务向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相关信息材料。
六、考试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分为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除免试生外,其他报考人员都须参加初试。
1.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由教育部考试院命制且提供考试大纲,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科目有:101政治、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
(2)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提供考试大纲,我校提供参考书目并命制试题的科目有:222翻译硕士(综合)、336艺术基础、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68翻译基础(综合)、432统计学、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3)专业代码由六位数构成,“XX5XXX”表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三位不是“5”表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除上述(1)(2)项的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行命题且无指定大纲,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包含6XX、8XX等科目。
(4)初试考试科目总成绩满分有100、150、200、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2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4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四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
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二)复试
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试招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按照当年我校调剂办法执行。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不同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的复试比例会有所差别。
2.所有毕业的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在报名后才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考生以及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执行。加试方式为笔试。
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未通过审核者,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5.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含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任一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对报名考试违规违纪者、弄虚作假者(含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统一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四)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基本学制、学习形式、学费标准及奖助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三年。
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缴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住宿费缴费标准:4人间为1200元/生·年,6人间(独立卫生间)为1000元/生·年,6人间(公共卫生间)为900元/生·年,8人间为800元/生·年,12人间为700元/生·年。
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奖助学金评审细则。
(二)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
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严格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加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4.我校及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以及在中国研招网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投诉或咨询
1.各二级招生单位投诉或咨询
联系方式见《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研究生院投诉或咨询
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逸馨楼306
邮政编码:610068
邮箱:csyz@sicnu.edu.cn
联系电话:028-84760693
3.学校投诉
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4761005 84760624
4.住宿咨询:我校宿舍管理科(028-84760702)或我校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8-84760864)
5.助学贷款咨询:我校资助管理中心(028-84761465)
(四)特别说明
1.学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题。考生请按《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自行准备。
2.免试生接收,考试招生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调剂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只在中国研招网和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发布。
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报考我校的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培养方式须选择“定向”。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定向协议书》。
4.我校现有2个校区培养硕士研究生,校区分布见专业目录。校区地址为:
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610068
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610101
5.本招生章程及《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
6.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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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第二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成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第四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考试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设置由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奖助政策第六条 我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为主要依据,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由研究生院编制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于报名前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上对外公布。第七条 2025年我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拟招收22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22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约6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八条 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章程计划进行调整。第九条 奖助学金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和各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第四章 报名第十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具体说明如下: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必须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以及境外学习复试前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证的);②高职高专(大专)毕业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以下相同)及以上人员和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③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⑤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⑥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3.关于我校个别学科专业对报考条件的特殊要求,请考生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一条 我校2025年各专业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或办法请遵照网站发布的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通知。第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可修改信息)。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其中10月9日至10日,面向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0月11日至12日,面向全省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支付成功的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报名,但须按要求进行网报信息确认。3.网报信息确认:时间约为11月上旬,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为准。4.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10天左右,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时期内不得涂改和书写,否则以作弊处理。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五章 初试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第十四条 初试科目1.教育部考试院命制且提供考试大纲,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科目有:101政治、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2.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提供考试大纲,我校提供参考书目并命制试题的科目有:211翻译硕士(英语)、212翻译硕士(俄语)、214翻译硕士(法语)、336艺术基础、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57翻译基础(英语)、358翻译基础(俄语)、360翻译基础(法语)、432统计学、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3.专业目录中除开上述1、2项的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行命题且无指定大纲,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包含6XX、8XX等科目。4.初试考试科目总成绩满分有100、150、200、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2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第四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第六章 复试录取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后,结合招生计划,按照初复试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第十六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考生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等。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十七条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检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第十八条 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生以及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笔试)。跨专业是否加试由所报考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界定。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阶段,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七章 招生监督、咨询及信息查询第二十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各种建议及招生信息等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1.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4761005 84760624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电话028-84760693。3.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专业目录。4.录取新生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宿舍管理科(028-84760702)或我校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8-84760864)。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资助管理中心(028-84761465)。5.考生参加初试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时在“研招网”公布初试成绩供考生查询,不另邮寄成绩通知书。复试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等,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公布。第八章 收费标准、学制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培养方式选择“定向”,并于复试合格后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第二十四条 我校现有2个校区培养硕士研究生,2025年专业目录已列出各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具体地址如下: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610068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610101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编辑:研究生院2025-06-12 14: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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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一、工作原则(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设置合理复试流程,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复试公平公正。(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中的面试、笔试、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加分项等评价均需量化。二、组织管理(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监督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分歧等问题进行处理。(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复试安排,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督查小组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各环节工作情况。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处理。三、复试安排(一)复试分数线学校统筹考虑办学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二)复试时间与形式学校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4月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三)复试准备1.复试前一周内,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复试考生数据。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安排及招生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和学术分委员会名单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3.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4.复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应布置完善复试场地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保持复试场所安全、整洁、安静、卫生。5.复试考生按照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安排和实施细则,准备复试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复试考生为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1.审核程序(1)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存档。(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2.审核资料(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②往届生(含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户籍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5)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还。(五)复试纪律要求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复试时需着装得体,禁止佩戴耳机、禁止使用具有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参加复试;考生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复试内容,如发现私自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追究法律责任。(六)复试内容复试内容以招生章程规定为依据,包括专业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七)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1.初试加分(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注: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2.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成果加分(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2)学术成果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二级招生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成果加分项,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注:若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异,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并须提前公开告知考生。(八)加试1.本科结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2.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学科实情确定。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九)复试缴费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加试另按80元/生的标准缴纳加试费。3月27日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网上缴费”,在“用户名”输入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四、调剂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按《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二级招生单位调剂相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五、拟录取(一)拟录取原则1.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则总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可进行加试后再排名。3.不同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百分比排名,依次录取。(二)不予录取情况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复试成绩中任一项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加试;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复试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三)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1.所有拟录取考生(1)4月25日前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2)考生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4月25日前将体检表提交二级招生单位。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1)4月2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二级招生单位,逾期不再受理。(2)4月25日前填写完善《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3.非定向考生登录202.115.196.157/dagl/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准确填报“档案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4月25日前将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六、公示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七、其他事项(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三)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 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3月25日2025-06-12 14: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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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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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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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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