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2026 年硕士研究生
学 校 简 介
长沙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经、文、法、哲、艺、交叉等多学科协调 发展,以本科、研究生教育为主体,具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生推免 权的多科性大学。学校是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 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50 强、湖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 类)、湖 南省文明标兵单位、湖南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学校现有金盆岭、云塘两个校区, 设 24 个教学院,以及 1 个独立学院、1 个继续教育学 院,现有在校生 53000 余人(含城南学院 4800 余人),其中硕士、博士研究生 10000 余人。 自建校以来,为交通、电力、水利、轻工等行业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 50 余万高级专门 人才,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率多年连续保持全省高校前列。经过 60 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学 校积淀了“博学、力行、守正、拓新”的校训精神和大学文化。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2200 余人,正高职称教师 300 余人,副高职称教师 650 余人。拥有中 国工程院院士、“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等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50 余人次;享受国 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等国家级荣誉称号 60 余人次;“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2 个;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教育部“新 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交通部“交通青年科技英才”和湖南省科技领军人才、“芙 蓉学者”等省部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600 余人次。
学校现有 77 个本科招生专业,其中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43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 9 个、通过国家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专业 19 个、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 3 个。拥有国家 级教学团队 3 个、省级教学团队 11 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23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 88 门, 国家级实践教学平台 12 个、省级实践教学与创新教育平台66 个。学校是“卓越工程师教育 培养计划”试点学校,教育部“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施学校。近五年,学校获得 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2 项、省级教学成果奖 41 项;学生获得国家级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 2600 余项,省级学科竞赛和科技成果奖 5200 余项。在 2024 年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院校指数 中位列全国 11 位。
学校拥有湖南省“世界一流培育学科”“十四五”重点学科等 6 个;优势特色学科群 1 个。8 个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其中工程学学科进入 ESI 全球排名前 1‰。现有博士 后科研流动站 5 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16 个(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3 个、博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 3 个),硕士学位授权点 52 个(其中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0 个、硕士专业 学位授权点 22 个),具有授予同等学力硕士学位资格。
学校先后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等标志性科研成果。现有国家级科研平台 5 个, 省部级创新团队 19 个、自然科学科研平台 56 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23 个。近十年,学 校主持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 大项目等国家级项目 1052 项;获国家科技成果奖励 3 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 奖(人文社会科学)3 项,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 172 项,职务发明专利 2363 项。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与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90 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与 合作关系,与利比里亚大学、黑山大学、沙巴大学合作共建了 3 所孔子学院,近年来共派出 1000 余名在籍学生出国出境交流学习。
立足新时代,学校将传承和发扬优良办学传统,实施“质量立校、学科兴校、人才强校、 依法治校”战略,坚持育人为本、人才集聚、交叉创新、服务融合、文化引领,着力打造特 色人才培养重地、科技创新示范基地、 一流创新人才集聚高地、先进文化传承传播前沿阵地, 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全面提升办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培养“底色亮、能力强、善创新、 敢担当”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和行业精英,实现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共同发展, 决胜建成“百强”大学,向创新型高水平大学迈进。
(数据截至 2025 年 9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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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 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 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 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 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招生计划
(一)全日制
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680 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 士 1014 名,专业学位硕士 1666 名。
(二)非全日制
2026 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338 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 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 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 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
三、学习方式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 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一)全日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 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 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来校入学报到前应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 学校统一管理。
(二)非全日制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 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 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 研究生。
四、就业方式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
(一)我校 2026 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 限不超过 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6 年,因创业休学的全日制硕士研 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 7 年。
(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 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六、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 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 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 前,下同),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不含工商管理[代码为 125100]、工程管 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 6 科及以上(含 6 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3.报考工商管理[代码为 125100]、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 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长沙理工大 学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
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 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 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选择报考点须知: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3.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仅接受本校应届生报名。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3.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 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 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 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4.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的考生, 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 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 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 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初、复试。
5.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
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 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以 下简称“招生管理科”)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应 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7.在读研究生在 2025 年 10 月27 日前未向我校招生管理科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 明的,不准予考试。
8. 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 2024 年 12 月以前,录取当年 9 月 1 日前须取得 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网上确认时, 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准考证或自考合格成绩单等证明自考身份的证明(自学考试)。 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 责任自负。
9.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 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 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 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10.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 果 。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 间 自行登录 “ 中 国 高等教 育学生信 息 网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 2025 年 10 月 27 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或直接联 系 招 生 管 理 科 , 将 个 人 学 历 认 证 报 告 材 料 发 送 到 招 生 管 理 科 邮 箱 zhaoshengban@csust.edu.cn,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招生管理科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 件。
11.选择报考类别时,注意不能填错。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应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非 全日制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
12.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暂定为 10 人(具体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 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
1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 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1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 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 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八、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 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 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考试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 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 月 20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 20 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 21 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 21 日下午 业务课二
(四)初试科目
1.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 (二),满分分别为 100 分、100 分、150 分、150 分。
2.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 3 个专业学位,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 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3.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2026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复试、同等学力 加试科目考试大纲》 (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4.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 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录取方案等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
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 生信息网上直接公布,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七)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和录取。
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 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 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 所 在 单 位 的 人 事 、 政 工 部 门 加 盖 印 章 ;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 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
(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 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 培养协议书》。各学院 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 6 科以上(含 6 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 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 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参加复试。
5 .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
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 。
十、调剂
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
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招生管理科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 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当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
十一、体检
体检时间:考生体检时间在考生拟录取后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 意见》(教学〔2003〕3 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 (教学厅〔2010〕2 号)规定执行。
十二、录取
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 2026 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 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招生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 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 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三、学费和住宿安排
我校 2026 级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教育厅等主管 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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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的声明各位考生:长沙理工大学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有序开展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调剂工作。近期,某些网站、平台出现我校研究生招生相关调剂信息,我校郑重声明如下:1.目前尚未启动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凡涉及本校所谓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信息”均为无效的不实信息,切勿上当受骗。2.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由研究生院统一管理本校调剂工作,统一发布调剂信息。并将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官方微信公众号正式发布调剂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耐心等待后续通知。3.对未经允许,擅自以长沙理工大学等相关字样发布考研调剂信息的单位与个人,我校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4. 考生若有相关线索可向长沙理工大学研招办反馈,我办将及时处理。 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3月6日2025-06-17 1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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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一)全日制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575名(含推免生),其中学术学位硕士984名,专业学位硕士1591名。(二)非全日制2025年我校计划招收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32名,非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三)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和直博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则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人数、考生生源情况综合确定。三、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一)全日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来校入学报到前应将全部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统一管理。(二)非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四、就业方式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五、学制、毕业及学位授予(一)我校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6年,因创业休学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7年。(二)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我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六、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且符合以下具体业务要求之一的人员(不含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考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①全国自学考试完成6科及以上(含6科)本科主干课程学习,成绩合格;②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6)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代码为125100]、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接收推荐免试生:具体详见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的《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招生简章》。七、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选择报考点须知: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2.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3.因考试场地的原因,长沙理工大学报考点原则上仅接受本校应届生报名。(二)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7.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科”)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8.在校研究生在2024年10月28日前未向我校招生管理科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不准予考试。9.自学考试未毕业考生要求注册学籍在2023年12月以前,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凡在湖南省报考的未毕业自考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网上确认时,考生提供本人身份证、本人学生证或自考合格成绩单。请未毕业的自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10.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完成学历(学籍)校验或直接联系招生管理科,将个人学历认证报告材料发送到招生管理科邮箱:zhaoshengban@csust.edu.cn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招生管理科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11.选择报考类别时,注意不能填错。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应选择“非定向就业”,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选择“定向就业”。12.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人数暂定为10人(具体以国家下达的计划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报考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8日前将《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扫描件发送到招生管理科邮箱zhaoshengban@csust.edu.cn,发送成功后电话联系招生管理科工作人员确认是否符合报考条件。13.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军队及招生单位有关报考要求,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14.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1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7.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8.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三)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八、考生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学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毕业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所填各种信息及所有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九、考试(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四)初试科目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2.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3.我校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见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初试、复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考试大纲》(在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4.会计、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五)初试地点:考生在报考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六)复试时间、地点、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录取方案等相关通知将会及时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专业综合面试。友情提示:因时间紧迫,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名单以及相关复试要求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直接公布,届时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七)复试资格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3.htm)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2.htm)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核验是否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则不能参加此专项计划复试。5.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4.htm)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3.htm)十、调剂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招生工作网站公布生源余缺信息及调剂要求。调剂手续均由招生管理科统一办理,不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不得办理调剂手续。调剂原则和调剂考生资格应符合当年教育部录取工作的文件规定。十一、体检体检时间:考生体检时间在考生拟录取后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十二、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25年录取工作规定和要求以及湖南省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十三、学费和住宿安排我校2025级研究生的学费收费标准按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湖南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执行,新增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国际中文教育、城乡规划、食品与营养和戏剧与影视)的学费标准后期可访问校计财处网站查看。附件【2025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十四、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学校设立了学业奖学金、卓越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三助一辅”和校内特困补助:附件【2025年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pdf】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享受国家和学校的奖助学金。上述奖助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和学校公布文件为准。十五、违纪处罚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并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十六、其他注意事项(一)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上招生工作栏的相关信息。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科目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等信息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二)为便于联系,请考生在网报时务必将本人详细通讯地址(省、市、县、单位、邮政编码)及姓名和联系电话等规定的信息填写清楚,不得随意更改。十七、联系办法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办公地点:长沙理工大学云塘校区一办公大楼B206室 邮政编码:410114联系电话:(0731) 85258968联系人:陈老师 曹老师 网 址:http://www.csust.edu.cn/yjsy/zsxxw.htm 电子信箱:zhaoshengban@csust.edu.cn2025-06-17 10: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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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对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如下方案:一、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站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高度,充分认识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和敏感性。1.确保公平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公平公正。严格审查考生资格、严格复试过程规范管理,严肃考风考纪。2.确保科学性。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合理设计复试内容,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录质量。二、组织管理1.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领导全校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2.学校成立由纪检监察机构、研究生院工作人员组成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督查小组,全面监督、检查各学院复试和录取工作情况,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3.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学院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4.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复试小组成员由办事公正、责任心强、无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研究生导师及专业教师组成,应不少于5人。同时配备一名秘书记录复试情况以备核查。5.各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巡视督查小组,由院党委书记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院领导(或指定其他院领导)任副组长,负责巡视监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要加强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监管,采用线下巡查或回看录像等方式督查复试录取的全过程,做好相关记录。6.各学院须在复试录取工作开始前召开培训会,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做好考试安全、政策、业务、纪律、保密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要强化参与工作教师的公平意识、责任意识、业务意识、法治意识和保密意识。7.各学院要切实落实安全保密责任制。硕士生复试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在考试结束后至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严禁通过非保密方式传送、讨论有关试题、参考答案及评分参考等涉密事项。三、复试基本条件1.其余专业均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2. 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复试分数线为教育部A类考生国家线。3.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4.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专业复试线,同时符合《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5.我校严格执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分政策。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享受相应加分或照顾政策。6.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0个。根据生源情况分配交通运输工程学院1个,汽车与机械工程学院1个、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1个、经济与管理学院1个、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3个、数学与统计学院1个、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1个、建筑学院1个。7.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完成报名,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可进入学院复试名单。 四、复试的要求与程序(一)实施方案审核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方案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再在学院官网公布,并严格执行。(二)复试咨询服务各学院(研究生院)须加强教育宣传,努力营造诚信考试氛围。并畅通考生咨询通道,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三)确认复试科目和缴纳复试费复试名单公示后,考生登录“长沙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选择“复试信息确认”栏目(网址:https://yjszs.csust.edu.cn/ksxt/login.aspx)。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确认复试科目,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核对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单位是否和《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上的用人单位(公章)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请及时修改。最后在“复试信息确认”栏目里支付复试费。复试费标准为120元/人,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缴费后因自身原因未参加复试的考生,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四)复试资格审查各学院应在复试前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考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审查,并收取相关材料。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招生简章中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和录取。1.复试报到时,考生须向报考学院提供下列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准考证。(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5)《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现实表现材料)》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3.htm);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6)考生自述(包括政治表现、外语水平、业务和科研能力、研究计划等)。(7)大学期间成绩单(本校的应届生由考生所在学院盖章,其他院校的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教务处盖章)或人事档案中成绩单(加盖档案单位公章)的扫描件。2.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还须提交:《长沙理工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6222.htm)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定向培养协议书(一式三份)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原则上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须于复试前向学院提交以下任意一项:a.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b.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各学院须对此类考生的这项材料进行核验,考生如不能提供,则不符合我校报考条件,不予复试和录取。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于复试前向报考学院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核验是否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如不符合,则不能参加此专项计划复试。5.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长沙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4.htm)。6.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本人手写签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知情告知书》(下载网址:https://www.csust.edu.cn/yjsy/info/1117/10343.htm)。(五)复试内容和方式1.笔试(1)专业课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一般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艺术设计综合实践考试时长为3小时。(2)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工商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的政治理论笔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4)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等相关要求在各学院复试实施方案中公布。2.综合面试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英语听说能力。复试的综合面试形式、评分标准等由各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领域的特点自行确定。专业素质: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的潜力发展;③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综合素质: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②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质;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六)复试要求1.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2.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进行记录、录音和录像;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3.面试老师和考务工作人员要注意仪容仪表,均须佩戴工作牌。监考老师和面试老师均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面试小组秘书须查验考生的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并认真做好复试现场记录以便备查。4.考生复试完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得逗留或重返面试教室和候考教室。五、调剂1.调剂基本要求(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2)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调入专业的学校复试分数线。(3)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统考英语一的,可以调入统考英语二的专业,反之不可调;统考数学一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二或数学三的专业,统考数学二的,可以调入统考数学三的专业,反之不可调)。(4)报考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5)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6)我校调剂规则: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由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后,在调剂系统里设置。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考生一志愿为同一院校同一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根据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综合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第一批调剂考生录取完成后,学院未完成的各类别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收回统管统筹。2.调剂的基本程序(1)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全日制与非全日制调剂专业和缺额,按不低于缺额数的2倍人数遴选调剂考生。(2)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进行调剂,具体开通时间见学校、各学院的调剂公告。(3)考生填报志愿后,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提交的拟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及考生本人的填报志愿,审核后在网上发送“复试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4)调剂生复试后,我校将及时发放“待录取通知”,各学院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逐一联系考生确认。考生须及时查看并在2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5)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终审,如不符合政策,将取消录取。六、拟录取在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内,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即先录完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后,再录取调剂考生,最后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公布拟录取名单。1.总成绩的计算方法:(1)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70%+复试成绩(100分)×30%。(2)复试成绩=笔试成绩(100分)×40%+综合面试成绩(100分)×60%。(3)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4)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25%+专业课笔试成绩(100分)×75%。(5)工商管理(专硕)复试笔试成绩=政治理论成绩(100分)×100%。(6)综合面试成绩由每位复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面试时的实际表现和提供的面试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后独立给分,计算时取平均成绩。2.基本要求:(1)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3)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凡是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6)如有必要,经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学校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七、复试方式及时间复试方式: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各学院如因特殊原因,需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的,须报研究生院批准。复试时间:原则上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分两批进行,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3月28日-31日,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安排在4月10日到4月下旬,具体见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实施方案或调剂公告。原则上考生如不能在学院规定的复试时间内参加复试,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八、体检考生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医院:1.二级甲等以上医院;2.长沙理工大学校医院,由考生自行选择。体检要求:体检前不要进食,体检表从体检医院索取,体检表上必须贴本人近照并在照片上加盖医院骑缝章,体检结果有结论并有医院体检章,否则体检无效。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拟录取的考生于1周内将本人近1个月内有效体检报告原件邮寄至报考学院,由各学院提交给校医院进行审核。九、学费标准和住宿安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见《长沙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学校计财处网站公布的《2025学年新增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公示说明》(https://www.csust.edu.cn/jhcwc/info/1094/3262.htm)。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十、监督与复议1.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对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可向学校纪检监察机构举报,举报电话:0731-85258529。我校研究生院同时设置考生接待电话:0731-85258968。2.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和复议制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在公示期内,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受理考生的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责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3.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2025-06-17 1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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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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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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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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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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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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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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