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地处广东省省会、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 广州,2006 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广东省博士学位授予立项 建设高校和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 ”特色提升计划建设高 校,是一所“有历史、有特色、有速度、有理想 ”的高校。学校充分 发挥大湾区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职教优势,锚定“ 申博冲百 ”目 标,致力于打造独特的“技术+师范 ”融合育人模式,落实立德树人 根本任务,着力培养“做人好、身体好、就业好 ”学生,为大湾区建 设与发展培养兼具高尚情操与扎实专业技能的卓越人才,奋力建成 “根植湾区,服务全国,走向世界 ”的高水平技术师范大学。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6 年,学校设有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民族学、中共党史党建学、新闻传播 学、物理学、控制科学与工程共 10 个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 教育、应用心理、电子信息、机械、能源动力、交通运输、会计、新 闻与传播、设计等 9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招生。其中,教 育硕士点开设教育管理、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 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 (历史)、学科教学(音乐)、学科教学(体育)、学科教学(美术)、 现代教育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 育和职业技术教育等 16 个专业领域。其中,职业技术教育专业领域 设有装备制造、电子与信息、交通运输、财经商贸、旅游共 5 个招生 专业方向。电子信息硕士点开设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集成电路工程、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人工 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等 7 个专业领域。机械硕士点开设机械工程、 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 3 个专业领域。能源动力硕士点开设电气工程、 动力工程 2 个专业领域。交通运输硕士点、会计硕士点、新闻与传播 硕士点、应用心理硕士点、设计硕士点按专业学位类别招生,不分设 专业领域。
2026 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类型为学术学位硕 士研究生(全日制)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 具体招生专业(领域)及考试科目详见《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6 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教育部最终下达文 件为准。各招生专业(领域)实际招生人数将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 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 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 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 2 年及以上人 员(毕业后到2026 年9 月 1 日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 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身份报考。凡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复试加试两门本科 专业基础课。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教育硕士点教育管理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 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 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相关专业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我校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应当 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3.非全日制教育管理专业还要符合报考条件(二)中的第2 项要 求。
(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的报考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 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 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 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 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 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招 生单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 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具体 以各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
(一)网上报名要求
报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5 年 10 月 16 日—27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 —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 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2)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 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 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 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 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 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 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 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 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 承担。
(7)符合教育部有关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等规定的,按照教 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8)我校 2026 年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及“退 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体事宜严格按照相关文 件执行,请留意相关通知。
(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 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 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 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 考点组织实施,请大家及时关注。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 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 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 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一)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 考生的考试资格。
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一旦发 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 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 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 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 定及要求。
五、初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2 月 20 日—12 月 21 日(每天 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其中,我校会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 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 200 分、100 分。
我校各专业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其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 生外国语国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外国语国 家统考科目为英语(二)。
(三)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 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 制;我校自命题科目由我校组织,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考生可到我 校研究生招生网查阅,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 数学(一)、数学(二)、教育学专业基础、教育综合、管理类综合 能力等科目为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其他考试科目为我校自命题科目。
(四)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六、复试
(一)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一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 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 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二)我校在复试期间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 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 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 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我校各学科专业采取差额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差额比例在 各专业复试方案中规定并提前公布,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合 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五)会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 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 绩。
(七)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 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 地方简表》为准。
(九)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 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 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七、调剂
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对接 收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 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 统 ”进行。
我校调剂工作严格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 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调剂工 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 ”和我校研究 生招生网公布。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将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 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 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 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 号)要求执行,不参加体检或体 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录取
(一)我校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 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 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 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 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核。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全日制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 全日制专业只可选择定向就业一种形式。定向就业的研究生均须在被 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定向合同就业, 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 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 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录 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入我校者 将取消录取资格。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 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2026 年9 月 1 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我校将加强对相关证书的核验。录取当年入学 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五)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 规定进行处理。
(六)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可以申请保留入 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参照《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 学籍管理细则》实施。经我校同意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纳入我校录取 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
十、专项计划
2026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主要有“少数民族高层次 骨干人才计划 ”“‘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计划 ”“广东省公费定向 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研究生 计划”“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 ”等。
(一)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
为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我省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校继续拟 在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 教学(物理)、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学(历史)6 个专业领域 开设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计划。
(二)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
为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 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创新型、实践型和复合型等高层次 人才,我校与佛山国家卓越工程师创新研究院、东莞国家卓越工程师 创新研究院开展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 ”计划。
我校拟在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集成电路工程、 计算机技术、控制工程、光电信息工程、人工智能、网络与信息安全、 机械工程、车辆工程、机器人工程、电气工程、动力工程等专业开设 联合培养“卓越工程师 ”计划。
(三)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广东省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精神,助力“粤港澳 大湾区 ”教育改革发展创新,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提升 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国际化水平,我校积极与香港、澳门高校开展联合 培养研究生工作,拟在控制科学与工程、学科教学(英语)、学科教 学(美术)、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含量子技术等)、计算机技术、 网络与信息安全、电气工程等专业开展粤港澳联合培养研究生。
我校各专项计划数纳入对应招生专业的总计划数内,具体招生专 业与计划数将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公布的文件为准,具体录取操作办法 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一、违规处理
(一)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 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 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 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 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 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 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 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 第 33 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 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 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 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相关单位应当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 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 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二、奖助政策
为了确保研究生能更好地潜心学术研究与科技开发应用,顺利完 成学业,我校进一步加大研究生经费投入力度,实行一系列的优惠奖 助政策。对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奖助政策有:
(一)研究生助学金。研究生助学金享受群体是纳入全日制研究 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覆盖面 100%,发放标准为每生每年 6000 元。
(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实行动态管理,分为三档进行奖励:一等奖为每生每年9000元、二等 奖为每生每年6000 元、三等奖为每生每年3000 元。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 20000 元,覆盖面按上级文 件规定。
(四)研究生“学术之星”。每年评选一次,奖励名额为理工科 前 10 名,人文社科前 10 名,奖励金额为 15000 元/人。
(五)优秀研究生干部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 500 元 奖励。
(六)优秀研究生奖。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性给予 500 元奖励, 覆盖面在籍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 15%。
(七)优秀毕业研究生奖。覆盖面为当年毕业生人数的 10%,一 次性给予 1000 元/生奖励。
(八)考取博士研究生奖。一次性给予 1000 元/生奖励。
(九)“三助一辅 ”工作。学校鼓励研究生兼任助研、助教、助 管和学生辅导员(简称“三助一辅 ”)工作,给研究生提供实习和锻炼的机会。学校每年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数的 10%设置“三助一 辅 ”岗位数,岗位酬金 726 元/月,受聘研究生按劳取酬。
(十)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在生源地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
(十一)其他。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奖等。
十三、其他事项
(一)我校 2026 年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部门实际下达的计划为 准。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在复试和录取时,可根据生源情况进行适当 调整。
(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所公布的各专业拟就读校区由于培养单位搬迁、培养、实习等原因, 具体所培养所在校区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以学校最终安排为准。
(三)有关招生信息请随时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如有变动, 以报名期间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信息为准。
本简章涉及的政策若与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出入,以 教育部公布的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588
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293 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
招办邮编:510665
联系电话:020-38256458、020-85510974
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 14:00--17:00
联系人:曾老师、邓老师、丁老师
E-mail:gsdy zb@gpnu.edu.cn
微信公众号:广师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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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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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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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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