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章程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和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合并组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 1937 年。在长达 88 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军工特色、行业特色。
坚持交叉融合,学科建设实力持续提升。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 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 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4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 7 个。1981 年开始培养研究生,2018 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 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精准对接国家与首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学科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学科实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有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学科 2 个,参与共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 1 个,北京市属高校新兴交叉学科平台 1 个。6 个学科在 2024 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进入前 50%。
坚持主动融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聚焦国家战略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需求,初步形成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装备、智能计算、智能决策五大优势科研领域。推进基础研究强化工程、校城融合加速工程等科技工作六大工程,近三年年均科研经费总量达 2.5 亿元。现有省部级与行业重点科研机构 34 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3 个、北京实验室 1 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 6 个。2023 年成为新华社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建设的媒体融合学科交叉联盟首批成员,共建数据智能创新研发基地。推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入选北京市首批及第二批科技成果概念验证平台,成为北京市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在高端软件、传感技术等领域一批成果实现产业化。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 400 余项,新增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 8 项。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师资队伍水平不断优化。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与国际化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1018 人,拥有博士生导师 63人,硕士生导师 602 人。学校持续强化任务需求牵引,聚才育人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探索推进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试点改革,持续推进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配备由院士、知名产业专家、博士生导师等组成的高水平导师团队,搭建包
含清华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内外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领军企业在内的协同育人平台,着力培养面向未来的高水平应用型创新人才,主动融入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主战场。研究生培养特色鲜明,毕业生质量优良,就业核心竞争力强、起薪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学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加快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含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直博生)。
欢迎全国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 2026 年推荐免试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三)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并取得现就读学校推荐免试资格;
(四)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在学期间曾从事科技活动、学科竞赛获奖者或在其中表现突出者优先;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招生学科专业
招生学科专业或类别领域详见《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也可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查询。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一)本人简介;
(二)本人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三)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在读证明,红章原件);
(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红章原件);
(五)国家级英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
(六)有关学术成果复印件(发表论文、获得奖项、参与课题等);
(七)申请直博生的推免生,还须提交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须有专家亲笔签名,推荐书须密封并在骑缝处签字。
四、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招生单位: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单位代码:11232。
五、奖助政策
(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组成,面向对象为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临时困难补助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国家助学金 100%覆盖全日制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
六、复试录取
(一)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提出申请。
(二)相关学院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三)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并参加复试。
(四)复试考察德智体美劳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在注重学习成绩、一贯表现的同时,着重考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学术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内容一般为专业课笔试、专业综合面试、实践环节考核、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六)凡通过复试的考生,由接收学院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确认录取。
(七)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7 日。考生对公示名单如有疑问,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并按国家相关文件执行。
七、学制与学费
(一)学制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6 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招生专业目录》中,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为 2 年,其他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 3 年,直博生学制为 5 年。
(二)学费
机械工程(专业代码 0802)、光学工程(专业代码 0803)、仪器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 0804)、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 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代码 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 08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代码 0812)、网络空间安全(专业代码 0839),这些专业的收费标准均为 7000 元 / 生 / 学年。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代码 0871)、工商管理学(专业代码 1202)、应用经济学(专业代码 0202)、数学(专业代码 0701)、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代码 0305),它们的收费标准是 6500 元 / 生 / 学年。
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 1405),收费标准为 8000 元 / 生 / 学年。
八、其他说明
(一)请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和报考学院网站查阅相关通知及专业目录,并按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参加复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1、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2、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历学位证书的;
3、从报名时间起至入学报到之日受到任何处分的(报名时间指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中提交志愿的时间);
4、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三)正式录取通知书将随统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寄发。
(四)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依据上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章程中的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太行路 55 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电话:010-80187203
监督电话:010-8018716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yzb@bist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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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由原机械部所属北京机械工业学院和原电子部所属北京信息工程学院 合并组建,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 设的高校。办学历史可以追溯至1937年。在长达87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 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军工特色、行业特色。 学科实力持续增强。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个, 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7个。1981年开始培养研究生,2018 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年获批仪器科学与 技术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精准对接国家与首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 发展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学科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学科 实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有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学科2个,参与共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 1 个,北京市属高校新兴交叉学科平台1个。6个学科在2023年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进入 前50%。 科技创新优势突出。持续加强科学研究,在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等领域取得突出 成绩。现有省部级与行业重点科研机构34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实验室1个、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6个。2023年成为新华社国家重点实验室牵头建设的媒体融合学科交叉联 盟首批成员,共建数据智能创新研发基地。推进科技成果应用转化,入选北京市首批科技成 果概念验证平台,成为北京市科技成果评价改革试点单位,在高端软件、传感技术等领域一 批成果实现产业化。近三年,授权发明专利400余项,新增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8项。 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师资力量较为雄厚。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 创新意识与国际化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53人,拥有博士生导师 53 人,硕士生导师518人。学校持续强化任务需求牵引,聚才育人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本硕 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探索推进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试点改革,持续推进电子信息 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配备由院士、知名产业专家、博士生导师等组成的高水平导师团队, 搭建包含清华大学、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内外高校以及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领军企业在 内的协同育人平台,着力培养面向未来的高水平应用型创新人才,主动融入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主战场。研究生培养特色鲜明,毕业生质量优良,就业核心竞争力强、起薪 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 新征程上,学校顺应信息时代发展趋势,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 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 展,朝着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迈进。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 招收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工商管 理学、应用经济学、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1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管理科学 与工程学科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可授予管理学学位(招生代码120100)和工学学位 (招生代码087100)。 招收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新闻与传播、 翻译等7个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电子信息按照专业领域在6个学院招生,详见招生 专业目录。 2025 年我校继续与美国奥克兰大学合作举办电子信息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以下简 称“电子信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依托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布局 及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培养创新型高端电子信息技术人才。教学在国内完成,满足条件者 可获得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历学位证书,可通过校际交流等方式出国留学获得美国奥克兰大 学的学位证书。 2025 年我校暂定招收硕士研究生1159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1079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80人。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 划为准。各学科专业拟招生名额详见我校2025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我校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资格,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 二、招生类型与学制 (一)招生类型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 业人员,且只限于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三个专业学位 点招生。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二)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非全日制) 专业硕士学制为2年外,工程管理(125601、全日制)等其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 为3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 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 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 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只能报考与自己本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专业。 (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 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 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 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 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 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 简称“研招网”)进行报名,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1232。报名前,请务必提前浏览报名须 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 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6.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 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 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 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 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8.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 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 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 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 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 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 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 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证》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属于一区。 1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 取资格。 1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 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 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逾期 不再补办。 2.网上确认时间及安排将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另行公布。 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4.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 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报考点选择 报考点选择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公告”。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校和报考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 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 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 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六、初试 (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四)初试时间与考试方式 1.初试时间: 2025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 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12 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 12 月21日下午 外国语 12 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 12 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 2.考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 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适用会计 (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 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相关 科目的参考书目及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我校不提供近年专业课试题。 七、调剂 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 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复试 (一)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公布, 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安排进行。 (二)我校将根据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 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三)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 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 予复试。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 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 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 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七)依据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我校对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收取复试费,标 准为100元/人。 九、录取 (一)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 定,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 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 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四)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 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五)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 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十、体检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学费标准 (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工学类7000元/生/学年(不含管理科学与工程、智 能科学与技术),管、理、经、法学类6500元/生/学年(含管理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 技术的学费待上级批复后另行通知。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7000元/生/学年,工商 管理(MBA)29000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6500元/生/学年,翻译6500元/生/学年,电子 信息中外合作办学项目30000元/生/学年,会计(MPAcc)30000元/生/学年。(三)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39000元/生/学年,会计(MPAcc) 33000 元/生/学年,工程管理(125601)40000元/生/学年。 (四)学费标准依据京发改〔2013〕2587号文件,以上级备案批复为准执行,咨询电话: 010-80187227。 十二、奖助办法 (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和专项 奖学金五部分构成。 (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临时困难补助三个部分组 成。100%覆盖全日制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 学贷款。 十三、培养校区 我校用于研究生培养的校区有沙河校区、小营校区、张家口校区、酒仙桥校区、金台路 校区。 十四、住宿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住宿,开学后按照学校安排入住相应校区,咨询电 话:010-80187291。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 (三)住宿费依据京价(收)字[1999]第014号文件,按教委审批后的标准执行,咨询电 话:010-80187227。 十五、其他说明(一)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依据上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电话、电子 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 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考生可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查阅我校相关招 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 (四)本章程中的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 院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太行路55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2206 联系电话:010-80187203 监督电话:010-80187162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网址:http://www.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网站:https://yanjiusheng.bistu.edu.cn/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yzb@bistu.edu.cn 微信公众平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2025-06-09 14: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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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场规则一、考生须诚信复试,应自觉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严格遵守复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考场的入场、离场等指令, 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复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复试 场所秩序。二、考生须在复试前按报考学院要求按时提交资格审核 材料和《诚信复试承诺书》,并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未按 时提交材料或未按时参加复试或未经允许擅自人为操作复 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三、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参 加复试,并主动配合进行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 品检查等。不得接受他人替考、违规助考。《准考证》正、 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四、参加考试的考生只准携带各招生学院规定以内的考 试用品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 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 正带、透明胶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严禁考生携带各类电子通 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智能穿戴 设备)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 用品等。五、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六、对于现场考试的考生,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 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 得在学院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线上考试的考生须根据 监考老师指令进入和退出线上考场。七、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 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 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 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 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九、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像录音或录屏,复试结束后不得将复试相关内容和情况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传播。十、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 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按规定记 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2025-06-09 16: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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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北京信息科技大学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章程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多学科协调发展、北京市重点支持建设的高校。在长达88 年的办学历程中,学校始终扎根中国大地,融入国家机械工业、计算机事业的起步发展,为国防科技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同时也形成了鲜明的信息特色、国防特色、行业特色。坚持交叉融合,学科建设实力持续提升。学校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 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1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14 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 7 个。1981 年开始培养研究生,2018年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21 年获批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3 年获批仪器科学与技术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学校精准对接国家与首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需求,持续推进学科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和差异化发展,学科实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现有北京市高校高精尖学科2个,参与共建北京市高精尖学科 1 个,北京市属高校新兴交叉学科平台1个。6个学科在软科中国最好学科排名进入前50%。坚持主动融入,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聚焦国家战略及北京市高精尖产业需求,初步形成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装备、智能计算、智能决策五大优势科研领域。推进基础研究强化工程、校城融合加速工程等科技工作六大工程,近三年年均科研经费总量达2.5亿元。现有省部级与行业重点科研机构 34 个,其中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北京实验室 1 个、北京市重点实验室6 个。人才培养特色鲜明,师资队伍水平不断优化。坚持立德树人,着力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创新意识与国际化意识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专任教师 1018 人,拥有博士生导师63 人,硕士生导师602 人。学校持续强化任务需求牵引,聚才育人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探索推进新兴交叉学科专业硕士培养模式试点改革,持续推进电子信息专业硕士培养模式改革,主动融入北京“四个中心”和“两区”建设主战场。研究生培养特色鲜明,毕业生质量优良,就业核心竞争力强、起薪高,受到用人单位广泛好评。踏上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学校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双一流”建设为导向,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持续推进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差异化发展,加快建设信息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欢迎广大考生报考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一、招生学科专业及规模招收仪器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网络空间安全、电子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数学、马克思主义理论 14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新增低空技术与工程目录外自主设置的二级交叉学科,在自动化学院(人工智能学院)和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招生。其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在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招生,可授予管理学学位(招生代码120100)和工学学位(招生代码 087100)。招收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新闻与传播、翻译等 7 个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其中,电子信息按照专业领域在 6 个学院招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2026 年我校暂定招收硕士研究生1216 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 1130 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暂定为86人。各学科专业拟招生名额详见我校2026 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我校本年度招生计划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我校具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招生资格,具体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复为准。二、招生类型与学制(一)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且只限于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三个专业学位点招生。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二)学制我校硕士研究生除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125601、非全日制)专业硕士学制为2 年外,工程管理(125601、全日制)等其它学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 年。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 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MBA)和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 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 1、2、3 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2027 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三)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4.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16 日至10 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10 月10 日至10月13日,每天 9:00-22:00。2. 考 生 应 在 规 定 时 间 登 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我校招生单位代码为1123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3.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4.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5.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8.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9.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0.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2.网上确认时间及安排将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另行公布。3.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报考点选择报考点选择详见“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公告”。五、考生资格审查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的,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六、初试(一)初试时间与考试方式1.初试时间:2026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 年12月20日至 21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12 月 20 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 月 20 日下午 外国语12 月 21 日上午 业务课(一)12 月 21 日下午 业务课(二)2.考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二)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适用会计(MPAcc)、工商管理(MBA)、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其他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相关科目的考试大纲及参考书目已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自命题科目不得使用计算器。我校不提供近年自命题试题。(四)成绩公布我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若对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以依程序申请成绩复查,具体的复查办法按照教育部相关考务文件执行。七、复试( 一 ) 复 试 录 取 办 法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安排进行。(二)我校将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教育部按照一区、二区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属于一区。(三)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五)工商管理(MBA)、会计(MPAcc)、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在复试中将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七)依据京发改〔2012〕1358 号文件,我校对初试合格进入复试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 100 元/人。八、调剂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九、录取(一)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北京市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对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四)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五)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按照学校相关要求,将党团关系和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六)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十、体检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十一、学费标准(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电子信息、机械、工程管理7000 元/生/学年,工商管理(MBA)29000 元/生/学年,新闻与传播6500 元/生/学年,会计(MPAcc)29000 元/生/学年,翻译6500元/生/学年。(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商管理(MBA)39000元/生/学年,会计(MPAcc)33000 元/生/学年,工程管理(125601)40000元/生/学年。(三)学费标准依据京发改〔2013〕2587 号文件,以上级备案批复为准执行,咨询电话:010-80187227。十二、奖助办法(一)研究生奖学金体系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新生奖学金、创新奖学金、贡献奖学金组成,面向对象为我校符合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二)研究生助学金体系由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津贴、临时困难补助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国家助学金100%覆盖全日制无固定收入的研究生,符合申报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十三、培养校区我校用于研究生培养的校区有沙河校区、小营校区。十四、住宿(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学校提供住宿,开学后按照学校安排入住相应校区,咨询电话:010-80187291。(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解决住宿。(三)住宿费依据京价(收)字〔1999〕第014 号文件,按教委审批后的标准执行,咨询电话:010-80187227。十五、其他说明(一)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政策、安排或计划调整,我校将依据上级政策进行相应调整。(二)我校及相关招生学院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 ) 考 生 可 通 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阅我校相关招生信息,或直接咨询报考学院。(四)本章程中的未尽事宜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十六、联系方式(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太行路55 号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2206联系电话:010-80187203监督电话:010-80187162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招办邮箱:yzb@bistu.edu.cn微信公众平台: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2025-10-10 09: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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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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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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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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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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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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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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