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为统筹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安徽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5〕2号)等文件和会议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工作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组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组,统一领导、协调各培养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开展工作,研究决定复试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及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调度。
各培养单位须成立相应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参照学校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制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应包括:复试工作的具体内容、具体安排、工作程序、开放关闭调剂系统的时间、调剂遴选细则、调剂复试办法、复试成绩计算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
二、招生计划
(一)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坚持政策导向,以满足社会需求,提升生源质量和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科学、合理。
(二)各培养单位应综合考虑导师数量及培养质量、学术研究水平与课题经费、生源数量与就业情况等因素,将学校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分配到各专业(或研究方向),并严格执行。
(三)各培养单位须严格按照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类型及人数,公布本单位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本单位不同类型的计划不得互调。
(四)对于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实际招生计划不得少于对外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
三、资格审核
复试前,各培养单位须严格审查考生相关材料,确保考生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要求。
(一)资格审查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初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
3.应届生应提供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应提供学历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应提供成绩证明。
4.政治审查表。(点击下载)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6.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学业水平及综合素质材料
1.大学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及专家推荐信等。
3.四、六级英语考试证书及其他各类获奖证书等。
4.各培养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是否收取以上材料用于综合素质考核,并在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如进行该项考核,须详细制定以上材料的评定标准和成绩计算办法,并予以公布。
(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复试时需提供相关工作证明。
四、复试
(一)复试说明
1.各培养单位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本单位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原则上复试应采取差额形式,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原则上按不低于招生目录公布的拟招生计划数150%的差额比例确定一志愿复试名单。
3.同一专业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划定公布相同的分数线,执行相同的复试录取办法。
4.联培招生专业(或研究方向)的复试,由所在培养单位与联培单位共同组织,并提前公布复试流程。
5.落实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核要求须有所区分,学术学位重点考核学生的学术素养、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6.不进行破格复试。
(二)复试组织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
1.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
2025年3月28日—3月31日。
2.复试形式及费用收取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形式,自行组织安排。
按照学校规定,复试收费标准为100元/生,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收取。
3.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专业笔试、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部分,具体考核内容须在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形式和内容由培养单位自行确定,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2)专业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创新能力。
报考工商管理[代码:125100]、公共管理[代码:125200]、会计[代码:125300]、旅游管理[代码:125400]、图书情报[代码:125500]等专业的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跨学科专业报考的考生是否需要加试,由各培养单位自主确定,并在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综合面试:可以通过开放性试题进行综合考察,也可以参考考生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形成量化评分办法,对考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面试充分保障考生的考核时间,同一专业原则上选用相同的考核方式,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成绩原则上由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10%)、专业笔试(40%,含思想政治理论加试)和综合面试(50%)3个部分组成,满分为100分,具体成绩比例须在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5)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各培养单位在复试过程中应结合考生提供的《政治审查表》,组织思想政治领域工作者或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要结合《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须给出考核结果并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采用“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进一步考核。
(三)复试要求
各培养单位要加强复试组织管理,确保复试工作规范、高效、有序,为考生营造良好的复试环境。
1.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2.严格执行复试命题制卷保密要求。
3.严格执行综合面试专业性要求。
4.严格执行复试过程规范性要求。
五、调剂
调剂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重要环节,是补充一志愿生源不足、完成招生计划的重要渠道。
(一)调剂要求
1.调剂复试比例:调剂生源充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原则上不低于200%。
2.调剂规则:
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各培养单位根据学校调剂规则,制定不低于学校统一标准的调剂细则。
(二)调剂复试时间
2025年4月8日—14日。
调剂志愿锁定时间:24小时。
(三)调剂复试形式及费用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采用现场复试形式。
调剂复试收费按一志愿考生复试费用标准收取。
(四)调剂流程
1.发布缺额信息。一志愿生源不足的专业(或研究方向),由各培养单位根据该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情况在调剂系统上发布缺额信息及调剂要求。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小时。
2.制定调剂遴选细则,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3.发送复试通知。
4.组织复试。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复试通知后,各培养单位按本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要求组织复试。复试要求须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保持一致。
六、拟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
原则上,考生的总成绩按以下比例测算:
1.一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6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40%。
2.调剂志愿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复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50%。
(二)录取排序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考生分别排序、分别录取。
(三)录取要求
1.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录取后发放调档函。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全日制考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或主动申请转为非定向,否则视为放弃录取。非全日制考生拟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否则视为放弃录取。
2.拟录取名单由各培养单位上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统一发布。
3.录取体检。拟录取名单公示后,考生按要求及时到芜湖市中医医院体检中心参加录取体检。
(四)下列情况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3.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4.复试成绩或总成绩得分低于60分。
5.未按时提交规定的材料者,或者提供虚假信息者。
6.未参加复试或未经拟录取名单公示者。
7.体检不符合规定者。
8.各培养单位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信息公开、公示
需要公布的信息内容包含:
1.各培养单位复试与录取实施细则。
2.分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数(须备注已接收推免生指标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单列指标)。
3.一志愿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报考专业等。对报考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当进行备注说明)。
4.一志愿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学习形式等)。
5.调剂公告(包含调剂遴选要求)。
6.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复试专业等)。
7.调剂复试结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学习形式等)。
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社会公示全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拟录取专业、拟录取学习形式等),并明确标注公示起止日期。
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八、违规处理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校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复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等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考生申述渠道
部门:安徽师范大学纪委办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九华南路189号
邮编:241003
邮箱:jwjcc@mail.ahnu.edu.cn
电话:0553-5910017
附件1: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规则
附件3:体检说明
安徽师范大学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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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一、项目介绍安徽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称MBA)教育项目以安徽师范大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多学科综合实力为基础,秉持“面向全国、扎根区域、服务地方”的办学理念, 以“来源徽商、研究徽商、助力徽商”为办学特色,以“探求经管新知、传承徽商精神、培育商科英才、助力区域发展”为使命,致力于发展成为长三角高水平创新型MBA品牌。安徽师范大学MBA项目重点围绕本地产业特色,结合学校多学科优势,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以学生发展为导向,强调能力与素质的培养,实行学术导师和行业导师双师联合指导的培养模式。通过“企业家进课堂”、建立研学基地推行产教融合或与企业联合培养,保证教学内容紧密联系企业实际;通过案例教学与竞赛、企业实践项目等环节,培养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具有从事企业经营和管理工作所需要的战略思维、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团队合作、数智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卓越领导力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新徽商企业家。二、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拟招收80名MBA学生,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在录取时,学校将根据社会需求、师资力量和生源数量等因素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三、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五)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六)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条件请查阅《2025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四、报名与考试(一)初试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2.报考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 详见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ahnu.edu.cn/index.htm)网上报名时,学习方式选择“非全日制”,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二) 初试考试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199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200分);204英语(二)(满分值100分)。具体报名时间、确认时间、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均以教育部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精神和安徽省教育考试院当年《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为准。详情请届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三) 复试考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划定的分数线后,根据相应复试细则的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将安排在2025年3月-4月进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经济学原理》和《市场营销学》两门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参考书目如下:1.《经济学原理》:《经济学原理》(第四版),高鸿业名誉主编,本书编写组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2年版。2.《市场营销学》:《市场营销学》(第七版),吴健安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五、录取类别、学习形式、学制与学费(一)录取类别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学习方式均为“非全日制”,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就业”。(二)学习地点与学习形式学习地点为安徽师范大学,将通过双休日或节假日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三)学制基本学制2.5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四)学费学费2万/年,总学费5万元。六、培养与学位授予(一)课程设置【必修课模块】:公共基础课模块:英语阅读与写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论文写作指导学前导课模块:入学导课、管理学精要管理技能模块:管理经济学、数据模型与决策、会计学、商务统计分析、管理沟通管理职能模块: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营销管理、财务管理、运营管理组织发展与领导力模块:组织行为学与领导力、宏观经济分析与政策、企业伦理、公司治理、战略管理【选修课模块】:管理提升模块:创新与系统化思维、创业管理、数字化管理、国际商务管理徽商传承与发展模块:徽商发展变迁、徽商经营之道、企业家精神与徽商、国学与管理产业洞察模块:安徽经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与产业发展、智能网联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机器人产业发展、智能家电产业发展、新材料产业发展(二)其他培养环节1.徽商体验学习2.行走的思政课堂3.学科竞赛4.专题讲座5.社会实践(三)学位论文MBA学位论文的撰写,是培养学生综合能力的关键路径,是学生综合利用自身所学的各类管理领域及相关交叉学科的专业知识,解决企业实践中遇到的业务与管理问题的一次重要训练过程。学位论文撰写依次要经过开题、中期检查、预答辩、相似性检测、匿名评审和答辩环节。(四)学位授予学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可获安徽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七、联系我们(一)安徽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电话:胡老师:19856598087 朱老师:13866650595地址: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经济管理学院119室网址:安徽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网站https://mba.ahnu.edu.cn/公众号:安徽师范大学MBA教育中心(二)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s://yz.ahnu.edu.cn/地址: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文典楼A403室电话:0553-5910126邮箱:yzyzyz@ahnu.edu.cn公众号:安徽师大研招办或ahsdyzb2025-06-26 17: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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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第二条 我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及研究生招生管理、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并开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重大事项等。第二章 学习及就业方式第三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第四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名时报考类别须选择“定向就业”,录取时须签订定向协议。第三章 招生计划第五条 我校2026年拟招收312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指标),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专业目录中各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在最终计划下达后,学校将根据社会需求、培养力量、学科研究水平与经费、培养质量、生源数量与质量等因素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适当调整。第四章 招生专业、学制及学费第六条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详见《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第七条 我校全日制专业学制均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中,除工商管理硕士学制为2.5年外,其他专业均为3年。第八条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一)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费标准均为8000元/生•学年。(二)全日制专业学位专业中,金融硕士、艺术类硕士(含音乐、戏剧与影视、美术与书法、设计)等专业学费标准为16000元/生•学年;现代教育技术(中美合作项目)专业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1000元/生•学年。(三)非全日制专业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费标准为26000元/生•学年,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艺术类硕士(含音乐、美术与书法)等专业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其他专业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学年。第五章 报名第九条 报考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满足《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各招生专业备注的具体要求。(五)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六)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七)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八)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学位和教育专业学位中教育管理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二)(三)(四)条中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九)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下简称“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二)(三)(四)(五)条中各项的要求。2.符合教育部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有关规定。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并于10月30日前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等有效证明(扫描件),发至我校研招办公共邮箱(yzyzyz@ahnu.edu.cn)进行核验。未提交证明材料或核验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发放准考证。复试前我校将对考生提供的《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十)我校2026年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报名工作详见《2026年安徽师范大学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申请人须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登录报名并完成相关操作,否则无法录取。相关培养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再次组织复试。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第十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北京时间,下同)。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和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4.报考我校学科教学(美术)(045113)、美术与书法(135600)、设计(135700)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3470安徽师范大学”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网上确认。(二)报考资格审查1.考生报名时须及时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研招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完成学历(学籍)核验。2.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我校将根据考生填报的信息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各培养单位在复试时根据教育部学籍学历验证结果和考生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网上确认1.所有考生均须在所选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或未进行网上确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相关要求。第六章 初试第十一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十二条 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0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业务课一;12月21日下午,业务课二。其他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和考生所选报考点的相关公告。第七章 复试录取第十三条 我校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结束。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十四条 我校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会计[125300]、旅游管理[125400]和图书情报[125500]等专业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五条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具体的录取办法详见我校后续通知。第十六条 考生在拟录取后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在复试通知中注明。体检标准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执行。第十七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在复试中进行,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十八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十九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分政策,具体要求详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条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一)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该专项招生人数,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研究确定复试名单或开展调剂工作。(二)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多于该专项招生人数,我校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的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的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该专项计划录取。第二十一条 调剂办法。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网上公布。第二十二条 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第八章 奖助体系第二十三条 我校按照国家和安徽省有关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政策,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津贴等)。第九章 注意事项第二十四条 考生网上报名时务必认真填写手机号码、详细通讯地址,并确保通信畅通。第二十五条 我校将及时在网上公布初试成绩、复试通知等信息,不再另发纸质通知。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第二十七条 我校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坚决予以清理取缔并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第十章 附则第二十八条 上述政策如与国家202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文件为准。第二十九条 联系方式安徽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九华南路189号安徽师范大学文典楼A403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553-5910126邮箱:yzyzyz@ahnu.edu.cn2025-09-30 15: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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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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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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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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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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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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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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