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
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4〕4号)和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前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负责制定相关规定并组织考务工作;各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学校成立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研究处置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中的突发应急事件。学校和招生单位设立监察组,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情况,组织现场督查。学校和各招生单位不断完善复试工作制度,加强复试工作规范管理,建立“一岗多控、多岗监督”机制;发挥和规范研究生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分数线
1.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给学校的硕士生招生总计划,学校按招生单位进行分配,招生单位可进一步按内设系所、平台、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等对计划进行细分。因正式计划下达或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等影响,最终拟招考计划数以复试前公布的复试工作细则为准。
2.根据学校划定的分数线,对部分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单位可按照教育部和学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申请生源调剂,并按规定公布拟调剂计划数和相应的调剂规则。
3.招生单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可退回学校统筹再分配。
4.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划定原则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各单位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线)》精神,依据《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统筹考虑本单位上线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和本年度招生计划等情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不低于120%的比例,测算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分数线。
5.复试时间:一志愿:3月21日—4月7日前,调剂志愿:4月8日—4月22日前,具体时间以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公布为准。
6.学校部分专业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由学校统一设定。
三、复试程序
1.制定实施细则
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制定《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网公布。
2.复试方式: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选择采用现场复试或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确需采用混合方式复试的专业,招生学院应统筹安排,确保不同复试方式的考试流程、导师组组成人员、选拔标准等的一致性和公平性。
3.确定复试名单
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录取细则中应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及差额复试的具体比例并逐一通知复试考生本人,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在本招生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调剂阶段,招生单位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向调剂复试考生发送复试通知。我校不允许破格。
4.资格审查
各招生单位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考生须按照报考招生单位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通过指定方式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
(2)往届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考生的学生证(每一页均须提交);
(3)学信网学历(学籍)查询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提供其他相关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5)《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6)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在职证明(应届生提供就业协议);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各招生单位复试之前应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提交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由各招生单位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签字盖章后交研招办备案。
特别提示: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予复试。所有被录取的新生入学时均须审查本科毕业证书,无法提供毕业证书者取消入学资格。
5.加强复试过程管理
(1)考前向考生发布通知,招生单位要按照统一时间分组进行复试。采取线上网络复试的专业,正式复试前通知考生进行网络测试,对所有复试考生进行复试模拟预演。对未能参加预演的考生,逐一电话询问具体原因,并建立台账。招生单位必须安排网络复试技术支持人员,对复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技术指导和故障排除。
(2)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面试不体现考生姓名等表露身份的信息,使用系统自动生成考生的复试顺序。
(3)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成人员。各招生单位随机抽取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名单,要严格保密,复试前一天通知专家。
(4)随机确定考题。建立试题库,严格保密,复试当天随机抽取试题。
(5)考生未按时进行复试报到(确认),或在复试期间经联系确认未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6.加强考生诚信教育
要切实将诚信复试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要与考生逐一签订《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7.缴纳复试费
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批的标准,每位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各招生单位不得超标准收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另外缴费。复试费通过网络平台由学校财务统一收取。(采用研招网平台复试费由研招网代收,线下复试和采用腾讯会议复试费由学校财务处收取)
8.体检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具体事宜,新生入校后另行通知。
9.人事档案审查
拟录取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人事档案寄送手续,开学后进行审查。
四、复试内容及考核标准
各招生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全面考核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政治品德。(详见各招生单位复试细则)
1.专业知识考核
各招生单位应根据《2025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进行考核,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其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可通过面试、提交论文或作品集、笔试等多种形式进行。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外语能力测试
可以以听说写译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
3.综合素质面试
可采用口试、笔试和实验操作等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等。
4.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考生于复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交《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新生入校时提供原件。
5.报考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的专业,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加试
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形式为笔试,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7.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本学科特点及上线生源情况对专业知识、外语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思想品德考核的分值比例进行调整。
五、调剂工作
1.我校接受调剂的学科(领域)以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公布的为准。
2.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申请我校单独划线专业(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调剂的考生,需达到我校单独划定的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调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6)报考全日制的考生可以调剂到非全日制,但必须符合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条件;报考非全日制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全日制。
(7)调剂考生进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3.调剂工作要求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2)网上调剂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我校研招办对复试合格、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网上设置“待录取”,调剂考生须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明确回复。考生一经接受“待录取”,即不得更改。
(3)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各招生专业根据合格生源情况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并按规定执行。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调剂由我校研招办集中办理。
(5)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严禁任何二级学院或个人任意圈定调剂复试考生范围,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或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或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4.招生单位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生源情况,提出调剂要求。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审核同意,并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公布实施,确保科学性。
六、录取工作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按总分折合成百分制后计算)×60%+复试成绩(百分制)×40%
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因初试总分不同,可自行设定复试成绩总分和比例。
其中:复试成绩(百分制)包括:专业知识考核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工商管理(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还需包括思想政治理论成绩。
各招生单位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各招生单位在完成全部复试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全部考生复试总成绩排名。
2.所有复试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的高低排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复试成绩排序录取。“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各招生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7个工作日。
3.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或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低于满分的60%)者;
(4)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
4.已录取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
(2)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入学复查不合格者。
5.所有非定向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学校。定向就业考生须在拟录取前提供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各招生单位在复试、调剂过程中,应提前将相关管理规定告知报考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考生,满足有关要求才能拟录取。
6.被录取后放弃入学者,学校将会把个人失信记录存入档案。
7.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的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校纪委参与复试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
2.实行巡视制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派有关工作人员到复试现场巡视,加强监管。
3.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招生单位要建立健全复试录取工作规章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实行全程录像存档制度。各复试小组须对复试过程全程录像,并刻盘存档。
5.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各招生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本单位考生复试和录取结果负责,向考生公布监督电话,如有考生提出疑问,应及时答复和解释。
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6.落实信息公开公示,及时解答考生咨询。各招生单位在复试工作细则中公布咨询和申诉方式。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8(工作时间开通)邮箱:yjs@wtu.edu.cn,校纪委监督电话:027-59367559(工作时间开通)
附件:
【公开】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须知.docx
【公开】附件5.考生线上复试操作流程 研招网 腾讯会议.doc
武汉纺织大学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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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学校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崇真尚美”校训,弘扬“自强不息、经天纬地”的大学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战略目标,坚持特色发展、开放办学。学校依照《武汉纺织大学章程》,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为基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已逐步建成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一元领先、多元并进、突出特色、协同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组建五大学部,设置20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先进制造与纺织装备”“创意设计与精美制造”“大数据与智慧管理”3个学科群列入湖北省“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重点建设,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200余人,专任教师1600余人。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学校入选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一批具有海外学习背景的“阳光学者”。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创新“五个思政”,构建“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大力培育创新文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有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2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6门,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近年来,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31项。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持续完善学生成长服务体系,为学生创设良好发展环境,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学生荣获“挑战杯”国家级奖项16项,其中,主体赛特等奖2项,获得全国“优胜杯”;获评全国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全国优秀单位,省级社会实践荣誉31项;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项、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1项,获批省“本禹志愿服务队”6个;获评团中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2人、“中国电信奖学金”4人。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2%,毕业生已经和正在成为所在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学校积极参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动服务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拥有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重点研究基地和一批新型校地校企研发机构。相继承担国家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600余项,一批科研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纺织、印染、服装和艺术设计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入选全国美展艺术作品5项。学校注重成果转化,连续多年进入“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技术服务合同登记额居全省高校前列,一批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在10余个省份先后落地,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注重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单位、“欧洲纺织大学联盟”第一个中国大陆成员、“英国纺织学会”“美国纤维学会”理事成员、中国-中东欧国家(17+1)高校联盟地方合作高校。学校建有教育部首个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拥有湖北省第一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武汉纺织大学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与日本文化学园大学开展了本科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捷克有关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并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近200所大学签署了国际交流合作协议。学校于2006年开始承办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成功举办了100余期援外项目,培训了9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2000余名政府官员及技术人员。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面向未来,全体纺大人将以更昂扬的姿态和更开放的胸襟,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为把学校建设成学术实力强、培养质量高、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办学声誉好的美好纺大而团结奋斗!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一、招生说明(一)我校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武汉纺织大学考点代码:4222),可接受考生范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考点公告。(http://gs.wtu.edu.cn)。 (二)我校2025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类别(领域)请查看《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所有报考我校设计学(140300)、设计(135700)、工业设计工程(085507)专业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为报考点,在我校阳光校区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考生报名时,应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7.我校仅专业学位全日制各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4年10月20日前(以国家通知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地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公告,http://gs.wtu.edu.cn。 2.注意事项:(1)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做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素颜、无妆登记照和其他电子图像等相关信息。(三)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考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科目,安排在12月23日进行考试。考场安排见《准考证》。2.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工商管理(MBA)(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二)复试1.复试时间:2025年3月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②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方式进行;③同等学力考研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④工商管理(MBA)(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须加试政治理论;⑤其他学校或学院复试时规定的内容。(三)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收费标准及学制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所有专业学制3年。收费标准见下表:专业名称:工商管理(MBA)(125100)全日制(万元 / 年):1.7非全日制(万元 / 年):2.3六、其他事项(一)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准,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5年公开招考。(三)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附件: 【公开】附件1.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pdf 【公开】附件2.武汉纺织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大纲.pdf单位代码:1049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邮政编码:430200联系部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7498网址:http://gs.wtu.edu.cn2025-06-20 15: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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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武汉纺织大学是国家首批“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建设高校、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北省“国内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国十大时装名校。学校在新中国振兴民族轻工业的呼声中应运而生,前身是始建于1958年的武汉纺织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武汉科技学院,湖北省对外贸易学校、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先后并入,2010年更名为武汉纺织大学。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崇真尚美,笃行致远”校训,弘扬“自强不息、经天纬地”的大学精神,以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大学为战略目标,坚持特色发展、开放办学。学校依照《武汉纺织大学章程》,以完善现代大学制度为基础,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国际交流合作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已逐步建成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坚持“一元领先、多元并进、突出特色、协同发展”的学科建设思路,组建五大学部,设置20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涵盖理、工、文、法、经、管、艺、交叉等8个学科门类,拥有纺织科学与工程、设计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1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8个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5个省优势和特色学科。“先进制造与纺织装备”“创意设计与精美制造”“大数据与智慧管理”3个学科群列入湖北省“十四五”省属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群重点建设,纺织科学与工程入选湖北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重点建设学科”,材料科学、化学、工程学等3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实施领军人才引育工程,打造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队伍,现有教职员工2200余人,专任教师1600余人。自主培养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1人,聘用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9人;国家级人才30余人次,省级各类人才270余人次。学校入选地方高校“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是首批“湖北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拥有一批具有海外学习背景的“阳光学者”。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创新“五个思政”,构建“产出导向”的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开展“新工科、新文科”建设,大力培育创新文化,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人才。学校现有各级各类全日制在校生24000余人。有70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7个,教育部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7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6个。学校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和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验区,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12门,国家精品开放课程6门,教育部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2项。近年来,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2项,获省部级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31项。学校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持续完善学生成长服务体系,为学生创设良好发展环境,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不断提高。学生荣获“挑战杯”国家级奖项16项,其中,主体赛特等奖2项,获得全国“优胜杯”;获评全国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全国优秀单位,省级社会实践荣誉31项;获全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金奖2项、全国青年志愿者优秀项目奖1项,获批省“本禹志愿服务队”6个;获评团中央“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12人、“中国电信奖学金”4人。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2%,毕业生已经和正在成为所在领域的骨干和中坚。学校积极参与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建设,主动服务纺织行业转型升级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拥有纺织新材料与先进加工全国重点实验室以及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等重点研究基地和一批新型校地校企研发机构。相继承担国家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和省部级科研课题600余项,一批科研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纺织、印染、服装和艺术设计等领域具有鲜明特色和优势。近年来,学校荣获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入选全国美展艺术作品5项。学校注重成果转化,连续多年进入“中国高校专利转让排行榜(TOP100)”,技术服务合同登记额居全省高校前列,一批校地校企合作项目在10余个省份先后落地,产生了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学校注重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不断提升国际化水平。学校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委托培养单位、“欧洲纺织大学联盟”第一个中国大陆成员、“英国纺织学会”“美国纤维学会”理事成员、中国-中东欧国家(17+1)高校联盟地方合作高校。学校建有教育部首个行业中外人文交流研究院,拥有湖北省第一个本科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武汉纺织大学伯明翰时尚创意学院。与日本文化学园大学开展了本科层次的合作办学项目,与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捷克有关高校联合培养博士生,并与英国、美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俄罗斯、日本、韩国等国家近200所大学签署了国际交流合作协议。学校于2006年开始承办商务部对外援助项目,成功举办了100余期援外项目培训班,培训了9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2000余名政府官员及技术人员。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面向未来,全体纺大人将以更昂扬的姿态和更开放的胸襟,努力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为把学校建设成学术实力强、培养质量高、育人环境美、文化氛围浓、办学声誉好的美好纺大而团结奋斗!热忱欢迎广大有志青年报考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报考注意事项一、招生说明(一)我校是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点(武汉纺织大学考点代码:4222),可接受考生范围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考点公告。(二)我校2026年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学科/类别(领域)请查看《武汉纺织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三)所有报考我校设计学(140300)、设计(135700)、工业设计工程(085507)专业的考生(含户籍不在武汉市的考生),必须选择我校(4222)为报考点,在我校阳光校区参加考试。二、报考条件考生报考时须按照国家规定并结合自身状况确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不能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二者缺一不可。(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天9:00-22:00)。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须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7.我校仅专业学位全日制各专业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我校全日制各专业(领域)均可接收推免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15日前(以国家通知时间为准),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9.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网上确认1.确认时间、地点: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安排详见我校研究生院主页相关公告。2.注意事项:(1)考生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2)考生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其自行承担。(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素颜、无妆、白底登记照和其他电子图像等相关信息。(三)准考证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考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考场安排见《准考证》。2.初试科目: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100分)、外国语(100分)和两门业务课(各15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工商管理(MBA)(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初试科目设两个单元,即管理类综合能力(200分)、外国语(100分)。(二)复试1.复试时间:2026年3月下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报考学院通知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2.复试内容:①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②外语能力测试,以听说方式进行;③同等学力考研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④工商管理(MBA)(125100)、会计(125300)、物流工程与管理(125604)、审计(125700)须加试政治理论;⑤其他学校或学院复试时规定的内容。(三)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被录取的新生,经考生本人申请和招生单位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收费标准及学制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脱产或半脱产;所有专业学制3年。注:最终学费标准以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备案为准。六、其他事项(一)若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二)本简章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推免计划数、中科院联合培养计划数,专硕各专业招生人数包含士兵专项计划数。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指标为准,未完成接收推免生计划的名额用于2026年公开招考。(三)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也可登录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并随时关注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单位代码:10495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邮政编码:430200联系部门:武汉纺织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7-593674982025-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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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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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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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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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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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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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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