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4〕4号)文件精神,在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省和学校政策规定,狠抓复试和录取两个环节,深化信息公开,严守招生纪律,确保复试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管理
(一)成立“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及各学科专家组成。
(二)成立“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并根据招生的学科专业和复试考生人数,按照单一或相近二级学科分组成立各学科复试小组,每个学科复试小组遴选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教学经验丰富、学术及外语水平较高的专家担任复试小组成员,在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应执行回避制度。
(三)复试工作小组须将复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时,做好复试录取全过程资料存档,电子材料留存时间至少1年,纸质材料留存至少3年。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拟于3月下旬至4月进行,具体安排请查阅经济与管理学院官网。
(二)复试方式:我院遵循同一专业同一复试批次复试方式相同的原则,采用线下(现场)和线上(网络远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复试。参加网络远程复试的,具体要求见《长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附件1)。每一专业具体形式见“五、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
复试过程全程录像。考生顺序、考官分组、试题等随机抽取。
(三)体检:参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校将在新生入学报到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复试费:每人100元,复试费由考生在复试前通过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缴费,缴费流程见附件2。已缴纳者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不予退费。
(五)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及调剂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所有学术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MBA)以及会计硕士(MPAcc)分数线为国家划定的A类初试成绩资格线。
(2)农业管理(095137)和农村发展(095138)硕士分数线为:
2. 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按差额比例进行复试,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3. 调剂工作安排
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我院。调剂考生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请调剂考生及时回复确认,具体调剂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四、资格审查
我校将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并通过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在复试前,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进行审查:1. 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
2. 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应届生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往届生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均须加盖公章)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的毕业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以前的毕业生)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原件,可在线验证且在有效期内)、近期免冠相片。
3. 对同等学力考生,需提交授课学校教务部门提供的本科课程考试成绩单原件。
4. 对于在2025年9月可以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5. 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一)学术型硕士(含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学)
采用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具体内容和成绩计算如下:
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每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形式均为面试。复试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测试内容分别为:
① 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综合测试(含发展经济学、农业经济学)。
② 工商管理学:分方向进行专业综合测试
其中,会计学:会计综合(含中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
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方向复试科目:企业管理概论
(2)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2.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考察×30%
(2)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二)工商管理(MBA)
采用线上(网络远程)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具体如下:
1. 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每项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复试形式均为线上面试。复试具体内容分别如下:
(1)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体考核内容包括政治、专业综合测试。
(2)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3)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2.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综合能力测试×50%+外语能力成绩×20%+综合素质考察×30%
(2)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3. 同等学力考生按教育部最新要求加试科目:战略管理、市场营销,加试形式为线下笔试。
(三)农业硕士(含农村发展和农业管理)(三)农业硕士(含农村发展和农业管理)
1. 复试内容
第一志愿采用线下(现场)**方式进行复试,且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复试工作将同时开展,考试形式与内容完全相同。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笔试为闭卷形式。
笔试环节
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复试内容为:农业政策与法规,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与政策的掌握程度。
面试环节
① 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② 专业综合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 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2.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30% + 外语能力成绩×15% + 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20% + 综合素质考察×35%
(2)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 + 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四)会计硕士(全日制)
1. 复试内容
采用线下(现场)方式进行复试。复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笔试为闭卷形式。
笔试环节
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时间为15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和政治课笔试两部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为13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考核科目为财务会计、财务管理、成本与管理会计和审计; 政治课笔试成绩满分为20分,主要考核考生对政治理论及应用的掌握程度。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科目等有关事项,请关注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相关信息。
面试环节
① 外语能力测试:考查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
② 专业综合测试: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本学科发展动态和专业发展潜力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③ 综合素质考查: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综合衡量情况。
2. 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1.5)×50%+外语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考察×20%
(2)考生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复试成绩均需保留两位小数。
(五)其他说明
1. 复试的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依照《招生管理规定》,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4. 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招生复试方案为准。
六、复试录取
1. 复试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按照考生类别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信息,并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一志愿考生以英语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以初试科目中相同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在拟录取范围内的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公示的该考生所在类别成绩排序,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最终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 对于拟录取的学生需要向其所在单位函调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加盖印章。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3. 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七、监督与申诉
1. 成立“经济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小组”,院党委书记担任监督组组长,对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切实维护招生录取公平公正。联系电话:0716 - 8061627
2. 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长江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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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5年研招】长江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一、学校简介 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地质学”、“植物保护”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学、药理学与毒理学8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 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56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25人,硕士生导师2044人。 近4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0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18项,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4项,并在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重点项目上获得突破。 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历史悠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知音湖畔,三面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扎根湖北大地,弘扬荆楚文化,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开放、更加融合、更加积极、更加高效的理念深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 二、招生计划 2025年我校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400人左右(含拟接收推免生300人左右,以实际接收推免生为准),拟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50人左右。拟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5人左右。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计划为准。 三、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会计硕士(MPAcc)14000元/人·年,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15000元/人·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年,其他专业8000元/人·年;全日制定向委培学费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MBA)20000元/人·年,会计硕士(MPAcc)25000元/人·年;理、工、农、医学专业10000元/人·年;法律、社会工作、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体育专业12000元/人·年。 四、奖助学金 1. 国家助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2. 国家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0000元,每年评选一次。 3. 学业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新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 4. 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 5. “助研、助管”津贴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 五、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 学习形式及就业派遣:提供全日制学习、晚上学习、休息日学习等多种学习形式。非全日制招收的学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六、报名条件 1.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1)、(2)、(3)各项要求。 ②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4)报名参加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1)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所学专业为全日制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且授医学学士学位,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 ③ 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名参加护理专业学位(专业领域代码:1054)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全日制护理学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否则录取资格无效。③③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护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录取当年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且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护士资格证,且须在我校实践基地完成研究生期间的临床实践(实践时间为18个月),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3.报名参加以下学术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临床医学学术学位(一级学科代码:1002)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 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 报考我校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需为临床医学及相关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含专升本)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③ 正在进行或即将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考生,不得报考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4.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 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1. 我校2025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士兵专项计划”考生),招生计划25人左右,不限专业。“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满足《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照片。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2. 我校自主确定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报考其他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须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同时满足我校部分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长江大学2025年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3. 报考“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满足学校确定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报名及初试 1.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3)网上确认:以考生选择的考点官方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选择长江大学考点(考点代码:4211)的考生须关注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考点公告(逾期不再补办)。2. 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长为6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2月23日举行(起止时间8:30 - 14:30)。 3.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九、招生专业及初试科目 2025年招生专业、初试科目和参考书目分别详见《附件2:长江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和《附件3:长江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自命题科目参考书目》。 我校参与中科院共建的全国重点实验室——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重点实验室(筹)启动建设,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将与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联合招生和培养5名左右硕士研究生。 十、复试 1. 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达到国家复试资格线的初试成绩,符合学校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 (2)符合国家和我校调剂要求,申请调剂到我校的调剂考生; (3)报考“士兵专项计划”且符合我校及部分招生单位“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的考生。 2. 复试基本内容:复试主要内容原则上应包括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外国语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考查等内容,具体内容、各部分权重和相关要求由学校各招生单位确定。 具体复试方案以长江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通知为准。十一、联系方式 1.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 网 址:https://gs.yangtzeu.edu.cn/ 联系电话:(0716)8060564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 系 人:雷老师、刘老师2025-06-20 14: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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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大学2026年接收免试攻读研究生招生简章长江大学是湖北省属高校中规模最大、学科门类较全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教育强国推进工程” 入选高校,湖北省重点建设的四所高水平大学之一,湖北省“国内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也是湖北省 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共建和湖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农业农村部共建的高校。长江大学1986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 动站。现有“地质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植物保护”5个 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和“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作物学”3个博士后科 研流动站;3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具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 士学位授予权。工程学、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临床医学、化学、环境与生态学、 药理学与毒理学、材料科学9个学科进入ESI 全球排名前1%,位居湖北省省属高校第一。长江大学人才荟萃。拥有国家级人才、专家54人;拥有专兼职博士生导师253人,硕士生导师 2004人。拥有低碳催化与二氧化碳利用全国重点实验室(长江大学)、油气钻完井技术国家工程研 究中心(长江大学防漏堵漏技术研究室)、低渗透油气田勘探开发国家工程实验室(长江大学研究室)、 中国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长江大学连续管智能工具技术研发中心)、国家能源稠 (重)油开采研发中心(长江大学研究室)等5个国家科研平台。近5年来,学校共主持承担各级各类科研项目2450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67项, 国家社科基金和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27项,2025年在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A 类)上获得突破。长江大学地处文化胜地。本部位于长江中游的历史文化名城——湖北省荆州市,荆州文化历史悠 久,是楚文化的发祥地和三国文化的集中地。并建有武汉校区,坐落于美丽的蔡甸区知音湖畔,三面 环水,环境秀丽,景色宜人。“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新时代、新目标、新作为,长江大学作为一所优势突出、 特色鲜明的综合性大学,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能源和粮食“两个 安全”、着力教育和医疗“两个民生”、融入长江大保护和碳达峰碳中和“两个战略”,扎根湖北大 地,弘扬荆楚文化,推进内涵式高质量发展,以更加开放、更加融合、更加积极、更加高效的理念深 入推进学校高水平大学建设。一、招收专业我校大部分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硕士生), 详见《长江大学2026年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地质学(0709)、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0818)、石油与天然气工程(0820)、作物学(0901)、 植物保护(0904)五个博士一级学科授权点可接收本科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直博 生 ) 。二、招收条件(一)申请推免硕士生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免生资格高校的2026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手 续完备,材料齐全。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 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3.学习成绩优秀,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具备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二)申请直博生1.除须满足上述(一)中各项条件外,还须对科学研究具有浓厚兴趣,并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2.取得学术型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3.国家大学英语(或其他语种)六级成绩合格或托福、雅思通过留学资格。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直博生的申请资格审核与选拔工作,按照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文件执行。三、报考程序1.报考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10月20日。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2.报考流程:(1)登录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用户。(2)完善个人信息、填报专业志愿、支付报名费等。(3)学校各招生单位审核报考信息。(4)复试前,学校发复试通知,推免生确认复试通知(学校各招生单位复试方案详见其官网通 知 ) 。(5)复试合格的,学校发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确认待录取通知。3.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 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学费音乐、舞蹈、美术与书法、设计硕士15000元/人 ·年,翻译硕士10000元/人 ·年,其他专业 8000元/人 · 年。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人 ·年。五、奖助学金1.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6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13000元,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 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2.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标准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 元,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申请参评国家奖学金。3.学业奖学金凡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均可参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覆盖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有固定工资的除外)。评定工作按照最新文件执行。4.研究生社会奖学金由社会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特定专业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研究生。5.“助研、助管”津贴录取至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从事助研、助管等工作的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六、联系方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南环路1号 邮政编码:434023联系电话: (0716)8060564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雷老师、刘老师七、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2025-10-11 11:4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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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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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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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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