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各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统一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研究生院网站发布复试、调剂、录取等相关信息;由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网站上统一公示。
二、招生计划分配
学校将根据办学条件、特色培养、服务地方经济与行业需求、就业质量等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合理制定招生计划并提前公布。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相关安排
(一)复试方式
学校对一志愿考生采取线下复试方式。
(二)复试时间
一志愿考生定于2025年3月27-28日复试。各招生学院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成绩要求及复试比例
初试成绩符合报考专业《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采取差额复试,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专项计划考生:(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需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的总分要求。(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需达到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其他:一志愿考生报考我校且进入复试,若招生单位、院(系、所)、专业、学习方式任何一项发生改变都将视为调剂考生,复试程序与调剂考生相同。
(四)复试信息发布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分数线、各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等相关招生信息均由学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发布。
(五)复试资格审查
各招生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具体材料如下: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考生);
4.应届生证明和成绩单(应届考生);
5.《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考生);
6.《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7.《硕士研究生复试诚信承诺书》;
请按照以上顺序装订1—7材料供学校留存。不能提供上述材料的考生原则上不能参加复试。
8.在国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定书;
9.专项计划及加分考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证》和《退出现役证》;享受教育部所规定的加分考生复试前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考生面试前可自愿提交科研证明、各种等级证书、获奖证明及其他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面试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招生学院将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复试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做进一步核验,如发现造假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复试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报考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
1.会计硕士笔试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设计专硕手绘技能考试,考试时间3小时;其他专业笔试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2.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100分,时间20分钟以内。
3.加试科目100分,考试时间30分钟。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
4.工商管理(1251)、会计(1253)思想政治理论测试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开卷考试。
(七)严格复试组织管理
1.复试全程记录。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包括复试小组成员、考生现场情况),保存时间为一年。
2.加强考生身份核验。要严格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特别是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身份核验。
3.考中要坚持并进一步完善“三随机”(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四、调剂相关安排
(一)调剂复试形式
学校各专业调剂复试均采取远程网络线上复试方式,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参照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执行。
(二)调剂复试时间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5年4月上旬至中旬。
(三)调剂基本条件及调剂办法
1.调剂基本条件
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第一志愿报考下列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我校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学校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
(4)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以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到该专项计划。
符合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其他调剂基本条件。
2.非全日制调剂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包括已经签三方协议的应届毕业生)。
3.调剂原则
(1)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可调剂专业范围经学校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发布。
(2)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将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3)拟招生计划数与调剂人数比例不低于1:2,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4.学校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考生需确认接受复试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四)远程网络线上复试相关要求考生需要准备两部具有网络视频功能的电子设备,笔试、综合面试均采取“双机位”考试。
1.笔试基本要求
(1)考前审核与准备。开考前,考生须听从监考教师的指令,手持监考设备(手机或iPad等)环绕考试地点进行视频连线,确定无作弊行为方可进行考试;考生手持身份证和初试准考证并确保与本人面部同框,与监考老师进行视频连线,待监考老师确认无误后方可答题。
(2)试题发放及答题。学院监考老师通过会议平台发出考试题目,考生在复试答题纸模板上进行作答(试题模板需考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打印),考生须将本人信息填写在答题纸指定范围内;
(3)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将答卷拍照后2分钟内按照要求回传给相应学院的监考老师(实名备注,专业+姓名,例如:化学工艺_王XX);
(4)邮寄试题答题纸。考生请于考试结束1日内将纸质答题纸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到各学院(113001,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某学院某老师收),请在信封外皮注明所报考学院、考生姓名、及考生号。
2.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口语测试)基本要求
各学院复试小组成员须在指定房间就位,秘书人员准备好面试问题,发起视频会议,考生进入视频会议,通过视频会议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小组直接给出面试成绩,同时对面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3.其他
(1)调剂考生需提前准备好复试考试设备,考试期间将电话设置成屏蔽所有来电状态。考生不允许锁屏、离开监控范围,如人为造成死机、卡顿等情况,直接取消该考生复试资格;
(2)如出现使用作弊工具或利用AI等人工智能代答情况,立即取消复试资格,并将作弊行为上报处理。
4.网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网络远程复试的特点,突发事件主要为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网络掉线、考生网络故障等。具体应急措施如下:
(1)各学院协调学校网络中心做好网络远程复试的技术保障工作;
(2)由复试小组秘书做好突发状况记录工作;
(3)复试小组端设备故障时,当前面试暂停,立即启用备用设备,并由秘书做好对考生的解释工作;
(4)复试小组端网络掉线时,当前面试暂停,由秘书立即重新连线,恢复后接续之前时间,继续完成剩余部分面试;
(5)考生因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考试中断,可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并向研究生院招生办提出二次考试申请,经学校研招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后,决定是否重新考试。每位考生此种情形下仅限一次申请重新考试的机会;
(6)考生人为中断考试进程或谎报出现了不可控的外力阻断者,都被视为违规行为,其复试成绩无效。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
2.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加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测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未在规定时间完成复试者、未在规定时间提交审核材料者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中违纪舞弊者、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录取。
3.达到学校复试合格标准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排名至招生专业额满为止。如果录取总成绩相同,录取优先顺序以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为准。
4.调剂考生复试合格,但在研招网拒不确认接受拟录取的考生,学校将按空缺名额对排名在后的复试合格考生依次发放拟录取通知,直至额满为止。
(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项考核成绩加权后总和,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为:
1.初试总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7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0.8+外语口语成绩×0.2
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3+综合面试成绩×0.6+思想政治理论成绩×0.1
综合面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
(三)录取总成绩的计算
1.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5)×0.3
2.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0.7+(复试成绩×3)×0.3
六、考生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一)录取的所有非定向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及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定向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两周内签订三方(工作单位、学校、个人)定向就业协议。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两周内上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协议书。
(三)保留入学资格考生需在复试结果公布一周内填写《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审批表》,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四)符合《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加分项目的考生,需在复试名单公布前向研招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七、考生入学后的复查和体检
(一)复查: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学业审核、学籍学历等复核,复核不通过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体检:根据相关规定,我校将组织已录取考生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等文件执行。
八、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实行信息公布制度。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及时公布。复试调剂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政策发布与咨询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ges.lnpu.edu.cn
联系电话:024-56860939
监督举报电话:024-56865210
邮箱:yjszsb@lnpu.edu.cn
本办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上级有新的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则按新的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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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是新中国第一所石油工业学校,1950年始建于大连,1953年迁至抚顺办学,1958年升格为抚顺石油学院,2000年2月由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为辽宁省人民政府领导,2002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10年3月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四方签署共建学校协议。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学校将根据国家2025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具体招生人数。 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全国在14个学术型一级学科(化学、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物理学、土木工程)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并在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工商管理、会计、翻译、艺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第一章 报名 第一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第二条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 (二)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符合教育部有关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 第四条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第五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筹安排报考点开展答复考生咨询、办理报名手续、安排考场、组织考试等工作。 (一)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向我校申请并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符合教育部有关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和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在报名期间向学校提供证明材料,报考点和学校将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8.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规定的考生,可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专项。 9.符合教育部有关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规定的考生,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10.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学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 11.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2.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3.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1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第六条 学校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学校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七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第八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第二章 初试 第九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具体考试科目设置详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成绩公布方式请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 第十条 教育部统一确定初试时间。 第十一条 初试相关事宜由各报考点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各补考科目均由学校命题。补考试题的形式和难易程度应与原试题相一致。补考一般安排在考试结束后半个月内进行,具体时间由学校确定。 第三章 复试 第十三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教育部统一确定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学校按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前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学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收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第十五条 学校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在复试期间严格坚持并完善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等管理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考生应自觉遵守学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十七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九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二十条 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 第二十一条 符合教育部相关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前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第二十二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学校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学校将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相关体检要求。 第四章 调剂 第二十三条 我校将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和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办法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第五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第二十四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学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五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学校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凡有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二十六条 学校在复试的同时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学校还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第六章 录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二十八条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学校不将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列入拟录取名单公示或上报。 第三十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第三十一条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保留1年入学资格。 第七章 学制、奖助政策等 第三十二条 学制、收费标准 (一)全日制:会计硕士学制2年;翻译硕士学制2.5年;其他各专业(领域)硕士学制均为3年。学费按国家批准执行。 (二)非全日制(一次性缴纳):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学制2.5年;翻译硕士学制3年;工学专业学位学制均为3.5年;艺术硕士学制4年。学费按国家批准执行。 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十三条 奖助政策 对于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建立健全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研究生奖助学金主要包括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等。同时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助教、助管、学生辅导员等岗位。 第八章 信息公开公示 第三十四条 学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招生录取全过程所有招生信息,并按教育部有关规定事先在学校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学校将按要求将审核通过的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学校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第九章 违规处理 第三十五条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 第三十七条 考生认为学校的招生录取行为有违反相关规定的,可向学校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及时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诉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将组织纪检监察等机构进行调查,并按《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出书面答复。 考生对学校作出的书面答复不服的,可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按相关规定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复核。 第十章 其他 第三十八条 学校将严格规范管理,落实招生考试回避制度。 第三十九条 学校招生相关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考试大纲、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工作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未尽事宜以《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文件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 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0148 联系电话:024-56860939(研招办)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13001 研究生院网址:Http://ges.lnpu.edu.cn 电子信箱:yjszsb@lnpu.edu.cn 附:学费标准请参考2024年,具体以当年国家批准为准。2025-06-18 14: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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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石油化工大学2026年研招宣传:006经济管理学院一、学院简介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始建于1985年,经过30余年的积累和发展,学院共有工商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物流管理、大数据管理应用、质量管理工程6个本科专业,其中工商管理专业获批国家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会计学获批辽宁省一流本科教育示范专业建设点,在校本科生2000人左右;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点,包含会计学、企业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管理四个二级学科硕士点,以及工商管理硕士(MBA)、会计专业硕士(MPAcc)两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400余人。 经济管理学院现有教师76人,专任教师61人,博士35人,占比57.3%;教授和副教授31人,占比50.8%;学院教师近年发表核心期刊以上论文300余篇,出版各类专著及教材80余部,主持和承担了横纵向课题100余项,科研进款1500余万元。秉承“商道传承,德能兼修”的院训,发扬“承袭抚油传统、锦绣石化前程”的精神,坚持“教育改革与创新先行,特色教育与通识教育共进,实力提升与结构调整并重,核心优势构建与品牌塑造同步”的办学理念,经济管理学院将不断完善教学、科研和学生管理模式,成为经济管理人才教育、研究、咨询以及企业管理人才培训的基地。二、学科特色与优势经过多年建设,工商管理学科在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经济方面拥有鲜明的学科交叉、石油石化特色,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1.初步形成石油石化行业人才培养特色。我校作为具有悠久历史的石油石化重点专业的综合院校,在培养石化技术人才方面具备了一定的优势,结合这一优势,融合管理、经济、运筹学等知识,针对石油化工企业实际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辽宁省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四方共同签署了共建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的协议,合作建设“能源产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支撑本学科更深入地面向石油石化企业开展课题研究;在与国家管网集团西部管道公司的大型管理咨询项目中,通过深入调研石油企业发展现状,广泛研究国内外石油企业最佳实践,全面开展对标分析,并对石油企业战略规划、生产运营、节能降耗、技术管理等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了石油石化企业运营与优化的学科团队。研究团队注重理论联系实践,通过与中国西部石油管道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中国石化抚顺石油化工研究院等企业合作,围绕先进管理技术、流程优化、物流系统规划等提供管理咨询,初步形成石油化工行业人才培养特色,为该领域培养多名应用型高级管理人才。2.立足石化,服务地方经济,为地方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本学科依托学校石油石化传统优势学科,发挥学科交叉优势,结合区域特点,把地方经济、产业发展与学科建设融合起来,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在“百名博士、教授服务地方”活动中,本学科点组织近二十名博士到政府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科技型企业围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型新兴产业培育等方面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为政府和企业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此外,本学科点通过承担政府部门委托项目,并与辽宁省、抚顺市政府机关开展研究合作,为政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形成若干能够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研究报告。三、学科介绍1.会计学(1)培养方向培养方向主要涵盖会计理论与方法、公司理财、现代管理会计、审计与内部控制等。(2)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终身学习意识和探索创新精神,具备系统深入的会计学、财务管理和审计学基础理论与专业技能,掌握扎实的管理学基本理论与方法,以及经济学、法学等知识,能理论联系实际,综合运用各学科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具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2.企业管理(1)培养方向培养方向主要涵盖管理理论与战略管理、组织行为与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石油石化行业企业管理等。(2)培养目标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能从事企业的高、中层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或者通过继续学习能从事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教学工作的研究型人才。通过培养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掌握相应的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了解国内外企业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信息管理等本专业领域的理论发展趋势和现代技术分析方法;具有在企业(公司)中从事调查研究、分析决策、组织管理或者在高等学校及相关研究机构中独立地进行科学研究、教学工作的能力。3.技术经济及管理(1)培养方向培养方向主要涵盖石油石化企业技术管理、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投资规划与资源利用管理、传统产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发展、技术评价、技术创新与产业发展等。(2)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和探索创新精神,掌握坚实的经济学和管理学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现状和趋势,能胜任企业技术经济分析、管理工作,也能承担教学、科学研究,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和科技发展需要的复合应用型、工程型高层次专门人才。4.会计(1)培养方向培养方向主要涵盖会计与信息化、财务管理与资本市场、审计与内部控制等。(2)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需要,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创造性解决问题能力,能胜任工商企业、金融企业、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及其他相关部门管理需要的高素质、应用型会计专门人才。5.工商管理(1)培养方向培养方向主要涵盖财务管理与会计、组织与人力资源管理、生产与物流管理、项目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能源经济管理等。(2)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商企业或经济管理部门需要,具有全球化视野、富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精神、高效进取的应用型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联系电话:024-56865720、024-56860568咨询QQ群:学硕(797431803)、MBA(638397370)、会计(477576917)2025-09-29 16: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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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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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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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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