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商学院是吉首大学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院之一,是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吉首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建设单位,是学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武陵山区)生态扶贫人才培养项目”主要建设单位,教学科研实力雄厚。自2003年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以来,学院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目前,学院依托“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三大高端科研和人才培养平台,实施“每个学生参与一个团队”+“每个团队必有国家项目”的“平台+导师+团队+项目”精英培养模式,并以“风雨湖大讲堂”为纽带,提供与中国科学院、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美国马歇尔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的著名学者沟通、交流机会,为研究生创造更加畅通的成长通道,全方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近年来,学院研究生团队获得MBA企业案例大赛、MPAcc企业案例大赛和金融案例大赛等各类比赛奖项100余项。学院硕士毕业生通过进入著名高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招考计划”进入地方政府管理层、应聘到本科院校成为高校教师、考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高级白领等高质量方式,实现了人生的再一次飞跃。
(一)师资力量强
拥有一批认真负责、能力强的优秀导师,其中: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 人。
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人选 1 人。
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3 人。
国家民委优秀中青年专家 1 人。
“宝钢”优秀教师 1 人。
湖南省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 人。
湖南省优秀教师 1 人。
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 1 人。
湖南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人选 1 人。
博士生导师 4 人。
湖南省学科带头人 3 人。
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 3 人。
湖南省级青年骨干教师 15 人。
(二)学科平台强
拥有一大批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
工商管理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经济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会计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应用经济学”为湖南省重点学科和湖南省一流建设学科。
(三)科研成果多
学院建有“风雨湖大讲堂”学术沙龙,下设专家讲学论坛、博士分论坛、校友分论坛和研究生分论坛,每月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院学术氛围浓厚。
近年来,教师团队获国家社科基金25项、国家自科基金课题17项、全国教育规划课题3项、国家软科学基金课题4项。教师团队获教育部、湖南省自科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等各类课题立项资助120余项。
教师团队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发表CSSCI、EI高水平科研论文200余篇。
教师团队获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社科成果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30余项。教师团队获国家民委优秀社科成果评估A+、A(经管类)项目各1项。
二、学位点招生
(一)学位点及招生数量
商学院现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两个学术型研究生学位点,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两个专业型研究生学位点,2025年四个学位点招生情况如下:
特别提醒:各个学位点均按照B类地区分数线进行招生。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1.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2.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三)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名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注:所有报名以正式报名为准
(五)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 120 号吉首大学商学院408办公室
邮编:416000
网址:https://shangxueyuan.jsu.edu.cn/
联系人:龙老师 1987387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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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着力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专业过硬、视野开阔,能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品德好,能力强,吃得苦,后劲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性创新人才。二、招生计划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950人左右(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约7人),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吉首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录取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和生源状况,学校保留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三、学习形式及学制(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二)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四、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学位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请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四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四)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五年制的全日制本科生。对于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已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统人员及同等学力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订单定向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以卫健委文件为准。六、关于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以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研究生。(二)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三)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四)推免生的接收办法另行规定。七、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我校2026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约7名,具体招生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当所公布的招生专业未招满时,学校可调整该专项计划指标至其他专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八、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只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9.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九、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十、初试及复试(一)初试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1.复试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2.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3.学校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4)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当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国内学历未通过考生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持国外学历未通过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凡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确认,要求注册学籍在2023年12月以前,提供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方可参加复试。十一、体格检查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十二、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一同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十三、违纪处罚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其他注意事项1.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2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按公布的考试大纲执行。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使用的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开展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5.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7.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十五、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通讯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邮编:416000电话:0743-8561096传真:0743-8563623 联系人:宋老师2025-10-11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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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学位点简介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湖南省2025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2025年硕 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 定,特制订本细则。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 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 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 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管理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 传、后勤、安全等工作。(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 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 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 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3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 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1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 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B类考生分数线要求。 (二)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三)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 加10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 (四)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符合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150%的学科专业,安 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调剂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 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2人,将不开通 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2025 年招生简章)。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 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 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 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 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B类考生的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 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 5.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 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 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 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 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 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6.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 统”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6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 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7.其它《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规定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 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全 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 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 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考生申请调剂 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 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发送复试通知 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 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 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6小时 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 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 4.考生缴费 在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 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 缴纳(120元/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5.参加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 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 消拟录取资格。 6.拟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 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 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向学生发 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 通知。 7.录取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 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准备 1.学院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 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 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 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 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 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 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2.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必要文具。 (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二)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8日 报到,3月29日-30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4月20日,具体以学 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调剂信息及“中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三)缴纳复试费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1)。复试费120元/次,复试 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 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 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证书。 4.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 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 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 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6.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7.《吉首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表》,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 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 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 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 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 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 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 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1.笔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 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 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120分钟。 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 (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 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120分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 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 的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 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 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合格” 8 或“不合格”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 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 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 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 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 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 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4.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 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 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 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5%), 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满分为500 分成绩除以5;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 绩×10%+综合面试成绩×25%;总成绩=A×60%+B。 (2)专业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 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成绩(A)=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3×50%; 复试成绩(B)=专业课笔试成绩×10%+外语能力测试成 绩×5%+综合面试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总成绩=A+B。2.录取原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 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60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 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 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 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 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 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 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 次。 (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 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 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6小时 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3.其他情况(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 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 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 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 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2周 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七、招生计划管理1.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 (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 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2.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内。 3.截止4月18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 调整。八、信息公开1.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 究生院统一公布。 2.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 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 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 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 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 单时同时进行说明。3.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名单 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 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 1.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 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 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 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 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 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2.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 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 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进行审议。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 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 《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 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 门调查处理。 4.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 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 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743-8561096, 学校纪委办0743-8564814 。十、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 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2.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 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 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 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 5.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 定。 6.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小组2025-06-17 15: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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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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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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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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