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商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院概况
商学院是吉首大学最早开展研究生教育的学院之一,是中国科学院地理所吉首大学院士专家工作站主要建设单位,是学校“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国家连片特困地区(武陵山区)生态扶贫人才培养项目”主要建设单位,教学科研实力雄厚。自2003年招收首届硕士研究生以来,学院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形成了鲜明的特色。目前,学院依托“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2011协同创新中心”三大高端科研和人才培养平台,实施“每个学生参与一个团队”+“每个团队必有国家项目”的“平台+导师+团队+项目”精英培养模式,并以“风雨湖大讲堂”为纽带,提供与中国科学院、中山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美国马歇尔大学等国内外知名大学、研究机构的著名学者沟通、交流机会,为研究生创造更加畅通的成长通道,全方位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近年来,学院研究生团队获得MBA企业案例大赛、MPAcc企业案例大赛和金融案例大赛等各类比赛奖项100余项。学院硕士毕业生通过进入著名高校继续攻读博士学位、“高层次人才招考计划”进入地方政府管理层、应聘到本科院校成为高校教师、考入银行等金融机构成为高级白领等高质量方式,实现了人生的再一次飞跃。
(一)师资力量强
拥有一批认真负责、能力强的优秀导师,其中: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2 人。
中宣部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人选 1 人。
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人选 3 人。
国家民委优秀中青年专家 1 人。
“宝钢”优秀教师 1 人。
湖南省工商管理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1 人。
湖南省优秀教师 1 人。
湖南省优秀青年社会科学专家 1 人。
湖南省自然科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人选 1 人。
博士生导师 4 人。
湖南省学科带头人 3 人。
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人选 3 人。
湖南省级青年骨干教师 15 人。
(二)学科平台强
拥有一大批国家级、省部级教学科研平台:
工商管理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经济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会计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应用经济学”为湖南省重点学科和湖南省一流建设学科。
(三)科研成果多
学院建有“风雨湖大讲堂”学术沙龙,下设专家讲学论坛、博士分论坛、校友分论坛和研究生分论坛,每月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院学术氛围浓厚。
近年来,教师团队获国家社科基金25项、国家自科基金课题17项、全国教育规划课题3项、国家软科学基金课题4项。教师团队获教育部、湖南省自科基金、湖南省社科基金等各类课题立项资助120余项。
教师团队出版学术专著40余部,发表CSSCI、EI高水平科研论文200余篇。
教师团队获国家民委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湖南省社科成果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30余项。教师团队获国家民委优秀社科成果评估A+、A(经管类)项目各1项。
二、学位点招生
(一)学位点及招生数量
商学院现有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两个学术型研究生学位点,会计硕士(MPAcc)、工商管理硕士(MBA)两个专业型研究生学位点,2025年四个学位点招生情况如下:
特别提醒:各个学位点均按照B类地区分数线进行招生。
(二)学习形式及学制
1.我院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
2.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
(三)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报名条件1、2、3各项的要求。
②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
预报名:2024年10月9日——10月12日,每天9:00-22:00
正式报名:2024年10月15日——10月28日,每天9:00-22:00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注:所有报名以正式报名为准
(五)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 120 号吉首大学商学院408办公室
邮编:416000
网址:https://shangxueyuan.jsu.edu.cn/
联系人:龙老师 19873875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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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学位点简介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 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 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和湖南省2025年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为做好学院2025年硕 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决 定,特制订本细则。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 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 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 生服务,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公平、公正、科学。二、管理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 长:院长副组长: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等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宣 传、后勤、安全等工作。(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及其它党委委员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 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三)学院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由学院复试工作小组选派人员组成,负责本学科专业的复 试工作。学科专业复试根据复试考生人数分成若干小组,学科 专业复试小组人员不少于5名,且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具有博士学位教师,同时配备3名秘书(政治素质考核、专业 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各1名),全程记录复试情况。三、复试基本条件 (一)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所报 考专业对应的学科专业B类考生分数线要求。 (二)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三)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 加10分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规定时 间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审核。 (四)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符合初 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数量低于招生计划150%的学科专业,安 排全部合格生源参加复试。四、调剂学院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方组织开展调 剂工作。若学院学科专业的调剂计划人数少于2人,将不开通 调剂系统,学院内招生计划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调剂基本要求 1.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B类考生的全国初试成 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详细见我校2025 年招生简章)。2.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 科门类范围内。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 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4.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 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 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B类考生的 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调入上述相关专业, 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不得调入上述相关专业。 5.对申请同一专业,报考不同学校或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 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 性。在符合学院附加选拔条件的情况下,如报考学校、专业完 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初试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如初试科 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照统考成绩、专业相关度以及综 合能力择优遴选确定复试名单。 6.学院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 统”发送复试通知后,考生应在6小时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 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7.其它《吉首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规定的调剂要求。(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公布缺额信息公告学院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复试分数线等情 况,公布缺额信息,最终缺额信息以学校通过中国研招网“全 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布调剂信息为准。调剂 系统每次开放时间为12小时(部分调剂人数少的学科(专业) 适当延长调剂系统开放时间)。 2.考生申请调剂 所有符合我院各相关学科专业调剂条件的考生均须在中 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发送复试通知 报名系统关闭后,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 生,对符合学院复试要求的,学院将通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 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应在6小时 内明确回复是否参加复试。如有放弃参加复试的考生,将按 照遴选规则确定的排位顺序顺延通知其他考生参加复试。 4.考生缴费 在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上收 到复试通知的考生,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 缴纳(120元/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5.参加复试 复试具体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具体复试流程参照学院复 试工作实施细则执行。凡未能完整参加所有复试环节的考生取 消拟录取资格。 6.拟录取 调剂考生按照各学科专业要求参加复试,复试完成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 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 过中国研招网“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向学生发 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6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 通知。 7.录取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 通过者,将取消录取。五、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准备 1.学院准备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升对考生的咨询服务能力。 并畅通考生联系咨询通道,安排专人受理考生咨询,及时为 考生答疑解惑。及时、准确解读招生学科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式、流程等安排, 确保复试组织工作顺畅有序。 (2)细化流程、模拟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全面审视、 认真思考,细化复试环节全过程,实现无缝链接、闭环管理,确保复试工作的安全平稳;有效组织、科学管理,充分借助 模拟演练,完善复试流程、积累经验,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 能力;做好复试时的各项应急预案。(3)做好复试现场所需软硬件设备、场地安排、后勤 补给等各项准备工作。 2.考生需做好以下准备 (1)必要文具。 (2)按照学院要求准备其他相关材料。(二)复试时间 学院硕士研究生一志愿复试时间定于2025年3月28日 报到,3月29日-30日正式复试,具体以学院复试通知为准; 调剂志愿复试时间为2025年4月8日-4月20日,具体以学 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调剂信息及“中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送的调剂复试通知为准。(三)缴纳复试费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考生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复试费缴纳(缴费流程见附件1)。复试费120元/次,复试 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四)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审查。考生在完成 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 籍在线验证报告》)。3.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 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 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 历学位认证证书。 4.应届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考生,需提交全国自学 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5.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以报考时信息 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 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6.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 7.《吉首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 品德考核表》,情况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 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 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五)复试方式和内容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一志愿上线考 生和调剂考生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 和办学特色,安排专人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 学有效、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 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学院将分批 次提前公布复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具体安排,复试过程将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具体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综合面试、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三部分。1.笔试:复试笔试主要包括专业课、思想政治理论课和 加试。闭卷考试,满分均为100分,考试科目以《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笔试科目为准。专业课: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 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综合掌握情况,内容涵盖所在学科对 应的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长120分钟。 思想政治理论: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管理规定》的要求,对报考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 (125100)的考生在复试中进行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并将其 成绩计入复试成绩。考试时长120分钟。加试: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 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具体科目见《吉首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加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 的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综合面试 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 力等内容进行考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 100 分,具体由学院自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 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立场、思想表现、道德品质、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责任感、协作性等方面。评分以“合格” 8 或“不合格”衡量,不计入复试总成绩,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 德考核为“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2)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 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 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 创新能力;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 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人文素 养和心理健康情况;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3.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 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4.心理测试: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请在进入学院复试前 完成心理测试,心理测试指南另行通知。未进行测试的考生 不得参加复试。六、录取 总成绩计算方法(1)学术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总 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5%), 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折合百分制成绩(A)=初试总成绩÷5,满分为500 分成绩除以5;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5%+专业课笔试成 绩×10%+综合面试成绩×25%;总成绩=A×60%+B。 (2)专业型硕士按以下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复试内容主要包括: 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成绩(其 中,会计(125300)和工商管理(125100)的思想政治理论 考试占复试成绩比例不低于1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计算方式如下:初试成绩(A)=初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3×50%; 复试成绩(B)=专业课笔试成绩×10%+外语能力测试成 绩×5%+综合面试成绩×2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10%;总成绩=A+B。2.录取原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加试中任一成 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原则上60分为合格分);如没有完 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复 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 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是否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 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 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若总成绩 相同,则依次按照初试成绩、统考科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 次。 (4)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如该学科内无递补人员,则由学校招生 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生计划。(5)学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 考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必须在学校发送通知后的6小时 内明确是否接受拟录取。3.其他情况(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 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 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 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 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 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 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5)已被录取的新生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逾期2周 未报到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6)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有关要求复核不合格者,取消其学籍。七、招生计划管理1.学院可根据生源实际对本单位的招生学科(类别)、专业 (领域)招生计划进行适当、合理的调整,但必须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录取数不得超过学院的总招生计划数, 调整招生计划时及时对外公布。2.推免生均包含在下达的2025年招生计划内。 3.截止4月18日,学院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学校统一 调整。八、信息公开1.学院复试工作方案经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审定后报研 究生院统一公布。 2.学校对第一志愿和调剂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 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 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复 试工作方案等信息在研究生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 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 单时同时进行说明。3.学校发布的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名单 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 动内容另行公示7天。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九、复试监督及纪律要求 1.学院将按照上级相关规定和学校关于复试工作的具 体要求制定复试工作方案,明确复试、调剂相关原则、程序 和相关要求,报研究生院审核。学院严格遵守复试录取规定 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公平、公正、客观准确”的原则, 切实做到公正无私、不走过场,严格把好复试质量关。学院 将切实加强对复试录取工作的检查和监督。对于复试后不被录取的考生,会及时做好必要的解释工作。凡违反招生纪律 并造成严重后果者,一经查实将严肃追责查处。2.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 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 异议,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领导小组进行审议。3.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 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 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 《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 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 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 门调查处理。 4.健全信访举报制度。学校统一公布信访举报电子信箱 和电话号码,受理考生申诉及信访举报事宜,具体由纪检监 察室负责。监督电话: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0743-8561096, 学校纪委办0743-8564814 。十、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 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 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 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向学院提交二 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1.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2.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考生在复试中有舞弊行为,将计入《国家教育考试考 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 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吉首大学研招办:0743-8561096; 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743-8564492。 5.其它未尽事项由吉首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 定。 6.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小组2025-06-17 15: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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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着力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具备较强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良好职业素养,专业过硬、视野开阔,能够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品德好,能力强,吃得苦,后劲足”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层次应用性创新人才。二、招生计划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950人左右(含“大学生退役士兵”专项招生计划约7人),具体招生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招生名额详见《吉首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最终录取名额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根据国家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和生源状况,学校保留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三、学习形式及学制(一)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脱产学习。(二)研究生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学制3年,学习年限3-5年。四、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学历、学位等方面提出了详细要求,请考生网报时认真查看报考条件,凡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一律不得报考。否则责任自负。五、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二)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四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三)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四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四)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是临床医学类专业五年制的全日制本科生。对于已获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人员、已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统人员及同等学力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农村订单定向临床专业本科毕业生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以卫健委文件为准。六、关于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一)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以外,其他专业均接收推免研究生。(二)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三)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四)推免生的接收办法另行规定。七、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我校2026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指标约7名,具体招生专业见招生专业目录。当所公布的招生专业未招满时,学校可调整该专项计划指标至其他专业。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八、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学校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7.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只有报考地处二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8.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9.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九、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十、初试及复试(一)初试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2.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3.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4.初试地点:考生在报名点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详见考生准考证。(二)复试1.复试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具体工作安排以国家分数线公布后学校网站公告为准。2.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并提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等网站向社会公布。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与口语、专业综合面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3.学校复试阶段将再次对参加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届时考生须出示下列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档案所在单位政审材料;(4)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未通过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应当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国内学历未通过考生提供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持国外学历未通过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留学认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5)凡未毕业自学考试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确认,要求注册学籍在2023年12月以前,提供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合格证明;成人高校专升本在读考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方可参加复试。十一、体格检查体检时间:考生在拟录取后须参加体检,具体时间、要求由我校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十二、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我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一同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拟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其录取资格无效。十三、违纪处罚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学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四、其他注意事项1.上述说明如与教育部2026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教育部招生文件为准。2.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3.我校自命题考试科目一律不提供往年真题,考试内容范围按公布的考试大纲执行。4.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及长期使用的联系电话(手机及固定电话),以便开展复试及录取相关工作。5.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动态将及时在网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信息网”。6.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7.本简章中未明确的其他相关事宜,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十五、招生咨询及联系办法通讯地址: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120号吉首大学研究生院招生管理科邮编:416000电话:0743-8561096传真:0743-8563623 联系人:宋老师2025-10-11 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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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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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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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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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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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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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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