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湖南工业大学简介
湖南工业大学始建于1958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体、以包装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占地面积3853亩,设有22个教学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共有在校学生40463人、教职工3697人。现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共建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大学、博士学位授权单位,是我国包装教育的龙头高校和湖南工业人才的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擦亮工业底色、彰显包装特色”的办学定位,在65年办学历程中实现了多次历史性跨越。近年来,学校在软科中国、武书连、大学校友会等比较权威的高校排行榜中,位列全国240—260名之间。2022年,入围“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榜前1000名和US News世界大学排行榜。
学校现拥有1个“世界一流培育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国内一流建设学科”(设计学)、4个ESI全球前1%学科、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材料科学与工程)、1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今年新申报了设计学、电气工程、生物医学工程3个新增博士点,目前正在接受国家评审中。在专业建设上,获批了2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20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总量为全省第六;在2023“软科中国大学排名”中,获得“A+”等级的专业总数为全省高校第四,其中“艺术设计”专业排名全国高校同类第一。
学校拥有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中心(包装材料技术研发)、43个省级科研平台和人文社科研究基地、5支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在中国动力谷建设了“大学科技园”和10余个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成为湖南“4+4”科创平台中3个重点实验室和1个大科学装置的建设单位。近五年,共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奖励28项,其中一等奖3项;2023年成果转化金额与专利转化数量均位于省内高校前八。
学校现已培养26万余名毕业生,涌现出了刘镇武、周伯华等一大批杰出校友,获批“全国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拥有1支国家级教学团队、5支省级教学团队,近五年获得4项国家级、25项省级教学成果奖。在2023年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学科竞赛榜单中位列第69位。
二、经济与管理学院简介
济与管理学院,于2024年8月由原经济与贸易学院、原商学院合并组建。学院办学始于1979年,经过4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以工商管理学为主体,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四大学科协调发展的基本格局。先后获“2021年度商科教育品牌实力院校”、第十四届中国MBA联盟领袖年会“十佳特色商学院”、2021年“ACCA年度优秀高校”等多项荣誉,是教育部市场营销专业虚拟教研室成员单位,湖南省管理科学学会、湖南省系统工程与管理学会、湖南省人力资源管理学会的副会长单位。
学院现拥有工商管理学(含会计学、企业管理两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管理科学与工程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会计(MPAcc)、工程管理(物流工程与管理)4个专业硕士学位硕士授权点。学院与中车、北汽、苏宁、顺丰等30多家知名企业建立的战略合作关系,拥有全国包装广告研究基地、湖南省包装经济研究基地、湖南省拔尖创新人才培育中心、长株潭跨境电商人才孵化基地等一批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基地。
学院现有教职工185人,其中专任教师155人,教授19人,副教授5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54人,博士生导师2人,硕士生导师67人,全国优秀教师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名,国家二级教授5名,湖南省优秀教师2人、湖南省芙蓉学者3名,湖南省芙蓉讲座教授1名,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6人,湖南省优秀MBA教学团队1个、湖南省科研创新团队1个。
学院现有研究生600余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院坚持国际化发展道路,先后与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了较深度的校际交流与合作关系。研究生毕业生素质高,深受用人单位好评,近年研究生学生就业率达到96%以上,先后有20多名研究生成功考取中山大学、中南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哈尔滨工程大学、上海大学、湘潭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名校攻读博士学位。涌现出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伟文,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曹革新,全国人大代表田际群,云南嘉昇建筑有限公司董事长龙希,中国证券二级市场知名投资专家、知名专业投资顾问彭朝晖等众多优秀校友。
三、学位点简介
1.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
管理科学与工程是我校重点建设学科,2003年获批,2004年正式招生。学位点结合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湖南工业大学特色专业“管科+包装”,通过“共商共建共享”有效地融合了管理学和经济学,构建了较完整的学科体系,形成了一支年龄结构合理、知识互补、科研协作能力强的、以教授和博士为骨干的学术队伍;学位点拥有湖南省包装经济研究中心等省级科研平台5个,致力于解决我国包装产业创新发展路径和包装行业与包装企业中的管理问题,重点关注区域产学研协同创新生态系统的评价,为政府评估产学研协同创新效果提供相关依据。学位点将创新型、应用型、国际化等人才培养理念融入本学科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探索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管理决策与优化、运营与供应链管理、数据科学与智能管理、信息系统与信息管理。
2.120202工商管理学:
工商管理学科起步于1979年,2003年获得企业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是学校首批六个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学位点之一,2010年获得工商管理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被确定为校级重点学科,20 17年被确定为学校博士点建设培养学科,拥有省级科研平台7个,共建研究生创新培养基地11个。学位点现有校内研究生导师42人,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的教学科研团队,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聚焦问题“深调研”,从科技金融、知识产权、创新创业管理、移动商务等多学科角度展开研究与社会服务,着力解决区域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北斗产业等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和管理问题,承接了一批区域产业重大、重点项目,产出了一批推动区域产业发展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学位点通过“互通+共建”模式创新,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多个稳定的研究领域,目前下设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二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20201会计学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会计理论与实务、财务管理理论与实务、审计理论与内部控制等;120202企业管理主要研究方向包括:企业组织与战略管理、营销管理与创新、民营经济与民营企业管理等。
3.125100工商管理专业硕士(MBA):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点的建设与发展依托于工商管理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两大一级学科,坚持以服务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以“彰显特色、以特色托优势”为发展思路,致力于培养具有竞争力、自信心、合作精神、创造性和诚信,能够迎接全球化挑战、具有领导力的商界精英。学位点聚焦研究区域轨道交通、航空动力、先进硬质材料、北斗产业等产业集群的发展路径和管理问题,设置了企业战略与创新创业管理、金融管理与公司理财、智慧运营与项目管理、数字营销与电子商务等4个培养方向,形成了以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移动课堂、学科竞赛等方式组成的“多彩课堂”全方位课程体系和以学术讲座论坛、MBA整合实践项目等为“延伸价值”的立体化课程教学模式。本学位点师资队伍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办学成绩突出,多篇本土案例成功入选中国优秀管理案例共享中心库、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案例库。在央广网MBA教育峰会、中国MBA联盟领袖年会等大会上先后被授予“2021年度商科教育品牌实力院校”、中国MBA联盟“十佳特色商学院”“十佳MBA联合会”“中部地区MBA卓越培养单位”。先后培养了全国人大代表田际群,株洲格新电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马洪亮,潍柴火炬科技股份公司副总经理彭云辉,株洲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梁平、罗力国等一批优秀校友。由MBA联合会自主发起的MBA嘉年华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十一届。活动影响力强,参与度高,受到校内外师生一致好评,成为湖南工业大学MBA&MPA发展的亮点和名片,充分体现了湖南工业大学MBA&MPA学子踔厉奋发、大胆开拓、勇于创新的精神!
4.125200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点于2017年开始招生,紧密结合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致力于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念、扎实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专业人才,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招生与就业、实习基地建设以及师资建设等方面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本学位点坚持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目标,立足湖南,面向全国,拓展与国内外重点院校和公共组织的合作,在地方公共政策、公共财政和地方治理等领域具有明显特色和优势,先后与温州市、醴陵市政府合作培养研究生,成效显著。成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MPA办学机构之一。下设5个研究方向: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共财政与政府治理、土地资源与环境管理、区域发展与城市管理、教育发展与管理。
5.125300会计专业硕士(MPAcc)
本学科旨在培养具备扎实会计理论基础、熟悉会计实务操作、掌握现代信息技术、能够适应数字化转型的会计专业人才。学位点教师队伍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合理,素质优良。校内导师多为教授和博士,校外导师则由省内外大中型企业和单位财会精英组成,形成了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合理知识结构和丰富实际工作经验的双线导师队伍。学位点以“课程重构”为着力点,持续优化课程体系,以会计智慧教学变革为重心,努力打造一批线上线下“金课”;2018年以会计学专业为重要支撑的工商管理学科获批省级应用特色学科,2019年获批湖南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获评湖南省教学成果奖近10项,以提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为目的,搭建“互联网+”实践教学平台,鼓励和引导学生参加各类职业资格考试,近年来学生在全国“MPAcc案例大赛”等学科竞赛中连年获国家级一等奖,取得丰硕成果,毕业生满意度高。目前,本学科设置了财务会计、财务管理、管理会计3个研究与培养方向,在每个方向上已经凝聚了一定的研究特色和培养优势,所培养的研究生受到高校、会计师事务所、银行、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青睐,就业形势良好。
6.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硕士
物流工程与管理是将工程技术与物流管理科学相结合的综合性工程技术领域,是一门由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和理学等学科互相交叉融合的新兴学科。本学位点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物流技术和管理高级人才为目标,组建了以教授、博士为主要学术骨干的双导师型师资队伍,与多家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研究生实践基地,拥有省级研究生拔尖创新联合培养基地。下设3个培养方向:企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现代物流规划与设计、智慧物流。具有一定的研究特色和培养优势,多名学生考取博士继续深造。
四、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
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报名。
2.网上确认:
按考点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具体时间请关注各考点的报考公告。)
五、学费标准
以下为2024学年的学费标准。如经湖南省物价局核定及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财政厅的正式批准,预计2025年度工商管理(MBA)与公共管理(MPA)专业的学费可能小幅上调。
学科专业名称,代码125200工商管理BMA
学费20000元/年,3年合计6万元
六、报考咨询
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研工办
联系人:钟莹峰老师 15973317320
办公室电话: 0731-22183820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泰山路湖南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北楼301-2室
邮 编:4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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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招生计划我校2026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招生规模预计为1500人左右,各学术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或领域)拟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最终招生人数由学校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计划数结合各专业生源状况等确定,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2026年在工商管理(125100)、电气工程(085801)、农村发展(095138)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五)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考生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有关政策自主确定。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五、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关注各考点的报考公告。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前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详细时间见考生准考证。2、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部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七、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八、录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所在地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以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为准,请各位考生报名时慎重填报,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在入学时转入各学院,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签署委培协议,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报研究生院备案存档后方可不转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处理不当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九、学制我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设置为3年。学制的具体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十、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厚德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发放标准按学校最新奖、助学金管理文件执行。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2、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十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路湖南工业大学崇德楼209-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2007联系电话:0731-22183156(研招办)邮箱:hngydxyzb@hut.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10-11 10:5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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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二、招生计划我校2025年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大类,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在部分专业学位中招生,招生规模预计为1450人左右。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三、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法学第二学士学位可报考)。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考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我校2025年在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电气工程(085801)、材料与化工(085600)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五)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考生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由我校依据有关政策自主确定。第一志愿未报考我校的考生一律不能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不能调剂到其他专业。四、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4、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五、网上确认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关注各考点的报考公告。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六、研究生入学考试考前十天,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详细时间见考生准考证。2、初试科目:详见《湖南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复试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及方式等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具体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方案。2、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素质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等部分。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科目见我校招生目录。七、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安排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八、录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体健康状况及档案单位政审情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录取类别以报名时填报的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为准,请各位考生报名时慎重填报,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更改。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须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非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将人事档案在入学时转入各学院,定向培养的学生必须签署委培协议,经所属学院审核通过,报研究院备案存档后方可不转档案。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处理不当而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九、学制我校所有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与所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均设置为3年。学制的具体设置以当年执行的培养方案为准。十、研究生奖励与资助政策为资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研究生三助岗位等多元化奖助体系,具体发放标准按学校最新奖、助学金管理文件执行。十一、其他注意事项1、请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上的招生信息及通知,招生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报名期间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招生简章、专业目录、考试大纲、复试内容及相关信息为准。有关业务课考试问题咨询,请直接与报考学院联系。2、请考生报名后不要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信息,以免影响网上确认、复试、录取通知书发放等后续工作。十二、联系方式联系地址:湖南株洲泰山路湖南工业大学崇德楼209-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412007联系电话:0731-22183156(研招办)邮箱:hngydxyzb@hut.edu.cn网址:http://yjsy.hut.edu.cn/官方微信公众号:湖南工业大学研究生院2025-06-16 17: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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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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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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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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