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MBA/MEM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结合我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MBA/MEM教育中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中心非全日制MBA/MEM研究生(含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MBA和非全日制MEM、土木工程学院非全日制MEM)招生复试工作的统筹、决策、指导和协调。
二、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要求
本年度我中心非全日制MBA/MEM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不进行二次划线。
(二)复试形式、内容及要求
报考工商管理(MBA,125100)、工程管理(MEM,125601)专业的考生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理论笔试(100分)+综合面试(100分)。
1.笔试
(1)思想政治理论考核采用笔试形式,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理论考核采用现场开卷笔试形式,考生可以查阅纸质书籍资料,但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
(2)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严格复试,以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的考查。加试科目为2门,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内容包含外语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综合面试各部分内容及评价准则如下:
(1)外语能力测试(20分)
外语能力测试重点在于考察考生运用外语知识及技能进行交流的能力,从发音的正确性、使用语言的准确性、流利程度等方面测试考生的听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60分)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教育背景(辅修等情况);
②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情况;
③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
④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培养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3)综合素质测试(20分)
①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②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③人文素养(特长、个人素质等)。
(三)复试时间
报考土木工程学院(MEM)、经济与管理学院(MBA、MEM)的考生复试时间有区别,具体安排为:
1.报考土木工程学院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125601)专业的考生复试安排如下:
(1)3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考生以“姓名+手机号”的方式申请加入对应QQ群,并由管理员认证,以便接收复试相关通知信息;
(2)3月29日(星期六)上午8:00-9:00报到(报到地点:南岸校区明德楼B栋616案例室);
(3)3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综合面试(详细分组及地点后续通知);
(4)3月29日(星期六)下午14: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地点为南岸校区明德楼B栋621案例室;
(5)3月29日(星期六)晚上19:00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详细分组及地点后续通知)。
2.报考经济与管理学院非全日制工商管理(MBA,125100)、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125601)专业的考生复试安排如下:
(1)3月28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考生以“姓名+手机号”的方式申请加入对应QQ群,并由管理员认证,以便接收复试相关通知信息;
(2)3月29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报到(报到地点:南岸校区明德楼B栋616案例室);
(3)3月29日(星期六)下午14:00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加试地点为南岸校区明德楼B栋621案例室;
(4)3月29日(星期六)晚上19:00 思想政治理论笔试(详细分组及地点后续通知);
(5)3月30日(星期日)上午9:00考生综合面试(详细分组及地点后续通知)。
特别提醒:若复试时间安排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考生。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中心官方网站(https://mba.cqjtu.edu.cn/)发布的信息。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材料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应提交如下材料(原件查验,复印件提交):
1.(必须项)2025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从研招网下载打印。
2.(必须项)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必须项)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必须项)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有则提供)。
5.(必须项)学历认证报告(可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
6.(必须项)《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承诺人手写签名)。
7.(必须项)在我校财务系统登陆缴费,复试费150元/人,具体缴费方式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8.(选择项)大学期间成绩单、其他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等(复印件)。报到不提交,综合面试时提供。
9.(选择项)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
(五)复试纪律要求及其他说明
1.考生必须诚信参加复试,签订诚信承诺书。
2.凡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交由权威部门提供的学历证明(往届生)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导致不能参加复试,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复试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4.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复试过程中考生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组织复试。
7.若复试时间安排有变化,将另行通知考生。
三、调剂
视各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由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组织开展调剂工作。
四、录取
根据《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五、体检
按《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六、其他
(一)咨询
重庆交通大学MBA/MEM教育中心 023-62783762
(二)监督与投诉
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2650942、62652644
重庆交通大学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
(三)解释
本实施细则由重庆交通大学MBA/MEM教育中心负责解释。
重庆交通大学MBA/MEM教育中心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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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类别及规模说明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分为全日制及非全日制两种类别(请参阅《重庆交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招生规模、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以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我校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力。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终实际录取的推免生数为准。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的体检要求。2.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工商管理(125100)、工程管理(125601)和非全日制旅游管理(125400)的考生除符合上述第1、2点条件外,学业水平方面还须符合下列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学历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4.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条件我校2026年推荐免试生只招收全日制硕士生和直博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生。具体详情请查看我校2026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三、报名时间及地点(一)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确定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按各报名考试点具体安排进行。(三)报名考试地点:按相关文件要求选择全国各地所设研究生报名考试点。重庆交通大学是重庆市所设报名考试点之一,报名地点为重庆交通大学南岸校区。四、报名程序(一)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网上报名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操作。网报时考生必须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招生单位、报名考试点发布的相关公告。(二)考生网上报名后,所有考生均须于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网上确认的具体时间和相关要求,请关注重庆交通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告。(三)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四)注意事项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我校,在复试阶段不需加试。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7.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五、初试(一)初试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科目1.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2.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四)考试大纲及命题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和联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管理类综合能力等。全国统考及联考科目的命题及考试大纲请参阅国家的相关规定。我校自命题考试大纲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下载。(五)考生初试成绩请于3月份左右查询(具体时间根据上级要求确定)。六、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公布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我校招生计划、生源情况、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二)我校将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仍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三)我校将在3月下旬至4月上旬确定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并公布复试办法和程序。我校认为必要时,可再次复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需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或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加试。(四)根据教育部要求,我校将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1.2,各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差额比例。七、调剂我校将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志愿。八、体检我校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十、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括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重庆交通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中心下载)。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十一、学制、学费及奖助学金我校硕士研究生学费及住宿费标准如下:全日制学术型硕士7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10000元/年;非全日制工程管理(MEM)22000元/年、工商管理(MBA)26000元/年、旅游管理(MTA)18000元/年。住宿费:南岸校区知园为1200元/年,科学城校区礼园小区四人间1200元/年、礼园小区五人间1000元/年。以上标准以重庆市教委、财政局、发改委最终核定为准,学制均为3年。设置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助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企业助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及奖学金(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学校另设特殊困难补助基金及“三助一辅”岗位,具体均依当年奖助体系实施。十二、毕业生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生,学校不负责就业。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的全日制硕士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学校就业部门及重庆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十三、其他(一)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必须调入我校;非全日制、全日制定向硕士研究生档案不调入我校。(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三)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相关规定办理。(四)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解释权归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院。十四、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招生单位代码:10618通讯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66号邮政编码:400074联系电话:023-62650942电子邮箱:jyyzb@cqjtu.edu.cn2025-10-16 11: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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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以及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人才等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严格管理,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二、组织领导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一)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1.研究制定学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和办法,部署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有关规定、徇私舞弊或者给招生工作造成损失的人员,根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2.审议确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复试录取工作办法;3.领导开展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4.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含调剂拟录取名单);5.依法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二)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其职责:1.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特点的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组织开展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2.制定本单位各专业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确定专业复试比例及复试名单;3.对本单位复试过程、信息公开、录取结果负责。(三)复试小组各学院须成立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组长应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复试小组专家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秘书1人。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可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随机分配进组。其主要职责:1.负责本学科复试考核的实施;2.明确复试专家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规范其工作行为。在复试前应召开复试小组会议,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3.专家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任何人不得改动,并集中统一管理。三、复试(一)复试通知学校在国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一志愿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考核工作需要等,划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一志愿考生复试线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https://yjszs.cqjtu.edu.cn)公布。调剂考生的复试通知通过研招网发送复试通知。(二)复试方式及时间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采用现场或网络远程复试等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各学院应反复演练复试系统,保障复试工作的顺利开展。正式复试前,与考生进行实际连线测试系统。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需提前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复试时间于2025年3月22日后开展,各学院具体复试时间详见我校研招网及各学院官网。(三)复试比例采取差额复试的办法,复试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2。合格生源不足招生规模120%的学科、专业或方向,所有满足报考专业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四)复试资格审查学院负责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审查。在复试前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报考专项计划、申请加分等有关考生的身份审核,请于复试前提交申请材料到重庆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审核后按照相关办法加分并公示。(五)复试内容1.专业测试。考试内容在公布的复试大纲范围内,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基础能力等。2.综合面试。包含专业面试和外语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专业素质、专业潜力、综合能力、人文素养等。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成绩大于等于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具体见各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六)复试要求1.复试开始前,考生准备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其他材料根据学院要求准备),在学院报到登记,考生在复试审查时签订提交《诚信复试承诺书》(见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2.复试费150元/人。复试费通过我校财务系统缴费3.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国家级考试,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试相关保密管理规定,任何人员和机构(学校授权除外)不得对复试过程录音录像、拍照、截屏或者网络直播,不得传播试题等复试内容,否则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调剂(一)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调剂的各项原则和规定。(二)初试成绩必须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重庆地区(A类地区)的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三)符合我校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如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一,申请调剂到该专业为英语一、数学一;如果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二,申请调剂到该专业须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如我校学术学位专业的统考科目为英语一、数学三,申请调剂到该专业须为英语一、数学一或数学二或数学三。(四)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重庆地区(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重庆地区(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五)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六)调剂工作将于4月8日开始。我校将提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院官网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上及时准确发布相应专业的缺额和调剂信息、接收调剂条件、调剂复试时间安排等。五、录取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按照《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一)录取标准1.我校依照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专业或方向,依据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确定。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我校《重庆交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进行排序录取。2.存在缺额的专业或方向接收调剂生。3.如拟录取考生于国家规定的录取工作完成之前有自愿放弃的,按招生考试的综合成绩顺序依次递补拟录取。4.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公示。其间考生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我校书面申请复议。(二)如有下列情形的,学校不予录取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包括单科不合格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4.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5.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加强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或发现在复试过程中有徇私舞弊行为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三)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模板见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到招生学院审查。六、体检根据《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考生体检在拟录取后进行。七、监督与复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负领导责任,各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录取的结果负直接责任。考生本人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见我校研招网“下载中心”),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对于替考、组织作弊、泄露考题等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入刑条件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投诉和申诉联系电话:学校纪检监察室023-62652747;学校研招办023-62650942。八、其他(一)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将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照片复试前发送至jyyzb@cqjtu.edu.cn学校将严格根据教育部要求,严格对相关人员材料的审核。(二)根据《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单独命题考试和研究生入学自主命题考试定密事项的通知》(教办函〔2019〕34号),复试试题是研究生入学自主命题组成部分,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事项。对在研究生复试过程中“泄题漏题失密”“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试题、答案”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从重追究法律责任。(三)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考生报考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四)复试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2025-06-16 09:2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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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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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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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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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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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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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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