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MBA)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和学科具体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
2.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按计划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4.严格按照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确定复试名单,复试采取差额形式。
5.一志愿所有考生采用线下到校复试方式(含笔试和面试),招生专业目录中规定的复试笔试内容将通过笔试方式进行考察。
二、组织领导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工作、相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三、复试分数线
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进入复试的初试总成绩(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及单科成绩要求,具体详情见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计划人数 | 复试分数线 | |
总分 | 单科成绩 | |||
125100 |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含51-53方向) | 206 | 151 | 35,70 |
凡符合复试基本分数的第一志愿我校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均需按时线下到校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
3月28日 | 14:30-16:00 | 全体复试考生报到 | 大连海事大学励志楼 |
16:30-20:30 | 同等学力考生加 试(开卷,运营管理、组织行为学) | ||
3月29日 | 9:00-11:00 | 思想政治理论(开卷) | |
12:30-18:30 | 综合面试 (外语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 | ||
注:考生报到及复试当天,凭准考证入校。
五、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报到时,请务必携带以下材料,学院将对每位复试的考生开展资格审查工作,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1.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1份;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详见附件1);
5.《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
六、复试形式及内容
复试过程分为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和综合面试两个环节,考生均须携带好有效身份证件:
1.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开卷,满分100分)
考前30分钟考生可进入指定笔试考场,开考后15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经监考员同意后可提前离开考场。考试过程中,考生可以查阅自带纸质书籍资料,但不能借用、抄袭,不得使用任何电子设备。
主要考查考生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与法治、形势与政策以及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等理解和掌握情况,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素养以及运用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具体考试大纲详见附件3)
2.综合面试(含外语能力考核25分,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90分,总分115分)
(1)外语能力考核(共25分)
外语能力考核通过考生自我介绍以及回答老师随机提问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口语和听力能力,主要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外语口语,满分5分
首先考生进行自我介绍,之后主考教师根据具体情况当场用外语进行交流,并视学生用外语回答的情况,进行打分和测评。
流利为4-5分 ;一般为2-3分;较差为1分
2)外语听力,满分20分
主考教师根据与考生的交流,及对提问的理解程度进行打分和测评,考核考生的英语听力。
优秀为14-20分;一般为8-13分;较差为1-7分
(2)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共90分)
通过考生回答老师随机提问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质、综合素质、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主要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综合素质,30分
考核期间,考生简要介绍工作期间的学习、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应以解决实际任务或完成项目为汇报重点。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汇报情况,提出相应问题,考生进行回答。重点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
2)逻辑思维能力,30分
考核期间,根据本学科(专业)知识体系、科研前沿、研究逻辑等,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需对考官问题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回答主考教师的提问。重点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
3)创新能力,30分
考核期间,针对考生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潜力、创新精神、科研能力等,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提问,考生需对考官问题进行分析并得出结论,回答主考教师的提问。重点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
(3)考生应于面试开始前15分钟到达指定候考房间,进入候考房间前出示相关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由专人核对证件,核对无误后,考生在签到表中进行签字,并安静进入候考房间等待。候考房间内不允许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禁止互相攀谈。
注意:考生在离开候考房间前请务必携带所有个人物品,面试后不允许再次进入候考房间,不得接触已考考生。
七、录取办法
(1)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按录取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考生录取总成绩相同,则录取初试总成绩优者;如初试总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外国语成绩优者;如初试外国语成绩仍相同,则录取初试管理类综合能力成绩优者。
(2)复试总成绩为215分,其中: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低于55分或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者,不予录取。分数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一位数。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所得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单科成绩合格标准60分,未到达合格标准不予录取。
八、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的公布
1.学院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公布地址:一志愿复试钉钉群。
2.学校复试结果及拟录取结果公布地址:学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s://grs.dlmu.edu.cn/)
九、监督、复议及考风考纪
1.监督制度
为保证复试工作全过程及复试结果的公平、公正,学校将组织巡视小组对复试进行监督。复试全过程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实行复试考场定点监督和巡视监督相结合的监督制度。
2.复议制度
考生认为学校复试录取行为有违反本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的,可在复试结果公布二日内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异议、申诉或举报。
3.考风考纪制度
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学校复查的主要项目有:
(1)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
(2)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
(3)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复试音频和视频材料、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
(4)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参考《政审表》;
(6)视情况复查考生专业知识掌握情况。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将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咨询及宣传
招生咨询电话:0411-84723561
一志愿复试钉钉群号:118090001338
(添加时请用真实姓名+身份证后四位申请)
十一、其他
1.初试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复试外语测试部分应使用初试语种,3月23日前需向MBA/MEM招生办公室报备。入学后,只开设英语语种的教学。
2.学校复试期间不要求考生提交体检报告,但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的要求,如有问题,考生须在复试前告知学院。入学后,学校将按规定对学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者按上述文件规定处理。
3.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MBA)招收的所有学员均为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4月底前,向学院邮寄4份纸质版《定向培养协议书》。如在2025年4月底前拟录取的考生无法提供或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4.未尽事宜,参照《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执行。
5.如教育部、省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学校下发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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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 2025 年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大连海事大学是交通运输部所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首批列入国家“211 工程”和 “双一流”建设高校,是交通运输部、教育部、辽宁省人民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共建高 校。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办学资格的授权单位之一。 学校源于 1909 年设立的邮传部上海高等实业学堂船政科。1960 年,学校被确定为全 国重点大学。其质量管理体系通过国家港务监督局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成为国内率 先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引入人才培养质量管理的高校。目前设有 21 个教学科研机构, 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共计 2 万余人。学校现有 54 个本科专业,10 个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 科、25 个一级硕士学位授权学科、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7 个博士后流动站,16 个 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交通运输工程学科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建有交通运输 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等 4 个辽宁省一流学科。工 程学、计算机科学、社会科学总论、环境/生态、材料科学、化学科学等学科进入 ESI 全球 前 1%。 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省重点学科)一级学科博士 学位授权点和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 3 个一 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工程管理硕士、国际商务、数字经济、会计、工商管理硕士(MBA) 5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学院拥有“综合交通运输智能技术与装备”教育部工程研究中 心,港航企业绿色增长及价值链重构“111”计划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辽宁省物流 航运管理系统工程重点实验室,辽宁省港口与物流枢纽数字化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综合交 通运输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大连市智慧港口工程研究中心。同时,航运经济与管理实验教 学中心下设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实验室、电子商务实验室、经济与商务实验室、财务共享 平台实验室、会计手工模拟实验室、工商管理与市场营销实验室、创新创业实验室、大数 据管理与应用实验室、航运金融与投资模拟实验室、多式联运智能决策技术与应用实验室、 全景供应链教学数字沙盘模拟实验室、港口与物流枢纽数字化实验室等实验室。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集中了从事港航经济、物流与供应链、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航运金融、电子商务、商业模式创新等领域研究的大批专家学者,现有专任教师 130 余人, 其中教授 30 余人、副教授 50 余人、博士生导师 20 余人。学院教师多次荣获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辽宁省教学名师、辽宁省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研究生导师、大连市突出贡献专 家、大连市“三育人”标兵 等各类荣誉称号。近年来,承担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 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 科基金项目 100 余项,在国际航运、物流管理、港口设计与规划、港口经营与管理、工商 管理、经济贸易、信息管理和电子商务等领域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累计发表 SCI、SSCI、 CSSCI 等国内外学术 期刊论文近千篇,其中在管理类著名 UTD-24 期刊(POM、JOC、JOM)发表论文 3 篇。多项研究成果获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相关咨政建议获得国家级、省部级 领导批示。同时,学院面向全球招聘优秀师资,邀请一批来自于新加坡国立大学、英国帝 国理工学院、荷兰鹿特丹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等国内外知 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以及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有限公司、马士基集团、 京东集团等国内港航物流领域领军企业高管担任讲座教授。 大连海事大学 MBA 项目强调“以特色为基础,注重综合应用,培养创新能力”,充分 发挥大连海事大学特色优势,依托现有教学与科研资源,始终坚持面向经济主战场与高端 管理人才需求,通过提供精品课程体系和系统的专业训练,培养理论和实务并重,掌握现 代工商管理理论、方法与技能,具有国际视野、全球意识、富于开拓进取及创新精神的适 应现代工商企业和综合经济管理部门的高层次、综合型经营管理人才。与此同时,积极对 接国家港航物流与供应链领域的特殊人才需求,依托学校自身的交通、物流学科优势,置 身行业发展前沿,培养服务于港航经济、物流与供应链、航运金融等领域的实务型高级管 理人才。截至目前,MBA 专业学位硕士已毕业学生 3000 余人,都已成为各个行业的管理精 英,校友资源非常丰富。 2025 年学校面向全国招收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下设企业 管理、商业模式创新管理、物流与供应链管理三个培养方向。[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 结业后,符合学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 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的认证。 6.学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人员,定向就业考生应有工作单位,应与招生 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按照定向合同就业。 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 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报名办法]报名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预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9 日-10 月 12 日 9:00-22:00正式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10 月 28 日 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 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 (二)第二阶段:网上确认1.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 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2.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 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 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招生专业目录及招生计划招生单位:大连海事大学,代码 10151。 2025 年拟招生计划:206 人。 [考试]MBA 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阶段。 1.初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如下: 第一单元科目:管理类综合能力(199),满分 200 分。 第二单元科目:英语二(204)或俄语(202)或日语(203),满分 100 分。 考试时间: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 2.复试根据教育部统一划定的初试成绩要求且满足我校工商管理(MBA)复试分数要求的考生 将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 [资格审查] 在复试前对考生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等报名材料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 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采取集中学习和业余学习相结合或全程业余时间学习两种方式, 学制 2.5 年,最长不超过 5 年。51.企业管理方向采用国家公共假期集中和业余时间学习相结合或业余时间,全程大连 校本部学习。 52.商业模式创新管理、5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采用国家公共假期集中在大连校本 部讲授主要学位课程,业余时间(约每月一次)采用移动课堂等方式完成部分产教融合的 培养环节。[学费]51.企业管理方向学费:3.4 万元/年(学制 2.5 年)。 52.商业模式创新管理方向学费:4.9 万元/年(学制 2.5 年)。 53.物流与供应链管理方向学费:4.9 万元/年(学制 2.5 年)。 以上各研究方向学费按学校规定日期和方式缴纳。[考核、论文答辩与毕业]根据教育部对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MBA 研究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本专业 培养方案中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大连海事大学毕业证书。 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授予硕士学位。[其他]如上级部门发布了新的政策文件,以新文件规定内容为准。具体招生政策以学校公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为准。[招生咨询]大连海事大学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人:杨老师咨询电话:0411-84723561深圳产教融合事宜:黄老师18565611223MBA项目官网网址:http://www.dlmu-mba.com 邮箱:mbazs@dlmu-mba.com通信地址:大连市高新区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管理楼B座406室邮编:1160262025-06-12 18:0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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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招生类型 2026年学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873人,其中全日制2393人,非全日制4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等材料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调转至大连海事大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2026年招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学术型(学术学位)和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和非定向就业。2026年招收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类型:应用型(专业学位),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二、报考基本条件(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报名前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几类需要特别重视的报考条件1.有关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有关推免生报考的详细要求请访问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2.有关法律硕士[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报考法律(非法学)或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一)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人员,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有关部分管理类专业学位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和项目管理(代码为125602)硕士研究生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之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学校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根据培养目标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见学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注: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4.有关单独考试(招生专业:非全日制交通运输)(1)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除须符合报考基本条件(一)中第1、第2和第3项要求外,还须同时符合的条件: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交通运输)密切相关。(2)单独考试生限报交通运输工程学院交通运输专业第51方向——现代航运规划与金融工程。详情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交通运输专业现代航运规划与金融工程方向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介》。(3)考生应在网上报名结束前,将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以及两名专家推荐书提交至我校研招办审核,未按时提交或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者,无法正常参加考试。(4)大连海事大学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不含推免生,推免生按照《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要求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供真实材料。2.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3.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获得书面同意书(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并在报名前提交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辽宁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6.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7.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8.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学校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9.学校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10.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学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11.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学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打印准考证、考试安排等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四、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一)初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2.初试地点:由报考点统一安排。3.初试科目: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公布初试成绩:初试成绩查询方式、时间等安排会公布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学校不单独向考生邮寄成绩通知单。5.注意事项:我校初试自命题科目通过网上评卷方式,考生应在初试前登录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条形码张贴说明及答题规范》。(二)复试1.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学校将对复试考核总成绩、部分单项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2026年学校不组织破格复试。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科目(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除外)无需加试。4.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差额比例、工作程序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5.划定学校复试分数线时,如同一专业既招收全日制也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研究方向名称不相同的专业,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和录取。6.各专业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考生分别排名、复试和录取。 7.所有调剂考生的复试科目须选择申请调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规定的科目。8.如遇突发状况,学校将可能调整复试考核形式,具体见复试前学校公布的2026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五、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六、录取1.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级招委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等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2.定向就业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3.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前,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七、学习方式、学制、学费标准、拟招生人数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招收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相应的招生专业及其学制、学费标准和拟招生人数分别见表1和表2。请注意以下事项:1.全日制研究生“拟招生人数”为普通计划拟招生总人数(包含推免生和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人数),不包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均仅招收全日制研究生,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拟招生20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拟招生16人,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计划(尚未下达)为准。各专业实际招收推免硕士生名单及人数可在推免硕士生录取工作结束后,登录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看推免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公示的相关通知。各专业或研究方向最终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数,将在国家下达学校最终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一般复试前下达)后,通过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公布,其中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分配情况同步公布。2.复试录取时,学校按照表1和表2中每个“拟招生人数”对应的唯一专业(或研究方向)为单位,对考生进行排名。3.各专业的研究方向代码对应的研究方向名称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4.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学费标准,将按新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5.学制是指学生基本修业年限。参与本研贯通培养的学生学制按照《大连海事大学本研贯通人才培养实施指导方案(试行)》执行。八、奖助政策学校统筹各项资金建立了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奖助项目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硕博连读奖学金、直博奖学金、专项奖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工作酬金、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服兵役研究生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 1.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8000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20%左右;二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4000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30%左右;三等学业奖学金标准为2000元/年/生,评选名额为全日制招生人数的20%左右。法律硕士、翻译硕士的学业奖学金由相关学院参照学校办法自行制定奖励办法,具体请咨询相关学院。非定向就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以及签订三方定向协议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一志愿考生,当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达到同专业普通计划一志愿考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最低成绩时,可获得第一学年相应等级的学业奖学金。 3.硕士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奖励政策详见《大连海事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章程》。 4.学制内所有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均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500元/月。 5.学校和学院为研究生设置“助教”“助管”“助研”和“学生辅导员”岗位,并为完成相应岗位任务的研究生发放工作酬金。九、毕业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注明学习形式的毕业证书。凡符合大连海事大学硕士学位授予条件,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十、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住宿,房间标准一般为4人/间,住宿费用标准为1000-1200元/人/年(本章程公布后,如物价部门批准了新的住宿费用标准,将按新的标准收取。)十一、其他1.招生专业目录中,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我校自主设置学科(专业),学科专业名称前加☆者为交叉学科。2.学校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公布在研究生院网站3.国家研究生招生政策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查看,学校研究生招生政策、有关通知可在我校研究生院官方网站查看。4.本章程如与教育部等上级机关规定不符或本章程未规定的内容,按教育部等上级机关规定执行。5.学校办学地点: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6.不详之处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联系,研招办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海路1号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6。7.如对考试大纲、招生导师等信息有疑问,请咨询各学院。咨询电话见表3。十二、学校中心及研究院招生简介1.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始建于2015年12月,是学校首个实体运行的科研改革实验田,是“综合交通运输科学与工程”学科(隶属于交通运输工程国家一流学科)建设单位,现有研究生导师40余人,管理人员4人,研究生260余人。中心拥有1个国家级创新团队,牵头3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建有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辽宁省协同创新中心、辽宁省重点实验室和辽宁省研究生培养示范基地等8个省部级以上科研平台,设有中国系统工程学会港航经济系统工程专委会、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多式联运分会两个学术性组织的秘书处。中心拥有自主式交通装备、高性能计算集群等先进科学实验平台,拥有船舶AIS等大数据计算实验资源,具有一流的科学研究条件。中心设有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与新加坡国立大学等8所国外港航优势院校签有协议,可推荐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中心设有鲲鹏奖学金、鲲鹏学术讲座等十余个科教融合品牌系列活动。中心在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方面,设有数智港口与多式联运研究方向;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方面,设有综合交通运输智能技术、绿色港行技术、智慧港航技术、航运金融技术、数智交通与多式联运技术五个研究方向。 综合交通运输协同创新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航运经济与管理学院。2.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是以船舶与海洋工程为主干学科,以材料科学与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等为支撑学科,主要研究内容包括海底工程水动力研究、关键部件(系统)设计制造技术、海底工程装备密封与防腐技术、水下生产控制系统、水下应急保障与处置技术等5个方面。中心计划在海洋工程专业招收推免生和统考生,并实行以第一责任导师为主的国内外导师组跨学科联合培养。基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信部高技术船舶科研计划等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强化学术创新能力培养;依托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中集来福士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六〇研究所、中国船级社等实践基地,加强学生实践动手能力;联合挪威斯塔万格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国际合作伙伴,开展学生国际联合培养。近年来,中心先后获批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联合组织“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大连海事大学海底工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创新团队”、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辽宁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等。海底工程技术与装备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轮机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轮机工程学院。3.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研究院是学校重点培育的高端智库平台,依托法学、交通运输工程、管理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国家安全学等多学科支撑,聚焦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国家海洋安全战略、国家海洋法治与文明建设、全球海洋治理与国际合作四大主攻方向。研究院外聘10余名校外高水平智库专家,汇聚30余名海洋治理与发展领域的专家学者,构建了完备的人才梯度,形成了顶天立地的学术生态。先后入选中央涉海决策咨询机构、辽宁省重点新型智库、大连市重点新型智库,并担任交通运输新型智库联盟、辽宁省高校新型智库联盟第一届理事长单位。近年来,研究院累计形成300余篇决策咨询报告,获得相关领导批示230余次,90余份国际组织提案被采纳纳入相关国际决议。此外,研究院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10余项,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修改草案的起草工作,并编制了《中国海洋法治发展报告》等多份研究报告。自2023年起,研究院开始招收海洋法治领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通过交叉学科的培养模式,提升学生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能力,致力于为国家培养和储备创新型、复合型的涉海国际人才。国家海洋治理与发展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法学院。4.港口与航运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于2020年1月正式成立,是以学校为主体,以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上交通工程等交叉学科为依托,协同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和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共建的校级研究机构。中心主要在港口航运灾害监测、绿色港口航道工程、港口海洋生态环境、绿色船舶监测评估和航运安全仿真技术等方面开展研究工作,外聘包括李华军院士在内的多位国内外领域内知名专家成立学术委员会,作为中心的学术指导机构。中心主任由尤再进教授(国家杰青)担任,具体负责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李华军院士作为中心的首席科学家,推动平台建设。中心现有科研人员40余人,其中教授6人,客座/讲座教授4人、双聘科研人员15人,副教授7人,管理岗1人。中心计划招收海上交通安全评价与保障、海上交通环境设计与优化、光电信息工程、轮机自动化与智能化、环境监测与评价技术、船舶危管与污染控制及道路与铁道工程等方向硕士研究生,立足港口与航运安全,秉持绿色生态、政产学研用相结合、开放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通过交叉学科方式,为国家现代海洋产业发展培养和储备高水平新型创新人才。5.工程科学协同创新中心是2023年成立的交叉学科创新平台。中心依托中国科学院力学研究所(以下简称力学所)的学科优势、师资队伍(大连海事大学导师和力学所导师双导师共同培养模式)和科研平台,发挥重大项目牵引和建制化科研的优势,探索深度融合的育人合作模式,在重大科研任务中培养造就科技创新人才。同时,建立教研相长的青年科技人才成长模式,打造高层次的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联盟,形成出成果与出人才并重的科教融合新局面,培养杰出工程科学家和未来工程师。6.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是学校响应国家极地战略重大需求、汇聚优势学科力量于2019年6月成立的跨学院、学科创新平台。研究院依托辽宁省极地安全保障技术与装备重点实验室等重点科研平台,以船舶与海洋工程、机械工程、交通运输工程等学科为支撑,开展极地船舶装备与安全绿色智能、极地应急探测与救助、极地治理体系与环境监测保护等方面技术理论研究。研究院计划在机械工程和船舶工程领域招收专业学位推免生和统考生,与中远海运重工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组成校、企(科研院所)导师组跨学科协同培养国家急需的高层次创新型、复合型人才。极地航行与安全研究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录取的研究生学籍管理、学生管理等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归属单位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7.水路交通控制全国重点实验室经科技部同意获批建设。实验室作为水路交通领域唯一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拟探索建设全国重点实验室体系重组与体系机制改革的新型模式,建成水路交通领域的科技创新高地和国家创新体系的示范基地:一是服务水路交通高质量创新发展,重点研究突破水路交通系统智能控制中的前瞻性、战略性、基础性、综合性等方面的应用基础理论及关键技术;二是服务交通强国、综合立体交通网等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任务的战略需求,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三是服务国家科技体系的改革需求,充分发挥“先行先试”作用,探索全国重点实验室新型组建模式和体制机制创新。实验室将开展船舶及船载装备运行控制、水路交通状态控制以及水路交通安全控制等三个方面的研究,揭示水路交通系统的人机共融智能运行控制机理与事故生成规律,解决水路交通控制的核心装备与系统自主可控等国家重大科技难题。实验室现有固定人员260余人,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俄罗斯外籍院士2人、国家高层次人才11人、省部级人才51人,研究人员中省部级以上人才占38%。实验室共有研究人员近200人,技术支撑人员55人,管理人员10人。依托单位在水路交通控制领域以第一完成单位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3项、技术发明二等奖3项,省部级特等奖2项,一等奖60余项。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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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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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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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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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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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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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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