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艺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经济学科入选教育部“101计划”。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学校占地面积2222亩,校舍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
辽宁大学源起于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沈阳建立的商业专门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专门商科高校。1953年,东北商业专科学校合入东北财经学院。1958年,东北财经学院、沈阳师范学院的部分科系与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辽宁大学,朱德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
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35234人,其中本科生18356人,硕士研究生7783人,博士研究生1004人,留学生368人,成人教育学生7723人。现有教职工2609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713人。有博士生导师271人,硕士生导师974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际经济学会会士1人,国际计量经济学会会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34人次,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2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61人,国家级和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3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15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50人。
学校设有人文艺术学部、历史学部、经济学部、信息学部、纪检监察与法学学部,有教学科研单位50个。有在招本科专业65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JM(法律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统计学、中国史、物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有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法学、工商管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统计学入选辽宁省一流学科建设A类行列。
学校“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兴辽英才’化学基地”入选首批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有4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首批辽宁省劳动教育示范校、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基地、首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4个省级示范性虚拟教研室,52个省级实验教育教学基地。有1个部委级重点实验室, 2个科研平台入选CTTI来源智库,70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研究中心、智库、实验室等科研平台。
学校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设有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等。图书馆总面积达4万平方米,馆藏文献371万册(件),其中古籍线装书14万余册。现有中外文数据库114个,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联合国出版署指定的联合国文件托存图书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珍藏2000余件文物和2万余号生物标本。
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设有联合国地球宪章教育中心,与35个国家的158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精心打造孔子学院品牌,分别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
面向未来,辽宁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不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走出去(走出校园),走进去(走进社会),走上去(走上前沿)”办学理念,持续完善社会现实场景真实问题贯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一体化办学机制,着力打造“蓬勃辽大、卓越辽大、创业辽大、幸福辽大”,为加快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团结奋斗。
一、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
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均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2024年10月中下旬结束,届时接收推免生公示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二、推荐免试
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工作详见《辽宁大学2025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
三、全国统一考试
(一)报考条件
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②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2.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规定执行。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
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②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
2025年学校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专业类别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在规定截止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我校将按照相关日程安排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
1.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及网址
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认真阅读拟选择报考点及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上公告及相关说明。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②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段内及时核对、更正相关错误报名信息;如需到权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的,须及时进行学历认证并确保报名信息填报正确。
③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④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⑤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所受奖惩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⑥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⑦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2.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及提交材料
①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
②考生应积极配合报考点做好网上确认工作,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
(2)网上确认注意事项
①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②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
(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已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材料),需在2024年10月29日前交我校核验,不能按时提交的将影响考生初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
(四)招生考试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初试地点和时间: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初试日期和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
其中,12月21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21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
12月22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2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在复试前由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的《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
(1)学校将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以少数民族考生身份报考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材料)。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书、材料)的,学校可取消其复试资格。
(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具体见本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 、图书情报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内容具体见本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五、录取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 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
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教育收费公示。
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
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
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资助比例约为40%,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
七、其他事项
1.因招生专业结构性限制,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2025年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由军队相关部门制定有关办法,申请人或考生应事先阅读了解有关要求,按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3.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培养单位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
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
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
邮政编码:110036
附件二:辽宁大学2025年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
(点击https://grs.lnu.edu.cn/info/12169/71691.htm查看)
附件三: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
附件四:辽宁大学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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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商学院 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为切实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参照《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制定本细则并组织实施。一、 进入复试基本要求1.计划招生数及复试分数线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计划招生数及由《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区)所确定的一志愿合格考生数量,划定本专业复试分数线。工商管理[125100]计划招生211人,一志愿合格考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为151分,等额复试。2.复试名单见附件1二、复试方式与内容(一)复试方式1.一志愿考生工商管理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依托“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应急系统。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等内容;同等学力加试为网络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2.调剂考生工商管理专业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依托“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https://bm.chsi.com.cn/ycms/stu/)同时以“腾讯会议”作为应急系统。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要求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核。复试考核内容涵盖《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中已公布的笔试、面试和实践操作等内容;同等学力加试为网络远程笔试,其他考核项目一般为网络远程面试。(二)复试考核项目1.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满分为20分,占复试成绩的20%。考生成绩未达12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2.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考察考生基础和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工商管理[125100]专业考生的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70分,占复试成绩的70%。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4.同等学力加试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为准)报考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两门考试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两门考试成绩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请参见《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附件三。5.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学校在复试中对审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125400]、图书情报等专业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分,占复试成绩的10%。考生成绩未达6分者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三、资格审查与心理测试(一)资格审查复试考生可于3月25日后登录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lnu.yzsystem.com首次登录前考生须完成系统注册,其中考生姓名、考生编号、证件号码须与本人《准考证》信息一致),按操作提示完成材料提交并配合学校完成审核。 参加复试的全部一志愿考生应在3月26日前完成材料提交(第1至3项材料,第4项材料为非必传材料),调剂考生在复试考核开始前24小时完成材料提交与审核。提交材料要求详见《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由学校心理咨询中心负责,采用网络远程复试专业的一志愿考生请于3月26日15时前登录系统并按操作提示完成心理测试;调剂考生心理测试时间请见辽宁大学商学院网站后续通知。四、复试安排(一)复试准备考生需提前以“双机位”形式准备应试场所,确保应试场所独立、可封闭、无干扰,并配合学校完成网络环境测试确保满足复试需要。此外,严禁考生在(考研辅导)培训机构内或由其(参与)提供的场所内进行复试。具体要求参见《辽宁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二)系统测试预计于3月28-3月29日组织复试考生,进行“研招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测试。复试系统测试老师将通知考生系统测试具体安排。(三)复试日程3月29日下午14:00-15:00同等学力加试《管理学》,15:30-16:30同等学力加试《战略管理》。3月30日8:00开始开展第一志愿考生网络远程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复试形式均为网络远程面试,考生面试时长一般不少于25分钟。五、调剂具体参见《辽宁大学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调剂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内容要求一致。六、录取1.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招生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总成绩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30%。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满分为300分的专业,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3×0.7+复试成绩×0.32.录取规则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依次录取,严格按照总成绩计算公式确定考生总成绩,并根据计划招生人数、复试录取办法审核拟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若总成绩相同,则按复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若复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专业课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依然相同,则按复试外语口语听力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3.拟录取类别根据规定,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2025级全部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其他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应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请相关考生于2025年4月15日前将单位和本人签署完毕的定向就业合同提交我单位,逾期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定向就业合同请到《辽宁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下载。4.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天。5.体检考生体检工作在新生开学报到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此外,依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开学报到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七、监督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复试结果进行指导与审查,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辽宁大学商学院MBA办公室电话:024-62202241,024-62202243 电子信箱:mbalnu@163.com 本实施细则由商学院负责解释,如同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存在冲突,按国家、辽宁省、学校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辽宁大学商学院 二○二五年三月 附件:商学院进入工商管理硕士(MBA)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名单.pdf辽宁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docx2025-06-12 17:3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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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辽宁大学是一所具备文、史、哲、经、管、法、理、工、医、艺等学科门类的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系列“101计划”。学校现有三个校区,即沈阳崇山校区、沈阳蒲河校区和辽阳武圣校区。学校占地面积2222亩,校舍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辽宁大学源起于1948年11月东北人民政府在沈阳建立的商业专门学校,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所专门商科高校。1953年,东北商业专科学校合入东北财经学院。1958年,东北财经学院、沈阳师范学院的部分科系与沈阳俄文专科学校合并,组建成辽宁大学,朱德同志亲笔题写了校名。学校现有各类在校学生35481人,其中本科生19317人,硕士研究生7710人,博士研究生1068人,留学生189人,成人教育学生7197人。现有教职工2655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1762人。有博士生导师271人,硕士生导师1071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际经济学会会士1人,国际计量经济学会会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44人次,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11人次,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2人,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入选者74人,国家级和省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4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团队15个,国家级和省级教学名师50人。学校设有人文学部、历史学部、经济学部、信息学部、纪检监察与法学学部、新闻传播学部,有教学科研单位50个。有在招本科专业66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1个,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6个;有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MBA(工商管理硕士)、MPA(公共管理硕士)、JM(法律硕士)等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31个;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工商管理学、中国语言文学、哲学、法学、化学、统计学、中国史、物理学、环境科学与工程、马克思主义理论和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3个;有法律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点;有应用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语言文学、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世界经济、国民经济学和金融学是国家重点学科,应用经济学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名单,应用经济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工商管理学、理论经济学、统计学、环境科学与工程7个一级学科入选辽宁省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学科。学校“经济学拔尖学生培养基地”入选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马克思主义学院入选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兴辽英才’化学基地”入选首批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有国家经济学基础人才培养基地、国家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高校辅导员培训与研修基地。有4个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1个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一带一路”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1个中国统一战线理论研究会基层统战工作理论辽宁研究基地。学校是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建设单位、首批辽宁省劳动教育示范校、省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基地、省级学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基地、首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有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国家级和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4个省级示范性虚拟教研室,58个省级实验教育教学基地。有1个部委级重点实验室,70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研究中心、智库、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学校公共服务体系较为完善,设有图书馆、校史馆、档案馆、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等。图书馆总面积达4万平方米,馆藏文献374万册(件),其中古籍线装书14万余册。现有中外文数据库120个,是国务院批准的“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联合国出版署指定的联合国文件托存图书馆、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历史博物馆、自然博物馆珍藏2000余件文物和2万余号生物标本。学校积极推进国际化办学,建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2个,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4个,设有联合国地球宪章教育中心,与37个国家的166所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精心打造孔子学院品牌,分别与俄罗斯伊尔库茨克国立大学、塞内加尔达喀尔大学共建孔子学院。面向未来,辽宁大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始终不忘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走出去(走出校园),走进去(走进社会),走上去(走上前沿)”办学理念,持续完善社会现实场景真实问题贯通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一体化办学机制,着力打造“蓬勃辽大、卓越辽大、创业辽大、幸福辽大”,为加快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具有鲜明区域特色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而团结奋斗。一、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社会需求和办学条件,确定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招生人数。《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确定。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和推荐免试。《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拟招生人数均包含接收推免生人数。推免生接收工作预计在2025年10月中下旬结束,届时接收推免生公示信息可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均有招生计划用于招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二、推荐免试根据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工作详见《辽宁大学202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三、全国统一考试(一)报考条件1.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②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③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④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2.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以下规定执行:(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1.中的各项要求。②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①符合1.中第(1)、(2)、(3)各项的要求。②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3.报考非全日制研究生2026年学校应用伦理、税务、数字经济、法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等专业类别继续招收在职人员报考定向就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详情见《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二)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网络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负责。1.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及网址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的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相关工作安排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①考生进行网上报名时需认真阅读拟选择报考点及其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网上公告及相关说明。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②报名期间“研招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报时间段内及时核对、更正相关错误报名信息;如需到权威机构进行学历认证的,须及时进行学历认证并确保报名信息填报正确。③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对申请免初试的考生,经有关部门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后,我校将按照相关日程安排进行复审并组织复试,通过资格审核并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④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满足《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并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将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政策。⑤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免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⑥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⑦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所受奖惩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⑧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学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⑨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2.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三)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考生报名前需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查无信息的,须与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原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进行学历(学籍)认证;已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材料),需在2025年10月28日前交我校核验,不能按时提交的将影响考生初试,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结束后,学校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全面审查,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历(学籍)信息无疑问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否则可不准予考试。(四)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1.初试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其中,12月20日上午8:30-11:30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14:00-17:00 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8:30-11:30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下午14:00开始 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2.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考生初试成绩要求)、成绩使用办法、工作程序、组织管理、咨询渠道等在复试前由学校按照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调剂工作办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和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复试具体形式以当年发布的《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为准。(1)学校将在复试前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对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书、材料)。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无法在教育部指定网站查询且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认证报告(书、材料)的,学校可取消其复试资格。(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同于初试科目)。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具体见本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代码为125400] 、图书情报和审计等专业学位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校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5)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复试考核内容具体见本章程附件三《辽宁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复试及同等学力加试考试内容说明》。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其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在复试的同时学校组织进行此项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校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五、录取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管理和实施办法,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录取类别只能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体检工作由学校在新生入学时组织进行。体检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六、学费及奖、助学金制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依据备案标准执行,具体参见学校计划财务处网站教育收费公示。学校对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研究生)实行奖、助学金制度: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额度为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0000元。学校根据国家下达奖励计划,按照评选规则进行评定。2.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额度为每生每年6000元,在校的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3.学业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和二等两个等级,一等奖学金每生每年10000元,奖励比例8%;二等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比例40%,在校的学制内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可申请参评学业奖学金。七、其他事项1.因招生专业结构性限制,根据教育部相关要求学校2026年所有招生专业均不招收单独考试考生。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的由军队相关部门制定有关办法,申请人或考生应事先阅读了解有关要求,按规定填报报考信息。3.申请人或考生应及时关注研究生院及培养单位发布、发送的相关文件、通知,因申请人或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承担。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大学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未尽事宜按《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上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5.本章程如有与教育部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将对章程做出相应调整。八、招生信息、咨询、联系方式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学校的招生信息均进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复试内容说明、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名单等均可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4-62202349 传真:024-62202715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66号博远楼108室邮政编码:110036辽宁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30日2025-10-15 16: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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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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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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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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