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招生章程
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简称MBA),是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一种专业学位,毕业后授予工商管理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于1993年批准大连理工大学招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MBA)。
一、项目概况
1980年,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与大连工学院管理工程系(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前身)同期成立,两块牌子,同一实体。由此打开了中国现代管理教育的大门。
经济管理学院拥有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工作形成鲜明特色,教学科研成果稳居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两个学科同时获得A-级评价,是国内拥有两个A级管理学科的6所商学院之一;在第五轮学科评估中,两个学科均获得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在2018年的专业学位评估中,工商管理硕士项目获得A档评价,居国内工商管理学科前列。
学院拥有一支院士领衔、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级哲学社科领军人才、杰青、优青等名师荟萃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兼具突出的科研水平与丰富的企业实践经验,为各类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培养了一大批掌握现代管理知识的专业人才,涌现出了一大批管理教育名家、管理学科专业奠基人以及业界精英。
自2015年以来,学院陆续通过国际精英商学院协会(AACSB)认证、欧洲质量发展认证体系(EQUIS)认证、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协会(AMBA)认证,成为全球第106所通过国际三大商学院权威认证的学院。同时,学院还通过了中国高质量MBA教育(CAMEA)认证,成为国内第七所实现国际国内顶级商学院认证大满贯的学院。
学院MBA教育始于1984年,一直被誉为“中国现代管理教育的开拓者、中国MBA教育的发源地、中国管理案例教学先锋”。四十余年现代管理教育的深厚积淀让学院MBA/EMBA教育日臻成熟和完善,致力于为企业家、创业者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一个国际先进管理理论与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并重的教育与培训平台。
学院MBA/EMBA项目以案例教学为突出特色,致力于案例教学的本土化实践与探索、覆盖学习全过程,形成了一整套适应中国国情的特色案例教学体系。近年来,又创新性构建了产教融合全方位育人体系,由学校与行业领军企业共同开发产教融合课程,在产教融合实践基地现场教学,学校教授与行业专家联袂授课,解决企业实际问题的同时完成专业知识的传授与应用,广受学生好评。
学院努力推进人才培养国际化,面向MBA/EMBA学生开设了赴美国、日本、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多个国家的交换留学项目,深受学生欢迎。
经济管理学院将始终秉承“笃行厚学”的理念,以“扎根实践培养卓越管理人才、凝练商学新知、推动社会进步”为使命,努力建设成扎根中国的世界一流商学院,并为中国的经济管理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培养
(一)培养目标
作为一个开拓者,学院一直注重MBA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致力于为学生提供拓展全球化视野和重构本土化思维的情境管理教育,以提高创新管理能力为核心,通过案例教学、情境模拟、分析与决策能力训练、实战演练、国际交流等环节,以及大工独具特色的产教融合实践培养体系,培养学生具有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洞察与应变能力;沟通与团队合作能力;跨文化交流能力和创新能力,成为具有广阔视野、敏锐洞察力和创新管理能力的复合型高层次管理人才。2025年学院MBA项目将全面升级,进一步强化科创赋能,立足国家战略需求,打造行业特色方向,面向特定领域(如数智化转型、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期货与风险管理等),培养行业精英人才。
作为国内首批获得EMBA专业学位授予权的院校,学院EMBA项目以“培养富有民族情怀、时代精神、社会责任和创新思维的变革型商界领袖”为己任,致力于帮助学生整合经济管理知识、培养全球视野,提升战略决策能力、突破传统思维束缚,提供终身学习平台和高质量的校友交流平台。
为积极响应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需要,促进科创赋能商科人才培养,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特制定新质生产力MBA培养计划,暨“SMART战略”,旨在面向实体经济深入实施“数智+经管”战略,依托理工科大学优势,培养具备专业能力、时代商业精神和创新思维的管理人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学习方式、研究方向及划线录取方式
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研究方向:
01(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
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在职);
03(非全日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在职)。
划线录取方式:
(主校区)MBA-EMBA教育中心125100工商管理专业01方向与02方向一起划线进入复试、03方向单独划线进入复试;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按各研究方向分别排序录取。
(三)学习年限
基本学制为3年,在校修业年限为4年,超过修业年限的硕士研究生须办理退宿等离校手续离校;申请学位最长年限为5年(含休学时间);在校学习最短时间为2年(含提前答辩)。
(四)学费、奖励金与学费贷款
1、学费
学费按照财务处发布的研究生教育收费标准执行,详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
2、奖励金
经济管理学院设置了多种形式的奖励金以鼓励在培养过程各环节表现优秀的学生,奖励金覆盖面约二百人次/年。
(1)校内三大实践课程奖励金(最高1万元/团队);
(2)“树人计划”专项奖学金(5000元/人)。
3、学费贷款
可申请浦发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学费分期业务。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入学之日,下同)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3)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专项的规定,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四、报名方式与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及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详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注意:仅网上报名,而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
考生报名后请于10月28日前将《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以考生报名号命名发送至mba@dlut.edu.cn。
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准考证打印
在“研招网”规定时间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详细考试时间请见《准考证》。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科目名称及代码:外国语、199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考试可选语种:204英语(二)、203日语、202俄语。外国语考试满分1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满分200分。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三)复试
复试时间约为2025年3月下旬。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
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八、体检
在考生拟录取后,由学校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
九、录取
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已通过“MBA优选计划”面试考核且初试分数达到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学科门类复试基本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的考生,以及未参加或未通过“MBA优选计划”面试考核且初试分数达到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考生报考对应研究方向复试分数线(含总分、单科分数)的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分研究方向排序录取。
2、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申请其他院校的调剂。
十、其它说明
1、原则上我校2025年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于2024年12月20日17:00前将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附件2)扫描件(文件名请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mba@dlut.edu.cn。
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复试、报到等工作均统一安排在大连理工大学。
4、其他未尽事宜请见《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一、联系方式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
咨询电话:0411-84707704,84707708(MBA)
0411-84706566(EMBA)
电子信箱:mba@dlut.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市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西北门经济管理学院C20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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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MBA)复试录取办法根据《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精神和要求,特制定本单位复试录取方案。一、复试本学院2025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参加复试考生需满足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通过复试资格审查。(一)复试范围:实行差额复试,复试专业分数线、拟招生计划见下表,复试名单见附件1。普通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复试 比例划线和录取方式125100工商管理01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30总分151/外语35/综合701.2125100工商管理专业01方向与02方向一起划线进入复试、03方向单独划线进入复试;区分全日制、非全日制,按各研究方向分别排序录取。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在职)33603非全日制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在职)110 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125100工商管理02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1二等功免初试专项计划:专项计划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复试分数线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125100工商管理01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1总分136,单科不做要求 若后续学校增加招生计划,将依据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二)复试资格审查及既往材料要求:对考生复试资格进行网络线上审查,考生须在3月25日12:00前通过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系统中的复试材料上传模块(系统网址: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上传下列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身份证(正反面)。其中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2.学历学位证书;3.《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3);4.《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见附件4)。以上每个材料以“材料序号+考生姓名+准考证号+材料名称”进行命名。所有材料存至一个压缩包,以“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复试专业”进行命名,并上传系统。复试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三)复试内容及分数:第一阶段: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按要求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扫描件或照片。2.心理素质测试考生须通过指定平台在3月24日8:00-25日17:00完成心理素质测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心理素质测试者不予进行其他环节复试。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具体操作请见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及要求》。3.同等学力加试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两门涵盖报考学科本科阶段主干课程的考试(笔试),每门考试满分为100分,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任何一门课不及格(不足60分)则不能被录取,不再进入复试程序。科目一:营销管理。参考书目《营销管理》,董大海、李弘、金玉芳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024年。科目二:战略管理。参考书目《战略管理》(第2版),魏江、邬爱其等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2024年。第二阶段:1.外语能力测试外语能力测试由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重点考查考生对外语基本知识的掌握,以及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考生使用初试外语语种进行测试,复试小组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外语能力测试时间不少于3分钟。俄语考生外语测试单独组织,具体办法另行通知。2.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包含面试和政治理论笔试两部分。(1)面试:首先由考生进行个人汇报(3分钟以内,脱稿口头陈述)。主要汇报考生工作经历及学习情况。然后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汇报情况进行提问(考生汇报过程中,专家可以打断提问),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根据考生既往和表现情况给出得分。(2)政治理论笔试:时间45分钟,闭卷考试。参考范围: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②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3.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考核形式为面试。由复试专家提出问题,考生进行口头作答,复试专家会根据考生的回答进行追问或深入讨论。复试专家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得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面试部分)与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合计时间不少于17分钟。(四)复试日程安排:复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2。考生须在3月27日9:00-10:00,登录抽号系统(系统网址:https://www.yjszsms.com/school/10141)进行抽号(详见附件6),根据抽取号码顺序,按照复试专业规定时间依次进行面试。注意:此平台仅用于抽取面试序号使用,面试为线下在校进行。 (五)特殊加分政策: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初试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初试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申请初试加分的考生请于3月25日前登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服务系统”(https://yjszs.dlut.edu.cn/zsbm/logon#),在“初试成绩加分申请”模块上传符合加分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件)扫描件。 (六)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外语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复试考核成绩为300分,其中外语能力测试2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80分(其中政治理论笔试30分,面试考核5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200分。凡复试考核成绩低于180分、或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48分、或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低于18分、或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成绩低于120分、或外语能力测试缺考的考生、或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二、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专业内研究方向调整考生要满足《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调整招生计划、调整办法、规则流程等将于调整前另行发布。三、调剂调剂考生要满足《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具体调剂招生计划、调剂办法、规则流程等将于调剂前发布。四、体检体检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五、录取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2.严格依据考生总成绩在本专业各研究方向的排名(排名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据初试总成绩确定排名)、招生计划、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审批。3.原则上我校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本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4.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5.2025年拟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六、信息公开与监督将在我学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专业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通知、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相关信息。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监督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7977联系邮箱:wangjh@dlut.edu.cn联系地址:经济管理学院C302室七、其他1.依据《招生管理规定》,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及身心健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3.考生本人须签写《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实守信。4.在复试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5.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大连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八、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411)84707704,84707708联系邮箱:mba@dlut.edu.cn联系地址: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C208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教育中心2025年3月21日 附件【附件1:工商管理硕士(MBA)复试公示名单.xlsx】附件【附件2:考生复试日程表(MBA).docx】附件【附件3:诚信复试承诺书.docx】附件【附件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docx】附件【附件5: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心理测试操作流程.doc】附件【附件6:抽号系统操作指南.docx】2025-06-12 17: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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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一、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于网上报名截止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附上相关材料的证明。经审查同意后,方予准考,同等学力的人员包括:①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或2年以上,修完对应本科学位主干课11门以上并成绩合格(须由具有对应本科学位培养资质的培养单位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并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一篇以上学术论文。(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6、报考临床医学的考生,须满足前文第1、2、3、4点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报考条件。“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1002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仅接受本科专业为医学门类考生报考。“临床医学(招生专业代码105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我校仅接收符合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普通全日制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考生入学时须获得“医学学士”学位。其中,(1)105101内科学、105104神经病学、105108重症医学、105111外科学、105113骨科学、105115妇产科学、105117耳鼻咽喉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的考生报考;(2)105116眼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3)105124超声医学、105123放射影像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放射医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4)105102儿科学、105112儿外科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儿科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5)105118麻醉学仅接收全日制本科专业为“临床医学”(五年及以上学制)、麻醉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接受已经获得临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报考、不接受“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报考。7、报名参加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045101教育管理等四个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其他要求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教育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8、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满足前文第1、2、3点要求外,还须满足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为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具体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单独考试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专项的规定,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有关专项的规定,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主页《大连理工大学202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二、招生计划1、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专业目录模块公布各专业(研究方向)统考拟招生人数。各专业统考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我校招生计划数、实际接收推免生情况、统考考生报考情况等调整。2、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生专业及拟招生人数请见相关招生章程。三、报名方式与时间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请详见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相关通知和公告。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申报。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报考资格审核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四、资格审核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相关证明材料,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3、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考试(一)初试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初试地点由报名点统一安排。初试自命题科目考试大纲请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二)复试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研究生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同等学力考生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分数线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复试资格。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在复试的同时采取“函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及综合文化素质进行考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我校提交《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与综合文化素质考核表》(附件1)。对于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七、体检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等规定执行。八、录取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九、学制及招生专业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网址十、学费及奖助政策1、各专业学费请见大连理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的《大连理工大学教育收费公示》以及《关于新增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的说明》。2、我校统筹政府投入、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和社会捐助等资金,建立健全硕士研究生奖励资助体系,提高硕士生待遇水平。具体奖助学金政策按照《大连理工大学学生综合奖励办法》、《大连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上述规定的具体执行细则参见当年的相关文件。招生过程中,如果相关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参照执行。十一、其他说明1、原则上我校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民专项)招收非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不含125100工商管理、125200公共管理、125601工程管理、045101教育管理,上述专业考生在职证明提交方式见相关招生章程规定)须于2025年12月19日17:00前将经本人工作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iangwenzhuang@dlut.edu.cn。非全日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原则上不为非全日制定向研究生提供住宿。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一次性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材料调入我校,否则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2、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须在2025年10月24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已被拟录取,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其他考生,须在2026年4月17日前填写《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经院系审批同意后,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注:(1)《硕士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2)保留入学资格的应届考生,须于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3)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所有学制、奖助学金、答辩标准等政策以入学报到当年规定为准执行。4、招生过程中,如果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十二、联系方式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06395联系邮箱:miaoqing@dlut.edu.cnjiangwenzhuang@dlut.edu.cn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教育大楼610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4大连理工大学研究生院2025年9月2025-10-15 14:5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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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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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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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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