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考试招生育人”的理念,坚持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实事求是原则。
(二)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突出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学术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三)复试录取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一)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领导、组织和监督,组织制定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处理复试录取中的重要问题,巡视各学院、学科复试情况,协调全校的复试录取工作。
(二)成立黑龙江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小组,由学校纪委办公室对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实施,负责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保障复试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行。
(四)各招生学院成立由5到7人组成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主管院长担任副组长,相关招生学科(类别)负责人、导师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是:
1.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招考委的规定要求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结合学院情况分别制定“一志愿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经审核后,于复试工作开展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执行。复试录取办法中应当明确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和其他学术要求,以及一志愿(调剂)复试、录取等各环节具体规定,特别要明确破格复试条件和程序。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2.组织开展“龙江工程师学院”计划培养的招生学院,在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时,应包含该计划复试考核及选拔条件,通过复试同时确定参加该计划的研究生名单,并按照公示要求予以公示。
3.遴选复试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建立复试评委库(成员原则上应为研究生指导教师)。对进入复试评委库的所有人员进行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评判标准。明晰招生导师在复试工作中的权利、责任和纪律要求。
4.根据各学科(类别)特点组建复试工作小组,明确学院对复试方式、考核形式、时间等要求,做好工作布置,并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公布。
5.审核各学科(类别)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记录、录音录像材料和复试结果,并签署意见。
6.负责对考生复试结果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五)学院复试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1.针对复试方式、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试题数量充足,同一考题不被重复使用,确保复试考核科学、规范、安全。
2.复试试题管理工作要参照初试自命题有关工作要求执行。
3.对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和演练,确保满足复试要求。
4.认真开展复试工作,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并保存3年。
5.一般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六)学院复试工作小组成员要求:
1.成员由复试委员库中随机抽取,每组不少于5名专家,配备1名秘书,秘书应为在职教师。
2.复试工作小组成员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报考本专业,执行回避制度。
3.复试工作小组成员须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问答情况记录任何人不得改动。复试过程中禁止单独与考生及其亲属联系。
4.严禁考核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复试现场、中途离场或开展其他与复试无关的工作。
三、复试工作
(一)复试基本条件
1.2025年我校各招生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按相应学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标准执行[不含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社会工作(0352)、软件工程(085405)、电气工程(085801)]。
2.报考我校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社会工作(0352)、软件工程(085405)、电气工程(085801)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由招生学院在其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含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单项成绩(任一考试科目单科成绩或初试总分)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分数要求线下10分以内(含10分)。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不能同时低于国家线。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5.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和会计硕士(125300)应加试思想政治理论,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复试范围
1.一志愿上线充足的专业,原则上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不低于120%。
2.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与招生学院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否则视为放弃加分政策。经认定符合加分政策的,按《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行,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3.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125100)]须加试2门其报考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每科加试科目满分为100分。单科加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分。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各学院负责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考生需准备的资格审查材料:
1.考生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证;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自考生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提供网络教育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
3.往届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本人手持身份证的照片(仅线上复试调剂考生提供)。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6.初试准考证(线下复试考生提供,入校使用)。7.招生学院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复试安排
1.复试时间
1)各学院复试时间在学校规定时间范围内可自行安排,但应及时通过学院网站第一时间向考生公布。未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办法一律无效。
2)我校2025年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于4月7日结束。
2.复试形式
1)各学院要根据学科(类别)特点和要求,在确保公平和可操作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可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等,原则上同一学院同一专业应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具体复试要求由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2)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选用腾讯会议,备用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统一选用钉钉会议。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提高防防作弊水平,提前研究防范通过AI技术手段作弊的有效措施。
3.复试内容与分数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三部分。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量化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专业素养和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查考生专业基础、逻辑思维能力、专业应用能力。学术学位硕士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专业学位硕士注重对考生专业理论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3)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5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创新精神及创新能力;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在求学或工作阶段的学术成果、科研经历、学科创新竞赛等参与完成情况,包含但不仅限于考生的事业心、责任感、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考核等。
各分项分值由学院依据学科(类别)特色、专业(领域)需求自行制定,合计满分100分,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复试分值低于60分为不合格,具体内容由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予以明确。
报考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考生:复试总成绩=复试成绩×9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10%。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基本要求
1.招生学院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以下简称“调剂系统”)进行,严禁通过其他渠道接受调剂考生。
2.开展调剂的招生学院应当按教育部有关政策以及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科学、规范制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含调剂工作办法),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本单位网站公布。
3.招生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应明确接受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含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初试科目、初试成绩要求等,其中初试成绩含加分)、工作程序、复试办法(含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咨询渠道等信息,报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其中涉及考生第一志愿专业范围等学术要求的,须先经本单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同意,确保科学性。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4. 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学院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5. 第一志愿报考以下专业(或专项计划)应遵循相关调剂要求:
1)报考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同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工学照顾专业之间,按本类照顾专业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
2)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上述类别是否允许相互调剂及范围,由相关招生学院在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中应予以明确。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符合“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可申请调剂到该专项计划,其初试成绩须符合相关招生单位确定的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对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和普通计划之间的调剂,招生单位须严格按照调剂程序和要求组织,不得直接改变考生志愿、调整计划类型进行复试录取。
(二)接收调剂程序
1. 学校将根据各招生学院复试录取情况,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招生学院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招生计划余额信息。严禁招生单位或招生学院任何工作人员和学生未经单位授权擅自发布调剂信息。
2. 学校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自主设定调剂系统持续时间、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等,并在时间安排上为考生提供合理便利。其中,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 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解除锁定,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3.调剂系统开通后,调剂考生登录“调剂系统”填写、提交调剂申请。我校将向符合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建议考生在收到复试通知后4小时内及时进行确认(确认总时间设置不低于8 小时)。考生接受复试通知后必须按时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合格考生将收到我校通过调剂系统发送的待录取通知,建议考生在收到待录取通知后4小时内及时进行确认(确认总时间设置不低于8 小时)。
4.待录取通知一经考生确认,不再更改。
5.由于各专业剩余计划和申请调剂考生人数不同,按需要可进行一轮或多轮复试。
五、复试及调剂工作注意事项
(一)采取网络远程复试的学院,要科学设计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流程,提前组织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预判,制定本单位网络远程复试应急预案,做好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准备,并做好备用网络及复试平台紧急使用准备,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二)相关学院应在复试前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流程指导,向考生详细介绍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的使用办法、复试具体流程和相关要求等。网络远程复试开始前,应安排工作人员对网络远程复试设备进行录音录像测试,确保网络远程复试全程记录无误。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
(三)学院在复试前要进行实人认证和资格审查。对考生提交的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及认证报告(或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通过采取“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复试考生身份审核,严防“替考”;组织签订并收取《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考生提交材料真实有效、复试全程恪守诚信,对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四)学院应加强对网络远程复试过程监管,通过运用“双机位”、“防缩屏”等技术手段防范考生作弊。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应通过现场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严格执行“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导师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五)复试期间各学院应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咨询电话应保持畅通,安排人员及时接听电话,及时为考生答疑解惑。
(六)破格复试:对一志愿报考我校招生专业,初试公共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等考试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单科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简称破格复试)。破格复试办法和程序要纳入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一并提前对外公布。破格复试优先考虑基础学科、艰苦专业及国家急需但生源相对不足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一般不再进行破格复试。
(七)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根据选拔需要,复试阶段可综合运用笔试、面试、实验、实践操作等方式。
六、录取总成绩计算
考生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总成绩按7:3比例加权计算,分数计算保留四位小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如录取总成绩分数相同,以初试成绩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总分由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初试满分×100×70%+复试总成绩×30%
七、复试及调剂工作时间安排
(一)3月24日至3月31日,进行一志愿复试工作,组织成绩公示,根据复试成绩发布拟录取通知。
(二)4月1日至4月7日,进行研究生调剂准备工作(国家预计于3 月28日开通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
(三)4月8日至4月20日,根据招生余量上报调剂信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启动我校调剂工作,进行各轮次调剂及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成绩发布拟录取通知。
以上所列时间为预计时间,具体时间以各学院及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为准。
3月28日开通调剂意向采集服务系统,4月8日开通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各招生单位应于4月28日前(含)完成所有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指导下在本单位完成公示,于5月20日前通过“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报送录取数据。
八、纪律要求
(一)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保密纪律,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徇私舞弊行为,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其他
(一)各学院须提前在各单位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复试考生名单、调剂通知及拟接收调剂生的数量。本着“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积极推进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二)拟复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须在网上进行公示,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应进行说明。
(三)各学院要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确保应考尽考。
(四)研究生学院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公示期间,招生单位应将拟录取名单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将审核意见及时反馈招生单位。公示结束后,招生单位应按要求将录取名单报“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最终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招生单位上报平台的信息为准。
(五)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政策执行。如有与国家政策文件不一致,以国家政策文件为准。
(六)本办法由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
办公地点:科技大厦高层1005房间
联系电话:0451-88036418
联系邮箱:hkdyzb@usth.edu.cn
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招生单位在公示有关信息时,应畅通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
附件:
1.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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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202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一、培养目标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以推荐免试资格报名我校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2.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三、报名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行完成网上校验,避免临近报名出现问题。7.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除上述加分项目外,无其他加分情况。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8.报考有关专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并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1)“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2)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9.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1.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请考生随时关注黑龙江省龙江信息港及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的最新消息。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5.网上确认程序:(1)考生网上确认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其他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考试须知。四、初试(一)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12月21日。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无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自命题,且我考点不提供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等特殊要求考位。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和工商管理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由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考核,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三)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五、复试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等,其中面试是必要环节。我校对复试考核总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在此基础上,各招生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请登录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我单位复试录取办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考试大纲。六、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七、学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金融硕士2年)。八、招生计划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数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我校2026年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2人。各学科、类别预计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九、学费标准(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二)全日制会计硕士(125300)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三)非全日制会计硕士(125300)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非全日制工商管理硕士(125100)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非全日制电气工程(085801)、控制工程(085406)、电子信息-人工智能(085400)硕士学费标准为10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非全日制社会工作(035200)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四)其余全日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全日制金融硕士按2年收取)。十、奖、助学金政策学校设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贷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三)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四)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注:奖助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十一、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专项招生黑龙江工程师学院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举办,依托哈尔滨工程大学,协同省内省属部属高校,黑龙江省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并同时成立高端智能装备产教融合育人联盟,我校为联盟成员单位。通过“学院+联盟”产教融合组织管理形式,汇聚政校企优质科教、产教资源,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培养,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贯通工程类专业学位硕士培养与工程师职称资格评审通道执业资格。实现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预计招生人数详见黑龙江工程师学院(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专业目录。十二、其他(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认真开展考核工作,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二)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三)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我校一般为录取当年9月1日入学)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我校将全面开展录取检查工作,对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获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文件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如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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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学校概况黑龙江科技大学地处美丽的冰城夏都哈尔滨市的松花江畔,经过77年的建设发展已成为一所理、工、管、文、经、法等学科协调发展,以工为主、以矿业为学科专业特色的多科性大学,为区域经济社会和我国煤炭工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被誉为“煤炭工业的脊梁”“煤矿工程师的摇篮”。学校是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是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建设高校,是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高校,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学校坚持“以生为本、为生尽责”理念,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与人才成长规律,着力培养“思想道德素质高,应用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学校现有在校生24191人,其中本科生22542人,博士、硕士研究生1649人。学校坚持“以师为尊、为师服务”理念,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现有教职工1769人,近年来涌现出以“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级教学名师”和省级“教学团队”“教育科研团队”等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人才与优秀团队,以及大批“双师双能型”教师。学校建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与影响控制”博士特需人才培养项目,可授予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拥有安全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具有硕士研究生推免权,有11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拥有9个省级领军人才梯队。学校积极鼓励和支持研究生参加创新实践竞赛,近年来,评选资助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200余项,各级各类获奖600余人次。2023年研究生以国字头竞赛为引导,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国家级比赛中获得国家级一等奖1项,二等奖17项,三等奖23项,我校在第二届中国研究生“双碳”创新与创意大赛中获得优秀组织奖。“十四五”以来,学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2项、省部级项目79项。现有煤矿深部开采地压控制与瓦斯治理实验室等6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1个省(部)级工程中心、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1个省级智库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石墨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省级协同创新中心。服务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瓦斯等烃气输运管网安全基础研究”中心实验室是国内外较早进行水合物技术预防瓦斯灾害和瓦斯固化储运的研究平台。学校坚持加强对外交流合作。积极推进跨文化学习互动,拓宽国际合作领域,与俄罗斯、加拿大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余年,与33个国外高校建立校际合作伙伴关系。学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20余项国家级荣誉和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文明单位标兵”“师德建设十佳单位”等80余项省级荣誉。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四个服务”目标方向,坚持内涵发展,深化综合改革,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奋力谱写新时代学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成矿业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而努力奋斗。欢迎报考黑龙江科技大学!一、培养目标黑龙江科技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思想道德素质高,科学基础理论扎实,具有系统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实践能力、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研究型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3.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以推荐免试资格报名我校的考生,按下列规定执行:1.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2.已被我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3.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报名。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者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建议考生在报名前先行完成网上校验,避免临近报名出现问题。7.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确认的信息为准。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1.时间安排: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间按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要求确定,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提前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5.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程序:(1)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具体地点、时间安排、确认流程、所需材料等信息。(2)考生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应当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必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时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其他选择我校为报考点的考生,考试前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考试须知。四、初试(一)初试时间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我校各招生学科、类别无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自命题,且我考点不提供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等特殊要求考位。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初试科目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100分。(三)初试方式初试方式均为闭卷笔试。五、复试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一)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前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二)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招生考试大纲。(三)会计和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六、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七、学制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金融硕士2年)。八、招生计划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其中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2人。各学科、类别预计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九、学费标准我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8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金融硕士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9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2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会计、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7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金融硕士按实际学习年限收取);会计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20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学费标准为14000元/生/年,按3年收取。十、奖、助学金政策学校设有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及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等奖助贷体系,以资助鼓励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一)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研究生。(二)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所有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鼓励支持表现良好的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每学年评审一次。(三)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由学校出资设立,奖励范围包括:优秀学位论文单项奖等,具体奖励标准及评审要求见学校文件。(四)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全日制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所有纳入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档案未调转到学校或档案主要材料不全的除外)均享受国家助学金。(五)研究生“三助”岗位学校设有“三助”(助管、助研、助教)岗位,根据工作量不同给予相应标准的津贴。(注:奖助政策以学校文件为准。)十一、黑龙江工程师学院专项招生黑龙江工程师学院由黑龙江省教育厅举办,依托哈尔滨工程大学,协同省内省属部属高校,黑龙江省重点装备制造业企业共同参与建设,并同时成立高端智能装备产教融合育人联盟,我校为联盟成员单位。通过“学院+联盟”产教融合组织管理形式,汇聚政校企优质科教、产教资源,实行学校、企业“双导师”制培养,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有机融合,贯通工程硕士培养与工程师职称资格评审通道执业资格。实现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预计招生人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十二、其他(一)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应招收定向就业人员;毕业时,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复试时)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任何责任。(三)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以及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四)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按时报到。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当事先凭有效证明向学校请假。事假一般不超过2周,病假一般不超过1个月。未请假、请假未批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政策执行。如有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以国家最新的政策和学校最新的规定为准。十三、联系方式黑龙江科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招生咨询电话:黑龙江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欢迎访问黑龙江科技大学研究生学院招生单位:黑龙江科技大学单位代码:10219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编:150022联系电话:0451-88036418网址:http://gs.usth.edu.cn/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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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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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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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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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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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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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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