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四川省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稳妥做好我校2025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考生”的原则。增强服务意识,设置合理复试流程,做好考生服务工作,保障考生合法权益。
(二)坚持“安全性、公平性、科学性”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加强复试工作组织,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坚决维护复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升选拔质量为核心,在对考生全面考察的基础上,加强对思想品德、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同一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采用同一标准进行复试,复试中的面试、笔试、加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加分项等评价均需量化。
二、组织管理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部署、指导、监督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负责对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分歧等问题进行处理。
(二)各二级招生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按照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复试安排,对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按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督查小组开展现场督查,监督各环节工作情况。学术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学术问题进行处理。
三、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
学校统筹考虑办学特色、生源情况、招生计划、学科建设等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划定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一志愿考生复试分数线,并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
(二)复试时间与形式
学校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4月1日,具体时间和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
学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各二级招生单位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复试。
(三)复试准备
1.复试前一周内,二级招生单位登陆“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下载复试考生数据。
2.复试开始前5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将复试安排及招生工作小组、督查小组、复试小组和学术分委员会名单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复试安排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各二级招生单位再从此网站转载。
3.复试开始前3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需自行公布下列信息: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公布的本单位复试安排;各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招生计划;本单位咨询信访投诉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等。
4.复试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二级招生单位应布置完善复试场地公共区域日常卫生安全管理和消毒工作,保持复试场所安全、整洁、安静、卫生。
5.复试考生按照二级招生单位的复试安排和实施细则,准备复试材料,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四)复试考生资格审核
复试考生为统考联考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含专项计划)、推荐免试生(含支教生、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未在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复试的考生均须通过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1.审核程序
(1)考生携带资格审核材料和填好信息的“考生复试须知”在规定时间到各二级招生单位指定地点报到。
(2)各二级招生单位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考生情况表》和《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核对无误后现场签字提交二级招生单位存档。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照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比对),各二级招生单位按照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进行严格审查。
2.审核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1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各1份;
①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②往届生(含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户籍所在部门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专)科成绩单。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报考我校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档案所在部门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加盖鲜章的本科成绩单。
④未通过教育部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本人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双少生”考生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复试前原件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5)二级招生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除原始证件外,一律不退还。
(五)复试纪律要求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在复试过程中不得暴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复试时需着装得体,禁止佩戴耳机、禁止使用具有通信、录音、录像等功能的电子通讯设备参加复试;考生任何时候不得以任何形式外泄复试内容,如发现私自将复试相关内容在网络、个人、群体之间传播,取消其录取资格并将追究法律责任。
(六)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以招生章程规定为依据,包括专业测试、综合能力面试、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和加试等,具体要求详见各二级招生单位复试安排。
(七)复试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初试加分+复试成绩,如招生章程约定与此计算方式有异,则按招生章程约定执行。
1.初试加分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者,达到报考条件,3年内参考的考生,初试成绩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优先录取。若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注: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2.复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综合能力面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学术成果加分
(1)专业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8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满分20分。
(2)学术成果加分: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学术专著、专利等成果(署名第一)公开发表每项加1分;中文核心刊物每篇加5分;SCI、CSSCI收录期刊论文每篇加10分。二级招生单位参照上述标准认定考生学术成果加分项,加分可累加,但总分不超过10分,必要的资料须留存一年以上备查。
注:若复试成绩计算方式与以上有异,二级招生单位须提前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然后遵照相应教指委要求和招生章程规定执行,并须提前公开告知考生。
(八)加试
1.本科结业生、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毕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
2.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报考的考生是否加试,由二级招生单位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招生章程和考生学科实情确定。加试科目内容严格按照招生章程执行,方式为笔试,每门满分100分(不计入总分)。
(九)复试缴费
根据四川省相关文件,复试考生按120元/生的标准缴纳复试费,加试另按80元/生的标准缴纳加试费。3月27日起关注四川师范大学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选择“网上缴费”,在“用户名”输入考生编号,初始“密码”输入身份证号后6位,按要求修改密码后缴费。
四、调剂
申请调剂的考生须按《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办法》及二级招生单位调剂相关要求执行。调剂考生复试内容和方式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五、拟录取
(一)拟录取原则
1.我校已经接收的各类型推荐免试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二级招生单位报到。如有放弃者,应提交本人书面申请。
2.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复试合格后,根据所在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招生计划分别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拟录取,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复试成绩排名;如复试成绩仍并列,则以复试专业成绩排名;如复试专业成绩还并列,则以初试业务科成绩排名。如以上排名后仍并列,则总成绩排名并列的考生可进行加试后再排名。
3.不同专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复试合格后,按初试成绩超过国家线的百分比排名,依次录取。
(二)不予录取情况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包括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引起的);复试成绩中任一项不合格(百分制折算60分以下);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60分以下)或未加试;体检不合格;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应届本科毕业生规定时间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复试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弄虚作假、违纪舞弊。
(三)拟录取考生履行手续
1.所有拟录取考生
(1)4月25日前下载《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思想考核表》,将工作或学习单位的现实表现填写完善,盖章签字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
(2)考生就近选择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四川师范大学校医院,按教育部统一要求进行体检,4月25日前将体检表提交二级招生单位。
2.定向考生(含所有非全日制考生)
(1)4月25日前将与工作单位签好的《四川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定向培养协议书》寄达二级招生单位,逾期不再受理。
(2)4月25日前填写完善《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签字盖章后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逾期不再受理。
3.非定向考生
登录202.115.196.157/dagl/下载pdf格式的调档函(准确填报“档案所在单位”和“档案所在单位地址”——彩色打印后——及时提交档案所在单位——通过机要通道寄送档案)。
4月25日前将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之前)全部人事档案或《四川师范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档案审查意见表》(填写完善并签字盖章)寄达二级招生单位党委。
六、公示
复试结束后二级招生单位及时公布考生成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或方向、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等)。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期7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拟录取考生经资格审查、公示、思想考核、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教育部录取检查合格后正式录取,约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或地址:学校纪委办公室:028-84760624;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8-84760693,四川成都锦江区静安路5号,邮编610068,电子邮箱csyz@sicnu.edu.cn。
(二)入学后3个月内,各二级招生单位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形式可为笔试、技能测试),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不予注册。
(三)上级主管部门招生政策如有调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
四川师范大学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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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加强我校202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研究生)工作管理,确保招生工作科学、公正、公平、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特制订本章程。一、学校简介四川师范大学(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是以研究生教育和本科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是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第十批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十二个学科门类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二、培养目标我校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三、招生计划2026年学校预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300余名(含统考、联考、免试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0余名(含统考、联考、免试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约6名。《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公布的招生计划为预计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名时参考,录取时将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对学科专业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未完成的免试生招生计划,将列入考试招生计划使用。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研究生招生体检要求。4.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下列条件之一:(1)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在复试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3)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的以及境外学习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证的);(4)高职高专(大专)毕业满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以下相同)及以上人员和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5)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6)在读研究生(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四(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获得非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四(一)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教育管理(0451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四(一)条中第1、2、3各项的要求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1)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2)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4)在读研究生报考,前置学历须满足以上要求任一项且获得在读培养单位同意;(5)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除上述要求外,还应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规定执行。(三)我校2026年各专业(除工商管理(125100)、公共管理(125200)、工程管理(125601)和教育管理(045101)外)均接收应届本科毕业免试生,所有招生专业均接收立功表彰退役军人免试生。申请我校的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报名、缴费等具体要求按照《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章程》执行。五、考试招生报名程序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本人图像采集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7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可修改信息或重新报名)。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3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支付成功的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网上报名(重复报名以最后一次网上报名信息为准),但均须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并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的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往届生)、学籍(应届生)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按照要求将认证报告提交报考点和招生单位核验,报考我校的考生请于2025年12月1日前将认证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csyz@sicnu.edu.cn,邮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7.符合教育部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前进行复审。8.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9.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以及因网报信息错误填写、虚假填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院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二)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11月上旬,所有考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具体时间以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规定为准。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审核。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确认后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有义务向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提供报考所需的相关信息材料。六、考试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入学分为初试和复试。(一)初试除免试生外,其他报考人员都须参加初试。1.初试科目详见《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由教育部考试院命制且提供考试大纲,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科目有:101政治、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408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2)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提供考试大纲,我校提供参考书目并命制试题的科目有:222翻译硕士(综合)、336艺术基础、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68翻译基础(综合)、432统计学、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3)专业代码由六位数构成,“XX5XXX”表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第三位不是“5”表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中除上述(1)(2)项的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行命题且无指定大纲,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包含6XX、8XX等科目。(4)初试考试科目总成绩满分有100、150、200、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2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4门的学科专业中第一、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四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2.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3.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以北京时间为准,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二)复试学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考试招生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其他学术要求,符合条件的考生方可参加复试。复试办法和程序、复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按照当年我校调剂办法执行。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不同二级招生单位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的复试比例会有所差别。2.所有毕业的高职高专生、本科结业生、在报名后才获得本科毕业证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考生以及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按照招生专业目录要求执行。加试方式为笔试。3.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未按时提交申请、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未通过审核者,不予加分。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5.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七、录取(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复试录取办法,综合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含笔试、综合面试、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进行公示,任一单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二)对报名考试违规违纪者、弄虚作假者(含免试生),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学籍。(三)应届本科毕业生统一入学报到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不予注册学籍。(四)拟录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八、其他事项(一)基本学制、学习形式、学费标准及奖助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均为三年。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类。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须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在读期间,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灵活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缴费标准详见专业目录,住宿费缴费标准:4人间为1200元/生·年,6人间(独立卫生间)为1000元/生·年,6人间(公共卫生间)为900元/生·年,8人间为800元/生·年,12人间为700元/生·年。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体系设置及管理办法》和各二级招生单位奖助学金评审细则。(二)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1.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如存在学术道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严格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2.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对在校生,将通知其所在学校,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构成违法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加与本次招生相关的辅导活动;考生不得举办或参加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招生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硕士研究生的,应当回避。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4.我校及相关二级招生单位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以及在中国研招网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投诉或咨询1.各二级招生单位投诉或咨询联系方式见《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2.研究生院投诉或咨询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逸馨楼306邮政编码:610068邮箱:csyz@sicnu.edu.cn联系电话:028-847606933.学校投诉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4761005 847606244.住宿咨询:我校宿舍管理科(028-84760702)或我校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8-84760864)5.助学贷款咨询:我校资助管理中心(028-84761465)(四)特别说明1.学校不提供历年考研试题。考生请按《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自行准备。2.免试生接收,考试招生报名、初试成绩、分数线、复试调剂安排、拟录取名单等均只在中国研招网和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开发布。3.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报考我校的非全日制专业考生,培养方式须选择“定向”。定向就业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定向协议书》。4.我校现有2个校区培养硕士研究生,校区分布见专业目录。校区地址为: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610068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6101015.本招生章程及《四川师范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师范大学。6.若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招生政策,学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2025-09-29 17:2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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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考生与学校的基本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公办省属重点大学,是以本科生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称为四川师范大学,英文译名为Sichuan Normal University,学校代码为10636。第二条 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期间,修完培养计划所列课程并经考试(考核)成绩合格后,由四川师范大学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四川师范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授予硕士学位证书。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三条 成立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并协调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校长、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纪委办公室负责人、研究生院负责人、研究生院分管招生工作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校长担任。第四条 研究生院是组织和实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与考试的日常工作。第五条 设置由纪委办公室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成的招生录取工作信访及违规举报接待组,负责监督招生考试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对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各种违纪、违规与违法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对处理结果予以公示。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奖助政策第六条 我校依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社会需求、办学条件等为主要依据,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由研究生院编制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于报名前在教育部指定的“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上对外公布。第七条 2025年我校按国家计划面向全国拟招收2200余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220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统考、联考、推免生以及各种专项计划),约6名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八条 复试录取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实际生源情况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各专业招生章程计划进行调整。第九条 奖助学金我校实行奖助学金制度,具体情况参见《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办法》和各培养单位奖助学金评审细则。第四章 报名第十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的报考条件为基本要求,具体说明如下:1.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必须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学业水平必须符合国家承认的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生(包括在报名时已经获得了全日制、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证以及境外学习复试前获得了教育部学历认证的);②高职高专(大专)毕业两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以下相同)及以上人员和本科结业生(按同等学力报考);③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④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自学考试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复试前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⑤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人员;⑥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硕士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以上规定外还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②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③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3.关于我校个别学科专业对报考条件的特殊要求,请考生查询招生专业目录。第十一条 我校2025年各专业接收应届本科毕业推荐免试硕士生(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1256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复试,具体要求或办法请遵照网站发布的接收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相关通知。第十二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在此期间,可修改信息)。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研究生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其中10月9日至10日,面向省内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10月11日至12日,面向全省符合报考条件的所有考生。预报名期间,“网上支付”功能同时开通,支付成功的预报名信息有效,正式报名期间无需重复报名,但须按要求进行网报信息确认。3.网报信息确认:时间约为11月上旬,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具体时间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规定为准。4.打印准考证时间:考前10天左右,准考考生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时期内不得涂改和书写,否则以作弊处理。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五章 初试第十三条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初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第十四条 初试科目1.教育部考试院命制且提供考试大纲,我校不提供参考书目的科目有:101政治、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1教育学专业基础、312心理学专业基础、313历史学专业基础、333教育综合、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2.由相关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提供考试大纲,我校提供参考书目并命制试题的科目有:211翻译硕士(英语)、212翻译硕士(俄语)、214翻译硕士(法语)、336艺术基础、341农业知识综合三、346体育综合、347心理学专业综合、354汉语基础、357翻译基础(英语)、358翻译基础(俄语)、360翻译基础(法语)、432统计学、445汉语国际教育基础、448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3.专业目录中除开上述1、2项的其余科目均为我校自行命题且无指定大纲,推荐的参考书仅供参考,考试范围可不受参考书目限制。包含6XX、8XX等科目。4.初试考试科目总成绩满分有100、150、200、300分。初试科目为2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2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初试科目为3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300分;初试科目为4门的专业中第一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二单元科目满分为100分,第三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第四单元科目满分为150分。第六章 复试录取第十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学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合格后,结合招生计划,按照初复试总成绩排名,依次录取。第十六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我校考生实际上线情况,在研究生院网站发布我校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复试录取办法、调剂办法等。复试工作一般在录取当年4月底前完成。第十七条 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检验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第十八条 2023年7月前毕业的专科、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自学考试届时可本科毕业生、网络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生和成人教育届时可本科毕业生以及跨专业考生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笔试)。跨专业是否加试由所报考学院学术分委员会界定。第十九条 复试录取阶段,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等,结合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通过教育部的录取检查后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七章 招生监督、咨询及信息查询第二十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考生及其家长的监督,各种建议及招生信息等可通过以下途径查询或咨询:1.纪委办公室电话:028-84761005 84760624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咨询与来信、来访及违规举报接待办公室)电话028-84760693。3.培养单位联系方式见专业目录。4.录取新生住宿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宿舍管理科(028-84760702)或我校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办公室(028-84760864)。助学贷款相关问题请咨询我校资助管理中心(028-84761465)。5.考生参加初试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及时在“研招网”公布初试成绩供考生查询,不另邮寄成绩通知书。复试相关信息及注意事项等,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栏目中公布。第八章 收费标准、学制及其他第二十一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和在读期间须缴纳学费和住宿费。我校严格按照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财政厅和四川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第二十二条 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学制均为3年。第二十三条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专业的考生,培养方式选择“定向”,并于复试合格后规定时间内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定向培养协议书。第二十四条 我校现有2个校区培养硕士研究生,2025年专业目录已列出各培养单位所在校区。具体地址如下:1.狮子山校区: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6100682.成龙校区:成都市龙泉驿区成龙大道二段1819号 610101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编辑:研究生院2025-06-12 14:2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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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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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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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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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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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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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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