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工商管理硕士(MBA)、金融工商管理硕士(FMBA)招生简章(修订版)
一、概况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特色和突出优势的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是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商学院之一,被誉为北京市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基地。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与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是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北京市品牌专业和北京市特色专业。
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格物致知,明体达用”的院训,以“培养引领中小企业实现成长梦想的卓越管理者”为项目使命,践行“厚德精业,守正出新”的项目价值观,努力培养爱国敬业,具有职业操守、创新精神、专业素养、全球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
2025年我校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FMBA)研究生,专业代码:125100。
二、特色
(一)践行独特办学使命和先进教育理念,精心打造SEED培养体系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BA项目植根国内外优秀企业实践,依托我校经管学科优势,通过雄厚的师资队伍、科学的课程体系、丰富的课外活动、系统的职业引导,培养学生兼具前沿专业知识与卓越沟通技能,使之成为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战略思维、决策能力的高级管理者与未来商业领袖。
经过二十年的教育实践和经验积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BA项目精心打造出SEED培养体系,即围绕Sociality(社交沟通能力)、Entrepreneurship(企业家精神)、Ethics(企业伦理)和Decision making capability(决策力)等四种核心能力构建的系统科学培养体系,并将这一培养体系贯穿于MBA项目使命践行、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质量把控的全过程。
(二)依托校内外优秀师资队伍,开设专业基础和前沿特色课程体系
作为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拥有一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文理工等多学科相互支撑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学校从2006年起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并在国内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教师促进中心,是北京市最早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教师职业促进的教师自治组织。
我校MBA/FMBA教师从全校优质师资中掐尖遴选,授课教师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北京市“高创”教学名师、北京市教学名师等,充分利用学校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财务管理、金融科技、数字经济、智慧旅游、商业大数据、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等基础和前沿领域的特色师资力量,开设专业基础和前沿课程。同时,依托我校广泛校外合作关系和校友资源,MBA项目积极建设校外师资队伍,实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导师制”。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2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0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③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注:具体参照我校研招网:https://yjs.cueb.edu.cn/和中国研招网:https://yz.chsi.com.cn/公布的条件和流程。
四、报名程序
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日期:2024年10月(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
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3.报名点:
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报考,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当地报考点需要出具的证明,具体要求请提前查询当地报考点说明。
选择我校作为考点的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不含补缴),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各报考点2025年研考网报公告执行。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4. 报考 “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
(二)网上确认
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
特别提示:
1.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步骤的为无效信息,不得进行确认。
2.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的考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不必再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但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为完成网上确认流程。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于考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我校不给考生寄发书面准考证。
五、考试和录取
(一)初试
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2.初试时间:2024年12月底(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
3.初试地点:北京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地以当地报名点安排为准(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
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
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25年MBA/MPA/MPACC联考考试大纲》、《2025年MBA/MPA/MPACC联考辅导教材》。(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
5.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下载。
(二)复试
1.复试时间、地点:一般于2025年3~4月在我校MBA教育中心进行(请届时查看MBA教育中心网站)。
2.复试内容: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政治笔试。(具体规定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3.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
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
5.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
② 本科或专科期间成绩单;
③ 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请自行下载、打印、盖章)。
6.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科目由工商学院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体检:通过复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注:具体参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三)录取
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能转入学校,并于2025年5月30日之前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
3.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户口自愿。
4.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5年6月。
六、学制、学习方式和学费
基本学制2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
七、奖学金
1.非全日制MBA弘毅奖学金:第一志愿初试成绩(非全日制)排前十的考生可获5000~10000元奖学金,其中第一至第三名:10000元/人,第四至第十名:5000元/人。(注:初试成绩相同者,以英语成绩优先)。
2.毕业奖学金:MBA及FMBA应届合格毕业生(不含延长学籍的毕业生),成绩优异者可申报毕业奖学金。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已转入我校),同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申报国家奖学金。
以上奖学金可以累加。
八、助学金
全日制且非定向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4000元(每年按10个月,700元/月,发放2年),具体办法按政策规定。
九、学历学位与就业
1.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
2.非定向MBA学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去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
3.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
十、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网址:https://yjs.cueb.edu.cn/
工商管理学院网址:https://cba.cueb.edu.cn/
MBA教育中心网址:https://mba.cueb.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5976412 010-65976020
地址:北京朝阳门外红庙金台里2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4号楼104室
邮编:100026
E-mail:mbazs@cueb.edu.cn
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符,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欢迎报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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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工商管理硕士(MBA)招生简章一、学院概况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所以经济学、管理学为特色和突出优势的北京市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是国内有重要影响的商学院之一,被誉为北京市高级管理人才的培养基地。学院拥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与工商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我院工商管理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是北京市重点建设一流专业、北京市品牌专业和北京市特色专业。工商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秉承“崇德尚能,经世济民”的校训,“格物致知,明体达用”的院训,以“培养引领中小企业实现成长梦想的卓越管理者”为项目使命,践行“厚德精业,守正出新”的项目价值观,努力培养爱国敬业,具有职业操守、创新精神、专业素养、全球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2026年我校继续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FMBA)研究生,专业代码:125100。二、学院特色(一)践行独特办学使命和先进教育理念,精心打造SEED培养体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BA项目植根国内外优秀企业实践,依托我校经管学科优势,通过雄厚的师资队伍、科学的课程体系、丰富的课外活动、系统的职业引导,培养学生兼具前沿专业知识与卓越沟通技能,使之成为坚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新发展理念,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战略思维、决策能力的高级管理者与未来商业领袖。经过二十年的教育实践和经验积累,首都经济贸易大学MBA项目精心打造出SEED培养体系,即围绕Sociality(社交沟通能力)、Entrepreneurship(企业家精神)、Ethics(企业伦理)和Decision making capability(决策力)等四种核心能力构建的系统科学培养体系,并将这一培养体系贯穿于MBA项目使命践行、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质量把控的全过程。(二)依托校内外优秀师资队伍,开设专业基础和前沿特色课程体系作为北京市重点建设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拥有一支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法文理工等多学科相互支撑的高素质专业教师队伍。学校从2006年起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工作,并在国内高校中率先成立了教师促进中心,是北京市最早开展教师职业生涯规划与教师职业促进的教师自治组织。我校MBA/FMBA教师从全校优质师资中掐尖遴选,授课教师中有全国优秀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万人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北京市“高创”教学名师、北京市教学名师等,充分利用学校在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创新创业、财务管理、金融科技、数字经济、智慧旅游、商业大数据、社会责任、可持续发展等基础和前沿领域的特色师资力量,开设专业基础和前沿课程。同时,依托我校广泛校外合作关系和校友资源,MBA项目积极建设校外师资队伍,实施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双导师制”。三、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考生的学历和工作年限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获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2023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 ②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1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③ 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202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人员。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四、报名程序考生报考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一)网上报名1.日期:2025年10月(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为准)。2.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3.报名点: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点报考,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当地报考点需要出具的证明,具体要求请提前查询当地报考点说明。 选择我校作为考点的考生,须具有在京户籍或者报名当年(1月至9月)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会保险中的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不含补缴),有关具体要求按照各报考点2026年研考网报公告执行。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4. 报考 “非全日制”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否则报名无效。(二)网上确认 凡符合所报考招生单位和所选报考点要求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网上确认或因自身原因未被报考点或招生单位审核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网上报名编号等,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特别提示:1.考生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含缴费),未缴费或未全部完成网上报名步骤的为无效信息,不得进行确认。2.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的考生,采用网上确认方式,考生不必再到现场进行材料审核,但须按照要求,按时上传各类审核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则须按时重传),待报名系统提示确认成功,方为完成网上确认流程。(三)下载打印准考证请考生于考试前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注意下载留存电子版和纸质版准考证复试时备用)。我校不给考生寄发书面准考证。五、考试和录取(一)初试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2.初试时间:2025年12月底(具体日期以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为准)。3.初试地点:北京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外地以当地报名点安排为准(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公布的为准)。4.初试科目: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英语(二)(100分)。考试大纲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等联合制定的《2026年MBA/MPA/MPACC联考考试大纲》、《2026年MBA/MPA/MPACC联考辅导教材》。(注:我校不举办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5.初试成绩由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查询下载。(二)复试1.复试时间、地点:一般于2026年3~4月在我校MBA教育中心进行(请届时查看MBA教育中心网站)。2.复试内容:英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养考核、政治笔试。 3.具体复试办法在复试前确定并公布。4.复试时须缴纳复试费100元。5.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① 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以上证件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② 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请自行下载、打印、盖章)。6.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科目由工商学院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体检:通过复试的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注:具体参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三)录取1.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结合综合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2.根据学校规定,被录取的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和户口不能转入学校,并于2026年5月30日之前提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协议书》。3.被录取的非定向考生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户口自愿。4.录取通知书的发放时间预计为2026年6月。六、奖学金1.非全日制MBA弘毅奖学金:第一志愿初试成绩(非全日制)排前十的考生可获5000~10000元奖学金,其中第一至第三名:10000元/人,第四至第十名:5000元/人。(注:初试成绩相同者,以英语成绩优先)。2.毕业奖学金:MBA及FMBA应届合格毕业生(不含延长学籍的毕业生),成绩优异者可申报毕业奖学金。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档案已转入我校),同时在基本修业年限内,可申报国家奖学金。以上奖学金可以累加。七、助学金全日制且非定向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14000元(每年按10个月,700元/月,发放2年),具体办法按政策规定。八、学历学位与就业1.按照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取得合格成绩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证书。2.非定向MBA学生,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去向,学校就业主管部门负责办理相关手续。3.我校不允许学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不同层次或相同层次的学位。招生咨询电话:010-65976412 010-65976020地址:北京朝阳门外红庙金台里2号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4号楼104室邮编:100026E-mail:mbazs@cueb.edu.cn本简章如与教育部文件不符,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欢迎报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09-29 10:3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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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第二条 招生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本科毕业以及具有与本科毕业同等学力的中国公民。第三条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初试由国家统一组织,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初试科目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和我校自命题科目。第四条 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第五条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试管理各项规定。第二章 报考条件第六条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必须提供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退学证明或同意报考的证明。第七条 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一)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二)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参加除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第六条中的各项要求。第八条 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第六条中第(一)、(二)、(三)各项的要求。(二)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第九条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落实录取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推免生接收办法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并另行公布,具体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第十条 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第十一条 党校学历及军队学历证书必须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的认证方可报考。第十二条 我校会计学院会计学(学术学位)、会计(专业学位)、审计(专业学位);劳动经济学院应用经济学(学术学位)、社会保障(学术学位);财政税务学院财政学(学术学位)、税务(专业学位)、资产评估(专业学位);法学院法学(学术学位)、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学术学位)等不接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第三章 报名第十三条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逾期不再补办。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单独考试考生应选择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相关具体要求由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一)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所选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4. 考生须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 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7.符合教育部有关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8.我校除普通计划外,无“退役大学生”、“农村师资”等其他硕士研究生招生专项计划。9.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要求1. 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最终程序性要求详见教育部发布的考生报考须知。2.考生网上确认时均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报名流程、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流程及注意事项等请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招生动态。https://yjs.cueb.edu.cn/zsks/zsdt/index.htm。第十四条 我校和各报考点将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准予考试。第十五条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第十六条 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第四章 初试第十七条 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第十八条 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第十九条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和审计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第二十条 国际商务、数字经济、税务、资产评估、金融、保险专业学位硕士初试第三单元业务课一设置经济类综合能力考试科目,满分为150分。第二十一条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每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请参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所有考试科目考生均不得自带计算器。第二十二条 因试卷错寄、漏寄、邮递故障等非考生本人原因而无法正常考试的考生可参加补考。第五章 复试第二十三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二十四条 复试内容、复试方式、复试时间、地点、人员及调剂相关要求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另行通知。第二十五条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科目由学院确定。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二十六条 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审计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二十七条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由学院自行组织,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第二十八条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第六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第二十九条 为保证入学新生质量,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做考核工作,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第三十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第三十一条 我校在复试时将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同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第七章 录取第三十二条 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补充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将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第三十三条 录取坚持按需招生,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第三十四条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我校不接收定向就业研究生的户口、档案等关系和材料,考生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后回原单位定向就业。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被录取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原则上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原则上非全日制与全日制定向考生不解决住宿。第三十五条 非定向就业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个人档案和组织关系,自愿转接户口关系,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公费医疗、公交卡及火车票交通优惠等待遇,毕业时参加就业派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7号《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入学报到时段内)提交个人档案,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双向选择就业。第三十六条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第三十七条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第三十八条 被录取的新生(录取资格无效的除外),经考生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再入学学习。具体规定详见《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纳入当年的招生计划管理。第八章 信息公开公示第三十九条 教育部建立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yz.chsi.com.cn/zsgs),作为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第四十条 我校通过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微信公众号平台、QQ群等媒体公布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政策和规定、招生专业目录和分专业招生计划等信息,以及各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制、学习方式、学费具体标准和奖助办法等内容。请考生随时关注。第四十一条 招生录取全过程受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监督检查,邮箱:jw@cueb.edu.cn。第九章 学费和奖助政策第四十二条 学制: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符合相关条件的优秀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提前一年毕业。攻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两年,但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2.5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第四十三条 奖助体系:在研究生教育改革背景下,我校经重新布局,建立了以奖优助勤为基本原则的奖助体系。(一)我校奖学金体系中包含: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成果奖学金、“双百奖学金”、董久昌奖学金、校长奖学金等六项奖励。其中: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0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学业奖学金:每年评审一次。硕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8000元、三等奖6000元。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一等奖15000元、二等奖10000元。科研成果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校科研处认定的B1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发表在B2类期刊及以上级别学术论文,予以发放科研成果奖学金,根据成果级别奖励金额3000-50000元不等。双百奖学金: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学术奖学金(简称“双百奖学金”)是北京市面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所设立的两个奖项,新生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0元,学术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0元。董久昌奖学金:每年奖励一次,奖励科研能力突出,评定年度内在《经济研究》或《管理世界》等杂志发表过学术论文的研究生,奖金10000元。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奖励道德品质优秀、专业功底扎实、学术能力卓越、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优异,在学生中起到表率作用的我校在读研究生。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原则上不超过5名,奖励金额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二)我校助学金体系中包含: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临时特困补助、贫困生补助为主的四项补助。其中:国家助学金: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元,分10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0元,分10个月发放。三助一辅:研究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校提供的助管、助研、助教和兼职辅导员岗位。临时特困补助:符合我校申请临时特困补助条件的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每年可获得金额不等的一次性补助。贫困生补助:符合条件的贫困在校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经审批后,可获得每年分10个月发放的补助金。研究生在校期间还可以申报科技创新、国内外联合培养、产学研联合培养、学术新人计划、扎根实践工程等项目资助。学校还将资助研究生参加数学建模大赛、创业大赛等实践活动。同时鼓励在校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积极参与学术交流,对受邀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予以交通、住宿和会议费资助。第十章 违规处理第四十四条 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五条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被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有关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第四十六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考研辅导活动管理的通知》(教学〔2008]1号)等要求,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第十一章 其他第四十七条 我校联系方式如下:校本部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校内地址:校本部启铸恭温楼E-210邮政编码:100070联系电话:010-83951759微信公众平台:cuebyzb首经贸考研官方QQ咨询群:459654832(1群)523041264(2群)128677198(3群)首经贸推免生QQ咨询群:209415386网址:http://yjs.cueb.edu.cn/zsks/index.htm第四十九条 国家招生政策如有变动,以国家最新政策为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24年9月2025-06-09 16: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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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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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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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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