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 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
经管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复 试、调剂及录取工作,审核复试和拟录取结果,并对安全保密工作、 考生复试资格认定、调剂工作、复试工作和拟录取结果负责。
2.学院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工作小组
经管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考试监督检查小组,对研究生招生考试 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 督检查。
二、复试准备工作
1.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的公布方式、网址等。
各学科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办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 公布。
2.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情况
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政策要求认真遴选复试 教师,复试教师由学院主管领导及其他领导、各学科方向负责人组成, 涵盖一级学科下的各二级学科,复试教师具有多年的招生复试经验。 复试教师研读过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文件,明确相关要求。
3.对参与复试录取工作人员的培训安排。
发放国家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相关文件,个人研读和线 上学习相结合,强调复试工作的纪律性和规范性。
4.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在复试所有环节开始前,需要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请考生按照 “六、复试工作方法”中的“1.复试方式”的时间和地点到相应教室 进行资格审查。
共有两个步骤:
一是考生现场交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学生证、必需的 学力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本科阶段成绩单 等。
二是考生现场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进行“两识别”(人脸识别、 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 档案库数据比对)。首次登录时,考生须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在线签 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生端操作手册:http://bm.chsi.com.cn/ycms/kssysm/
请考生现场用浏览器登录(不能用微信链接登录)以下网址: http://bm.chsi.com.cn/ycms/stu/
考生端具体操作实例见“附:学信网学生端操作步骤”。
考生通过以上资格审查后,方可进入考场参加复试。学院会进行 严格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在复试前未收到所要求的核验材料,取消其复试 资格。
请考生出示财务系统复试费缴费成功界面截图。如未缴费,则提 示考生按照北工大研招网《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 试录取工作安排》进行缴费。
特别说明:
(1)被录取的应届本科考生须于入学报到时向录取学院交验本 科学历证书原件(获国<境>外学历证书的应届考生,还须提交教育部 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对于未能 提供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2)对于提交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学 校将取消其复试录取、入学资格或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3)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单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 规定》,对所有考生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
5.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学院负责纪检的领导将进行内部监督;复试过程将进行记录。学院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院招生领导小组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接受监督。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将对合理复议申请进行讨论,根据有关 规范解决相应问题。
三、拟招生计划与复试比例
1.各学科专业拟招生计划数,其中已接收推免生人数。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 非全日制 拟招生计划人数:163
已接受推免生人数:0
注:复试过程中,拟招生名额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进行调整。如有调整,将于学院网站(https://jjyglxy.bjut.edu.cn/)进行公布。
2.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程序: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各专 业分别组织。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进 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 立评分,形成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少于 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 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复试比例
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拟录取人数的120%~150%组织,采取差额复 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交验材料 提交材料如下:
①本人有效证件、准考证;
②必需的学力证明
a.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学生证;非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本人 学历证书,可提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获国(境) 外学位,须提供相应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 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b.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带红章)。
c.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连续工作两年或两年以 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以及国家承 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工商管理专业学位、公共管理专 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学位除外):除提交本人学历证书外,还需按 招生章程的有关要求,提交本人在国内外重要刊物或国际会议上公开 发布的本学科(专业)领域的学术论文或已获的省部级科技成果奖的 相关材料。
d.对于考生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必须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 告》(应届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生)。
③个人简历(形式不限)。
④学术成果(如无学术成果可不提交)。
2. 考生材料交验时间、方式
方案1.通过电子邮箱
考生须提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如上材料(已邮件通知考生),用 于复试资格审查。 报考金融专硕、035400 知识产权、会计专硕的考生请发送到电 子邮箱:liguang@bjut.edu.cn。
报考125100 工商管理(MBA)、125200公共管理(MPA)的考生 请发送到Weijuan0801@bjut.edu.cn。
考生邮件名称和文件夹名称为“学科代码+学科名称+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各项材料按顺序编码并命名,例如“1.身份证;2.准考 证;3.学生证/学历证书;4.成绩单;5.个人简历;6.学术成果”等。
方案2.现场交验
复试现场需提交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以审核考生身份。
时间、地点具体见复试工作总体安排。
五、考生身份核验、诚信复试承诺书的签署
此环节考生通过学信网复试系统进行。登录以后,完成人脸识别 认证等身份核验,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考生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
考生操作手册: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
六、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方式:
(1)复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为闭卷考试,各专业分别组织。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的形式,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进行外语听说能 力测试和综合面试。复试完毕后,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形成 复试成绩。复试总成绩少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时间: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 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
(3)复试比例:参加复试的考生按拟录取人数的120%~150%组 织,采取差额复试。
(4)复试总体安排
3月25日 截止至10:00 资格审查 MBA/MPA同等学力考试 邮件方式提交:Weijuan0801@bjut.edu.cn
3月26日 8:00-9:0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MPA 经管楼C502
3月26日 9:00-12:00 同等学力加试 MBA/MPA 经管楼C502
3月26日 13:00-14:0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MPA 经管楼C502
3月26日 14:00-17:00 同等学力加试 MBA/MPA 经管楼C502
3月26日 截至26日10:00之前 资格审查 MBA/MPA(非同等学力) 邮件方式提交:Weijuan0801@bjut.edu.cn
3月27日 7:00-9:3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E201
3月27日 10:00-11:00 笔试 MBA 经管楼E201、经管楼D201
3月29日 7:00-8:0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D201
3月29日 8:00-12:00 面试 MBA 经管楼D201(候场)、C203东、 C204西、C204东、C205西)
3月29日 12:30-13:3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D201
3月29日 13:30-20:00 面试 MBA 经管楼E201(候场)、C203东、 C204西、C204东、C205西)
3月30日 7:00-8:0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D201
3月30日 8:00-12:00 面试 MBA 经管楼D201(候场)、C203东、 C204西、C204东、C205西)
3月30日 12:30-13:30 学信网复试系统识别 MBA 经管楼D201
3月30日 13:30-20:00 面试 MBA 经管楼D201(候场)、C203东、 C204西、C204东、C205西)
(5)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采取线下方式,复试当天考生携带身份证刷卡入校。
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10%):采取线下面试方式 进行,随机抽题并回答,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要求考生准确、清 楚地回答复试老师给出的英文题目答案。
专业能力考核(占复试总成绩的40%):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由 各专业分别组织实施,对考生掌握专业理论综合知识的扎实程度进行 考察。会计硕士、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考生 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
综合面试(占复试总成绩的50%):采取线下面试方式进行,随 机抽题并回答,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科研能力、专业 外语等综合素质考察,要求考生真实、清楚地回答复试老师提出的问 题,讲清楚对本学科的理解和自己的发展方向。
2.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 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总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占10%、专业能力考 核占40%、综合面试占50%。复试总分不及格(<60)者不予录取。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需加试(笔试)两门不同 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科主干课程。每门课考试时间 为3小时,满分各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 若有一门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
125100 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管理学(自选)/市场营销学(自选)
4.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加权总成绩计算办法。
金融专硕、知识产权(全日制)、知识产权(非全日制)专业学 位的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5×50%]+[复试成绩总分×50%]
会计专硕、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的加权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1/3×50%]+[复试成绩总分×50%]
5.考生查询复试结果的时间、网址。
复试结束后,将通过北京工业大学经管学院网站 (https://jjyglxy.bjut.edu.cn/)公示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将通 过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统 一公示。
6.调剂工作安排
主要包括:
(1)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035400知识产权(非全日制)。调 剂系统开关闭时间:4月8日0点开通,12点关闭。
(2)调剂报考基本要求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为035400知识产权及相近专业,初 试成绩符合035400知识产权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 的要求且达到第一志愿所报考学科(专业)的国家A线。
第一志愿报考学科(专业)为035400知识产权及相近专业包括: 120100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0工商管理学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 081203 计算机应用技术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5403集成电 路工程085410人工智能085411大数据技术与工程085509智能制造 技术140500智能科学与技术035400知识产权035102法律(法学) 030105 民商法学030107经济法学。
(3)调剂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国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 系统”申请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在调剂系统中进行“同意复试” 的确认以及拟录取后的“待录取”的确认。
(4)调剂遴选规则。 先按照考研初试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果出现总分相同的情 况,按照政治、英语两科分数之和进行排序。如果出现两科分数之和 也相同的情况,按照英语成绩进行排序。
(5)调剂复试办法 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办法。
七、复试后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提交材料
1.协议签署
拟录取统考定向生的协议:拟录取考生于复试结束后1周 内寄送原件回学院。
拟录取统考非定向生的协议:一志愿拟录取考生于4月11 日之前提交,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后3天内提交。
拟录取推免生的协议:推免生于3月12日之前提交。
注: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前寄送纸质版原件。
2.现实表现函调
一志愿拟录取考生在4月11日前将《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现实表现函调表》提交,调剂拟录取考生在复试结束 后3天内提交。
已被我校接收的2025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不再参加复试,但须进 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资格复审。推免生于3月12日前,将《2025 年推荐免试攻读北京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现实表现函调及资 格审查表》。
注:请考生于规定时间前寄送纸质版原件。
(1)金融专硕、会计专硕、知识产权考生材料的邮寄收件人: 李老师,电话:18600940809
(2)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考生材料的邮寄收件人:魏老师,电话18810701229
统一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邮政编码:100124; 邮寄方式建议采用顺丰、邮政。
八、联系方式
1.学院考生接待电话:010-67396564
2.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010-67396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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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建设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及要求,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一、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学校学科特色,培养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和较强的交流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和知识创新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创新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面向所在行业领域,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在相关行业领域掌握坚实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在行业领域某一方向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应用型创新人才。二、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三、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北京市教委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及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论文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出具由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二)报考1251工商管理(MBA)、1252公共管理(MPA)、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四)符合《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要求。五、报名程序、报考点选择与网上确认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1.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12日,每天9:00—22:00。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上文“报考条件”相关要求)。(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保留以备后续使用。(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6)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或其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将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3)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二)报考点选择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注意: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报考条件,不等同于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05,以下简称1105报考点)的考点选择条件,请报名时注意区分。凡拟选择1105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4年10月发布的1105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05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在各地报考点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网上确认要求考生请务必仔细阅读所选择报考点的报考点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1. 网上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择的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办。2. 网上确认要求(1)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按照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2)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3)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要求,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六、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七、初试(一)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四)初试科目12月21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14:00-17:00外国语12月22日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2日14:00-17:00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10月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 (六)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可于2025年3月初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anzhao.bjut.edu.cn)查询。 八、复试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5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3.会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5.我校按照考生所报考招生学院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录取。我校各学科专业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6.在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7.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九、调剂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十、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按规定期限进行公示。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含非定向、定向等)一律不作修改。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实行三方协议制。我校将在考生录取前,与拟录取定向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单位之间共同签订协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十一、体检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十二、学制、学费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学费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十三、奖助政策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具体奖助内容以北京工业大学当年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十四、其他说明(一)全日制非定向生,在学期间人事档案(原件)必须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二)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三)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四)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1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获评第二届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唯一获得先进集体的高校单位)。近年来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7%左右,就业质量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较高;2/3以上的毕业生在京就业,京外就业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天津、广东、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区。(五)专项计划。2025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将申请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在网上确认时及复试前,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六)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七)有关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八)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九)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十)招生单位信息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anzhao.bjut.edu.cn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院主页:http://graduate.bjut.edu.cn北京工业大学主页:http://www.bjut.edu.cn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24联系电话:010-673925332025-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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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为建设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为国家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一大批急需的高层次创新人才,根据教育部及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特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过程将遵循国家和北京市文件精神及要求,秉承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使全面发展、具有创新潜质的考生脱颖而出。一、培养目标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在本学科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从事创造性学术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学术型创新人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在本专业领域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备承担创造性专业实践工作的能力,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的高层次实践型创新人才。二、招生类型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坚持同一培养标准,保证同等质量;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具体招生学院及学科专业请参见招生学科专业目录。2026年我校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只接受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三、招生专业及计划2026年我校各学科专业拟招生人数参见学科专业目录。我校最终招生人数以上级计划部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考生报考情况适当调整,复试前我校将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规模,根据各学科专业已接收推免生人数、学科专业情况、招生导师人数、考生生源等因素对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招生人数进行调整。以上招生计划中,含推免生招生计划。实际招收硕士推免生人数,将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及公布的录取人数为准。四、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除应具备上述各项条件,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②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部级科研课题,本人报考方向与该研究课题相关且本人发表3篇及以上高质量论文(由报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论文内容与报考方向相关。注: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前咨询所报考的学院,经学院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及复试时须携带报考学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及复试时,出具由所在培养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6.报考我校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51建筑、0853城乡规划、1403 设计学、1357设计、1356美术与书法、08550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选择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代码1105)作为报考点。(二)报考1251工商管理(MBA)、1252公共管理(MPA)、045101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相关学业要求,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三)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截至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四)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如在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条件的退役人员等)的考生,应在教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五)符合《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要求。五、报考程序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13日,每天9:00—22:00。2.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一个专业。(2)考生应按我校的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见上文“报考条件”相关要求)。(3)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文件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保留以备后续使用。(5)国家按照分区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北京工业大学属于一区。(6)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有关部门、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前进行复审,确定考生的相应资格。其中,申请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资格由报考点及进行初审,其余资格由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初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试、复试。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7)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可以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2026年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学位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硕士研究生报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准。申请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招生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其余专项计划,执行相应文件规定。(8)残疾考生如需组考单位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招生单位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2)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4.报考点选择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报考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注意: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招生单位代码:10005)的报考条件,不等同于符合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的考点选择条件,请报名时注意区分。报考我校0813建筑学、0833城乡规划学、0851建筑、0853城乡规划、1403 设计学、1357设计、1356美术与书法、085507工业设计工程专业的考生需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凡拟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2025年10月发布的1105报考点公告,符合其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选择1105北京工业大学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二)网上确认网上确认时间由考生选报考点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报考点的公告。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要求,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务必在网上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簿)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及复印件。(三)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六、考生资格审查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我校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七、初试(一)初试日期和时间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二)初试科目12月20日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14:00-17:00外国语12月21日8:30-11:30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12月21日14:00-17:00业务课(二)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我校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参见学科专业目录。(三)考试大纲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各自命题科目的考试大纲预计将于10月左右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考试大纲中所列参考书目仅供参考,初试和复试题目不仅局限于参考书目。(四)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预计可于2026年3月左右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初试成绩查询系统及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八、复试1.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制订本校的复试录取办法和各学院实施细则,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复试办法和程序将在“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上公布。我校全部复试工作一般在2026年4月底前完成,请广大考生届时关注。2.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含报考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的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且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仅限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如需在复试中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将于复试前在各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中公布。3.会计、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4.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在教育部划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硕士研究生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5.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将根据生源情况确定,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6.在复试前,我校将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7.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8.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九、调剂我校按教育部、北京市相关政策确定并公布调剂工作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十、录取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名单经学校审核后按规定期限进行公示。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全日制非定向生,拟录取后按学校规定时间必须将人事档案(原件)转入学校,户口是否迁入学校可自愿选择。学生毕业(结业、肄业)后,按照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就业手续。定向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所有拟录取考生均须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后方能被拟录取。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具体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和实施办法将另行通知。十一、体检根据《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要求,考生拟录取后应按学校规定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要求见复试录取通知。十二、学制、学费各学科专业的学制、学费信息,请查看《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及《北京工业大学2026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十三、奖助政策学校设立多种形式的研究生奖助学金,为学生安心学业、潜心科研提供良好的条件保障。具体奖助内容以北京工业大学当年研究生奖助相关制度文件为准。在学校奖助政策基础上,各学院可以有其他不同种类的政策,用于研究生的学业支持。详情可查看相关学院网站或致电咨询。十四、其他说明(一)培养校区。研究生培养校区为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地段繁华,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区幽静。(二)住宿情况。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排住宿(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除外)。住宿实行收费制,所有住宿的硕士研究生均须交纳住宿费,具体费用标准将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附相关说明。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工作单位在北京的定向就业研究生,学校不提供住宿。(三)研究生就业。北京工业大学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北京地区示范性就业中心和示范性创业中心、首批“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首批“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创业50强)、首批“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2021年就业创业指导中心(创新创业学院)获评第二届北京市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唯一获得先进集体的高校单位)。近年来研究生毕业去向落实率均在97%左右,就业质量高,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均较高;2/3以上的毕业生在京就业,京外就业主要分布在山东、河北、天津、广东、河南、江苏、浙江等地区。(四)专项计划。2026年我校没有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硕士研究生的招生计划。(五)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其他纠纷,我校不承担责任。(六)报考学科专业、考试科目设置及考试大纲等事宜可登录“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八)以上招生政策和程序若与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或遇不可抗力,须按国家教育部及有关教育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九)招生单位信息招生单位: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单位代码:10005北京工业大学研招办邮箱:yanzhaoban@bjut.edu.cn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24联系电话:010-673925332025-10-16 09: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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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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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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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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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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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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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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