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关于做好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5〕4号)等文件要求及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安全原则,制定2025年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一、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含加分,下同)须达到国家划定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A类考生分数线。调剂考生调入专业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调入专业初试科目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2.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专业。
3.我校只招收初试外国语为英语的考生调剂,不接收非英语考生调剂申请。
4.我校不接收单考考生的调剂申请。
5.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接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调剂。
6.我校具体专业调剂计划余额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公布的调剂信息为准,考生须及时关注相关通知要求。我校接收调剂考生的专业及初试科目、成绩要求以调剂系统内公布信息为准。我校采取差额复试形式,差额比例为计划余额的130%。如在调剂系统开放时间内实际报名人数低于计划余额,按实际报名人数组织参加复试。各专业调剂名额可能会根据实际考生复试结果有所变动。
二、学制、学费、学习方式、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毕业和学位授予
详见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发布的《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三、调剂工作程序及要求
1.按照上级招考单位要求,调剂正式系统将于2025年4月8日开放,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如有调整,以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后续通知为准。
系统第一次正式开放时间:2025年4月8日(具体时间以上级单位通知为准)
关闭时间:2025年4月8日(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小时)
注:学校仅在调剂第一批次未招满的情况下再次开放系统。如有后续批次,系统再次开放时间请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通知。
2.所有调剂工作均通过调剂系统进行。在调剂系统开通时限内,我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将及时在系统内进行公布。意向考生应在申请调剂前仔细阅读《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及本调剂工作办法,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相关专业的报考(调剂)条件。
3.符合我校报考(调剂)条件的考生,须登录调剂系统填报志愿。我校将在系统中受理调剂申请,于4月8日下午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考生对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后,须在学校通知规定时限内确定“接受复试”,过时未接受视为放弃此次调剂复试资格,并按复试通知要求完成复试确认、复试材料提交、复试网络预演、复试缴费、心理健康测评等事项。
4.对申请同一学院同一专业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初试成绩相同,按照初试成绩中科目一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单。
5.因审核、遴选调剂考生需要一定的时间,考生填报调剂志愿结束后请耐心等待结果。由于考生本人修改志愿造成无法接收通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或拟录取资格。
6.我校将于调剂系统正式开放后在我校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参与调剂复试具体流程,有意参与调剂的考生须随时关注上述网站的最新通知。
7.复试完成后,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向复试合格且拟录取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过复试的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不确认将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8.考生接受“待录取”通知后,我校将在研究生处官网公布待录取调剂考生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9.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的考生,我校不再接受考生放弃我校“待录取”资格的申请。通过调剂系统确认接受其他招生单位“待录取”通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我校将按照调剂复试后的加权总成绩由高到低次序顺位拟录取下一位复试合格考生。
10.调剂复试录取办法同我校一志愿考生复试录取办法一致。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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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和鲜明特色的高校。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并为共和国的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深造机会。学校现有北京海淀和河北涿州两个校区,占地630亩,建筑面积34.58万平方米。截至2024年4月,全校共有教职工597人,其中专任教师383人。专任教师中,在聘教授43人,在聘副教授112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师占比57.96%。学校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4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基金获得者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省级教学名师10人,北京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名师6人,北京市优秀教师5人,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3人,北京市青年英才计划入选者18人,全国三八红旗手4人。学校目前开设25个普通本科专业,形成了较为完整、相互支撑的“劳动+”和“工会+”学科体系。学校以坚持培养“政治素质过硬、劳动情怀深厚、专业功底扎实、实践能力突出”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目标,目前拥有7个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个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5个北京市优秀教学团队。2012年,学校开展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2018年,开始在香港地区招收研究生。2021年,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3个专业研究生招生、培养与学位授予工作。2022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关于支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建设特色一流大学的意见》,对学校建设特色一流大学给予坚强支持。2024年,学校新增获批公共管理学、工商管理(MBA)、法律、会计(Mpacc)、资源与环境共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5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3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95人(全日制220人、非全日制175人)。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2025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拟招生10人(全日制5人、非全日制5人),该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中“备注”。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硕士研究生。二、 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2025年9月1日前,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二)报考以下专业学位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名参加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含3年)(从毕业后到2025年9月1日前,下同)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其他1.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须符合报考条件中各项要求〔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中“备注”。2.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部分专业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中“备注”。3.关于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人员报考我校,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关于复试的具体要求,请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通知),逾期不得补报。 相关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专业报考具体要求(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中“备注”),确保满足我校报考条件后再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2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2.报名网站及基本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通知公告要求,确认完全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指“网上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考点选择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2453)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其他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凡拟选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57)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我校于2024年10月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全部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我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57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注意事项(1)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调剂办法、计划余额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3)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开始前,提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 未查询到学历(学籍)或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必须尽早到学历(学籍)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提前预留出充裕时间,尽早开展认证工作),并于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5)报考地处二区(详见教育部印发的《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九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6)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针对此项政策的相关规定,具体以教育部文件为准。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填报了相关信息,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9)报考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应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所选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1.时间:以考生所选报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确认时须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要求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①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②获得大学本科、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报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报考点及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完成学历(学籍)核验。4.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等)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三)注意事项1.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主,请持续关注教育部有关此项内容的最新通知。2.在职人员:报名时不必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与工作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本人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导致考生不能复试、无法被录取或入学等相关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我校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及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按照要求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五、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我校初试和复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附录2-3。(一)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初试时间: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2月21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1日下午 外国语(英语一或英语二)12月22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2日下午 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我校公告。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报考点的通知公告。3.初试科目: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4.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二)复试1.成绩要求:我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前公布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安排: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专业英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前另行通知)。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人。(三)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参加复试时按要求加试。(四)调剂复试我校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所公布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我校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我校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五)考风考纪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健康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七、录取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八、学习方式、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住宿情况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培养所在校区均为我校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我校招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习方式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以到校集中授课形式为主安排学习和研究(非全日制学生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个月左右脱产到校学习,采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第四、五、六学期按学校要求参加论文研讨和答辩。研究生须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到校集中授课期间,学校根据当年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合同就业,学习期间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按学校当年户籍管理规定自主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2.我校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会计、资源与环境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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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是中华全国总工会直属的唯一一所普通高校,由中华全国总工会与教育部共建,是一所具有悠久历史、光荣传统和鲜明特色的高校。建校七十余年来,学校始终与党和国家同呼吸、共命运,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为我国各级党政机关、工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并为共和国的劳动英模、大国工匠提供深造机会。2012年起,学校开始开展服务国家特需的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2018年,开始在香港地区招收研究生。2021年11月,获批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公共管理3个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培养工作。2025年9月,学校获批新增公共管理学、法律、资源与环境、工商管理、会计等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正式形成“1个学术学位点+7个专业硕士学位点”的全新发展格局,学校发展迈入新阶段。一、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2026年我校面向全国拟招收学术学位硕士(全日制)20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340人(全日制180人、非全日制160人)。招生专业及各专业招生人数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以下简称“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文件为准。2026年我校继续参与教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招生,拟招生5人(全日制2人、非全日制3人),该专项计划招生专业范围详见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招生计划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文件为准。我校仅招收英语语种的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二、 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另有规定的除外:(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除须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外,还须满足: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8门与报考学科相关的本科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能够在复试资格审核阶段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方可获准参加复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我校,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且提供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培养部门同意报考的正式函件(有工作人员签字、联系方式、部门盖章的原件)。(二)报考下列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考公共管理、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项的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我校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三)其他1.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报考报考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且须符合报考条件中各项要求〔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招生专业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备注”。2.关于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对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此类人员报考我校,须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并按我校要求参加复试(关于复试的具体要求,请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复试录取办法及相关通知),逾期不得补报。相关考生须认真阅读我校报考条件及相关专业报考具体要求,确保满足我校报考条件后再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三、报名流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工作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一)网上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2.报名网站及基本要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通知公告要求(发布于我校“研究生处官网-招生-通知公告”版面),确认完全符合我校各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由于不按公告要求报名、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误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原因,导致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指“网上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考点选择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招生单位代码:12453)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其他报考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的考生,应按照上级部门、招生单位及报考点的相关要求及报考点公告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所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凡拟选择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报考点(报考点代码:1157)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我校于“研究生处官网-招生-通知公告”版面发布的报考点公告,符合全部规定的条件并满足我报考点公告的要求后,方可选择1157报考点。因不按公告要求错选报考点造成不能网上确认、考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4.注意事项(1)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2)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网上报名开始前,提前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按照查询到的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的信息填报。(4)报考地处二区(具体范围详见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者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按规定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政策。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须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照顾政策。(5)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针对此项政策的相关规定(详情参见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二十二条)。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6)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限士兵)进行复核。审核或复核未通过的,不得按照“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参加复试,仅可在调剂阶段按规定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报考普通计划的考生,若报名时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并审核通过,调剂阶段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7)符合享受初试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免初试或报考专项计划有关条件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相应的加分、照顾、免初试政策,或不得参加有关专项计划初、复试。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加分、少数民族照顾政策。(8)现役军人报考我校,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我校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我校联系。(9)报考我校的残疾考生如需报考点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考试便利服务的,务必于报名阶段与报考点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我校沟通申请,以便提前做好安排。(10)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1)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12)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13)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二)网上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本人的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并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并及时查看所选报考点关于网上确认的通知。1.时间:以考生所选报考点通知或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2.考生网上确认时须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根据核验工作需要,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要求提交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截至初试考试日期仍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①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②获得大学本科、高职高专毕业学历的人员,提供学历证书;③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报名编号、所选报考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等,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3.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按报考点及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学历(或学籍)认证报告,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由颁发毕业证书的教育机构或高校出具的成绩单(盖章);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需于复试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照片,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必须清晰完整。因更改姓名或身份证号导致的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相关证明。鉴于认证反馈时间将近一个月,请考生务必提前预留出充裕时间,尽早开展认证工作。4.所有考生均须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等)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5.注意事项:(1)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网上报名时须在备注中注明“申请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说明: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具体要求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主,请持续关注教育部有关此项内容的最新通知。(2)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组织专人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四、资格审查与准考证打印我校在报名、考试(含初试及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按照要求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具体时间以研招网通知为准),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五、考试(初试、复试、调剂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进行。我校初试和复试自命题考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附录1-3。(一)初试初试方式均为笔试。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2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以北京时间为准。12月20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20日下午 外国语12月21日上午 业务课(一)12月21日下午 业务课(二)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详细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有关要求等请见《准考证》及报考点和我校公告。2.初试地点:详见所选报考点的通知公告。3.初试科目: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科目均与所报考专业的普通考生初试科目相同。4.命题范围:(1)全国统一命题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英语、管理类综合能力等)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2)我校自主命题的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二)复试1.成绩要求:我校以教育部确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一区基本分数线要求为基础,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报考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复试分数线)。我校依据教育部有关政策自主确定并于复试前公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和接受其他招生单位该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2.复试安排:我校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5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复试资格审查在复试前统一进行。复试将对考生专业素养、综合能力和专业英语听说水平、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等进行考核。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方式、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复试安排和相关要求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及各招生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前另行通知)。我校将对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在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均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3.复试费用:按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规定缴纳复试费100元/人。(三)加试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在满足我校基本学业要求(见报考条件)及获得复试资格后,在复试时按要求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加试科目命题范围及参考书目(仅限同等学力考生)》。(四)调剂复试我校按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公布。我校公布复试分数线及接收调剂政策后,未能参加第一志愿学校(或专业)复试或复试未录取的考生,如符合教育部所公布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及我校各专业调剂具体要求,可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复试。未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可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其他招生单位。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我校(含各学院)的调剂要求、调剂工作办法,以及相关专业不同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在招生、培养、奖助、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我校不向考生的拟调剂院校提供自命题科目试卷等相关材料。(五)考风考纪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我校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我校将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我校在复试中设置针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相应题目,并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七、健康检查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学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考生身心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保留入学资格。八、录取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北京市关于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规定,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学校制定发布的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前另行通知)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而成的考试综合成绩未达60分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考生考试诚信状况是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我校将对合同进行严格审核。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九、学习方式、住宿情况及就业方式(一)学习方式、住宿情况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培养所在校区均为我校校本部(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我校招生硕士研究生各专业学习方式详见《中国劳动关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录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脱产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以到校集中授课形式为主安排学习和研究(非全日制学生前三学期每学期集中一个月左右脱产到校学习,采用讲授、研讨、案例分析、角色扮演、拓展训练、实地调研等方法组织和实施教学活动,同时聘请国内外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和教授前来授课。第四、五、六学期按学校要求参加论文研讨和答辩。研究生须按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参加实习实践活动、专题讲座、开题报告、论文指导、答辩等安排)。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其基本学制内,学校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安排住宿;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到校集中授课期间,学校根据当年实际住宿情况进行安排。全日制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食宿费用自理。课程设置、学习时间安排等咨询相关学院。学校不负责支付非全日制硕士生各类工资、补贴、医疗费用等费用。(二)就业方式硕士研究生按其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须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毕业后按定向就业协议就业,学习期间学校不接收其户口、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其工资、医疗、福利等待遇由定向就业单位负责。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必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并按学校当年户籍管理规定自主决定是否将户口迁入我校,毕业后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明确选择学习方式和就业方式,报名后不得更改,复试后按照考生本人所填报的报名信息录取。注意事项:1.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仅限“定向就业”;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可以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考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在报名时任选。2.我校公共管理学(学术学位)、社会工作、新闻与传播、法律(法学)、会计、资源与环境专业仅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工商管理专业仅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十、学制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学生录取后于2026年9月入学。我校各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均为5年。在校期间,学生可参考本人学业情况根据学校学籍管理相关制度提出提前毕业申请。十一、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及缴费说明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学费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报到时缴纳,学费标准均为人民币。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按照新学费标准执行。各专业学费标准见附录1,住宿费为1020元/学年,须另缴。(二)奖助学金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学生除外)可享受助学金。同时,学校设立研究生“三助”岗位,为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机会。如遇国家或学校相关政策调整,奖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等将按照新政策及规定执行。十二、毕业和学位授予学习期满,符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毕业条件、硕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上注明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十三、信息发布和其他事项(一)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发布各类研究生招生信息及通知的主要渠道为“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我校通过研究生处网站及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等发布、发送的相关信息,均视为已送达。考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或未按通知规定完成相关工作造成后续不能进行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研究生招生专用邮箱:yz@culr.edu.cn(二)各招生学院网站见我校校园网主页“教学单位”。(三)有关材料发放初试成绩、复试通知、复试成绩以及其他通知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发布,不寄发书面通知;录取通知书由学校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负责寄发。(四)禁办考研辅导班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研招网和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未委托任何考研辅导机构公布,我校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严禁校内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对违反规定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严肃查处。我校不提供往年考研试题,不出售任何参考资料。(五)招生政策调整如果国家或学校在本招生年度调整研究生招生政策,或者出台新政策,将按最新政策及规定执行,本章程将做相应调整,并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六)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军队相关部门规定办理。(七)联系方式单位代码:12453学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增光路45号联系部门:研究生处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48联系电话:010-88562083电子信箱:yz@culr.edu.cn十五、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中国劳动关系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所有。其他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印发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为准。如有与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不符之处,以教育部要求为准。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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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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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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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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