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MBA招生简章
东北林业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东北林学院。2005年10月,获批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年6月,成为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项目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列为“双一流”建设高校;2022年2月,入选国家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学校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度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强化办学优势、彰显办学特色。建校七十余年来扎根于中国大地、坚守于祖国北疆、耕耘于绿水青山、致力于生态文明,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级专门人才,涌现出以国家和省部级领导、中国工程院院士、学术界和企业界精英等为代表的一大批杰出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
经济管理学院是东北林业大学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学院,是中国林业经济管理学科的发祥地。学院现设有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博士点,农林经济管理、工商管理学、应用经济学3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工商管理(MBA)、农业(农业管理、农村发展)、会计(MPACC)、金融(MF)4个专业型硕士点,农林经济管理、会计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6个本科专业(农林经济管理为全国一流建设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和经济统计学为省级一流建设专业)。学院现有专任教师90人,其中教授22人,副教授37人,博士生导师18人,硕士生导师60人。此外,学院还以柔性人才的方式聘请了一大批国内外著名大学和企事业单位学者、专家为兼职教授或博(硕)士生导师,为学院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近五年,学院共承担国家自然基金、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等科研项目近300项,新增科研总经费3000多万元。出版专著16部,公开发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上论文500余篇,其中SCI、SSCI、EI、CSSCI、CSSCD等高水平学术论文291篇;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12项。目前,学院与美国、加拿大、英国、芬兰、韩国以及俄罗斯等多个国家与地区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下文简称MBA)以经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一级学科、农林经济管理一级学科以及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为基础,以企业管理省级重点学科、会计学省级重点学科、技术经济与管理学科为依托,以黑龙江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林业经济与管理”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培育)实验室“生态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协同实验室”为支撑开展建设。MBA旨在培养未来能够胜任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高层管理工作需要的务实型、复合型和应用型高层次管理人才。MBA更侧重于能力培养而非知识传授,教授面对实战的“管理”而非注重研究的“管理学”;强调商业基础能力、环境理解能力与个性化发展能力的有机协调;课程内容涉及管理类、经济类、金融、财务、法律等。MBA现有教学科研人员43人,教授7人,教师博士化率90.7%,半数以上的教师具有企业工作经历,多人具有访问学者等海外学术经历。MBA专业学位依托校院两级多个子学科交叉与融合创新平台,与森鹰窗业(股票代码:301227)、亚布力阳光度假村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共建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注重学术性、实践性与职业性的紧密结合,全力培养具有领导力、创新素养、企业家精神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
秉承“学参天地,德合自然”的校训,坚持思想引领、质量为先、能力为本、创新发展的理念,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具备国际化管理视野,掌握现代管理方法,拥有创新思维与企业家精神的管理精英。具体目标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原理,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能够熟练运用现代管理理论方法分析并解决实际问题。
(三)具有从事高层次管理工作所必备的国际视野、战略意识、领导潜质、沟通能力和合作精神。
(四)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规律,具备分析宏观经济环境的能力,并用以支持企业正确决策。
(五)熟练掌握和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生类别与计划
招收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计划30人。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
2.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北林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
(二)网上确认要求
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将于网上确认前公布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nefu.edu.cn/index.htm)。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
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
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
初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https://yz.nefu.edu.cn/info/1026/3383.htm)。
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https://yz.nefu.edu.cn/info/1026/3384.htm)。
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
六、复试、调剂及录取
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
七、学习方式、学制与学费
学习方式:非全日制。
学制:3年。
学费:2.9万/年。
八、体检
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
九、住宿及奖助学金
(一)住宿
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学制内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学制外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
(二)奖助学金
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全日制定向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列。
十、其他事项
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照国家、黑龙江省相关要求及《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nefu.edu.cn/info/1026/3382.htm)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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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规范开展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保障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依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东北林业大学办学实际与人才培养需求,特制定本招生章程。一、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1. 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类型,其中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仅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不接收非在职考生报考。2. 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量,最终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正式下达至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录取阶段的实际录取人数为准,学校将根据推免生报名情况动态调整。二、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一)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通用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法律;2. 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道德品质良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3. 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及东北林业大学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的体检标准,能够正常完成研究生阶段学习与科研任务;4. 考生学业水平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需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若未按时取得相关证书,其录取资格将自动失效。(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本科毕业生)。(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计算周期为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或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的学业要求,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的基本学业要求如下:外语水平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425分、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新托福(TOEFL)成绩≥72分、雅思(IELTS)成绩≥5.5分、新GRE成绩≥2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60分、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60分、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学术成果要求:已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需通过我校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各招生专业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在学校基本要求基础上制定更高专项要求,同等学力考生需同时满足学校基本要求与报考专业专项要求。以同等学力身份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阶段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4)已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需符合相关专业要求)。(5)在读研究生(含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前,须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由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未提交证明的不得报考。(二)法律类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除需满足上述(一)中基本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专业专项要求:1. 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报名前所学专业需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且需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2. 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报考前所学专业需为非法学专业(即本科专业代码非0301类),且需符合(一)中第1-4项要求。(三)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专业代码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一)中第1-3项关于国籍、政治立场、身心健康的基本要求;2. 工作经验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科毕业后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且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获得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3.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政策,同时需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相关规定执行;4. 自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专业代码125604),也需符合上述第1-2项报考条件。(四)单独考试报考条件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需满足以下条件:1. 符合(一)中第1-3项关于国籍、政治立场、身心健康的基本要求;2. 工作经历与推荐要求: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及以上;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及以上;为所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需经工作单位同意推荐,并由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报考目的为回原单位定向就业,且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五)推免生接收条件1. 我校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招生专业,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具体接收政策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2. 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志愿填报、录取结果确认及备案公开,均需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3. 已被我校或其他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或单独考试;截止国家规定日期未被任何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六)退役人员免初试报考条件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获得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1. 报名要求: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不予补报;2. 录取流程:我校对审核通过的免初试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确定为拟录取对象。三、硕士研究生报名流程硕士研究生报名包含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两个阶段操作,逾期不再补办。报名期间,考生需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严格遵守报名约定与要求;网上确认阶段需完成网报信息确认、本人图像采集,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一)报考点选择原则1. 应届本科毕业生:需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2. 往届生:需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与网上确认手续;3. 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4)作为唯一报考点,不得选择其他报考点。(二)网上报名阶段1. 报名时间: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22:00;网上正式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22:00。2. 报名操作: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东北林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任何报名信息。3. 学历(学籍)校验:报名期间,系统将自动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校验结果。建议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需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办理认证,并关注我校官网发布的学历(学籍)核验补充通知。4. 信息关注与责任:考生需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所选报考点及我校官方网站,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政策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导致后续无法网上确认、无法参加考试(含初试、复试)或无法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5. 照顾政策与加分申报: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如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将对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我校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需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三)网上确认阶段1. 确认时间: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与本地区报考情况自行确定并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所选报考点组织实施。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工作信息,将在网上确认开始前公布于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考生需及时关注。2. 材料提交: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要求,根据核验工作需要提交相关补充材料(如学历认证报告、工作证明等),确保材料真实、有效。3. 信息核对:所有考生均需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4. 图像采集:考生需按报考点规定,配合完成本人图像信息采集,图像信息将用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学籍档案,需确保采集信息清晰、准确。(四)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需在考试前10天左右,凭网上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需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与复试。四、硕士研究生初试安排1. 初试组织:硕士研究生初试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2. 初试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时间为准,考生需按准考证上标注的时间参加考试;3. 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或考生可提前咨询所选报考点;4. 初试科目与大纲:各专业初试科目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5. 成绩查询:初试成绩查询时间及相关事宜,将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公告,考生需及时关注查询。五、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与录取1. 复试安排:关于复试内容、复试时间、复试地点、复试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复试开始前通过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考生需以该办法为准做好复试准备;2. 调剂工作: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调剂的相关政策执行,具体调剂要求、调剂流程及调剂名额,将在调剂阶段通过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3.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记录及身心健康状况综合确定录取名单。六、招生专业、学习方式与学制1. 招生专业与学习方式:各专业招生情况及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可查阅《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型分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两类;2. 学制规定:全日制翻译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七、硕士研究生体检要求1. 体检时间: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2.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执行,同时结合《残疾人教育条例》《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八、学费、住宿与奖助学金政策(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相关意见,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我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费标准按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标准执行:1.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8000元/生/年;2. 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国内学习期间80000元/生/年,出国后按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3.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9000元/生/年;4.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林业、工业设计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社会工作、翻译、计算机技术专业:15000元/生/年;农业管理专业:16000元/生/年;风景园林、设计专业:18000元/生/年;会计专业:25000元/生/年;工商管理专业:29000元/生/年。若后续学费标准调整,将按最新核定标准执行。(二)住宿安排1. 我校为非定向就业、在学制规定年限内的研究生提供住宿;2. 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研究生、超出学制年限的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除外)。(三)奖助学金政策东北林业大学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设立完善的奖助学金体系,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黑龙江省及我校相关文件执行,主要涵盖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享受该奖助学金体系。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一)招生监督机制我校建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集体决策、巡查督察、申诉反馈机制,规范招生全流程操作,确保招生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工作组,对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巡查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二)回避制度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1. 参与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若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需主动向学校申请全程回避;若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需主动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与特定时期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需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回避;2.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若本人或直系亲属、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招生考试,需主动报备并全程回避;若有非直系亲属报名本单位,需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回避;3. 学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人员,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三)申诉渠道我校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畅通:1. 考生若对招生工作有异议或需申诉,可先向报考学院提出,学院需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结果;2. 考生对学院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申诉可通过学校指定申诉途径提交。(四)违纪处理1. 考生若存在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或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六)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七)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其他事项(一)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华大基因项目、科技小院项目、中国科学院北京微生物所项目、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项目、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所项目简介等详见附件。(二)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简章另文发布。(三)学校各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专业介绍等,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十一、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政编码:150040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2025-09-29 10:4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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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新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新GRE成绩不低于2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且已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须通过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各招生专业在以上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制定相关要求或执行学校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满足招生专业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招生专业具体加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报考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名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2.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的,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三)报名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2027年招生起,工程管理专业学位中的工业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3)、物流工程与管理(代码为125604)也须符合上述两项报考条件。(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项要求。2.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在工作单位表现优秀的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相关领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所从事工作与报考专业密切相关。(五)学校2026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招生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招生政策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6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截止规定日期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六)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招生单位对审核通过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即可予以拟录取。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代码2304)作为唯一报考点。(一)网上报名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2.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北林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二)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将于网上确认前公布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初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五、复试、调剂及录取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六、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学制招生专业、学习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校全日制翻译招生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七、体检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八、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0元/年,出国后,按奥克兰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9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林业、工业设计工程、车辆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业工程与管理、社会工作、翻译、计算机技术专业为每生15000元/年;农业管理专业为16000元/年;风景园林、设计专业为每生18000元/年;会计专业为每生25000元/年;工商管理专业为每生29000元/年。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二)住宿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学制内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学制外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除外)。(三)奖助学金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全日制定向就业研究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列。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一)学校加强硕士招生工作集体决策、巡查督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工作组,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巡查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三)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回避制度。学校参与考试招生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本人报名参加本次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应主动向学校申请全程回避;如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者报名的,应主动向学校申请在影响保密、公平的必要环节和特定工作时期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其本人或直系亲属、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研究生考试招生的,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并全程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本单位的,应主动报备,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需要回避。学校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报考本单位单独考试。对未按规定报备或回避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四)学校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提出的异议或申诉。考生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五)考生出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六)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七)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其他事项(一)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华大基因项目、科技小院项目、中国科学院北京微生物所项目、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所项目、中国科学院成都生物所项目简介等详见附件。(二)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简章另文发布。(三)学校各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专业介绍等,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十一、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政编码:150040电子邮箱:yzb@nefu.edu.cn咨询电话:0451-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451-82191931(纪委办公室)2025-09-30 10:5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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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包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招生专业目录中所列招生计划均为预估数,实际招生计划以国家当年下达给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推免生实际录取人数为准。二、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业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或通过英语专业四级或新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2分或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5.5分或新GRE成绩不低于260分,或全国大学俄语四级(CR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通过俄语专业四级,或全国大学日语四级(CJT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或通过国际日本语能力测试(新N2),且已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须通过相关学科专家组认定);各招生专业在以上基础上,可根据自身培养需求制定相关要求或执行学校基本要求,同等学力考生报考须同时满足招生专业要求。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招生专业具体加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报名时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二)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2.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3.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报考)。(三)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且符合我校同等学力人员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号)有关规定执行。(四)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五)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学校2025年接收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招生专业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推免招生专业目录》。欢迎全国各大院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具体招生政策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关于接收2025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通知》。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均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三、报名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往届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单独考试考生须选择东北林业大学报考点(2304)作为唯一报考点。(一)网上报名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天9:00—22:00。2.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东北林业大学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请留意我校网站关于学历(学籍)核验的具体通知。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等,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5.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7.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并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及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报考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符合教育部规定条件并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未按规定申报的,不享受相应照顾或加分政策。(二)网上确认要求1.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具体确认工作由相关报考点组织实施。东北林业大学考点网上确认工作相关信息,将于网上确认前公布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nefu.edu.cn/index.htm)。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三)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四、初试初试由教育部组织在全国实行统一考试。初试时间:以中国研招网公布的时间为准。初试地点:由考生本人选定的报考点负责安排,详见《准考证》或咨询所选报考点。初试科目和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科目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专业目录》。初试科目考试大纲详见《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考试大纲》。初试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请关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告。五、复试、调剂及录取有关复试内容、时间、地点、程序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我校于复试前在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的《东北林业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办法》。六、招生专业、学习方式及学制招生专业、学习方式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按学位类型可分为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按学习方式可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校全日制金融、社会工作和翻译3个招生专业学制为2年,其他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招生专业学制均为3年。七、体检体检安排在考生入学报到期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要求根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八、学费、住宿及奖助学金(一)学费标准根据国家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有关意见,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学校按照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含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国内学习期间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0元/年,出国后,按奥克兰大学当年学费标准收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生90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林业、工业设计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工程管理、社会工作、翻译、土木工程专业为每生15000元/年;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农业管理、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专业为16000元/年;风景园林、设计专业为每生18000元/年;会计专业为每生25000元/年;工商管理专业为每生29000元/年。如遇调整,学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二)住宿学校为非定向就业、学制内研究生提供住宿,原则上不为定向就业、学制外研究生提供住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非在职研究生除外)。(三)奖助学金东北林业大学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具体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以及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等相关文件执行,详见《东北林业大学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全日制定向生(部分计划单列项目除外)、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在此列。九、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一)学校加强硕士招生工作集体决策、巡查督察、申诉反馈等机制,规范招生流程,保证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监察工作组,对硕士生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巡查督察。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三)学院保障考生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可向学院提出异议或申诉。学院应及时调查处理考生提出的异议或申诉。考生对学院作出答复不满意的,可向研究生院申请复查。学院申诉电话及邮箱:https://yz.nefu.edu.cn/info/1025/3374.htm。研究生院申诉电话及邮箱:https://yz.nefu.edu.cn/lxwm/lxzb.htm。(四)考生出现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五)招生单位和报考点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报考点和招生单位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六)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十、其他事项(一)生态学国际双硕士项目(东林-奥大)、华大基因项目、科技小院项目、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项目简介等详见附件。(二)我校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计划和复试分数线,将根据当年国家计划和生源情况综合确定,招生简章另文发布。(三)学校各学院的基本情况、科研、导师队伍、专业介绍等,可登录东北林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s://yz.nefu.edu.cn/index.htm)。 (四)本简章如有与国家招生政策不符之处,以国家政策为准。十一、联系方式学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兴路26号邮政编码:150040学校主页:https://www.nefu.edu.cn/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主页:http://yz.nefu.edu.cn/电子邮箱:yzb@nefu.edu.cn咨询电话:0451-82191598、8219071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监督电话:0451-82192924(纪委办公室)2025-06-05 18:2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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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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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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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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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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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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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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