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全面提升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
二、复试安排
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参见《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情见附件1)。
(一)复试时间及安排
1.第一志愿考生:即日起各学院将陆续启动,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通知,各学院复试通知将以本公告附件的形式陆续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并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
2.调剂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具体调剂学科专业及调剂要求以我校在调剂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二)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水平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内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形式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考核外,还须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形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
3.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三)资格审查及要求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
3.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
4.高职高专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
5.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6.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
7.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在职定向培养公函》(详情见附件1)。
9.符合享受国家2025年硕士研究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11.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体检及政审要求
1.体检:拟录取考生体检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学校将保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的权利。
2.政审: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4月25日前将《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政审表》(详情见附件1)提交至拟录取学院,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其他要求
1.诚信复试。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情见附件1),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提前查阅《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2.保密纪律。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旦发现,将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提前测试。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请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四、温馨提示
1.西安理工大学将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实施规范招生,不会向任何考生做出保证录取的承诺,更不会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所谓录取费或其他费用。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非法盗用我校名义发布虚假复试录取信息都属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保护自身权益,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
2.请广大考生复试备考期间人身安全及疾病预防,合理规划行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及学院联系。祝愿广大考生复试顺利,让我们相约九月西理工!
五、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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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各位考生: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公布,欢迎报考! 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可在“备用信息”中填写拟报考导师的姓名、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复试科目代码及名称。一、学校简介西安理工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入选高校,工信部与陕西 省共建高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 学校是我国水利水电、装备制造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 一。 学校的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 至 1919 年创办的北平市公立商业补习学校和 1937 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后 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72 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 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 年,学校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 年, 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学校 以 1949 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 起始年,5 月 1 日为校庆日。 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 3 个校区和 1 个大学科技园。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18000 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 10100 余名。有教职工 2650 人,其中高级职称 1009 人。现设 17 个学院和 1 个教学部,设 68 个本科专业,其中 32 个专业入选国 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 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 个专业为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1 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16 个专业为陕西 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 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 21 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 3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 验教学中心。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 1960 年,2011 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 15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属工学、 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农学、艺术学等 8 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 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 1 个国家重点学科,21 个陕西省重点 学科,12 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化 学、农业科学等学科位列 ESI 全球学科排名前 1%。在“2023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 名”中,学校位列世界高校 501-600 位,全国高校 89-110 位。 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内培外引并举,实现了高层次人才队 伍的持续稳定增长,已形成了一支高端引领的人才队伍。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 奖新材料研究院”,有外籍院士 1 人。入选国家级人才(荣誉、团队、项目)40 余人(个),其中全国优秀教师 5 人、全国先进工作者 1 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 教师团队 2 个、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6 人、国家杰青 1 人、国家优青 6 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7 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2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 贴专家 15 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三秦英才引进计划)47 人、“特 支计划”25 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 2 个、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3 个、 陕西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30 人;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1 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7 人,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 标兵等 40 余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 4 项,陕西省教学成果奖 102 项,省级教改项目 111 项,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 1 部,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34 部;有 5 门国 家级精品课程、3 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2 门省级精品课程,2 个首批国家级课 程思政示范项目,4 个首批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7 个第二批陕西省课程思政 示范项目,1 个陕西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29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其中 5 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43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 个首批 国家级虚拟教研室,3 个省级虚拟教研室,11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 门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有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1名教师荣获全国高校教 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2 名教师获得二等奖;1 名教师荣获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 入选工信部首批“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 9 项,教材研究基地 1 个。学校人 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3 年作为全国试点高校率先通过教育部本 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生课程建设综合 改革试点单位,建有 2 个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全国示范性基地,8 个陕西 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 力持续提升。建有 1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1 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其中国 家重点实验室 1 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1 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2 个,教育 部重点实验室 2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 个,科技部技术推广中心 1 个,教育 部协同创新中心 1 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 1 个。近十年来,学校累计获得科 研经费 34 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 12 亿元,横向科研经费 22 亿元。获批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项目 867 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1 项。获批国家重点重大项目 86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4 项、重点项目 26 项、“杰青、 优青”科学基金项目 7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 18 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 重大项目 3 项。科研成果先后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261 项,其中国家科技进 步二等奖 3 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 2 项,陕西省科技、哲社一等奖 23 项。发 表高质量论文 9750 余篇,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935 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36 件。转让许可知识产权 1206 件。学校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持续推 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坚持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促 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校地校企协同创新,与省内外 240 余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 作关系。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 质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学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 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国 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组织 单位、陕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西理工/工创汇”为国家级科技企业 孵化器、陕西省众创空间及西安市众创空间。学生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国 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游泳比 赛、定向锦标赛、艺术展演等体育艺术活动中屡获大奖,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 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与陕西省文史研究馆合作建立的“古都大讲坛”在陕西高校具有较大影响。先后 21 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 会实践先进集体”。学校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十年发展“重要贡献单 位”,位列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综合贡献力 Top100 榜单第 16 位,地方高校第 2 位。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先后与德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 区的 78 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 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了拥有本科、硕士、博士 多培养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学校积极开展国 际学生培养,来自 20 多个国家的 100 多名学生来校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国际化 校园氛围有效提升。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逐步建成,科研国际化工 作有序推进。 学校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稳步提升。学 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 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长期以来,学校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 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 20 余万名 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 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水利水电、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 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 誉稳步提升。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西安理工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以 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 斗!二、培养目标(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与 学术学位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依托中外两校优势学科与教育资源,以“厚德、强基、创新、融合” 为人才培养理念,以服务智能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中外共同实施的培养模式和教 学体系为核心,以多元授课的教学方式和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为保障,围绕“智能 制造”和“智能建造”两大方向,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扎 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备独 立进行理论、实验研究的初步能力或承担专门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地 阅读相关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1.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简称 MF)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 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 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 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 才。2.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 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 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 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3.翻译硕士(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简称 MTI)旨在培 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 业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 4.工程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 ME)旨在侧重于工程应用,面向 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 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5 年,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 6 个工程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 5.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简称 MBA)旨在培 养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 级管理人才。自 2017 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也纳入工商管 理硕士的招生管理体系中。 6.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 MPAcc)面向会计 职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 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 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7.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 MEM)旨在培养 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 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 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8.设计硕士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艺术相关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我校设计硕 士,主要面向艺术设计领域,以现代创意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 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设计与创作能力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 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形式、就业方式(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 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 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 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生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采 取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年和第三年在中方分别进行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答辩,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700 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 通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 5 号 邮政编码:710048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7 第二年在澳方进行科学研究。达到两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 分别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硕士 学位证书。 四、报考说明2025 年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 3000 名(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80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70 余名(仅部分专业学 位招收),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并下达计划数为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 试。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基本条件及学业 水平的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 部转入学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 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条件外,学业水 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限,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需要向我 校提交有进修过 10 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 2 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 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 在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 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 程: 理工农学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大学物理经济管理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管理学基础法学外语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现代汉语艺术学门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中外艺术史论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 (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我校仅个别专业招 收单考生,详见附表 4):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 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 (1)《报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五)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西安理工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与接收条 件,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及通知。1.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详见附表 5),可接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的申请。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占其所 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 2025 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以“直接攻博”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招生学院当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 20%(详见附表 6)。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 研 究 生 ( 免 初 试 、 转 段 ) 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 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 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并在第 一学年可享受国家学业奖学金(8000 元/生·年),同时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国 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年)及研究生创新奖励等系列奖助。具体要求以当年奖 助政策为准。 (六)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 定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通知。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 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 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 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 生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 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手续。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 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 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 “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 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填报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①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 2025 年“硕士招 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 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栏内。②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 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 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 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网上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 凡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 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 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 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 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 件,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初试安排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 不予承认。 2.初试时间: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考试时长为 6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3 日举行。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 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 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学科(专 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拟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yjsy.xaut.edu.cn/)进行查阅。 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 或新的要求,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2.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六、违规处理(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 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 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 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 参考依据。2025-06-03 16: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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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注意:以下说明如有变更,请以当年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一、学校简介西安理工大学是国家“ 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入选高校,工信部与陕西 省共建高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家“双一流 ”培育高校。 学校是我国水利水电、装备制造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 一。学校的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 至 1919 年创办的北平市公立商业补习学校和 1937 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后 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72 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 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 年,学校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 年, 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学校 以 1949 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 起始年,5 月 1 日为校庆日。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 3 个校区和 1 个大学科技园。有普通全日制本科 生 18000 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 10200 余名。有教职工 2700 人,其中高级职称 1048 人。现设 17 个学院和 1 个教学部,设 69 个本科专业,其中 32 个专业入选国 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 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 个专业为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1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16 个专业为陕西 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 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 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 3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 验教学中心。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 1960 年,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 15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属工学、 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农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9 个学科门类, 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 1 个国家重点学科,21个陕 西省重点学科,12 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 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等 7 个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 1%。在“2024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中,学校位列世界高校 501-600 位,全国高校 92-114 位。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 ”战略,通过内培外引并举,实现了高层次人才队 伍的持续稳定增长,已形成了一支高端引领的人才队伍。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 奖新材料研究院 ”。入选国家级人才(荣誉、团队、项目)38 人(个),其中外 籍院士 1 人,国家杰青、优青 7 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3人,国家海外引 才专项 5 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2 个。全国优秀教师 5 人,全国先进工 作者 1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8 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 人,全国 三八红旗手 1 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 个。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 引进计 划 ”54 人、“特支计划 ”40 人、“三秦学者 ”创新团队 2 个、陕西省高校黄大年 式教师团队 3 个、陕西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 ”支持计划(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 划)35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1 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 导委员会委员 7 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 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 40 余人。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 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 10 项,陕西省教学成果奖 114 项,省级教改项目 111 项,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 1 部,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34 部;有 5 门国 家级精品课程、3 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2 门省级精品课程,2 个首批国家级课 程思政示范项目,33 个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 个陕西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 示范中心;29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 5 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 程;79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 个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3 个省级虚拟教研室, 1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 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有国家级 教学团队 5 个;1 名教师荣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2 名教师获得二 等奖,1 名教师获得三等奖;1 名教师荣获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入选工信部首批 “十四五 ”规划教材立项建设 9 项,教材研究基地 1 个。入选陕西省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育案例库 22 个。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高校,2013 年作为全 国试点高校率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 生教育、研究生课程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建有 2 个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 实践全国示范性基地,2 个工信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8 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 培养示范工作站。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 力持续提升。建有 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7 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包括全 国重点实验室 1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1 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 引智基地 2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 个,科技部技术 研究推广中心 1 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1 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 1 个。近十年来,学校累计获得科研经费42.5 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 13.7 亿元, 横向科研经费 28.8 亿元。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72 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 项目64 项。获批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110 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 器研制项目4 项、重点项目 39 项、“杰青、优青 ”科学基金项目 7 项,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项目、课题 23 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5 项。科研成果先后获省 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290 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项(含参与 1 项),教 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 2 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 1 项,陕西省科技 一等奖 18 项,陕西省哲社一等奖9 项。发表三大检索论文 16530 余篇,以共同第 一作者在《Nature》在线发表重要研究成果。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4325 件,国 际发明专利授权 58 件。转让许可知识产权 1295 件。学校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 动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试点,坚持机制创新和制度创 新“双轮驱动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校地校企协同创新,与省内外 260 余 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陕西省科技 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 质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学校是教育部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及副秘书 长单位、教育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 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 国家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实施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组织单 位、陕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陕西省众创空间及西安市众创空间。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挑战杯 ”系列竞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 与创新能力大赛和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及陕西省大学生各项体育竞赛、 艺术展演等体育艺术活动中多次获奖,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 称号,与陕西省文史研究馆合作建立的“古都大讲坛 ”在陕西高校具有较大影响。 先后 21 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三下乡 ’社会实践优秀单位 ”。 学校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十年发展“重要贡献单位 ”,位列全国研究 生培养单位综合贡献力 Top100 榜单第 16 位,地方高校第 2 位。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 强。学校先后与德国、 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摩洛哥、塔吉克 斯坦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 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 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 了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多培养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理工大学国际 工学院。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生培养,来自 32 个国家的 200 余名国际学生来校接 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国际化校园氛围有效提升。建成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高等学 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构建起多学科协同、多层次联动的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国 际化工作加快推进。学校面向全国 31个省(市、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 量稳步提升。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 体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长期以来,学校发扬“艰苦奋斗、 自强不息 ”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 誉、责任 ”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 ”的办学理念,培养了近 30 万名 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 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水利水电、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 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 誉稳步提升。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西安理工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特 色鲜明、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二、培养目标(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与 学术学位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依托中外两校优势学科与教育资源,以“厚德、强基、创新、融合 ” 为人才培养理念,以服务智能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中外共同实施的培养模式和教 学体系为核心,以多元授课的教学方式和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为保障,围绕“智能 制造 ”和“智能建造 ”两大方向,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扎 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备独 立进行理论、实验研究的初步能力或承担专门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地 阅读相关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1.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简称 MF)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 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 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 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 才。2.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 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 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 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3.翻译硕士(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简称 MTI)旨在培 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业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4.工程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 ME)旨在侧重于工程应用,面向 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 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6 年,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 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 6 个工程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5.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简称 MBA)旨在培 养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 级管理人才。 自 2017 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也纳入工商管 理硕士的招生管理体系中。6.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 MPAcc)面向会计 职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 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 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7.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 MEM)旨在培养 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 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 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8.设计硕士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艺术相关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我校设计硕 士,主要面向艺术设计领域,以现代创意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 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设计与创作能力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 型专门人才。三、学习形式、就业方式(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 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 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生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采 取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年和第三年在中方分别进行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答辩, 第二年在澳方进行科学研究。达到两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 分别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硕士 学位证书。四、报考说明2026 年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 3100 名(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90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70 余名(仅部分专业学 位招收),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并下达计划数为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 试。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基本条件及学业 水平的要求:(一)报考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 部转入学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 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条件外,学业水 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限,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需要向我 校提交有进修过 10 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 2 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 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 在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 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 程:理工农学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大学物理经济管理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管理学基础法学外语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现代汉语艺术学门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中外艺术史论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3.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我校仅个别专业招 收单考生,详见附表4):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 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1)《报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五)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西安理工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与接收条 件,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及通知。1.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详见附表 5),可接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的申请。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占其所 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 占我校 2026 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2.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以“直接攻博 ”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招生学院当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 20%(详见附表6)。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 研 究 生 ( 免 初 试 、 转 段 ) 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 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 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 ·年),并在第 一学年可享受国家学业奖学金(10000 元/生 ·年),同时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 ·年)及研究生创新奖励等系列奖助。具体要求以当年 奖助政策为准。(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 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前须向招生 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五、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 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 生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 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手续。2.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 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 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 “学信网 ”)查询本 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 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9)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填报需注意的其他事项:①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 ”,进入我校 2026 年“硕士招 生专业目录 ”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 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 ”栏内。②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 ”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 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3.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 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 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网上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凡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 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 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 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 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 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二)《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 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 件,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初试安排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 不予承认。2.初试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 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 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四)复试及录取1.报考我校的考生,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 ”)公布后,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学科(专 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 ”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拟 录 取 及 通 知 书 发 放 等 信 息 , 考 生 届时 可 登 陆 我 校 研 究 生 院网 站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 或新的要求,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2.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六、违规处理(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 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 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 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 参考依据。七、学制与学费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基本学制为 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可适当延长。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安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 统一遵照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标准收取。请考生参考以下学费标准, 如有变更,以当年的入学通知为准。(1)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生 ·年,金融硕士、 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12000 元/生 ·年;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000 元/生 ·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 学位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30000 元/生 ·年;(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内学费 60000 元/生 ·年。国外学 费以合作高校当年官方公布为准。(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设计硕士):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八、奖助体系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 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生的资助标准为6000 元/生 ·年。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奖励标准为硕士生 20000 元/生 ·年,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都有机会申请。 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国家学业 奖学金,10000 元/生 ·年;学校学业奖学金,5000 元/生 ·年。4.学校荣誉及奖励。学校设置若干荣誉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 突出的研究生,授予取得突出业绩的学生集体。奖励标准 500-2000 元不等。5.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基金会或友好人士在本校设 立。已设立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 ”等类别。6.研究生奖励制度。①学校对在各类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优异成 绩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奖励比例和金额视竞赛或活动的等级、人数确定。② 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学术成果(包 括正式见刊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获得者进行激励,奖励 范围及额度以当年的激励政策为准。7.其他专项资助。晨露资助寒门学子读研计划: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 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无偿提供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中外合 作办学专项奖学金,面向选择中外合作办学就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详见国际工 学院有关资助办法。8.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 ”(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兼职 岗位。九、其他说明1.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研厅〔2016〕2 号), 自 2017 年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 定统一按照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培养方式进行。2.学术学位硕士招生学科详见附表 1,专业学位招生类别详见附表 2,工程硕 士招生类别详见附表 3,拟招收单考专业详见附表4,招收推免的学科专业详见附 表 5,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6,请考生注意查看。3. 目录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且招生人数中不含推荐免试方式招 生人数。最终招生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完成情况, 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4.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5.学生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项目情况详见我校国际工学院网站。7.本简章如有变更,请以当年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2025-10-17 1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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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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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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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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