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各位考生:
现将我校《2025年硕士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含全日制、非全日制)》予以公布,欢迎报考! 国家招生相关政策如有变化,以上级单位文件为准。考生网报时选择报考专业、研究方向,可在“备用信息”中填写拟报考导师的姓名、在“备用信息1”中填写复试科目代码及名称。
一、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入选高校,工信部与陕西 省共建高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家“双一流”培育高校。 学校是我国水利水电、装备制造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 一。 学校的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 至 1919 年创办的北平市公立商业补习学校和 1937 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后 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72 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 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 年,学校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 年, 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学校 以 1949 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 起始年,5 月 1 日为校庆日。 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 3 个校区和 1 个大学科技园。
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18000 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 10100 余名。有教职工 2650 人,其中高级职称 1009 人。现设 17 个学院和 1 个教学部,设 68 个本科专业,其中 32 个专业入选国 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 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 个专业为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1 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16 个专业为陕西 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 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 21 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 3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 验教学中心。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 1960 年,2011 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 15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属工学、 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农学、艺术学等 8 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 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 1 个国家重点学科,21 个陕西省重点 学科,12 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科学、化 学、农业科学等学科位列 ESI 全球学科排名前 1%。在“2023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 名”中,学校位列世界高校 501-600 位,全国高校 89-110 位。 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战略,通过内培外引并举,实现了高层次人才队 伍的持续稳定增长,已形成了一支高端引领的人才队伍。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 奖新材料研究院”,有外籍院士 1 人。入选国家级人才(荣誉、团队、项目)40 余人(个),其中全国优秀教师 5 人、全国先进工作者 1 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 教师团队 2 个、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6 人、国家杰青 1 人、国家优青 6 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 7 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 2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 贴专家 15 人;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三秦英才引进计划)47 人、“特 支计划”25 人、“三秦学者”创新团队 2 个、陕西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3 个、 陕西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30 人;国务院 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1 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 7 人, 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师德 标兵等 40 余人。 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
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 4 项,陕西省教学成果奖 102 项,省级教改项目 111 项,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 1 部,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34 部;有 5 门国 家级精品课程、3 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2 门省级精品课程,2 个首批国家级课 程思政示范项目,4 个首批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7 个第二批陕西省课程思政 示范项目,1 个陕西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29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 其中 5 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43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 个首批 国家级虚拟教研室,3 个省级虚拟教研室,11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 门 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有国家级教学团队5个;1名教师荣获全国高校教 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2 名教师获得二等奖;1 名教师荣获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 入选工信部首批“十四五”规划教材立项建设 9 项,教材研究基地 1 个。学校人 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高校,2013 年作为全国试点高校率先通过教育部本 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生课程建设综合 改革试点单位,建有 2 个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全国示范性基地,8 个陕西 省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
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 力持续提升。建有 11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1 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其中国 家重点实验室 1 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1 个,国家学科创新引智基地 2 个,教育 部重点实验室 2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 个,科技部技术推广中心 1 个,教育 部协同创新中心 1 个,国家林业局重点实验室 1 个。近十年来,学校累计获得科 研经费 34 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 12 亿元,横向科研经费 22 亿元。获批国家自 然科学基金项目 867 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61 项。获批国家重点重大项目 86 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4 项、重点项目 26 项、“杰青、 优青”科学基金项目 7 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 18 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 重大项目 3 项。科研成果先后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261 项,其中国家科技进 步二等奖 3 项,教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 2 项,陕西省科技、哲社一等奖 23 项。发 表高质量论文 9750 余篇,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3935 件,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36 件。转让许可知识产权 1206 件。学校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持续推 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试点,坚持机制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促 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校地校企协同创新,与省内外 240 余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 作关系。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综合改革试点高校。 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 质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
学校是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国家 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单位、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国 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组织 单位、陕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西理工/工创汇”为国家级科技企业 孵化器、陕西省众创空间及西安市众创空间。学生在全国“挑战杯”竞赛、中国 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与创新能力大赛和全国大学生游泳比 赛、定向锦标赛、艺术展演等体育艺术活动中屡获大奖,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 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与陕西省文史研究馆合作建立的“古都大讲坛”在陕西高校具有较大影响。先后 21 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大学生社 会实践先进集体”。学校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十年发展“重要贡献单 位”,位列全国研究生培养单位综合贡献力 Top100 榜单第 16 位,地方高校第 2 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学校先后与德国、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 区的 78 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 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了拥有本科、硕士、博士 多培养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理工大学国际工学院。学校积极开展国 际学生培养,来自 20 多个国家的 100 多名学生来校接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国际化 校园氛围有效提升。国家级和省部级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逐步建成,科研国际化工 作有序推进。 学校面向全国 31 个省(市、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量稳步提升。学 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毕业 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长期以来,学校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 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培养了 20 余万名 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 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水利水电、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 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 誉稳步提升。 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西安理工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全面建设以 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 斗!
二、培养目标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与 学术学位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依托中外两校优势学科与教育资源,以“厚德、强基、创新、融合” 为人才培养理念,以服务智能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中外共同实施的培养模式和教 学体系为核心,以多元授课的教学方式和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为保障,围绕“智能 制造”和“智能建造”两大方向,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扎 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备独 立进行理论、实验研究的初步能力或承担专门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地 阅读相关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
1.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简称 MF)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 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 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 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 才。
2.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 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 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 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
3.翻译硕士(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简称 MTI)旨在培 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 业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
4.工程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 ME)旨在侧重于工程应用,面向 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 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5 年,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 6 个工程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
5.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简称 MBA)旨在培 养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 级管理人才。自 2017 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也纳入工商管 理硕士的招生管理体系中。
6.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 MPAcc)面向会计 职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 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 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7.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 MEM)旨在培养 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 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 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 8.设计硕士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艺术相关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我校设计硕 士,主要面向艺术设计领域,以现代创意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 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设计与创作能力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 型专门人才。
三、学习形式、就业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 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 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 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 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生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采 取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年和第三年在中方分别进行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答辩,学校名称:西安理工大学 学校代码:10700 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 通信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 5 号 邮政编码:710048 学校网址:http://www.xaut.edu.cn 7 第二年在澳方进行科学研究。达到两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 分别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硕士 学位证书。
四、报考说明
2025 年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 3000 名(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80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70 余名(仅部分专业学 位招收),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并下达计划数为准。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 试。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基本条件及学业 水平的要求:
(一)报考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 部转入学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 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条件外,学业水 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限,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需要向我 校提交有进修过 10 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 2 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 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 在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 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 程:
理工农学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大学物理
经济管理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管理学基础
法学外语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现代汉语
艺术学门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中外艺术史论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
(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
(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
(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3.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我校仅个别专业招 收单考生,详见附表 4):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 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
(1)《报考 2025 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
(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
(五)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西安理工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与接收条 件,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及通知。
1.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详见附表 5),可接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的申请。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占其所 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 2025 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2.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以“直接攻博”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招生学院当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 20%(详见附表 6)。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 研 究 生 ( 免 初 试 、 转 段 ) 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 ( 网 址 : 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 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 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年),并在第 一学年可享受国家学业奖学金(8000 元/生·年),同时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国 家奖学金(20000 元/生·年)及研究生创新奖励等系列奖助。具体要求以当年奖 助政策为准。
(六)报名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优秀生源预选拔暨创新能力认 定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优秀生源预选拔要求,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 有关规定及通知。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 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 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招生单位 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
五、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
(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 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 生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 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手续。
2.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4 年 10 月 9 日至 10 月 12 日,每天 9:00—22:00, 网上报名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至 10 月 28 日,每天 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 //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s://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 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 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以下简称 “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
(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 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
(9)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填报需注意的其他事项:
①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 2025 年“硕士招 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 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栏内。
②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 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网上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 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 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网上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 凡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 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 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 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 现役证》。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二)《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 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 件,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初试安排
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 不予承认。
2.初试时间: 2024 年 12 月 21 日至 22 日。考试时长为 6 小时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3 日举行。
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 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 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公布后,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学科(专 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拟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网址 http://yjsy.xaut.edu.cn/)进行查阅。
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 或新的要求,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
六、违规处理
(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 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 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 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 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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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注意:以下说明如有变更,请以当年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一、学校简介西安理工大学是国家“ 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 ”入选高校,工信部与陕西 省共建高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国家“双一流 ”培育高校。 学校是我国水利水电、装备制造行业高级专门人才的重要培养基地和科研中心之 一。学校的前身是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两校的办学历史分别可以追溯 至 1919 年创办的北平市公立商业补习学校和 1937 年成立的国立西安临时大学(后 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72 年,北京机械学院和陕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陕 西机械学院,隶属第一机械工业部。1994 年,学校更名为西安理工大学。1998 年, 学校划转陕西省,管理体制调整为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学校 以 1949 年人民政府接管北京机械学院前身学校国立北平高级工业职业学校为校庆 起始年,5 月 1 日为校庆日。学校建有金花、曲江、莲湖 3 个校区和 1 个大学科技园。有普通全日制本科 生 18000 余名,博士、硕士研究生 10200 余名。有教职工 2700 人,其中高级职称 1048 人。现设 17 个学院和 1 个教学部,设 69 个本科专业,其中 32 个专业入选国 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6 个专业入选陕西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0 个专业为 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21个专业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评估),16 个专业为陕西 省特色专业建设点,8 个专业为陕西省名牌专业。设有 21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 3 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8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 个省级虚拟仿真实 验教学中心。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一流学科建设,核心竞争力稳步提升。 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研究生教育始于 1960 年,2011年成立研究生院。现有 15 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 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7 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 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分属工学、 理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农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 9 个学科门类, 形成了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现有 1 个国家重点学科,21个陕 西省重点学科,12 个陕西省优势学科。工程学、材料科学、环境/生态学、计算机 科学、化学、农业科学、地球科学等 7 个学科位列ESI全球学科排名前 1%。在“2024 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 ”中,学校位列世界高校 501-600 位,全国高校 92-114 位。学校积极推进“人才强校 ”战略,通过内培外引并举,实现了高层次人才队 伍的持续稳定增长,已形成了一支高端引领的人才队伍。学校成立“谢赫特曼诺 奖新材料研究院 ”。入选国家级人才(荣誉、团队、项目)38 人(个),其中外 籍院士 1 人,国家杰青、优青 7 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3人,国家海外引 才专项 5 人,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 2 个。全国优秀教师 5 人,全国先进工 作者 1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8 人,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1 人,全国 三八红旗手 1 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1 个。入选陕西省高层次人才“ 引进计 划 ”54 人、“特支计划 ”40 人、“三秦学者 ”创新团队 2 个、陕西省高校黄大年 式教师团队 3 个、陕西省高校“青年杰出人才 ”支持计划(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 划)35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 1 人,教育部高等学校专业教学指 导委员会委员 7 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教 师、教学名师、师德标兵等 40 余人。学校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 近年来,获国家教学成果奖 10 项,陕西省教学成果奖 114 项,省级教改项目 111 项,首届全国优秀教材二等奖 1 部,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 34 部;有 5 门国 家级精品课程、3 门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72 门省级精品课程,2 个首批国家级课 程思政示范项目,33 个陕西省课程思政示范项目,1 个陕西省课程思政教学研究 示范中心;29 门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其中 5 门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 程;79 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1 个首批国家级虚拟教研室,3 个省级虚拟教研室, 1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6 门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有国家级 教学团队 5 个;1 名教师荣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2 名教师获得二 等奖,1 名教师获得三等奖;1 名教师荣获陕西省教书育人楷模;入选工信部首批 “十四五 ”规划教材立项建设 9 项,教材研究基地 1 个。入选陕西省专业学位研 究生教育案例库 22 个。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广泛认可,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首批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 ”高校,2013 年作为全 国试点高校率先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教育部专业学位研究 生教育、研究生课程建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建有 2 个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 实践全国示范性基地,2 个工信部校企协同育人示范基地,8 个陕西省研究生联合 培养示范工作站。学校坚持教学科研并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科研实力与社会服务能 力持续提升。建有 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57 个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基地,包括全 国重点实验室 1 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 1 个,国家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 引智基地 2 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 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 2 个,科技部技术 研究推广中心 1 个,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1 个,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 1 个。近十年来,学校累计获得科研经费42.5 亿元,其中纵向科研经费 13.7 亿元, 横向科研经费 28.8 亿元。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72 项,获批国家社科基金 项目64 项。获批国家重大重点项目 110 余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科研仪 器研制项目4 项、重点项目 39 项、“杰青、优青 ”科学基金项目 7 项,国家重点 研发计划项目、课题 23 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重点项目 5 项。科研成果先后获省 部级及以上科研奖励 290 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 4 项(含参与 1 项),教 育部自然科学一等奖 2 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 1 项,陕西省科技 一等奖 18 项,陕西省哲社一等奖9 项。发表三大检索论文 16530 余篇,以共同第 一作者在《Nature》在线发表重要研究成果。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4325 件,国 际发明专利授权 58 件。转让许可知识产权 1295 件。学校深度融入秦创原创新驱 动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试点,坚持机制创新和制度创 新“双轮驱动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开展校地校企协同创新,与省内外 260 余 家单位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学校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高校,陕西省科技 成果转化“三项改革 ”综合改革试点高校。学校注重学生全面发展,重视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 质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学校是教育部工程训练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及副秘书 长单位、教育部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 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教育部“ 国家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实施高校、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优秀组织单 位、陕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高校,陕西省众创空间及西安市众创空间。学生在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全国“挑战杯 ”系列竞赛、中国大学生工程实践 与创新能力大赛和全国学生(青年)运动会、全国及陕西省大学生各项体育竞赛、 艺术展演等体育艺术活动中多次获奖,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 称号,与陕西省文史研究馆合作建立的“古都大讲坛 ”在陕西高校具有较大影响。 先后 21 次被中宣部、教育部、团中央授予“全国‘三下乡 ’社会实践优秀单位 ”。 学校获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十年发展“重要贡献单位 ”,位列全国研究 生培养单位综合贡献力 Top100 榜单第 16 位,地方高校第 2 位。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全方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国际影响力不断增 强。学校先后与德国、 日本、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新西兰、摩洛哥、塔吉克 斯坦等 3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90 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交流关系,促 进了全校师生与国际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与交流。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成立 了拥有本科、硕士、博士多培养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西安理工大学国际 工学院。学校积极开展国际学生培养,来自 32 个国家的 200 余名国际学生来校接 受高层次学历教育,国际化校园氛围有效提升。建成多个国家级、省部级高等学 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构建起多学科协同、多层次联动的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国 际化工作加快推进。学校面向全国 31个省(市、区)招生,考生报考踊跃,生源质 量稳步提升。学校先后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 体 ”“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长期以来,学校发扬“艰苦奋斗、 自强不息 ”的学校精神,秉承“祖国、荣 誉、责任 ”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 ”的办学理念,培养了近 30 万名 各类专门人才,其中有多位两院院士、重要党政领导和杰出企业家,为国家和地 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水利水电、装备制造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近 年来,学校坚持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办学水平和社会声 誉稳步提升。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西安理工大学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记为党育人、 为国育才光荣使命,奋力书写新时代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加快建设特 色鲜明、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内一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而努力奋斗!二、培养目标(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 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旨在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 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 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是现代高等教育发展的产物,与 学术学位硕士处于同一层次,培养规格各有侧重。其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 硕士研究生依托中外两校优势学科与教育资源,以“厚德、强基、创新、融合 ” 为人才培养理念,以服务智能产业需求为导向,以中外共同实施的培养模式和教 学体系为核心,以多元授课的教学方式和个性化的学业指导为保障,围绕“智能 制造 ”和“智能建造 ”两大方向,培养社会责任感强,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扎 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具备独 立进行理论、实验研究的初步能力或承担专门技术研发工作的能力,能够熟练地 阅读相关学科领域的外文资料。1.金融硕士(Master of Finance,简称 MF)旨在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 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 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 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金融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 才。2.法律硕士(Juris Master,简称 JM)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性学 位,主要培养面向立法、司法、律师、公证、审判、检察、监察及经济管理、金 融、行政执法与监督等部门、行业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与管理人才。3.翻译硕士(Master of Translation and Interpreting,简称 MTI)旨在培 养具有较强的语言运用能力、熟练的翻译技能和宽广的知识面,能够胜任不同专业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专业性、应用型高级翻译专门人才。4.工程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简称 ME)旨在侧重于工程应用,面向 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 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26 年,我校在电子信息、机械、材料与化工、资源与 环境、能源动力、土木水利等 6 个工程类别招收硕士研究生。5.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简称 MBA)旨在培 养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 级管理人才。 自 2017 年起,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EMBA)也纳入工商管 理硕士的招生管理体系中。6.会计硕士(Master of Professional Accounting,简称 MPAcc)面向会计 职业,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 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 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7.工程管理硕士(Master of Engineering Management,简称 MEM)旨在培养 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管理理论、现代管理方法, 以及相关工程领域的专门知识,能独立担负工程管理工作,具有计划、组织、协 调和决策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工程管理专门人才。8.设计硕士是一项在世界范围内艺术相关领域的专业硕士学位,我校设计硕 士,主要面向艺术设计领域,以现代创意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具有良好职 业道德、系统专业知识、高水平设计与创作能力和一定艺术造诣的高层次、应用 型专门人才。三、学习形式、就业方式(一)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非全日制。1.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 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在从事其 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 究生。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2.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学校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 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二)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三)中外合作办学硕士生招收计划内的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学位研究生,采 取联合培养模式,第一年和第三年在中方分别进行课程学习和论文撰写、答辩, 第二年在澳方进行科学研究。达到两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后, 分别授予西安理工大学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及澳大利亚詹姆斯库克大学硕士 学位证书。四、报考说明2026 年我校拟招收各类硕士研究生约 3100 名(含推荐免试、单独考试), 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900 余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70 余名(仅部分专业学 位招收),最终招生人数以国家审核并下达计划数为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分为全国统一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 试。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报考基本条件及学业 水平的要求:(一)报考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3.身心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的体检要求。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5.报考非定向就业的考生,录取后必须全脱产学习,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全 部转入学校;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必须征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 在拟录取阶段签订定向就业合同。(二)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一)报考基本条件外,学业水 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 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 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以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限,下同)必须取得国家承认 的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 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 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同时需要向我 校提交有进修过 10 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 份报考。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后满 2 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教 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 在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要求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 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 程:理工农学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大学物理经济管理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理工) b.管理学基础法学外语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现代汉语艺术学门类 加试科目: a.计算机基础(文史) b.中外艺术史论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员。(三)报考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 列条件:(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 条件:(1)须满足报考条件(一)、(二)的各项要求。(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3.报考 125100 工商管理硕士、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 须符合下列报考条件:(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 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 2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四)报名参加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我校仅个别专业招 收单考生,详见附表4):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 4 年以上,业务优秀,已经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 报告)或者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 后工作 2 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的专家推荐,回原单位定向就业的在职人员。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1)《报考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介绍信。(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五)报考我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我校公布的《西安理工 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中规定的推荐与接收条 件,详情请参见我校另行发布的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文件及通知。1.我校部分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详见附表 5),可接收推荐免试研 究生的申请。拟被我校录取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并占其所 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 占我校 2026 年的研究生招生计划。2.我校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均可接收具有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以“直接攻博 ”的方式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人数一般不超过各招生学院当 年博士生招生计划的 20%(详见附表6)。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 研 究 生 ( 免 初 试 、 转 段 ) 信 息 公 开 暨 管 理 服 务 系 统 ”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 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 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4.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享受国家助学金(6000 元/生 ·年),并在第 一学年可享受国家学业奖学金(10000 元/生 ·年),同时有机会申请硕士研究生 国家奖学金(20000 元/生 ·年)及研究生创新奖励等系列奖助。具体要求以当年 奖助政策为准。(六)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 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 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 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 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上确认前须向招生 单位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五、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一)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 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 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 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单独考试考生、同等学力考 生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 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 认手续。2.网上报名要求:(1)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0 日至 10 月 13 日,每天 9:00—22:00,网上报名时间:2025 年 10 月 16 日至 10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浏 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 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 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4)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 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 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 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以下简称 “学信网 ”)查询本 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 完成学历(学籍)核验,请考生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7)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并 选择报考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 (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8)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 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录取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承担。(9)报考我校考生信息填报需注意的其他事项:①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 ”,进入我校 2026 年“硕士招 生专业目录 ”查询系统,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 导师姓名填写在第一个“备用信息 ”栏内。②请报考我校考生在第二个“备用信息 ”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 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3.网上确认要求(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 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 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 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网上确认公告及程序要求。凡未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一律无效。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 验的考生,应在网上确认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2)考生网上确认应当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 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 士兵 ”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 现役证》。(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 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4)考生应当按规定缴纳报考费。(5)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6)招生单位和报考点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 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二)《准考证》下载打印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 ”自行下载打 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 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个人网报用户名、密码及《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 件,避免信息泄露或证件丢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三)初试安排1.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 不予承认。2.初试时间: 2025 年 12 月 20 日至 21 日。3.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 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 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四)复试及录取1.报考我校的考生,待“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 基本要求 ”(以下简称“复试分数线 ”)公布后,符合我校相关学院、学科(专 业)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主管部门的安排和部署,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 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 ”的原则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拟 录 取 及 通 知 书 发 放 等 信 息 , 考 生 届时 可 登 陆 我 校 研 究 生 院网 站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 或新的要求,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相关网站发布相关信息。2.备考期间请广大考生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六、违规处理(一)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 公正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严肃处 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 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 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学位。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 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 参考依据。七、学制与学费1.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 3 年(其中工商管理硕士基本学制为 2.5 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制可适当延长。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西安理工大学 2026 年硕士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 统一遵照陕西省研究生教育收费相关规定标准收取。请考生参考以下学费标准, 如有变更,以当年的入学通知为准。(1)全日制研究生学费: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8000 元/生 ·年,金融硕士、 法律硕士、翻译硕士、工程硕士、会计硕士、工业工程与管理等专业学位研究生 12000 元/生 ·年;设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000 元/生 ·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 学位研究生学费不超过 30000 元/生 ·年;(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国内学费 60000 元/生 ·年。国外学 费以合作高校当年官方公布为准。(3)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含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125601 工程管理硕士、设计硕士):按照上级有关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八、奖助体系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校纳入全国研究生招 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 支出。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硕士生的资助标准为6000 元/生 ·年。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奖励标准为硕士生 20000 元/生 ·年,凡符合申请条件的硕士研究生都有机会申请。 奖励名额以国家当年下达的指标为准。3.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国家学业 奖学金,10000 元/生 ·年;学校学业奖学金,5000 元/生 ·年。4.学校荣誉及奖励。学校设置若干荣誉称号,授予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表现 突出的研究生,授予取得突出业绩的学生集体。奖励标准 500-2000 元不等。5.社会奖学金。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基金会或友好人士在本校设 立。已设立的研究生社会奖学金有“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奖学金 ”等类别。6.研究生奖励制度。①学校对在各类科技竞赛、科技创新活动中获得优异成 绩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奖励比例和金额视竞赛或活动的等级、人数确定。② 对我校全日制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以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取得的学术成果(包 括正式见刊的学术论文、出版的学术专著、科研获奖等)获得者进行激励,奖励 范围及额度以当年的激励政策为准。7.其他专项资助。晨露资助寒门学子读研计划:面向家庭经济困难的陕西籍 优秀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无偿提供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中外合 作办学专项奖学金,面向选择中外合作办学就读的优秀硕士研究生,详见国际工 学院有关资助办法。8.学校为研究生提供“三助一辅 ”(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兼职 岗位。九、其他说明1.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研厅〔2016〕2 号), 自 2017 年开始,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 定统一按照录取研究生的学习培养方式进行。2.学术学位硕士招生学科详见附表 1,专业学位招生类别详见附表 2,工程硕 士招生类别详见附表 3,拟招收单考专业详见附表4,招收推免的学科专业详见附 表 5,招收直博生的学科专业详见附表6,请考生注意查看。3. 目录内招生人数仅供考生报考时参考,且招生人数中不含推荐免试方式招 生人数。最终招生录取时将根据教育部最终下达招生计划和推免生计划完成情况, 综合考虑学校生源状况和发展需要,适当调整。4.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活动。5.学生住宿实行住宿收费制,住宿费用自理。6.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位硕士项目情况详见我校国际工学院网站。7.本简章如有变更,请以当年国家教育部有关政策及要求为准。2025-10-17 10: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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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公告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及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严格执行政策,严守工作纪律,规范录取行为,强化监督管理,优化考生服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进一步加强复试考核,规范招录程序,深化信息公开,切实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全面提升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二、复试安排2025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将采用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相结合的形式。各学院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在确保公平、安全、有序的前提下,自主确定复试方式。网络远程复试具体要求参见《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详情见附件1)。(一)复试时间及安排1.第一志愿考生:即日起各学院将陆续启动,由各学院负责组织、安排,详见各学院复试通知,各学院复试通知将以本公告附件的形式陆续公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并按各学院要求参加复试。2.调剂考生: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将于4月8日正式开通,具体调剂学科专业及调剂要求以我校在调剂系统发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二)复试内容及形式1.复试内容由专业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主要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水平能力考核、综合素质能力考核等内容,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形式及内容进行适当调整。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除参加上述各项内容的考核外,还须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每门科目满分100分。具体形式及要求将另行通知,请相关考生保持电话畅通。3.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复试。(三)资格审查及要求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所有考生提供)。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往届生提供)。3.学生证(应届本科毕业生、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4.高职高专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提供)。5.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6.在2025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还须提供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7.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学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8.非全日制考生须提供《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在职定向培养公函》(详情见附件1)。9.符合享受国家2025年硕士研究加分政策或照顾政策的考生,须在复试前向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供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当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11.各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四)体检及政审要求1.体检:拟录取考生体检要求按照上级部门有关文件执行。凡体检结果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学校将保留取消其拟录取资格的权利。2.政审: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4月25日前将《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录取政审表》(详情见附件1)提交至拟录取学院,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三、其他要求1.诚信复试。考生复试前须签订《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详情见附件1),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需提前查阅《西安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2.保密纪律。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已完成复试的考生不得将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露或在网络传播,一旦发现,将取消相关考生复试成绩并根据泄密程度移交公安机关处理。3.提前测试。如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请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需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四、温馨提示1.西安理工大学将按照国家教育部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实施规范招生,不会向任何考生做出保证录取的承诺,更不会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所谓录取费或其他费用。任何单位、中介或个人非法盗用我校名义发布虚假复试录取信息都属违法行为,请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我们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保持警惕,保护自身权益,仔细甄别,避免上当受骗!2.请广大考生复试备考期间人身安全及疾病预防,合理规划行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校及学院联系。祝愿广大考生复试顺利,让我们相约九月西理工!五、联系方式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29-82312406、823124162025-06-03 16:2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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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交通大学与苏州国家实验室2026年联合培养博士生专项计划招生简章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依托高水平科研平台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经上级部门批准,苏州实验室(全称“苏州国家实验室”)与上海交通大学将于2026年继续合作开展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该项目旨在选拔优秀学子,在材料及相关前沿交叉学科领域进行深度培养。相关招生政策及安排说明如下。一、培养定位本项目致力于面向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培育具备科学家素养、创新精神与科研能力,系统掌握学科前沿知识,能胜任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工作的未来领军人才。二、招生安排(一)招生学科范围涵盖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化学(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0809)、材料与化工(0856)、机械(0855)、电子信息(0854)等相关专业。(二)招生名额2026年度具体招生规模以国家最终下达计划为准,首批拟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生16名。具体招生院系及导师信息请见相关名录。(三)选拔途径共设置三种选拔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将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四)培养类别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三、培养模式与学位管理(一)学籍管理联合培养学生学籍隶属于上海交通大学,基本修业年限按该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二)培养阶段划分培养过程分为两个主要阶段:第一阶段于上海交通大学完成课程学习;第二阶段进入苏州实验室,依托其重大科研任务开展课题研究与学位论文工作。(三)学历学位授予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上海交通大学毕业及学位授予要求的,将获发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授予博士学位。四、项目特色与支持条件(一)高水平科研平台学生可参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接触材料领域大科学装置与人工智能辅助研发平台,获得前沿科研训练条件。(二)优质导师资源由包括院士在内的资深科研人员组成导师团队,提供高水平学术指导,并支持参与国际化学术交流。(三)优厚奖助待遇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助研津贴与生活补助,保障学生潜心学业与研究。(四)畅通发展渠道在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者,毕业后可优先获得苏州实验室的工作推荐机会。五、申请条件与报名流程(一)基本申请条件不同选拔方式的申请者需满足相应规定:本科直博生须符合上海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相关要求。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申请者应满足当年度上海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基本条件及各学院补充规定。(二)报名方式所有申请人须提前与意向导师沟通确认招生意向,并在达成一致后进行网上报名:本科直博生须按规定时间登录国家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完成志愿填报。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考生需登录上海交通大学研招网报名系统,选择“国家实验室联培专项”,并选定名录内交大导师。(三)报名时间节点本科直博生报名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博连读与申请-考核制设两批报名,第一批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第二批为2026年3月15日至4月20日,具体时间以报考学院通知为准。(四)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按学校及报考学院要求,如实提交全部申请材料并完成线上报名程序。六、考核与录取考核工作由上海交通大学相关学院与苏州实验室联合组织,具体考核形式、内容及流程以学院后续公布的方案为准。录取时将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学术能力与思想品德并重,报名及考核期间有违规或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七、其他事项(一)入学时间预计为2026年春季或秋季学期。(二)费用与奖助学费标准按上海交通大学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在读期间享受学校与实验室共同提供的奖助学金待遇。(三)住宿安排课程学习阶段由学校协调住宿;进入实验室科研阶段后,由苏州实验室统筹安排住宿。(四)未尽事宜参照上海交通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相关细则执行。相关推荐:上海市复旦大学MBA 华东理工大学MBA 浙江省浙江工业大学MBA202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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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招生计划根据四川大学相关文件要求,经济学院现公布2026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招生简章。2026年,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机制。本年度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27名,具体导师招生计划详见学院官网发布的《四川大学经济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录取人数将根据国家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及考生报名情况进行适当调整。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我院招收定向就业考生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总计划的5%。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基本修业年限内须全脱产在校学习。二、报考流程(一)报名资格1.申请人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并满足《四川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列出的各项基本条件。2.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展现出良好的科研发展潜力。3.提交两份由正高级职称专家亲笔书写的推荐信,专业领域需与报考专业相关,其中一份必须由报考导师出具。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其科研成果须同时符合以下两项要求:①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报考学科领域内发表期刊文章,其中至少1篇为A级、1篇为B级(期刊等级依据《四川大学哲学社会科学期刊与应用成果分级方案》认定);②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以证书为准),其中一等奖要求排名前五,二等奖要求排名前三。(二)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及缴费统一在网上进行,时间为2025年11月27日上午9:00至2025年12月17日晚上10:00。考生须提前认真阅读学校及学院发布的招生章程、简章及专业目录,按规定完成报名及缴费。逾期未完成视为自动放弃。(三)申请材料提交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需下载并填写《博士入学申请材料自查表》,按要求整理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顺序正确。所有纸质申请材料及自查表须于2025年12月22日上午10:00前寄达经济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重要提示:材料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建议选择可靠快递方式邮寄;请严格对照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提交。材料不全、不符合要求或存在弄虚作假者,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所有提交材料不予退还。考生须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名信息一经确认提交,不得修改。如确需修改,须在报名截止前重新填报。三、选拔与录取1.资格审查学院将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寄达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核实考生报考资格、材料完整性及缴费情况。审查结果预计于2025年12月下旬在学院网站公布。2.材料评议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材料进行评议并打分,满分为100分。评议结果预计于2026年1月中上旬公布。学院将根据材料评议成绩及招生计划,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同等学力报考者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政治理论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非同等学力考生无需参加。3.复试安排复试环节将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素养、外语能力、创新意识及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复试分为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科目为“经济学综合”,适用于理论经济学与应用经济学各专业,形式为闭卷,时长为3小时,满分100分。面试环节要求考生准备10—15分钟的PPT报告,内容应涵盖个人科研经历、研究成果及博士阶段研究设想等。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公式为:复试成绩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2。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期间须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具体科目见复试通知。4.思想政治与品德考核复试期间将同步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诚信状况、遵纪守法表现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调取人事档案及现实表现材料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四、录取办法1.考生总成绩由材料评议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得出,具体计算公式为:总成绩 = 材料评议成绩 × 50% + 复试成绩 × 50%。2.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拟录取名单。3.拟录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要求的体检报告(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或四川大学校医院出具),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4.拟录取名单经网上公示,并完成体检、政审、调档等程序后,学院将向合格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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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西南林业大学:深化改革创新,推进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一、坚持立德树人,构建高质量研究生教育体系西南林业大学始终将立德树人作为研究生教育的根本任务,积极响应“教育强国,研究生教育何为”的时代命题。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修订并印发了《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推动导师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学生树立德才兼备、科技报国的远大志向,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人文关怀,促进个人成长与国家战略需求深度融合。同时,学校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诚信与学术道德教育,弘扬科学精神。学校坚持“五育并举”育人理念,通过德育铸魂、智育启智、体育强身、美育润心、劳育践行,全面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高素质人才。(一)强化思想政治教育与导师队伍建设学校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通过修订导师立德树人职责实施细则,明确导师在研究生成长中的关键角色,推动形成以德为先、科研报国的育人氛围。在加强学术规范和学风建设方面,学校持续开展学术诚信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二)完善“五育并举”育人机制学校系统推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育有机融合,构建全面发展的育人体系。通过课程教学、科研训练、社会实践等多种途径,提升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时代新人。二、优化招生与学科结构,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西南林业大学主动对接国家重大战略和区域发展需要,不断优化学科布局与招生机制,提升研究生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目前,学校拥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点、1个博士专业学位点,以及1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1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十四五”期间,学校研究生规模实现显著增长,博士研究生规模增长达211%。在招生宣传方面,学校构建了“网络宣传+AI智能咨询+现场答疑”三位一体的招生宣传平台,持续推进招生模式改革。2024年起全面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2025年进一步拓展“直博”“硕博连读”等多元招生渠道。在学科专业调整方面,学校实施存量专业优化行动,压缩或撤销生源不足专业,将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向需求旺盛的学科倾斜;同时加快推进急需学科专业建设,陆续开展“生物与医药”“低空技术与工程”等新兴专业招生。学校还深化科教融合,单列专项招生计划,与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等科研机构开展联合培养,探索跨学科、跨机构的研究生培养新机制。(一)推进招生制度改革与生源质量提升学校建立多元化招生宣传与咨询平台,提升生源质量。推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并拓展直博与硕博连读渠道,增强招生方式的灵活性与针对性。(二)优化学科专业布局通过撤销合并低效专业、加强社会急需学科建设,学校不断优化学科结构。面向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加快布局新兴交叉学科,推动学科专业体系动态优化。(三)深化科教融合与协同育人学校与高水平科研机构共建联合培养平台,打破传统院系壁垒,促进科研资源与人才培养深度融合,提升研究生的科研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三、深化培养模式改革,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西南林业大学将教育、科技、人才协同发展的理念贯穿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着力提升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学校实行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培养,优化前者课程体系的理论深度,强化后者课程的应用性与实践性。在产教融合方面,学校出台《科技小院管理办法》《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产学研一体化培养定位。目前已建成8个省级科技小院,其中2个获省级专项资金支持。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成效显著,1个项目入选教育部主题案例库,“十四五”以来获批省级案例库项目70余项、省级优质课程近50门。2025年,学校专项投入60余万元设立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支持学生开展前沿研究。学校还设立“香樟学术讲坛”,拓展学生学术视野。通过系列改革,研究生科研创新与学科竞赛成果丰硕:2024年,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三检索论文占比达91.55%;在“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大赛”等赛事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级奖项200余项。(一)推进分类培养与课程体系建设学校根据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不同定位,构建差异化的课程与培养体系,强化学术型人才的理论素养和专业型人才的实践能力。(二)加强产教融合与平台建设通过科技小院、联合培养基地等载体,推动校企、校所协同育人,提升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案例库与优质课程建设为高质量教学提供支撑。(三)支持科研创新与学术交流学校设立专项科研基金,举办高水平学术讲座,鼓励研究生参与创新实践。近年来,研究生在论文发表与学科竞赛方面取得一系列突破,体现了培养质量的显著提升。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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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里程碑!学院顺利完成首位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一、博士论文答辩顺利举行2025年11月19日,西南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成功举办农林经济管理专业首届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地点设于学院303会议室,博士生文枚就其博士学位论文进行了汇报与答辩。答辩委员会由多位知名专家组成。北京林业大学陈建成教授担任主席,委员包括云南财经大学熊德平教授、杨增雄教授、李亚波教授,以及昆明理工大学冯朝睿教授。文枚的博士论文选题为《加入合作社对茶农绿色生产行为的影响研究》,该研究立足于茶农生产经营实际,围绕“认知—采纳—转型—收益”这一主线,深入剖析合作社及其利益联结机制对茶农采纳绿色生产技术行为的影响路径,不仅深化了合作社推动农业绿色转型的理论认识,也促进了农业经济学与生态学相关研究的交叉融合,为促进茶农增收、服务双碳目标实现以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有益参考。二、答辩过程与主要内容(一)论文主要内容与框架文枚博士的论文聚焦茶农参与合作社这一现实背景,系统梳理了“认知—采纳—转型—收益”的作用链条,重点探讨了不同利益联结模式如何影响茶农的绿色生产决策,揭示了合作社在引导农业生产方式绿色转型中的内在机制。(二)答辩过程回顾在答辩陈述环节,文枚就研究背景、分析框架、核心内容以及创新之处进行了系统汇报。答辩委员会各位专家本着严谨求实的学术态度,从理论支撑、研究方法、数据论证以及逻辑结构等多个维度对论文展开评议,在肯定论文质量的同时,也提出了若干修改建议,并就如何进一步聚焦关键科学问题、加强理论阐释深度等方面给予了指导。三、答辩结果与培养意义(一)答辩结果经答辩委员会充分讨论、集体评议及无记名投票,一致认为文枚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思路清晰、内容充实、调研扎实、写作规范、结论可靠,且已完成足量研究工作,符合博士学位授予要求,同意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文枚由张连刚教授指导完成学业,其答辩通过标志着西南林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专业诞生首位博士毕业生。待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她也将成为云南省该专业首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学科建设意义此次博士论文答辩的顺利完成,是学院在农林经济管理博士研究生培养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反映了该学位点建设已初见成效。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学科建设的新突破,也为未来农林经济管理学科的持续发展、学术交流与合作注入了新的活力。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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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海南大学国际旅游与公共管理学院考研自主选择专业选拔方案为规范开展我院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工作,保障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与公开,依据《海南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管理办法》(海大党政办[2024]54号)及《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两份核心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学科建设特点与教学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建选拔工作专项领导小组为统筹推进自主选择专业选拔全流程工作,确保各项环节有序落地,学院专门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二、明确报名准入条件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的报名对象限定为2025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在本次选拔范围内。同时需特别说明的是,在高考招生环节中,国家或学校已明确标注不得转专业的本科学生,不具备参与本次选拔考核的资格。三、确定选拔考核方式本次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采用“初试+复试”的两级考核模式,其中初试由学校教务处统一部署组织,复试环节则由我院自主负责实施,具体安排如下:(一)学校统一初试安排初试的具体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场分布及相关要求,以《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1学期自主选择专业选拔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海大本[2025]17号)文件中的明确规定为准,考生可随时关注学校教务处发布的官方信息。(二)学院自主复试安排复试是衡量考生综合能力与专业适配度的关键环节,我院将从考核方式、时间、地点等多方面做好细致安排,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1. 复试考核构成复试成绩由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组成,具体占比为: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60%。(1)笔试:以英语能力测试为核心,重点考查考生的英语阅读理解、书面写作及英汉互译能力,全面评估其英语综合应用水平。(2)面试:采用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涵盖中英文自我介绍、综合素养评估(包括逻辑思维、沟通表达、应变能力等)以及专业认知程度(包括对目标专业的了解、学习规划等),全方位判断考生是否具备进入目标专业学习的潜力。2. 复试时间安排复试时间初步定于2026年1月6日(星期二)下午,具体时段划分如下:(1)笔试时段:14:30—15:30,时长60分钟;(2)面试时段:15:50—17:50,时长120分钟。若因报名人数调整或其他特殊情况需变更时间,学院将通过官方渠道提前通知所有考生。3. 复试地点安排本次复试的举办地点为海南大学观澜湖校区。考虑到最终报名人数可能影响考场设置,具体的笔试教室与面试房间将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院官网或班级通知等方式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4. 综合成绩核算与录取规则考生的最终综合成绩采用“初试+复试”加权计算方式,其中学校统一初试成绩占比50%,学院复试总成绩占比50%。综合成绩核算完成后,将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初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将不纳入排名范围。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学院自主选择专业的计划名额,从排名靠前的考生中依次录取。若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将按以下顺序进行成绩比对,确定最终录取名次:第一步比对初试科目中“高等数学B”的成绩,成绩高者优先;若该科目成绩仍相同,则比对复试中“英语”科目的成绩,以成绩高者为优先录取对象。5. 复试应试要求为保障复试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考生在参加笔试和面试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将无法进入考场参与考核,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6. 其他说明与咨询渠道本方案中未明确提及的相关事宜,均以海南大学教务处发布的自主选择专业相关文件及后续通知为准。考生若在报名及备考过程中有疑问,可联系学院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秘书咨询,确保及时获取准确信息。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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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桂林理工大学2025年研究生成果统计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全体教职工、在校研究生:为精准掌握我校研究生学术成果产出情况,科学开展各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评估工作,进一步推进研究生成果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与信息化建设,现就2025年度研究生成果统计、审核及考核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成果统计范畴及填报规范本次成果统计对象为我校全体博士、硕士研究生,统计时限为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取得的各类学术成果。成果涵盖正式刊发的学术论文、获得的科研奖励、已授权或在申的专利、正式出版的专著、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及参与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相关证明等。所有在校研究生须登录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在指定功能模块完成成果信息录入,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PDF版本,相关审核人员将通过系统进行线上审核。(一)学术论文登记细则学术论文包含期刊论文与会议论文两类,研究生需在系统“论文发表信息维护”板块完成信息填报。该板块中标注为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填报时须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若出现空项或错填情况,将直接导致审核不通过。论文统计遵循以下原则:对于SCI、EI、ISTP、CSCD、CSSCI、A刊、B刊等高水平论文,仅统计以桂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论文;在Nature、Science、Cell三大顶刊及其子刊发表的论文,不受作者排名限制,只要署名单位包含桂林理工大学均纳入统计范围。其中,被SCI、EI、ISTP收录的论文,需额外提供检索证明,论文全文与检索证明须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不同类型论文需提交的附件材料如下:1. 被SCI、EI、ISTP、SSCI、A&HCI来源期刊收录的论文:需按“检索证明(如有)+分区报告(如有)+论文全文(必备)”的顺序合并材料;2.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需上传论文全文扫描件;3. 已收到正式录用通知但尚未刊发的论文:需提交包含明确卷期号的录用通知原件及论文录用稿。(二)科研奖励、专利及专著登记细则科研奖励与专著(含软件著作权、学术专著)需已正式获得或出版,专利成果可包括处于申请中、已受理及已授权三种状态。研究生需通过系统“科研成果信息维护”菜单进行填报,每一项成果对应的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整合为单个PDF文件上传。各类成果附件材料要求如下:1. 科研奖励及竞赛获奖:仅限省部级及以上级别奖励,需上传包含获奖者姓名的荣誉证书或奖状彩色扫描件;2. 学术专著:需上传封面、编者信息页、目录及封底的完整扫描件;3. 国家授权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需上传专利受理通知书及授权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三)学科竞赛登记细则仅统计研究生作为竞赛团队负责人,参与学科竞赛(文艺、体育类竞赛除外)并获得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成果,研究生需在系统“学科竞赛信息维护”菜单完成填报。填报信息需与获奖证书内容完全一致,重点包含参赛年份、竞赛全称、竞赛类别(从系统预设列表中选择,具体分类可参考相关说明,无对应选项时选择“其他”,并在竞赛名称中详细标注)、获奖等级等核心信息。获奖级别分为国际级、国家级、省部级三类,获奖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若获奖证书注明指导教师信息,需完整填写指导教师姓名、排名及具体分工;同一竞赛同一奖项有多名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由其中1名研究生负责统一登记,同时按证书上的姓名顺序填写所有参赛成员及排名,其他成员无需重复填报,系统将自动关联显示相关信息;团队中包含非本校研究生的,需在备注栏明确说明。附件材料需上传获奖证书的彩色扫描件。(四)学术交流活动登记细则研究生参与的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听会、本人在会议上作报告及参与科考活动等,均需在系统“学术活动信息维护”菜单进行登记。附件材料需将活动证明相关文件(含会议通知、活动议程、参与现场照片、个人心得体会等)合并为单个PDF文件上传。二、成果审核流程及要求1. 研究生竞赛获奖成果由竞赛指导教师负责初审;除竞赛外的其他各类成果,由研究生的导师承担初审职责。2. 经指导教师或竞赛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成果,方可提交至学院及研究生院进行最终认定;未经指导教师审核的成果,学院及研究生院不予受理。3. 所有审核人员需对成果的真实性、等级认定、学校署名顺序、师生作者排名、论文收录情况及分区结果等核心信息进行严格核查,部分竞赛的类别划分及等级认定标准可参照相关依据执行。4. 成果经审核通过后,若研究生需补充完善信息(如新增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申请,通知相关审核人员再次审核。5. 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成果信息将被系统锁定,原则上不再允许修改。6. 成果审核工作需严格遵照《桂林理工大学教学奖励办法》(桂理工教〔2025〕10号)、《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桂理工研〔2014〕17号)及各学院制定的《研究生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中明确的重要期刊目录执行。三、工作时间安排2025年度考核范围内的成果,特指2025年11月30日前正式发表、获得或取得的科研成果(具体以论文刊发日期、专利授权日期、奖励证书落款日期等为准)。全体研究生及导师(竞赛指导教师)须在2025年12月10日前完成成果录入及审核工作,系统填报及审核功能将于2025年12月11日0时正式关闭。2025年12月1日及以后取得的研究生成果,将纳入2026年度考核范围及奖励申报体系。请相关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2025年度成果的填报与审核,避免逾期影响成果认定。四、其他注意事项1. 本次统计的所有成果数据将作为研究生奖助体系申请、毕业及学位资格审核、学院研究生培养质量考核及各类奖励申报的核心依据。各学院及相关教师需切实加强对研究生成果真实性的审核把关,严禁任何弄虚作假、重复申报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在全校范围内通报相关学院及个人。2. 对于2025年度各学院已在研究生院完成备案的各类学科竞赛,若竞赛指导教师计划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仅限研究生为第一参赛者的奖项),须及时通知所指导的研究生在系统内完成竞赛信息提交及审核流程。2025年度研究生竞赛指导奖的评选数据将全部从研究生教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提取,不接受任何线下申报材料。3. 2025年度各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组织奖的申报,将依据各竞赛组织学院提交至研究生院的竞赛总结进行认定。各组织学院需在2025年12月10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2月10日后提交的材料,将纳入2026年度奖励申报范围。特此通知。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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