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1.坚持综合评价,提升招生质量。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研究生考试招生和培养工作的根本标准,按需招生、全面衡量,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
2.严格复试管理,确保公平公正。科学制定复试录取办法,规范开展复试工作,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强化监督检查。
3.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做实做细服务,合理安排复试时间。
4.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安全平稳。加强数据审核,确保录取数据准确完整,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强化舆情监测处置。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成立校院两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复试小组。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校长
副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副校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纪检监察处、研究生院、计划财务处、安全保卫处、信息化办公室、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卫生所及研究生招生工作培养单位负责人。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院,统筹负责研究生招生具体工作。
工作职责:
(1)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辽宁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加强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审议决策复试录取等重大事项。
(3)全面负责学校研究生的复试、调剂、录取和常态化指导工作,审批校院两级复试工作方案(细则),确定复试要求及招生计划分配方案。
(4)组织命题、制卷、评卷、复试、思想政治素养与道德品质考核、体检、录取等工作,并做好相应的安全保密工作。
(5)按规定开展招生宣传、咨询、招生信息公开和相关解释工作,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6)加强舆情应对,对涉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的舆情信息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解释说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处置。
2.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应包括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硕士生指导教师等。学院主要领导是学院复试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
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及《沈阳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并经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在研究生院官方网站公布并严格执行。
(2)复试前应当严格采取人证识别及相关信息库数据对比等措施,加强对考生的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享受照顾(含加分)政策的资格审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
(3)复试命题工作应严格按照命题规范流程及保密要求开展,并签署《研究生招生考试命题教师保守国家秘密责任书》,不组织任何有关研究生考试的补习和辅导活动。
(4)组织各复试小组统一确定考核内容、评分细则和工作程序。对复试的各个环节负责,并开展对专业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相关培训,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应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公平公正的考核考生并给出分数。
(5)落实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探究能力和科研潜质,专业学位研究生应重点考察其应用实践能力。
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监督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组织学院纪委书记(或纪检委员)全面监督学院复试及录取工作。
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对本单位的复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重点做好关键环节(包括命题、复试、登分等)的过程监督和复试人员(包括复试教师、工作人员等)的遴选和纪律教育,通过现场、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加强复试过程监管,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2)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配合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做好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处理。
(3)提供包括联系部门、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信息,保证相关渠道畅通,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3.培养单位专业复试小组
各培养单位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可根据参加复试的人数情况,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平公正的专业教师成立若干专业复试小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原则上由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个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设置组长1人,另须配备1-2名助理(秘书)。
工作职责:
具体负责专业笔试(专业测试)及面试的实施工作,助理(秘书)负责做好评分记录及考生作答情况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期间所有记录材料任何人不得改动,评分记录及考生作答情况记录交由研究生院妥存备查。
三、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比例及招生计划分配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符合2025年全国A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按初试总分由高至低,计算复试人数时遵循有小数点进位原则。原则上以学校2025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拟招生人数为基数,按差额比例150%进入复试。合格生源比例不足150%
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2)“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复试分数线根据学校专项计划自主确定。
2.复试资格审核
(1)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对考生进行复试资格审核,采取双识别、四对比。双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综合比对考生与“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中信息,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
(2)培养单位资格审核材料及要求(具体提交途径由培养单位规定)。
往届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保证学历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网上无法查询学历信息的考生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应届生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本科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并保证学籍信息与研究生报名信息完全一致)、毕业证书(入学时补验)。
退役大学生除了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服役部队签发的《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退出现役登记表。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除了提供往届生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任职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请提供详细材料)
“三支一扶计划”除了提供往届生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三支一扶计划”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请提供详细材料)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除了提供往届生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关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证明、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请提供详细材料)
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除了提供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申请书、志愿者资格证、任期证明、考核合格证明等荣誉证书。
在域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培养单位组织现场复试材料审核要求。须提前一天现场组织核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初试准考证、学历学籍证明材料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4)培养单位组织网络远程复试材料审核要求。须在复试前完成对考生资格审查核验工作,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5)按教育部要求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复试前均须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收取。
(6)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复试形式
(1)学校复试工作采取现场复试和网络远程复试形式进行。同一专业采用同一种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专业为:077300材料科学与工程、125603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135600美术与书法、125300会计、045110学科教学(地理)、045115小学教育、055101英语笔译、045108学科教学(英语)、045103学科教学(语文)、125100 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等12个专业。
(2)各培养单位远程复试平台原则上统一使用教育部推荐的学信网官方平台,各培养单位确保掌握平台使用功能,提前组织专业复试小组及工作人员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顺利进行。
4.复试安排
按照教育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原则上一志愿考生3月下旬完成复试工作,调剂考生4月底前完成复试工作。
5.复试内容
具体要求由培养单位依据学科特点和办学特色综合确定,在各培养单位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外语听说能力满分50分,计入复试成绩。
(1)现场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
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笔试书目及科目详见《2025年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125300 会计专硕、125100 工商管理、125601 工程管理、125603 工业工程与管理、125604物流工程与管理,加考政治,开卷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计入复试成绩。笔试书目及科目详见《2025年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科本科主干课程,考试时间为每科2小时,满分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书目及科目详见《2025年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125100 工商管理、125601工程管理同等学力加试笔试书目及科目:125100工商管理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J22市场营销、J23 战略管理。J22市场营销书目为:《市场营销学》,吴建安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第七版);J23战略管理书目为:《企业战略管理》,肖智润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2024(第三版)。125601工程管理专业同等学力加试科目J80管理学、J81工程经济学。J80管理学书目为:《管理学:原理与实践》,林新奇,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17;J81工程经济学书目为:《工程经济学》,武献华,宋维佳,屈哲.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第四版。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每生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外语能力(包括听力和口语)满分成绩为50 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面试环节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同一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须统一。
(2)网络远程复试内容为专业测试和综合面试。每名考生的复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专业测试内容为专业笔试内容(100分)。专业测试参考书目及科目详见《2025年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能力(100分)、外语听说能力(50分)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其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详见《2025年沈阳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考试时间为每门课不少于20分钟,满分各100分,加试科目考试通过网络远程复试平台进行。
6.享受加分照顾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
(2)退役大学生士兵〔即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其中,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3)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初试成绩要求、该计划接受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
(4)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初试加分。
四、调剂基本条件
1.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A类考生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工程管理、审计等7个专业学位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且初试成绩同时符合调出专业和调入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不得调入该7个专业学位。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退役大学生调剂分数线:我校自主确定“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调剂的初试成绩要求。若报名时未申请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的,不可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调剂。
6.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7.各培养单位可在此基础上,根据培养需要提出其他学术要求。
五、录取
1.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报考专业、报考学习方式,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2)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3)出现如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即复试成绩低于60%,专业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低于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满足以上中的任意一项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任一门成绩低于60%者。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录取成绩计算
(1)考生总成绩的计算实行累计量化的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7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30%,总成绩相同情况下按初试外语小分从高到低排序,外语分数一致时,以第一门专业课分数从高到低排序(管理类综合能力考生参考管理类综合能力考试成绩)。
(2)复试成绩组成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专业测试)+综合面试成绩
3.关于就业方式的说明
(1)定向就业的考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署完成的定向协议邮寄至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逾期视为放弃录取。
(2)被学校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入学前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至学校。
六、信息公布和公示制度
1.复试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和拟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时进行说明。
2.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七、体检要求
拟录取考生的体检工作,在新生入学后按照学校要求统一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新生入学后复查办法
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监督、复议制度及舆情应急方案
1.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在学校研究生院招生网站公布招生工作监督电话、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及时调查处理考生反映情况。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复试过程监管,确保公平公正。
2.实行复议制度。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培养单位在公示期内要及时受理复议申请,复议工作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3.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指挥、协调,各相关单位须密切配合,履行职责,切实保障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完成。突发事件及舆情应急处置依照“统一领导,快速反应,密切配合,科学处置”的组织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协调原则,针对网络复试各风险环节,尤其是在网络连接可靠性、考风考纪的监管等方面,强化技术支持与安全保障,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及舆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十、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咨询及宣传
通过校园网、电子邮件、安排研究生院和培养单位专人负责,构建复试录取工作政策咨询及宣传体系。
十一、其他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如有同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辽宁省有关规定执行。
沈阳大学研究生院
2025 年3月18日
-
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网报公告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以及《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以下简称“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报考公告,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考资格要求(一)基本报考条件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教育部、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相关公告中明确的报考资格,且符合我校及所选报考点的具体要求。考生需主动、细致地查阅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动态栏目发布的各类报考资讯,重点研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招生计划,以及其他相关的通知公告和专业招生简章。在确认自身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后,方可进行志愿填报操作。若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失误、提交虚假信息及材料,抑或是未按规定提交所需材料,导致后续无法完成网上确认、无法参加初复试或录取资格被取消等情况,所有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二)报考点选择规范应届本科毕业生通常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其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非应届考生则需选择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若招生单位要求使用画板类工具、非常规考试用纸,或初试科目中有单科目考试时长超过三小时的情况,将由招生单位统一为该专业报考考生组织考试,我校报考点不接收此类考生报名,考生需提前查阅招生单位发布的网报公告确认相关要求。依据教育部及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的相关文件规定,以下考生可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进行报考:1. 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且就读院校位于北京市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涵盖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各类应届本科毕业生;2. 所有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3. 其他报考我校“(10038)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与“(89952)长江商学院”的考生,需满足户口在京或工作地在京的条件,具体为:考生需持有北京市户籍,或在报名当年1月至9月期间,在北京市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补缴的社会保险不予认可);4. 报考北京市外招生单位的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其中报考京外军事院校的考生,须选择1161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报考点。对于报考我校的北京市内高校二学位(或辅修学位)考生,若能提交“证明考生在读二学位身份的学生证及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材料”,可允许其在京报考,具体要求如下:(1)2026年毕业(与2026年普通应届生毕业时间一致)的二学位考生: 以第一个学历报考的,须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中在京报考的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则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以第二个学位报考的,须以应届生身份报考,网上确认时需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2026年无法毕业的二学位考生,须使用第一个学历以往届生身份报考。若符合上述第3条在京报考条件,可直接选择我校报考点;若不符合,需在网上确认时上传“在读二学位学生证及所在校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方可选择我校报考点。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其他考生不得选择我校报考点。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其他具体要求,考生可查阅《北京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公告》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我校报考点在网上确认阶段,将联合北京市公安局、人力社保中心等部门开展数据核查工作。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要求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二、学制、学习方式与学费标准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为2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特别说明:各专业具体招生人数以我校研究生院官网最终公布的信息为准;课程具体上课时间以当年发布的正式课表为准。三、报名流程安排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包含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关键阶段。所有考生均需登录指定报名平台完成信息填报与费用支付,并严格按照所选报考点的公告要求完成网上确认手续。报考我校但选择北京市外考点的考生,需格外关注所选报考点发布的各类通知公告。(一)网上报名环节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日9:00至22:00;正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日9:00至22:00。1. 网上报名时,考生必须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仔细核对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报考类别及考试科目等核心信息。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报信息或重新填报,但每位考生最终仅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将无法修改或重新填报。2. “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这三项关键信息,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初试费用,均不可修改。若确需修改,须在网上报名截止前取消已填报的信息,重新完成报名并支付费用。3. 考生需妥善保管报名平台的用户名、报名号及密码,后续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均需使用这些信息,我校不提供该平台登录信息的查询服务。4. 报考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单独考试的考生,在“报考类别”一栏必须选择“定向就业”,并在报名系统中准确填写定向就业单位名称,否则报名将视为无效。5. 考生需准确填写“通讯地址”“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户口及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地址和邮编”等信息。其中,移动电话需在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期间保持畅通,确保相关通知能及时送达;“出生日期”需与身份证号中的出生日期完全一致,并以身份证信息为准;户口及档案所在地地址中的省市名称必须填写全称。6. 网报信息中“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编号”的填写需严格遵循以下规则: 毕业及学位证书编号应按照证书上的“证书编号”如实填写,也可通过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对应的学历或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获取编号;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无需填写;2026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或学位证书的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本科生无需填写。7. 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证书编号填写认证书上的认证编号;境外就读尚未取得认证书的考生,需在备注中注明“留学生”字样,并提交在读证明,录取后报到时必须提交认证书,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8. 网报期间,报名系统将自动对考生的学历或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登录系统查询校验结果。为确保校验顺利通过,建议考生提前登录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9.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5年10月31日前,按照我校要求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工作。10. 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等原因导致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额外上传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明确信息变更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交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供报考点核查。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及单独考试。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及以上、二等功及以上奖励,或二级及以上表彰,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考生需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免初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完成报名,逾期将无法补报。选择“(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作为报考点的考生,在提交网报信息后,须于2025年10月27日22:00网上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初试费用。缴费成功后,还需在报考点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否则报名无效。初试费用需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逾期不接受补缴费。为预留信息修改或重新报名的时间,建议考生在2025年10月23日前完成网上报名操作。(二)网上确认环节根据北京市统一部署,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167)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报考点”将全面实行网上确认方式,相关安排如下:1. 本报考点的网上确认具体时间,将依据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另行通知。届时考生可通过手机、电脑等设备完成信息确认,务必密切关注我校报考点发布的“网上确认须知”。2. 符合我校报考要求及所选报考点规定的考生,均需完成网上确认手续。对于不符合我校报考点选择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确认;未参加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无法参加后续考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或因个人原因未通过审核导致报名信息无效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3. 考生在网上确认时,需积极配合报考点工作人员的核验工作,按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生证)等材料,并认真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若填报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将不允许参加考试。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再修改,因填写错误引发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4. 特别提醒:只有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环节的考生,方可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在网上确认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主动与所选报考点联系咨询。5. 选择我校报考点的考生,需提前准备以下材料(最终以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为准): 应届毕业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完整的6学期学生证。6. 其他考生需准备: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③北京市居民户口簿原件,或2025年1月至9月期间在京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证明(补缴无效),考生需提前办理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参保人员缴费信息);④在校研究生报考的,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网上确认时提交校级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四、准考证打印事宜考生通过报考点网上确认后,可在考试前10天左右(具体时间以报名平台通知为准),使用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报名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需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参加初复试时,须同时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我校不另行邮寄纸质准考证。五、其他重要事项(一)考试费用说明1.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2〕1358号)文件规定,在京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需缴纳初试费138元/人;我校作为招生单位,可向进入复试的考生(含初试合格考生和免试生)收取复试费100元/人。2. 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因考务组织程序已启动、考试资源已安排,所缴纳的初试费一律不予退还。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重复缴费、未进行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其缴纳的初试费将由报名平台对账结算后统一退费,预计于2025年12月底退还至考生缴费时使用的支付账户。为确保退费顺利,考生请勿注销支付账户,若遇到退费问题请及时与报名平台客服联系。(二)合理便利申请通道在京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考生,可申请考试期间的合理便利。考生需在我校报考点网上确认结束前,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我校报考点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将意见上报至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考试院会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考生情况进行联合评估,确定可提供的合理便利事项,再由我校将结果告知考生。相关考生请及时关注我校发布的“网上确认考生须知”。(三)其他注意事项1. 由于报名网站系统短期内无法提供考生个人联系方式下载功能,我校无法通过短信形式发送相关通知。考生需主动、定期浏览报名网站及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避免因信息遗漏造成损失。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会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相关信息,考生务必关注该公众号。同时,考生需主动了解考试安排、入场要求等事项,保持通信畅通,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2. 考生须使用当前合法有效的姓名及证件号码进行报名注册,不得为通过学籍学历校验而使用曾用名或旧证件号码报名。自报名开始至入学办理学籍期间,考生不得修改姓名、身份证号、民族等身份信息,若因此类修改导致录取或入学手续办理受阻,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3.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及北京市发布的相关工作文件为准。2025-11-18 17:23:52
-
问河南省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网上确认公告依据教育部发布的《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所有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均须按要求办理网上确认手续。为保障各位考生顺利完成相关流程,现将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的具体安排详细告知如下: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本次研考网上确认工作,全省设定统一时间段,为2025年10月31日至11月5日。各环节具体时间划分如下:10月31日9:00起,考生可开始上传各类审核材料,材料上传的截止时间为11月4日18:00;对于审核结果显示“未通过”的考生,补充完善材料的最终时限为11月5日中午12:00,逾期将无法提交。请各位考生务必高度重视,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完成全部确认操作。若未在指定时段内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申请未通过审核,将失去本次考试资格。在网上确认操作过程中,若遇到系统操作、材料上传等各类问题,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咨询,各报考点联系方式可查阅《河南省2026年研考网上确认报考点咨询电话一览表》。二、网上确认需提交的材料清单(一)所有考生必传材料1 近期拍摄的免冠、无化妆彩色证件照,背景需为白色或蓝色,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制作;2 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背景统一为白色;3 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的个人信息页照片,仅取得学历证书未获学位证书的考生,只需上传学历证书相关页面。特别说明: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包含以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学历报考的考生),仅需提交上述第1、2两项材料,无需上传学历学位证书。(二)特定考生附加材料1 往届生、成人高校及普通高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以及以往届生身份报考的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根据自身情况补充以下材料:(1)户籍所在地为报考点所在地区的考生,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须包含公安部门盖章页面)及个人信息页的照片,且个人信息页户号需与首页一致;若为集体户口,仅上传个人信息单页照片即可;(2)户籍不在报考点所在地的考生,需提供报考点所在地区近六个月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照片,如《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河南省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等。考生可通过“豫事办”APP、河南社保APP及微信小程序等官方渠道查询并下载社保证明。2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考生,需上传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照片。3 姓名或身份证号与所上传证件信息不一致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开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照片,或包含更改记录的户口簿相关页面照片。4 各报考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考生额外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三、网上确认操作规范与要求(一)材料上传格式规范考生上传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循“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的各项规定,确保图像的大小、尺寸、格式均符合系统要求。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准考证所用照片必须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严禁使用PS、美颜、滤镜等图像处理软件进行修饰,不得对人脸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修改,拍摄时不得化妆,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也不得使用已有的照片翻拍生成。重要提醒:系统将自动比对准考证照片与公安部身份证照片库、教育部学历(学籍)照片及考生上传的手持身份证照片信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若对准考证照片进行编辑处理,可能导致考试入场时人脸识别无法通过,进而影响正常考试、录取及毕业环节,请考生务必谨慎对待。(二)材料真实性要求考生需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对于学历、身份等关键信息存疑的考生,报考点将通知其到现场进行人工核验。一经发现存在伪造、变造证件的行为,报考点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将通过公安户籍系统、社保信息平台等官方渠道,对考生提交的户籍、社保等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材料的考生,将直接取消其报名及考试资格。(三)残疾考生便利申请依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教育条例》及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相关要求,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若需在考试期间获得必要的支持条件及合理便利服务,须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所选择的报考点提出申请,并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四、其他重要注意事项1 考生需充分考虑网上确认期间可能出现的审核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等情况,合理规划材料准备及上传时间,避免因临近截止时间导致无法完成确认。材料提交后,应随时关注报考点反馈的审核结果,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需及时与报考点沟通咨询。2 未参与网上确认或确认未通过的考生,已缴纳的报名费将由“研招网”统一退回至原支付账户,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注销支付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5年12月底完成,有关退费的具体问题,可联系“研招网”客服,咨询电话为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3 考生应定期通过“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报考点及招生单位的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手机短信等渠道,查询相关通知公告,主动了解网上确认、考试安排等重要信息,并积极配合完成各项工作。4 初试前10天左右,考生需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需使用A4幅面白纸,《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考生参加初试及复试时,须同时出示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初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2025-11-18 11:27:52
-
问202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阜新市网上确认公告一、网上确认关键时间节点请各位考生务必牢记以下时间要求,逾期将无法提交相关材料,后果自行承担:1. 个人材料首次上传时段:2025年11月1日上午8点至11月5日下午4点;2. 补充材料截止时间:针对审核未通过的情况,考生需在2025年11月5日下午5点前完成材料补充提交。二、网上确认登录入口说明已成功完成研考报名费用缴纳的考生,可通过指定网络渠道登录确认系统,按提示上传个人相关材料。考生需通过研招网专属入口进入网上确认页面操作。三、网上确认材料上传规范不同类型考生需根据自身情况上传对应材料,所有材料均需保证真实有效、清晰可辨,具体要求如下:(一)全体考生必传基础材料无论考生报考类型如何,均需上传两类核心照片材料,分别为准考证标准证件照及本人手持身份证拍摄的照片,具体规格要求如下:1. 准考证证件照规范照片需为考生近三个月内拍摄的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照,拍摄时需保持无妆状态,背景统一采用白色,此照片将用于研考准考证制作;文件格式仅支持jpg或jpeg,建议文件大小控制在10M以内,照片宽高比例需严格遵循3:4的标准;人像需处于照片水平居中位置,头部姿态要求端正,人脸的水平转动角、倾斜角及俯仰角误差均不得超过10度。眼睛所在位置与照片上边沿的距离,需保持在图像总高度的30%至50%之间,确保头像左右对称;头部及肩部在照片中呈现的比例不得小于2/3,拍摄时需保证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镜头,双耳对称露出,嘴唇自然闭合,左右肩膀保持水平状态;面部不得有任何遮挡物,头发需梳理整齐,避免遮挡脸部、眼睛、眉毛、耳朵,也不得因头发造型在面部形成阴影,确保五官完整显露;拍摄时光线需均匀柔和,避免在脸部、鼻部出现反光、高光或光斑,同时要杜绝阴影、红眼等问题影响照片质量;照片需真实反映考生近期相貌,拍摄时不得佩戴眼镜、隐形眼镜及美瞳,且禁止化妆;严禁使用PS等图片编辑软件对照片进行任何修改,不得对人像特征(如疤痕、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也不允许通过翻拍纸质照片获取电子图像,照片方向需正确,避免出现水平翻转情况。2. 手持身份证照片拍摄要求照片整体方向需正确,身份证上的文字方向需清晰可辨,拍摄时需展示身份证的人像面;照片中需清晰呈现持证人的完整五官及身份证上的全部文字信息,确保无模糊或遮挡;拍摄时需将手持身份证的手臂及上半身完整纳入镜头,保持姿态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平视前方,双耳对称,嘴唇自然闭合,肩膀保持水平,头部与肩部姿态规范;与准考证照片要求一致,面部不得有遮挡,头发需避开五官区域,避免形成阴影;确保身份证边缘完整,所有信息清晰可见,不得被手指捏住或被其他物品遮挡;为保证拍摄质量,请勿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头进行拍摄。(二)身份验证未通过考生补充材料若系统提示考生身份验证未通过,除需按要求上传上述(一)中提及的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具体要求如下:考生需分别拍摄身份证的人像面与国徽面,生成两张独立照片并分别上传;所提供的身份证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确保证件状态合法有效;拍摄时需将身份证平铺,保证证件上的文字方向正立,不得出现侧立或倒置情况;身份证不得有任何涂改痕迹,照片需保持原始状态,禁止进行任何修改。拍摄范围需覆盖证件四边角,确保文字、头像、证件号码等核心信息清晰可辨,照片亮度均匀无明暗差异。(三)辽宁工程技术大学(阜新校区)应届考生材料要求该类别考生包含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此类考生需根据学籍验证情况上传对应材料,系统会针对具体要求进行提示:1. 若考生学籍已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仅需按上述(一)中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即可;2. 若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需额外上传学信网出具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3. 延期毕业考生及第二学位考生,在上传基础材料的同时,还需补充提交学生证照片及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开具的统一制式在校证明。相关补充材料需满足以下规范: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需从学信网下载获取,并按系统指定格式上传;考生需提前确认验证报告上的二维码在整个网上确认期间处于有效状态,避免因二维码失效导致材料审核不通过。(四)往届毕业生专项材料要求我省将通过公安厅户籍系统及人社厅社保系统,分别对往届考生的户籍或社保信息进行审核,考生需根据审核结果上传对应材料:1. 若户籍或社保信息审核通过,考生仅需上传上述(一)中的基础材料;2. 若户籍及社保信息审核均未通过(系统会明确提示),考生需上传以下任意一种材料,方可在阜新考区参加考试:①军人身份证件及现役军人在阜新驻军的证明(证明需由部队人事部门盖章,明确标注姓名、身份证号、所在部队在阜新驻军等关键信息);②考生本人名下的阜新本地营业执照;③单位工作证或落编证明(此材料仅限在辽宁省缴纳社保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 若考生学籍未通过学信网在线验证,除基础材料外,需补充上传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4. 自考未毕业但承诺在2026年9月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额外上传自考成绩单;5. 报考辽宁工程技术大学的单考考生,若学籍校验已通过,仅需按(一)的要求上传基础材料。(五)其他特殊情况说明除上述明确列出的情况外,若考生遇到其他特殊问题,需密切关注研招网系统发送的审核反馈信息,根据反馈提示及时上传所需补充材料,确保确认流程顺利完成。四、网上确认注意事项1. 考生需对个人上传材料的真实性与规范性负责,若因材料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导致审核未通过,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网上确认期间,考生需每日登录研招网查看站内信,及时获取审核进展;2. 报考点将通过研招网网上确认功能对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常在考生上传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给出结论;3. 审核结论将通过研招网站内信发送给考生,若考生研招网账号已绑定微信,审核信息将优先通过微信及站内信同步推送,不再单独发送短信;未绑定微信的考生,审核信息将通过短信与站内信双重通知。考生在收到审核未通过通知后,需在规定时间内重新上传合格材料,避免影响最终确认结果。2025-11-17 14:58:34
- 其他人都在看
- 热门推荐
-
山东大学2025年“骨干计划”南疆高校教师专项硕士生招生调剂公告 -
1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成绩复核登记的通知
-
2广东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
-
3西华师范大学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和申请成绩复核的通知
-
4关于公布成都信息工程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基本成绩要求的通知
-
5青岛科技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
-
6上海工程技术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
-
7天津市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商业大学报考点(代码1244)网上确认公告
-
8上海财经大学关于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复试工作公告
-
9青岛理工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查询及复核通知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 2026管理类联考-工商管理(MBA)备考交流群:1030838237
- 2026管理类联考-公共管理(MPA)备考交流群:1031486399
- 2026管理类联考-工程管理(MEM)备考交流群:1003731121
- 2026管理类联考-旅游管理(MTA)备考交流群:1031430494
- 2026管理类联考-会计专硕(MPAcc)备考交流群:1003173234
- 2026管理类联考-审计专硕(MAud)备考交流群:1004190978
- 2026管理类联考-图书情报(MLIS)备考交流群:1035381514
- 2026管理类联考199复试调剂交流群:827931220
- 获取报者资讯
- 了解院校活动
- 学习备考干货
- 研究上岸攻略
